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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http://www.gov.cn/xinwen/2020-01/15/content_54693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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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6http://www.gov.cn/xinwen/2020-02/05/content_54748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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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2http://www.gov.cn/xinwen/2020-02/02/content_54738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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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2http://www.gov.cn/xinwen/2020-01/21/content_54712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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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http://www.gov.cn/xinwen/2020-01/17/content_54702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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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9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有何特点? 答: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向均衡,近期外汇供求处于基本平衡状态。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逆差大幅收窄。2017年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1129亿美元,同比下降54%;其中,8月逆差38亿美元,9月顺差3亿美元。前三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1115亿美元,同比下降56%。其中,8月逆差35亿美元,9月逆差进一步降至17亿美元。 第二,售汇率同比明显下降,企业外汇融资需求逐步回暖。前三季度,衡量企业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6%,较2016年同期下降8个百分点。其中,一至三季度分别为68%、67%和63%,说明企业购汇更趋理性,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开展外汇融资,购汇偿还的情况减少。截至2017年9月末,境内外汇贷款余额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上年同期下降700多亿美元。 第三,结汇率同比稳中有升,企业、个人持汇意愿均有所回落。前三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较上年同期上升2个百分点,其中,一至三季度分别为62%、63%和64%。从企业境内外汇存款看,一季度余额上升近400亿美元,二季度上升90亿美元,三季度下降253亿美元。从个人境内外汇存款看,一季度余额略增3亿美元,二、三季度均减少20亿美元,说明境内主体持汇意愿下降,对外支付时使用自有外汇增多。 第四,银行远期结售汇总体呈现顺差。2017年前三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1.2倍,远期售汇签约下降5%,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77亿美元,2016年同期为逆差581亿美元,说明当前人民币贬值预期明显减弱,企业远期结售汇需求有所调整。 第五,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推动外汇储备余额持续回升。截至2017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085亿美元,比2016年末上升了980亿美元。其中,2至9月份储备余额连续8个月回升。 问2:请问近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平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您认为未来将如何发展? 答: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平衡,主要体现了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的发展变化。首先,我国经济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入推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更趋明显,内部基础更加稳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金融市场相关改革和对外开放稳步实施,推动跨境资金流动均衡发展,包括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一系列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先后出台、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债券通”正式推出、A股明确将被纳入明晟新兴市场指数(MSCI)等。其次,全球经济延续复苏态势,金融市场波动性下降,外部环境相对稳定。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预测,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3.6%,比2016年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同时,美联储虽然两次加息并提出缩减资产负债表计划,但市场对此有较稳定的预期,今年以来美元汇率总体走贬。 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仍将保持总体稳定。主要受三大基本面支持。一是经济基本面更加坚实。2017年以来,国际组织等机构多次上调对2017年中国经济的预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年初时预测的6.5%逐步上调至目前预测的6.8%,世界银行由年初的6.5%上调至近期的6.7%,说明国际社会更加看好中国经济。未来我国将继续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政策基本面提供保障。我国将进一步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一方面,随着国内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对外开放措施的积极落实,外资流入仍将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国内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相关便利化措施不断跟进,有助于促进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三是市场基本面持续增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趋完善,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持续单向的升值或贬值预期将明显减弱,有助于熨平跨境资金的大幅波动,保持外汇供求的总体平衡。 因此,未来上述基本面因素将持续发挥根本性作用,尤其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将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国内外对中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信心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的基础也会更加坚实。 问3:美联储启动缩表将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什么影响? 答:美联储加息以及缩表不会根本动摇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的格局。从2015年底美联储首次加息以来的实际情况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经历了从流出到趋向平衡的过程。主要原因: 第一,循序渐进仍将是美联储推动货币政策正常化的主要特点。美联储启动加息以来,渐进的方式逐步降低了对市场的影响。9月议息会议后,美联储主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强调:“缩表将是渐进、可预测的”。实际上,这也符合美国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当前美国经济长期增长水平依然较弱,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对经济的影响需深入评估;近期美国通胀水平持续较低、有所反复;近年来美国资产价格涨幅较快,市场担心美联储货币政策较快调整会刺破资产泡沫。 第二,目前美元利率、汇率的影响因素更加多元,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从利率看,自2015年底美联储首次加息以来,隔夜的联邦基金利率已上升1个百分点,但市场上更长期限的利率上升幅度依次递减,说明市场利率还会受经济长期增长前景等因素影响。从汇率看,影响因素历来比较复杂,除美联储货币政策外,还与美国经济以及其他主要经济体经济金融等形势相关。如美联储资产负债表扩张期间,美元汇率并未持续下跌,基本呈现双向波动;今年以来,美联储加息两次但美元汇率总体贬值。 第三,我国适应和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首先,基本面优势一直存在,包括经济增速相对较高、社会大局稳定、金融市场稳健、经常账户顺差、外汇储备充裕等。其次,应对能力继续提升,如我国经济企稳向好势头更加明显、国内市场开放程度逐步加深、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对外投融资行为更趋理性等。 问4: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强,您对企业进行汇率套期保值有什么好的建议?外汇局是否会加强相关教育及培训? 答: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性逐渐提高,汇率风险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但国内一些企业对于汇率套期保值的意识仍有待增强:一是需客观看待汇率风险,有的企业缺乏“风险中性”概念,习惯于押注升值或贬值的单边方向,以主观的市场判断替代严谨的风险管理。二是需正确看待套期保值,有的企业不愿意支付费用进行套期保值,或者是将套期保值当作赚钱的工具,忽视了其锁定汇率不确定性对企业主业利润形成冲击的避险本质功能。 外汇局将继续引导市场主体正确认识汇率风险,健全汇率风险管理。一是推动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外汇产品。二是引导银行审慎经营,督促银行做好客户风险教育与管理。三是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汇率风险意识,正确认识汇率避险工具的作用,对汇率敞口进行适度套保,避免背离主业、脱实向虚。 关于企业汇率套期保值,我们主要的体会和建议是:企业应该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常态,通过套期保值将双向波动的不确定性变成确定性,集中精力做好主业;企业要了解自己的交易,在参与交易前要对衍生品进行估值,并确定风险限制水平;企业应进行适度的套期保值,要把衍生品交易看作锁定风险的工具而非赚钱的手段,等等。当然,企业使用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需要经过持续的投资者风险教育,同时也是企业“干中学”、不断积累的过程。 问5:目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外汇管理的政策取向有何变化? 答: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在外汇管理理念上将坚持两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二是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高强度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的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创造健康良性稳定的外汇市场环境。 在政策取向上强调四个基本内涵:一是坚持改革开放,完善外汇管理政策框架,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全面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二是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三是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四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继续推动外汇市场深化发展。在保持外汇储备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 2017-10-19/safe/2017/1019/6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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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2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并修订了2011年四个季度末数据。 统计显示,2012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1749亿美元,对外金融负债34385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17364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5028亿美元,证券投资2406亿美元,其他投资10437亿美元,储备资产3387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0%、5%、20%和65%;在对外金融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1596亿美元,证券投资3364亿美元,其他投资942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负债的63%、10%和27%。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11年3月末 (修订后) 2011年6月末 (修订后) 2011年9月末 (修订后) 2011年末 (修订后) 2012年末 净头寸 1 17595 17888 16577 16884 17364 A.资产 2 43440 45607 45944 47345 51749 1.我国对外直接投资 3 3234 3347 3506 4248 5028 2.证券投资 4 2269 2224 1934 2044 2406 2.1股本证券 5 960 935 670 864 1298 2.2债务证券 6 1309 1289 1264 1180 1108 3.其他投资 7 6781 7330 7726 8495 10437 3.1贸易信贷 8 2135 2314 2716 2769 3387 3.2贷款 9 1508 1492 1687 2232 2778 3.3货币和存款 10 2122 2567 2484 2942 3816 3.4其他资产 11 1015 958 839 552 457 4.储备资产 12 31156 32706 32779 32558 33879 4.1货币黄金 13 485 508 550 530 567 4.2特别提款权 14 126 125 120 119 114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15 99 97 91 98 82 4.4外汇 16 30447 31975 32017 31811 33116 B.负债 17 25845 27720 29368 30461 34385 1.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8 16439 17142 17694 19069 21596 2.证券投资 19 2289 2424 2487 2485 3364 2.1股本证券 20 2063 2140 2148 2114 2622 2.2债务证券 21 226 284 339 371 742 3.其他投资 22 7117 8154 9187 8907 9426 3.1贸易信贷 23 2191 2397 2566 2492 2915 3.2贷款 24 2647 3138 3570 3724 3680 3.3货币和存款 25 2039 2350 2780 2477 2446 3.4其他负债 26 240 270 272 214 384 说明:1. 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3-04-22/safe/2013/0422/5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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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四 构建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机制 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记者 韩雪萌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渠道的需要日益迫切。外汇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要求,依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进行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推动对外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 2006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此后,外汇局与相关主管单位联合发布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银行、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等的相关业务分别作出规范。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88家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共计683.61亿美元。QDII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提升。这一制度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境外投资渠道,使之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和管理风险,有利于提高境内投资机构的主体投资意识和投资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继续稳步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促进境内证券市场开放 2002年,我国开始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十一五”期间,根据QFII业务发展情况及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适当提高单家QFII额度的上限,缩短QFII的本金锁定期,同时在账户开立、汇兑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支持QFII制度稳步发展,提高资本项目的可兑换程度。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97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共计197.2亿美元。 QFII规模的稳步壮大,有效改善了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促进境内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国际化,为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化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境外直接投资“按需供汇” 近年来,为贯彻实施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类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外汇局逐步放宽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2006年起,外汇局逐步取消对境外直接投资的购汇额度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境外直接投资“按需供汇”。2009年,外汇局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即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资金汇出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为事后登记;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汇出前期费用等。上述改革后,境外直接投资在外汇管理环节已无前置性审核。这不仅为企业带来了便利,也标志着我国在直接投资项下的可兑换程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双向开拓跨境信贷业务,推动信贷业务项下的可兑换 为加大对境外设立企业的后续融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走出去”企业更好更快发展,2009年,外汇局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经批准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方式进行境外放款。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事宜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 2009年,为支援四川灾后重建,支持广东继续发挥改革前沿作用,外汇局率先允许四川和广东的中资企业在一定额度内借用短期外债。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此项政策推广至全国。 上述措施在缓解企业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同时,表明信贷业务项下可兑换程度在流入和流出两个方面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推动资本项下可兑换进程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积极简化审批手续。2005年以来,每年都推出多项业务审核程序的简化措施。一是将部分逐笔审核业务调整为总量控制方式。如2010年改革对外担保外汇管理政策,将此前逐笔核准的管理方式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限额内自行办理。二是加大对外汇局分支局的授权,归并重叠管理环节。近年来,简化了包括资本金账户异地开户、个人财产对外转移以及证券项下部分市场退出等几十项具体业务的审核流程。三是将部分业务由外汇局审核变为授权银行直接办理。如部分外资参股金融机构外方利润购付汇以及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从境内支付境外上市费用汇出等相关业务,目前已由银行直接办理。这些措施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提高。 “十二五”期间,外汇局将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继续完善资本流入管理,有序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加快放开市场主体需求强烈、风险相对较小的项目,对风险较大的衍生品交易等项目,视条件成熟程度适时逐步开放。 在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外汇局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情况,使推动可兑换的措施与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企业承受能力、金融监管水平与国际金融环境等相适应。在放松部分管制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加强审慎性监管,进一步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统计监测和预警,防范资本流动冲击,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来源:金融时报) 2011-02-01/safe/2011/0201/4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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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4338亿美元,对外金融负债36885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1745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5420亿美元,证券投资2411亿美元,其他投资10936亿美元,储备资产3557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0%、4%、20%和66%;在对外金融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2582亿美元,证券投资3585亿美元,其他投资10717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负债的61%、10%和29%。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13年6月末 净头寸 1 17,453 A.资产 2 54,338 1.对外直接投资 3 5,420 2.证券投资 4 2,411 2.1股本证券 5 1,246 2.2债务证券 6 1,165 3.其他投资 7 10,936 3.1贸易信贷 8 3,476 3.2贷款 9 3,055 3.3货币和存款 10 3,395 3.4其他资产 11 1,011 4.储备资产 12 35,570 4.1货币黄金 13 418 4.2特别提款权 14 110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15 75 4.4外汇 16 34,967 B.负债 17 36,885 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8 22,582 2.证券投资 19 3,585 2.1股本证券 20 2,658 2.2债务证券 21 927 3.其他投资 22 10,717 3.1贸易信贷 23 3,095 3.2贷款 24 4,832 3.3货币和存款 25 2,523 3.4其他负债 26 267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3-09-27/safe/2013/0927/5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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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局机关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同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扎实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重大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外汇管理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敏锐把握内外环境变化,保持改革发展战略定力,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为明年经济金融良好开局打下基础。 与会同志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任务,结合外汇管理本职工作展开了学习讨论,并一致认为:一是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必须发挥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法规质量这个关键,加大法规清理整合力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外汇管理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每一项外汇管理法规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外汇管理改革全过程。二是深入推进外汇管理领域的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制定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外汇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完善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加强外汇管理法规制定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快外汇管理重点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进程,严格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政策法规出台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四是加强外汇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完善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积极推进风险提示函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强化对外汇管理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内审内控管理,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六是大力提高外汇管理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外汇管理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完) 2014-10-24/safe/2014/1024/4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