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荆州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2-23/hubei/2024/0223/220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随州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2-23/hubei/2024/0223/220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咸宁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2-23/hubei/2024/0223/220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荆门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2-23/hubei/2024/0223/2204.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黄冈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2-23/hubei/2024/0223/220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襄阳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2-23/hubei/2024/0223/2209.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孝感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2-23/hubei/2024/0223/2210.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在京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制度》),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0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4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对《制度》中新增的报表增设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中“合同签约币种”“签约主体类型”“实际承包主体类型”“业务类型”“建设项目所在国家”等内容的校验;新增对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中“目的地/运抵地”“出发地/启运地”以及“本月收入”的校验。 (二)根据日常核查实践新增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中境外被投资机构在当地缴纳的税金、年末从业人数等字段的校验;新增对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中申报主体所属行业代码为非金融企业时,该申报主体不应填报“SWIFT代码”的校验。 二、删除的主要内容 (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用于《制度》要求的相关规则。如《制度》将E01表(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表)填报币种由美元调整为原始币种,因此删除《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代扣代缴税及其他费用间的金额关系校验规则。 (三)删除重复校验同一业务的相关规则。如将《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同一境外特殊目的实体(SPV)在A01表(对外直接投资表)与Z03表(投资关系表)中的信息一致性情况的校验精简为一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对特殊业务备注说明的要求。如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表)中,在对同一投资工具代码下投资工具类型上下期不一致的校验中,增加“摘牌”或“退市”的备注说明。 (二)调整核查规则的错误/疑问数据类型。对于现实中确有特殊情形的业务,将数据类型由错误数据调整为疑问数据。 (三)按照《制度》调整核查规则中指标名称。如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的利润、所有者权益等相关指标,B系列证券投资报表的申报主体身份、证券代码、产品代码等相关指标,均根据现行《制度》调整。 四、其他调整 各申报主体应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系统中及时查看系统核查结果,并及时修正相关数据。系统核查时间从原每月15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调整为每月13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9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遵照本通知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核查,核查方式和方法不限于本通知的规定。各申报主体应参考本通知,并结合自身业务实践探索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86,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03-18/hubei/2024/0318/2223.html
-
外汇局孝感市分局践行“惠企便民”的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通过构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网上服务”三大平台,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服务产品,着力保障政策传导落地,有效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水平,切实助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见成效。 推进贸易便利化试点提质增效。该分局指导工商银行孝感分行和中国银行孝感分行将4家企业纳入货物贸易便利化试点,将2家企业纳入服务贸易便利化试点,辖内银行为试点企业办理252笔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金额共3751.78万美元,同比增长238.42%。此次贸易便利化试点优化了单证审核流程,节省了试点企业的外汇收支业务办理时间,大大提高了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同时减少了银行前台柜员审核业务的时间,提升了工作效率。 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扩面增量。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县域乡镇企业。2023年10月8日,该企业借用1笔外债需要办理签约登记,但其到孝感市分局现场办理业务需要3个多小时。了解需求后,该分局充分利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指导该企业同日在线上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业务,金额为5000万港币,累计提款额为4300万港币,时间缩短至20分钟左右,大大减少了企业办理资本项目业务的脚底成本。截至目前,该分局运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指导企业开展资本项目外债签约(变更)线上办理共4笔,金额2960万美元,累计提款额2873万美元。该分局指导辖区银行共为泰森(湖北)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多笔外债共用一个账户业务3笔,累计金额4228万美元,提高了外债登记和提款的效率,有效提升外汇服务的品质与能效,受到企业高度好评。 推进中小微外贸企业纾困政策落地增速。该分局指导辖内银行用好定向外贸企业信贷产品,切实解决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痛点问题。建设银行孝感分行为5家出口小微企业发放“跨境快贷—出口贷”34笔,共787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为企业注入了金融活水。湖北圣安德贸易有限公司是汉川市一家出口企业,主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公司主要出口印度、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等国。该企业流动资金回笼受阻影响企业正常出口,企业因无抵押物导致融资困难,建设银行孝感分行向其推荐“跨境快贷-出口贷”产品,支用26笔600万元。该分局和银行合力携手攻坚,做实做细金融服务保障,通过“点对点”投放普惠金融贷款,极大地缓解了外贸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助力企业稳产经营,得到企业一致认可。 推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降低企业套保成本。针对汇率波动加大的情况,该分局联合市商务局、外汇银行实地走访24家企业,对200多家中小企业展开问卷调查,在调研基础上制定“一企一策”“一问题一方案”措施,为企业提供“管家式”“保姆式”服务,督导银行及时跟进套期保值业务。该分局指导辖区银行为29家企业办理外汇套保业务,累计增加企业汇兑收益人民币220万元,帮助相关企业节约保证金人民币1200多万元。2023年本地区对外人民币汇率远期及期权签约额(按照产品期限区间中位数进行相应折算后)3073.09万美元,同比增长83.06%,孝感辖区外汇套保“首办户”为22户(去年为1家),2023年辖区外汇衍生品签约额及“首办户”均创历史新高。(湖北日报 2024-03-15) 2024-03-22/hubei/2024/0322/2224.html
-
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措施。中国银行十堰分行积极响应外管局关于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等纲要文件,努力为外贸企业提供优质跨境贸易服务,让优质企业更好地享受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 竹山县秦巴钡盐有限公司是该行重点公司客户,长期以来致力于合成沉淀硫酸钡与工业硫化钠等化学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制造,经过多年稳健发展,企业先后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5项,是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中小企业创新奖,并于2021年经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其产品不仅被国内知名电器企业选为指定供应商,借力“一带一路”东风,部分产品远销欧美等地。 今年2月,在外管局省、市分局的细心指导下,中行十堰分行积极筛选向省分行推荐辖内符合条件的优质贸易进出口企业,最终竹山县秦巴钡盐有限公司成功获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企业资格,实现了湖北省县域企业该资格“0”的突破。 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是指守法经营、信用优良的优质企业在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优质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享受优化单证审核等更加便利的措施。该政策赋予优质银行和优质企业更多自主权,释放“越诚信越便利,越合规越自主”的监管导向,实现贸易外汇收支“秒申请,分钟办”,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跨境结算效率,节约企业经营成本,大幅降低企业“脚底成本”。 下一步,十堰将进一步强化金融“稳外贸、促发展”支持作用,加大对涉外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推动贸易外汇便利化业务有效实施,为更多外贸企业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时报2024-03-06) 2024-03-15/hubei/2024/0315/2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