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44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34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16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027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8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0441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13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93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2949亿元,初次收入逆差758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72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22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8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8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6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0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18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1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6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697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9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1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37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13亿SDR,二次收入顺差3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096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0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892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36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801亿SDR,二次收入顺差7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021亿SDR。(完) 2024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0441 1469 1096 贷方 2 77299 10866 8119 借方 3 -66858 -9398 -7024 1.A 货物和服务 4 12181 1713 1278 贷方 5 70556 9918 7411 借方 6 -58375 -8205 -6133 1.A.a 货物 7 16342 2298 1715 贷方 8 63539 8932 6674 借方 9 -47197 -6634 -4959 1.A.b 服务 10 -4161 -585 -437 贷方 11 7017 986 737 借方 12 -11178 -1571 -1174 1.A.b.1 加工服务 13 209 29 22 贷方 14 233 33 24 借方 15 -24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6 9 7 贷方 17 201 28 21 借方 18 -135 -19 -14 1.A.b.3 运输 19 -701 -98 -74 贷方 20 2293 322 241 借方 21 -2994 -421 -314 1.A.b.4 旅行 22 -3915 -550 -411 贷方 23 735 103 77 借方 24 -4650 -653 -488 1.A.b.5 建设 25 76 11 8 贷方 26 225 32 24 借方 27 -149 -21 -1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29 -32 -24 贷方 29 62 9 6 借方 30 -291 -41 -31 1.A.b.7 金融服务 31 15 2 2 贷方 32 76 11 8 借方 33 -62 -9 -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93 -97 -73 贷方 35 117 16 12 借方 36 -810 -114 -8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22 59 44 贷方 38 1156 162 121 借方 39 -733 -103 -7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41 104 78 贷方 41 1863 262 196 借方 42 -1122 -158 -11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13 -16 -12 贷方 44 32 4 3 借方 45 -145 -20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9 -5 -4 贷方 47 25 3 3 借方 48 -64 -9 -7 1.B 初次收入 49 -2027 -285 -213 贷方 50 6039 849 635 借方 51 -8066 -1134 -847 1.C 二次收入 52 287 40 30 贷方 53 703 99 74 借方 54 -416 -59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0441 -1469 -1096 2.1 资本账户 56 1 0 0 贷方 57 3 0 0 借方 58 -2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0441 -1469 -109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2394 -1743 -1301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990 -419 -315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411 -339 -253 2.2.1.1.1.1 股权 63 -2374 -334 -249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7 -5 -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578 -81 -62 2.2.1.1.2.1 股权 66 528 75 55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1106 -155 -116 2.2.2 储备资产 68 1953 274 205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21 -17 -1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8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2102 295 221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93亿美元(折约1373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130 2406 1803 贷方 2 213151 29879 22469 借方 3 -196021 -27473 -20666 1.A 货物和服务 4 23986 3368 2527 贷方 5 196142 27493 20675 借方 6 -172156 -24126 -18147 1.A.a 货物 7 36935 5182 3892 贷方 8 176405 24728 18595 借方 9 -139470 -19546 -14703 1.A.b 服务 10 -12949 -1814 -1365 贷方 11 19736 2766 2080 借方 12 -32686 -4580 -3445 1.A.b.1 加工服务 13 608 85 64 贷方 14 669 94 71 借方 15 -61 -9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77 25 19 贷方 17 560 79 59 借方 18 -383 -54 -40 1.A.b.3 运输 19 -3310 -463 -349 贷方 20 5696 799 600 借方 21 -9006 -1262 -949 1.A.b.4 旅行 22 -11295 -1582 -1190 贷方 23 1967 276 207 借方 24 -13262 -1858 -1398 1.A.b.5 建设 25 379 53 40 贷方 26 836 117 88 借方 27 -457 -64 -4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663 -93 -70 贷方 29 163 23 17 借方 30 -826 -116 -87 1.A.b.7 金融服务 31 36 5 4 贷方 32 220 31 23 借方 33 -185 -26 -1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826 -256 -193 贷方 35 624 87 66 借方 36 -2450 -343 -25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134 159 120 贷方 38 3289 461 347 借方 39 -2155 -302 -22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113 296 222 贷方 41 5547 777 584 借方 42 -3434 -481 -36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19 -31 -23 贷方 44 85 12 9 借方 45 -304 -43 -3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4 -12 -9 贷方 47 78 11 8 借方 48 -162 -23 -17 1.B 初次收入 49 -7580 -1063 -801 贷方 50 15055 2112 1588 借方 51 -22635 -3175 -2389 1.C 二次收入 52 724 102 76 贷方 53 1955 274 206 借方 54 -1230 -172 -13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9229 -2697 -2021 2.1 资本账户 56 -8 -1 -1 贷方 57 8 1 1 借方 58 -15 -2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9222 -2696 -202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21463 -3015 -226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1080 -1555 -1173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0179 -1428 -1076 2.2.1.1.1.1 股权 63 -7039 -987 -74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141 -441 -33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900 -127 -97 2.2.1.1.2.1 股权 66 2387 334 250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287 -461 -348 2.2.2 储备资产 68 2241 319 242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90 -13 -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9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2360 336 254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2099 291 21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4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4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4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0亿美元(折约4283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11-20/gansu/2024/1120/2074.html
-
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3234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462亿元,进口16071亿元,顺差539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42亿元,进口3359亿元,逆差101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7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57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2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3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50亿美元,进口2734亿美元,顺差61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374 616 贷方 23804 3350 借方 -19430 -2734 1.货物贸易差额 5391 759 贷方 21462 3020 借方 -16071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017 -143 贷方 2342 330 借方 -3359 -473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0 贷方 78 11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74 10 借方 -38 -5 2.3运输差额 -201 -28 贷方 737 104 借方 -938 -132 2.4旅行差额 -1091 -154 贷方 283 40 借方 -1374 -193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80 11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12 2 借方 -63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2 3 借方 -27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5 -29 贷方 34 5 借方 -239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79 25 贷方 407 57 借方 -228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42 34 贷方 584 82 借方 -342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4 3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8 -4 贷方 8 1 借方 -36 -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12-05/gansu/2024/1205/2077.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406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5182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4728亿美元,同比增长6%;进口19546亿美元,同比增长3%。前三季度,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叠加外需回暖共同拉动出口;同时,我国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大宗商品、机电产品等进口增多,推动我国货物贸易进口进一步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收支保持增长。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814亿美元。一方面,旅行逆差1582亿美元,同比增长30%。当前居民出境旅游、留学等持续恢复,旅行支出增长;同时,我国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服务,境外人员来华旅行增加,带动旅行收入较快增长。另一方面,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顺差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296亿美元,同比增长3%;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159亿美元,同比增长22%。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出987亿美元,各类企业“走出去”整体合理有序;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600亿美元。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仍错综复杂,但我国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接续发力,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4-11-20/gansu/2024/1120/2073.html
-
2024年1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在河北省巨鹿县调研定点帮扶工作,实地查看定点帮扶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并召开国家外汇局定点帮扶巨鹿县30周年座谈会,谋划下一步助力巨鹿乡村振兴工作具体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李红燕等参加调研。 朱鹤新先后到巨鹿县王虎寨镇张家庄村、巨鹿中学新校区、业兴数字大厦、金银花全产业链发展中心等地开展实地调研,走访慰问张家庄村农户和国家外汇局挂职帮扶干部,深入了解县域农业、教育和产业等发展情况,对定点帮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朱鹤新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等作出重要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定点帮扶、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定点帮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扎实开展中央巡视整改,把党中央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国家外汇局定点帮扶的实际行动。要充分发挥金融行业优势,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重点产业的帮扶力度,加强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持续深化教育帮扶成果,坚决完成巩固衔接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帮扶责任,持续深化“局县银企”帮扶模式,深化多方合作,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2024-12-18/gansu/2024/1218/2081.html
-
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甘肃省分局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甘肃省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宪法知识学习活动,集体学习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了宪法精神实质。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相关知识列入月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督促干部职工按时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相关知识。组织全体职工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微信答题活动,树牢树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通过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微信公众号、办公楼电子屏等渠道,广泛宣介宪法有关知识,营造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甘肃省分局将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全省外汇局法治宣传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外汇领域重点法规的政策解读与宣传,推动外汇领域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2024-12-18/gansu/2024/1218/208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2353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730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5050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998亿美元、2910亿美元、915亿美元、785亿美元和365亿美元。2024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7097亿美元、3750亿美元和1507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7%、30%和12%。(完) 2024-12-05/gansu/2024/1205/2076.html
-
2024年11月19日,第三届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在香港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出席会议并发言。朱鹤新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持续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巩固和提升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同时,继续推动金融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2024-12-05/gansu/2024/1205/2079.html
-
近日,甘肃省分局外汇管理处召开全省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培训会议,经常项目业务人员及各市(州)分局业务人员参加。 培训会对做好经常项目各项基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全省经常项目外汇条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压实经办人员责任,力争基础工作“零差错”。各条线工作人员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业务培训需求,对行政许可、内控建设、事中事后监测核查等业务进行了梳理分析,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个人外汇管理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 2024-12-05/gansu/2024/1205/207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 2024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9.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8万亿美元)。 2024-12-05/gansu/2024/1205/2078.html
-
1月2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4年甘肃省金融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冯宗敬,介绍2024年全省金融运行主要数据及支持经济发展相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货币政策处处长聂蕾,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金融研究处处长常晔,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张颖,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长李兴坚。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冯宗敬: 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支持甘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去年全省金融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存贷款稳步增长,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稳固有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一、各项存款、贷款保持平稳增长 一是各项贷款平稳增长。落实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用好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组织开展“网格化”扫街式融资对接,指导银行机构深入挖掘有效信贷需求,提升项目储备转化率,努力保持贷款总量平稳增长。2024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9万亿元,同比增长5.5%,全年新增贷款1506亿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2.14万亿元,同比增长5%;住户贷款余额7536亿元,同比增长7.1%。 二是各项存款同比多增。2024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87万亿元,同比增长8.2%,全年新增存款2177亿元,同比多增529亿元。其中,全省住户存款余额1.91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全年新增住户存款1768亿元,住户存款新增量占各项存款新增量的比重超过八成,仍是全省存款增长的主力,反映出居民“多存少花”倾向仍然较为明显。 二、信贷结构持续调整优化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引导信贷资源流向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更加精准有力。 一是对第二产业支持力度加大。围绕“强工业”“强科技”行动,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动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两新”等部委清单内项目,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贷款快速增长。2024年末,全省第二产业贷款余额7219.3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制造业贷款余额2822亿元,同比增长17.2%,特别是中长期制造业贷款同比增长23.9%,较上年末提升8.2个百分点。从贷款增量来看,去年全省第二产业贷款新增814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54%,占比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近三年,第二产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逐年提升,为我省“强工业”提供了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贷款稳步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省交通、水利、新能源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贷款投放力度,助力国家区域战略实施。2024年末,全省基础设施领域贷款余额9718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贷款余额2276亿元,同比增长20%。 三是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增量占比大幅提升。深入开展“贷动陇原·惠企利民”融资对接提升行动,组织银行与所在地协会商会、社区街道、市场园区对接走访,开展首贷培植,推广随借随还、线上信用类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质效。2024年以来,全省银行机构在各类市场、园区开展融资对接超2万次,对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超过33万户。2024年末,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9万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36.41亿元,同比增长17.1%。全年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528亿元,其中,信用贷款新增505亿元,增量占比高达95.6%,较上年末提高56.2个百分点。 四是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持续强化。在全省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打造32个示范工程任务清单,推动涉农金融产品、服务渠道、业务流程数字化升级。深入开展“一县一业一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提升行动,创建示范县21个,金融机构向22万户农户发放特色产业链贷款206亿元,助力乡村产业拓规模、增效益。2024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7318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农户贷款余额3102亿元,同比增长11.35%。 三、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持续加强全省存款利率自律管理,切实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有效促进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去年,全省新发放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3.71%和4.38%,同比分别下降0.65和0.54个百分点,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处于历史低位。发挥好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作用,缩窄新老房贷利差,有效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去年四季度,全省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平均利率为3.38%,同比下降0.58个百分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将紧紧围绕人民银行总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扩大内需、稳定预期、激发活力,着力支持全省重大战略实施,为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金融贡献。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去年9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支持经济回升向好,请问,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在我省落实效果如何?今年在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方面有何考虑?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货币政策处处长聂蕾: 2024年9月24日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降准降息、金融支持房地产和稳定资本市场等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政策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各项政策在甘肃落地,取得良好成效。 一、落实好金融增量政策,为全省经济回升向好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加快推动降准、降息及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落实,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及时将降准增加的可贷资金尽快转化为信贷投放,推动信贷总量平稳增长。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2024年,全省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861.8亿元,同比多发放87.9亿元。推动辖内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实施增量扩面,已累计提供激励资金1.01亿元,有效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普惠小微等领域。推动政策利率下行效果充分传导至贷款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4年四季度,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42%,环比上季度下降0.16个百分点。 二、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 一是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指导法人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全省共有2652亿元存量房贷完成利率下调,平均下降30个基点,惠及全省近90万户家庭、270万人,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约16亿元。政策调整以来,全省居民提前还款现象有所缓解,2024年12月提前还款金额较年内高峰下降40%。 二是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州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居民购房门槛显著下降。11月以来,全省个贷首付比例稳定在26%左右,较年内高点下降4个百分点,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三是继续实施好两项阶段性房地产金融政策。指导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金融16条”和经营性物业贷款两项政策,推动房地产行业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截至2024年末,对全省107.61亿元存量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施展期,累计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23.07亿元。 四是推动“三大工程”项目融资落地。指导金融机构用好5000亿元新增抵押补充贷款额度、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政策,为全省“三大工程”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2024年,金融机构向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专项借款授信54.06亿元,发放4.48亿元;发放两笔“平急两用”项目贷款1.5亿元。 三、用好新创设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与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成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作专班,指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省内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开展政策宣传,做好意向摸排和项目对接工作,加快推动政策工具落地。目前,金融机构已与三家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签订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金额超4亿元。 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将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继续推动金融增量政策以及各项存量政策落地见效。一是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督促指导银行机构围绕“两重”“两新”等国家重要部署和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挖掘信贷增长点,充分满足有效信贷需求。二是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与财政、产业等政策协同,撬动更多信贷资源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三是继续引导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利率自律机制作用,强化利率政策执行,坚决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引导金融机构提升自主理性定价能力,持续引导降低企业和居民融资成本。 金融时报记者:绿色转型发展是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去年,全省在绿色金融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金融研究处处长常晔: 绿色金融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是支持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202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聚焦健全政策体系、促进产融对接、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发展能力四个重点,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质效。 一是不断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联合省委金融办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绿色金融专项行动、绿色金融深化年活动成效,连续第三年组织开展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年活动,统筹推动全省绿色金融纵深发展。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投融资项目库入库指南》,在全国率先筹建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投融资项目库;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气候投融资政策,构建全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截至2024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向17个气候投融资项目发放贷款58.16亿元。 二是积极促进绿色产融高效对接。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支持全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600亿元,居全国前列。发挥绿色金融评价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部门合作,优化完善全省绿色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集聚。截至2024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4216.38亿元,同比增长14.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9.2个百分点。其中,投向清洁能源产业的贷款余额1921.56亿元,是2020年末的3.2倍,为我省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三是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荣获“2024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优秀案例”,兰州新区“绿金通”综合服务平台荣获“中国改革2024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案例”。鼓励全省13个市州开展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天水市升级转型金融支持目录,持续推动绿色项目和转型项目更新和融资对接;张掖市大力推动“林业碳汇质押+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增量扩面;嘉峪关市积极开展钢铁行业转型金融标准使用;庆阳市落地全省首笔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贷款,助力能源产业低碳转型;陇南市加快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和转型升级。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CCER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双挂钩贷款等全国首单类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陆续落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绿色底色。 四是巩固提高绿色金融发展能力。积极探索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和金融支持的更优路径,甘肃省金融学会在全国率先设立新能源金融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了“二委一中心一实验室”的绿色金融智库体系,通过聚合职能部门、金融系统、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主流媒体等各方资源优势,为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为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储备提供了重要保障。 下阶段,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将紧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加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广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低碳项目储备和融资支持,推动兰州新区、各市州和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进一步增强绿色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和专业化水平,为全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绿色金融服务。 中国甘肃网记者:我们注意到,去年全省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增量占比大幅提升,请问,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在为企业增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年还有哪些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张颖: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按照“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模式,深入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征信领域三类平台推广应用为抓手,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能力,积极探索征信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新路径,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陇信通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指导建设的省级地方征信平台,自2020年上线以来,在信息共享、征信增值、融资撮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我们指导平台运营机构进一步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平台向市州和县域延伸,全年新增注册认证企业4.56万户,新增查询74.15万次,新增融资800多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获贷金额占比超七成。去年年底,陇信通平台完成了与甘肃信易贷等4个省级平台的整合,平台在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方面的功能将进一步提升。 二是提升供应链融资便利性。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搭建的全国性金融基础设施。我们加大平台的推广应用,截至2024年末,已推动金川集团、蓝天集团等省内重点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平台实现系统对接,形成全流程线上应收账款融资链条32条,促成全流程线上融资23.4亿元,9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其中,去年11月,金川集团中征平台供应链融资业务成功入选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强化企业服务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 三是借助资金流信用信息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资金流信用信息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收支状况、偿债能力,可以直接用来衡量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是中小微企业最优质的信用信息。为了探索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发建设了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于2024年10月上线试运行。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了第二张“经济身份证”,可以帮助银行更加全面准确掌握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便利银行为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缺乏信贷记录的“信用白户”企业提供信用贷、首次贷等融资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截至目前,我省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已接入平台,通过平台查询资金流信用信息286笔,为40户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075万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将大力推广应用征信领域金融基础设施,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提供有效助力。一是继续发挥地方征信平台作用,有针对性地拓展优化平台服务和功能,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创设特色应用场景服务专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二是加大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推动更多核心企业接入中征平台,指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中征平台业务范畴和场景应用,盘活更多中小微企业动产资源。三是加大资金流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力度,有序开展法人金融机构接入工作,采取积极宣传、案例分享、经验交流等措施,大力拓展资金流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和覆盖面,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除此之外,我想借此机会,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征信修复”行业乱象进行说明。近年来,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利用信息主体不了解征信法律法规和想要改变不良信用记录的心理,打着“征信修复”的幌子,骗取他人敏感信息、实施诈骗、非法牟利,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信息与财产安全,也损害了征信系统客观公正的形象。在此郑重提醒:凡是声称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任何打着征信“修复”“洗白”“铲单”“申诉”的幌子收取费用都是诈骗!请广大群众通过征信异议、征信投诉、司法诉讼等正规渠道依法维权,谨防“征信修复”骗局! 兰州晨报记者:2024年,我省外贸进出口持续向好,请问我省外汇收支形势如何?金融部门在支持涉外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长李兴坚: 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立足服务甘肃高水平对外开放主责主业,聚焦稳外资、稳外贸中心任务,坚持促发展、防风险两手发力,持续优化外汇管理和服务,推动外汇支持经济发展存量和增量政策落地见效,为甘肃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外汇市场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全省外汇形势方面,总体呈稳中向好态势:一是涉外收支总额为近十年最高水平,与全国形势保持一致。2024年,全省跨境贸易投资更加活跃,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总额158.54亿美元,为近十年最高水平,较2023年增长26.19%。二是外汇市场预期和交易总体平稳。2024年,甘肃省内外汇市场主体汇率预期总体稳定,结售汇行为理性有序,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119.55亿美元,同比增长28.63%。 在优化外汇管理和服务方面,主要从四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外汇便利化政策惠企利民效应持续释放。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落实提质增效,将更多优质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纳入试点,实现贸易外汇资金的“秒申请、分钟办”。截至2024年末,全省试点企业63家,累计收付汇32.7亿美元,其中,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超1/4。引导银行提高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能力,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更好支持企业“走出去”。2024年末,全省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办理金额295.9万美元。拓宽个人用汇便利化试点范围,覆盖大专院校和企业等主体38家,海外员工用汇更加便利。落地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新政,压减外贸企业业务办理时间,惠及外贸企业221家。强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银企融资对接”新场景成功落地,业务金额近2000万美元,拓宽了外贸企业融资渠道。 二是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工作进展明显。出台实施《推进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导甘肃银行和兰州银行2家法人银行开展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外汇服务半径得到延伸。指导银行建立重点涉汇企业名单、汇率避险未办户名单和汇率避险首办户名单“三个名单”,着力优化汇率避险服务供给,帮助涉外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2024年,全省外汇衍生品累计签约额24.31亿美元,同比增长1.22倍,外汇套保率17.68%,同比增长6.65倍,新增套保“首办户”71家。 三是境外来甘人员外币兑换服务不断优化。制作发布中英文《境外来甘人员外币兑换服务指南》,提升相关政策触及面和知晓度。拓展外币兑换渠道,加大机场、星级酒店、繁华商圈、旅游度假区、休闲街区等重点领域外币兑换设施供给,2024年,全省新增78家外币代兑点和6台外币自助兑换机,实现全省14个市(州)、两个国际机场外币兑换服务全覆盖。 四是外汇市场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坚持严监管、零容忍,重拳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行为,查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多起,处置非法网络炒汇平台举报信息多条。强化对银行、涉外企业和居民个人跨境资金交易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维护了全省外汇市场安全稳定。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将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服务开放和防范风险,以更有力、更有效的外汇之治、外汇之为,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增强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供给、提高外籍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质效、筑牢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安全屏障,为推动甘肃涉外经济发展贡献外汇力量。 2025-02-06/gansu/2025/0206/2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