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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月末上升83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428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83亿美元,升幅为0.27%。 3月,我国主要渠道的外汇供求相对平稳,外汇市场继续呈现供求平衡格局。国际金融市场避险情绪上升,主要非美元货币汇率相对美元升值,资产价格变动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回升。 年初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经济结构升级优化,质量效益持续改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并保持基本稳定,跨境资金总体平衡的发展态势更加稳固。 展望未来,在全球经济持续复苏的背景下,随着国内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逐步巩固和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我国国际收支将延续基本平衡格局,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保持平稳。与此同时,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金融市场仍可能面临不确定性。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2018-04-08/safe/2018/0408/8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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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8-03-29/safe/2018/0329/8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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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十二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外汇局坚持“沟通积极主动、回应务实高效、决策科学民主”的原则,扎实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共承办人大建议27件、政协提案16件,共计43件。5年来,共承办人大建议131件、政协提案112件,共计243件,连续多年保持建议提案答复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办理工作得到十二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外汇局结合自身职责,将倾听群众呼声、回应代表委员关切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外汇管理履职水平。5年来,外汇局通过线上线下反馈、上门走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回应询问,将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吸收建议提案意见,出台或完善管理措施,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例如,在支持自贸区发展方面,2015年针对人大第1978号建议和政协第0741号提案,外汇局配合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在自贸区内创新外汇管理账户管理体系,探索跨境融资政策。在深化改革方面,2016至2017年针对政协第1424号提案,外汇局配合人民银行出台《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对部分机构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并逐步推广至全国,解决了部分银行外债规模受限问题,扩大了企业跨境融资空间。在外汇储备创新运用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统筹开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向纵深发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是党的十九大后召开的第一次“两会”,具有特殊重大的意义。外汇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按照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工作要求,聚焦新一届代表委员关注焦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完) 2018-03-03/safe/2018/0303/8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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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商务部 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外汇局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函》(商资函〔2017〕515号)及其他有关法规,现就融资租赁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融资租赁类公司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的中资融资租赁公司等三类主体。 二、融资租赁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如果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可以在境内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 三、在满足前述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下,承租人可自行到银行办理对融资租赁类公司出租人的租金购付汇手续: (一)出租人出具的支付外币租金通知书; (二)能够证明出租人“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的文件; (三)银行要求的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四、融资租赁类公司收取的外币租金收入,可以进入自身按规定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超出偿还外币债务所需的部分,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辖内银行;各中资银行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0月2日 2018-03-23/safe/2018/0323/8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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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为00190100004、00190200002、00190200003的三份《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2018年2月27日 2018-02-27/safe/2018/0227/8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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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406亿元人民币,支出12823亿元人民币,顺差583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228亿元人民币,支出10123亿元人民币,顺差2106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178亿元人民币,支出2701亿元人民币,逆差152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45亿美元,支出1860亿美元,顺差8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74亿美元,支出1468亿美元,顺差30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71亿美元,支出392亿美元,逆差221亿美元。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采用支付渠道数据编制旅行收入和支出,及根据其他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2016年以来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月度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583 85 13406 1945 -12823 -186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106 305 12228 1774 -10123 -1468 2.服务贸易差额 -1523 -221 贷方 1178 171 借方 -2701 -392 2.1加工服务差额 96 14 贷方 97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25 4 借方 -14 -2 2.3运输差额 -344 -50 贷方 193 28 借方 -536 -78 2.4旅行差额 -1138 -165 贷方 255 37 借方 -1393 -202 2.5建设差额 17 3 贷方 76 11 借方 -59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19 3 借方 -59 -9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16 2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7 -27 贷方 9 1 借方 -196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8 5 贷方 158 23 借方 -120 -1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312 45 借方 -280 -4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9 -1 贷方 7 1 借方 -16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7 -1 贷方 10 1 借方 -17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4-27/safe/2017/0427/5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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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月底上升40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3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091亿美元,较2月末小幅上升40亿美元,增幅为0.1%,为连续第二个月出现回升。 3月份,国际金融市场变动总体比较平稳,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呈现有进有出、双向波动、趋于平衡的健康发展格局。本月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小幅升值,资产价格变动不大,外汇储备所投资的货币和资产之间发挥了此消彼长的分散化效应,外汇储备规模基本稳定。 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下降14亿美元,较前两季度降幅显著缩小,体现出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趋稳,跨境资本流出压力总体有所缓解,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动正在逐步趋于稳定。 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潜力大、韧性强。往前看,我国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经常账户顺差将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跨境资本流动继续向着均衡状态收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外汇储备规模可能进一步趋于稳定。 2017-04-07/safe/2017/0407/5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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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银行结汇9998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售汇1079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45亿元人民币,售汇100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3亿元人民币,售汇7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3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93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0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8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936亿元人民币。 2017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5855亿元人民币(等值3755亿美元),累计售汇28670亿元人民币(等值41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等值40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46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91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5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1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30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5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7亿元人民币。 2017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2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99亿美元),对外付款18425亿元人民币(等值267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99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亿美元)。 2017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656亿元人民币(等值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392亿元人民币(等值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4-20/safe/2017/0420/5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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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0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30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478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1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01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9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5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9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9亿SDR。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309 贷方 2 40,926 借方 3 -39,617 1.A 货物和服务 4 1,486 贷方 5 36,217 借方 6 -34,731 1.A.a 货物 7 5,626 贷方 8 32,743 借方 9 -27,118 1.A.b 服务 10 -4,139 贷方 11 3,474 借方 12 -7,613 1.A.b.1 加工服务 13 292 贷方 14 295 借方 15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5 贷方 17 94 借方 18 -29 1.A.b.3 运输 19 -853 贷方 20 573 借方 21 -1,425 1.A.b.4 旅行 22 -3,624 贷方 23 661 借方 24 -4,286 1.A.b.5 建设 25 52 贷方 26 201 借方 27 -14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7 贷方 29 55 借方 30 -142 1.A.b.7 金融服务 31 23 贷方 32 45 借方 33 -2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85 贷方 35 63 借方 36 -44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4 贷方 38 449 借方 39 -30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82 贷方 41 993 借方 42 -71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0 贷方 44 17 借方 45 -3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8 贷方 47 28 借方 48 -57 1.B 初次收入 49 4 贷方 50 4,190 借方 51 -4,186 1.C 二次收入 52 -182 贷方 53 519 借方 54 -70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309 2.1 资本账户 56 -9 贷方 57 5 借方 58 -14 2.2 金融账户 59 -1,30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7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788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44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228 2.2.2 储备资产 64 17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2.2.2.4 外汇储备 68 17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7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90 贷方 2 5,943 借方 3 -5,753 1.A 货物和服务 4 216 贷方 5 5,259 借方 6 -5,044 1.A.a 货物 7 817 贷方 8 4,755 借方 9 -3,938 1.A.b 服务 10 -601 贷方 11 504 借方 12 -1,106 1.A.b.1 加工服务 13 42 贷方 14 43 借方 15 0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贷方 17 14 借方 18 -4 1.A.b.3 运输 19 -124 贷方 20 83 借方 21 -207 1.A.b.4 旅行 22 -526 贷方 23 96 借方 24 -622 1.A.b.5 建设 25 8 贷方 26 29 借方 27 -2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3 贷方 29 8 借方 30 -21 1.A.b.7 金融服务 31 3 贷方 32 6 借方 33 -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6 贷方 35 9 借方 36 -6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1 贷方 38 65 借方 39 -4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1 贷方 41 144 借方 42 -10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贷方 44 2 借方 45 -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贷方 47 4 借方 48 -8 1.B 初次收入 49 1 贷方 50 608 借方 51 -608 1.C 二次收入 52 -26 贷方 53 75 借方 54 -10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90 2.1 资本账户 56 -1.3 贷方 57 1 借方 58 -2 2.2 金融账户 59 -18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15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14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9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24 2.2.2 储备资产 64 2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2.2.2.4 外汇储备 68 2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7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40 贷方 2 4390 借方 3 -4249 1.A 货物和服务 4 159 贷方 5 3885 借方 6 -3725 1.A.a 货物 7 603 贷方 8 3512 借方 9 -2909 1.A.b 服务 10 -444 贷方 11 373 借方 12 -817 1.A.b.1 加工服务 13 31 贷方 14 32 借方 15 0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贷方 17 10 借方 18 -3 1.A.b.3 运输 19 -91 贷方 20 61 借方 21 -153 1.A.b.4 旅行 22 -389 贷方 23 71 借方 24 -460 1.A.b.5 建设 25 6 贷方 26 22 借方 27 -1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9 贷方 29 6 借方 30 -15 1.A.b.7 金融服务 31 2 贷方 32 5 借方 33 -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1 贷方 35 7 借方 36 -4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5 贷方 38 48 借方 39 -3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0 贷方 41 107 借方 42 -7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贷方 44 2 借方 45 -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 贷方 47 3 借方 48 -6 1.B 初次收入 49 0 贷方 50 449 借方 51 -449 1.C 二次收入 52 -19 贷方 53 56 借方 54 -7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40 2.1 资本账户 56 -1 贷方 57 1 借方 58 -2 2.2 金融账户 59 -13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5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85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5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9 2.2.2 储备资产 64 1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2.2.2.4 外汇储备 68 19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7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7-05-08/safe/2017/0508/5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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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8551亿元人民币(等值1420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8137亿元人民币(等值5498亿美元),占39%;短期外债余额为60414亿元人民币(等值8709亿美元),占61%。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7.5%。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8598亿元人民币(等值1239亿美元),占9%;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3847亿元人民币(等值555亿美元),占4%;银行债务余额为41912亿元人民币(等值6042亿美元),占42%;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9669亿元人民币(等值4277亿美元),占30%;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524亿元人民币(等值2094亿美元),占15%。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2505亿元人民币(等值3244亿美元),占2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9999亿元人民币(等值2883亿美元),占20%;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1587亿元人民币(等值3112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15962 亿元人民币(等值2301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2亿元人民币(等值94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4524亿元人民币(等值2094亿美元),占15%;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322亿元人民币(等值479亿美元),占3% 。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3831亿元人民币(等值4877亿美元),占3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64720亿元人民币(等值9330亿美元),占6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3%。 2016年末我国负债率为13%,债务率为65%,偿债率为6%,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比为29%,各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取的数据,修订了2015年各季度及2016年前三季度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 中国2016年12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6年12月末 2016年12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8598 1239 短期 846 12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846 122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752 111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832 697 贷款 2920 42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3847 555 短期 616 89 货币与存款 616 89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231 466 SDR分配 652 9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579 372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41912 6042 短期 32447 4677 货币与存款 20967 3022 债务证券 3193 460 贷款 8285 119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 0 长期 9465 136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553 800 贷款 3897 56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 2 其他部门 29669 4277 短期 21684 3126 货币与存款 5 1 债务证券 29 4 贷款 1976 28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9649 2833 其他债务负债 25 4 长期 7985 115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508 217 贷款 5426 78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50 50 其他债务负债 701 101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524 2094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775 155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23 18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3626 523 外债总额头寸 98551 14207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7-03-31/safe/2017/0331/5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