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8999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04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2955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091亿美元、1784亿美元、901亿美元、592亿美元和215亿美元。(完) 2021-06-01/jiangxi/2021/0601/1678.html
-
问:境内机构办理捐赠业务时无需提供“经公证”的捐赠协议,银行在展业方面该如何把控? 答:捐赠作为单方转移交易的一种形式,易成为虚假违规交易的通道。银行应遵照展业原则审核捐赠外汇业务,把握交易真实合规的实质要求,重点结合捐赠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做合规性和合理性判断,不能仅关注捐赠协议是否“经公证”。 2021-06-04/ningxia/2021/0604/1640.html
-
为了推动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化满意度,4月15日,万州中心支局赴奉节县开展便利化政策传导落地调研。 走访过程中,支局工作人员一行来到重庆鸿源鞋业有限公司,就出口收汇便利度情况开展座谈,并向企业负责人详细宣讲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的一系列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及企业关心的贸易融资、跨境融资等政策,企业负责人就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出口贸易模式、账款周期和银行办理出口货款结算的感受进行了交流,总体表示满意的。与银行座谈时,在了解银行相关业务流程、单证审核和内控管理要求后,要求银行转变贸易外汇管理思路,着重在内控和审慎展业监督方面下功夫,注重交易实质的把握,适度放宽形式要求,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以行动践行“便企利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初心使命。 2021-04-16/chongqing/2021/0416/1840.html
-
为进一步强化银行外汇宣传意识,提升不同社会群体外汇知识普及度,黔江中心支局充分利用银行年末营销的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辖区银行根据自身业务营销计划,统筹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辖区首批银行通过上门宣传、现场答疑、有奖答题形式,根据受众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个人用汇常识、非法网络炒汇等外汇知识普及,目前已完成了社区医院及学校的宣传普及工作。第二批银行将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地开展外汇宣传普及活动。此次活动找准了外汇宣传与银行实际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将银行营销服务与宣传统筹结合,有力发挥了银行宣传优势,使外汇知识覆盖更多群体,提升了外汇宣传的“烟火气”。 2020-12-29/chongqing/2020/1223/1699.html
-
问:境内企业从境外购入大型设备一套,并约定境外公司在设备到位后派技术人员到境内企业进行调试安装,且在购入设备的三年内,每年有一次常规设备检测,该技术人员来华的薪金由境内企业负担。则此笔薪金应如何办理申报? 答:该项薪金是境内企业与境外公司的合同约定,不是境外技术人员与境内企业雇佣合同,所以二者不具有雇佣关系,薪金可视同境外公司为境内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费,应申报在“228039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其他技术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设备检测费。 2021-06-03/tianjin/2021/0603/1674.html
-
问:境外非居民个人以其个人名义向某境内高校汇入一笔捐款,如果该笔款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应如何申报?如果该笔款项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应如何申报? 答:境内高校收到境外非居民个人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的无偿捐赠款,应申报在“42199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捐赠和无偿援助-其他捐赠及无偿援助(与固定资产无关)”项下;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无偿捐款,应申报在“521020资本账户-资本转移-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项下。 2021-06-04/tianjin/2021/0604/1675.html
-
为增强企业外汇合规意识,宣传外汇管理政策,1月7日,巴南中心支局与重庆创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经营情况。中心支局对企业宣讲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鼓励企业加强与外管部门的沟通交流。该企业表示会认真学习外汇法规政策,加强人员管理,落实相关责任。 2021-01-07/chongqing/2021/0107/1703.html
-
12月21日,永川中心支局为辖区一家企业宣讲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政策。 永川中心支局向企业详细了解了其股权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和政策诉求,重点就企业当前面临的资本项目基本信息变更问题进行解答并就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政策进行讲解。此次宣讲有助于提升该企业对外汇政策的认知程度,有助于增强该企业自觉守法、合规用汇的意识和能力。 2020-12-22/chongqing/2020/1222/169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 2021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45万亿美元)。 2021-06-04/jiangxi/2021/0604/1681.html
-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1年4月) 2021-06-02/hubei/2021/0602/1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