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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后,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接受了《金融时报》记者的专访,就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一系列新的重要举措等进行了重点解读。 金融时报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出台的有关背景。 潘功胜副行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融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金融服务顺畅。春节期间,人民银行建立了疫情防控资金汇划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疫情防控国库资金紧急拨款,改进流通中现金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和营业时间,加强网上金融业务办理,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人民银行在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重点是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金融时报记者:请问2月3日金融市场开市后,人民银行在流动性供给方面有什么安排? 潘功胜副行长:2月3日金融市场开市后,人民银行将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加大逆周期调节强度,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特别是考虑到疫情特殊时期和延期开市的双重影响,人民银行将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向市场提供流动性。人民银行还会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保持密切沟通,充分了解市场流动性状况和流动性需求,研判流动性形势,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强化预期引导。 金融时报记者:请问金融系统对重要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企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潘功胜副行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市、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要求获得再贷款资金的银行向应对疫情的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已经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重点企业采取名单制管理,确保专项再贷款资金使用到应对疫情最需要的地方。1月31日上午,人民银行已经召集有关银行召开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主动加强与名单内的相关企业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金融时报记者:请问为保障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和居民的正常金融服务需求,对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出了哪些要求? 潘功胜副行长:疫情爆发以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居民一直是金融系统的重点服务对象,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金融服务。一是通过加大融资支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三是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放款等金融服务效率。四是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资金需求,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调整信贷安排,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五是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六是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金融服务减免相关费用。 金融时报记者:请问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采取了哪些措施,以保障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潘功胜副行长:疫情期间,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相关单位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降低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将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针对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在岗人员变少、操作问题增加等特殊情况和应急状态,《通知》要求各基础设施单位增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联动,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金融时报记者:从湖北等地疫情防控看,部分物资需要进口,居民个人也很关注外汇业务办理。请问在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外汇业务办理便利性方面,外汇管理部门有哪些新的措施? 潘功胜副行长:近些天,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湖北等地外汇分支局迅速行动,要求银行特事特办,春节期间全国已完成多笔防疫物资进口的购汇及对外付汇业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措施,便利防疫物资进口和用汇需求。一是对于疫情所需的物资进口,简化购付汇业务流程。银行要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跨境捐赠等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二是简化外汇捐款入账结汇手续,银行可直接办理资金入账结汇。三是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向银行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四是对因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取消借用外债限额要求。五是保障个人正常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2020-02-05/ningxia/2020/0205/1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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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各分支机构和所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金融部门疫情防控,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确保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机构,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各单位可结合当地地方政府防控疫情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采取轮换上班、错时上班,也可利用网络办公方式在家上班,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切实做好员工疫情防控,加强员工体温检测和防护,做到全体员工健康保护全覆盖。 三、各单位员工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正在湖北地区的,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凡近期已经从湖北地区返回工作地的,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应当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居家留观达到14天,并严格落实监督性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对湖北地区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可按照地方省级政府统一要求,延长假期,但延长期间,应当按照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应急值班、网络办公等方式,切实做好支持疫情防控所必需的金融服务,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金融需求。 本通知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上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0年2月1日 2020-02-04/ningxia/2020/0204/1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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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高度重视,快速响应,多措并举,指导辖内银行和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启动应急管理,保障工作有效运转。1月27日,接到相关通知后,河南省分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以主管局长、处长、分管处长和业务科长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小组,将有关精神落实到各市中心支局和银行,并决定自28日起,安排小组人员节日期间到岗值班,解决好银行企业相关问题,保障疫情防控外汇有关工作快速运转。 二、及时转发文件,快速传导外汇支持政策。1月28日,为保障政策快速传导到位,迅速通过全省银行外汇业务微信群、全省大型企业微信群、各市中心支局微信群,转发总局文件,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内各个银行网点,并做好外汇业务政策解释,保障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宣传到位。指导河南省外汇自律机制下发通知和倡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有效落实相关外汇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三、开通指导热线,指导银行和企业办理特殊业务。1月27日-28日,组织应急管理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总局通知精神,熟悉掌握政策内容。及时开通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热线,并将电话发送全省外汇银行业务微信群和大型企业微信群,各业务条线留守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指导银行和企业办理特殊业务。 截止30日上午,我省有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通过电话,咨询富士康等企业购买防疫物资、接受境外捐赠后转捐赠红十字会等涉及防疫业务,河南省分局已按总局通知要求,给予充分指导。 目前,银行和企业相关业务正在办理中。 2020-01-30/henan/2020/0130/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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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和家人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可能导致的病毒传播风险,现就办理外汇业务发出以下倡议: 目前外汇业务可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 货物贸易企业名录登记业务、企业外债登记业务、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可通过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asone)(网址为:zwfw.safe.gov.cn/asone/)提交业务相关电子资料,由外汇局审核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办理货物贸易登记表等其他行政许可业务,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等方式提供业务相关电子资料,由外汇局审核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对抗击疫情接受的国外捐赠和进口物资设备等,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办理。 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相关业务,可通过金融城域网邮箱或传真等方式报送相关申请材料。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明细请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汇综发〔2011〕131号)。 对相关业务和操作有任何疑问,可工作日期间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国际收支统计业务 0951-5189506 外汇技术支持 0951-5189607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0951-5189600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0951-5189606 外汇业务办理相关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发送: 传真: 0951-5189603 0951-5189505 邮箱: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609790524@qq.com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75660316@qq.com 2020-02-05/ningxia/2020/0205/1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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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指南 2020-02-05/henan/2020/0205/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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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付款是指国际收支申报的付汇日期晚于报关单进口日期的收汇。延期付款的报告范围:A类企业超过90天(付汇日期减去进口日期)的延期付款,B类和C类企业在分类期间超过30天的延期付款。延期付款的报告内容包括:延期付款对应的进口货物的预计付汇日期、金额、关联关系等信息。 2020-02-04/hebei/2020/0204/1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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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收款是指国际收支申报的收汇日期晚于报关单出口日期的收汇。延期收款的报告范围:A类企业超过90天(收汇日期减去出口日期)的延期收款,B类和C类企业在分类期间超过30天的延期收款。延期收款的报告内容包括:延期收款对应的出口货物的预计收汇日期、金额、关联关系等信息。 2020-02-03/hebei/2020/0203/1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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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货款是指国际收支申报的收汇日期早于预计出口日期的收汇。预收货款的报告范围:A类企业超过30天(出口日期减去收汇日期)的预收货款,B类和C类企业在分类期间发生的全部预收货款。预收货款的报告内容包括:预收货款对应出口货物的预计出口日期、金额、关联关系等信息。 2020-01-23/hebei/2020/0123/1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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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融资报告主要涉及进口远期信用证、进口海外代付及其他进口项下贸易融资业务,不包括出口项下的贸易融资。 贸易融资的报告范围:企业进口项下超过90天(付汇日期减去进口日期)的贸易融资。贸易融资报告的内容包括:贸易融资对应进口货物的预计付款日期、金额、融资类型等信息。 2020-02-05/hebei/2020/0205/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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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地方、各部门正在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金融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并肩作战,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保障金融服务顺畅。 为更好发挥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五部分,共30条措施。 《通知》要求,金融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实施好逆周期调节,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和节后资金到期较多等情况,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和企业,以及社会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相关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贷款成本,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运输、销售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名单内的企业,由人民银行通过低成本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的方式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 《通知》指出,金融系统要合理调配金融资源,保障现金供应充足;维护支付清算顺畅运行,保障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准确拨付;引导企业和居民线上办理金融业务,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权益和金融消费权益,保证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畅通。金融监管部门要对受疫情影响的监管事项做出妥善安排,免除企业的后顾之忧;金融基础设施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开设“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效率,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金融机构要简化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便利防疫物资进口和接受捐赠资金,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通知》强调,金融系统要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我们坚信,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中国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从内外部环境看,经济发展中的积极因素正在增多,经济内在的韧性增强,这些都对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形成支撑。要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总结借鉴历史经验,避免非理性情绪对金融市场形成不必要的影响。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应对疫情的可能影响,取得防控疫情的胜利,保持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完) 2020-02-05/neimenggu/2020/0205/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