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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台湾居民到境内购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银行需做哪些操作?客户是否需要到外汇局事先备案? 答:台湾居民到境内购房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6.24条的有关规定直接在银行办理手续,所需材料如下:1.境外机构设立的境内分支、代表机构提供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提供侨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其他境外个人提供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2.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3.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非居民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购买现房及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产权登记证明文件)。4.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019-01-31/shanghai/2019/0131/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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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个人可以向境外机构汇款用于捐赠吗?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规定:境内企业接受或向境外盈利性机构或个人捐赠,按照跨境投资、对外债权债务有关规定办理,没有对境内个人与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之间的捐赠做出明确规定,且按照《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只有明确用于公益的资金才可以定性为捐赠。境内个人向境外机构的汇款如果不能确定为公益用途,则境内个人不能以捐赠名义汇出该项资金。由于捐赠项下的相关规定尚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如遇个案事项请商当地外汇局解决。 2019-01-31/shanghai/2019/0131/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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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已注销,但是其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及资本金账户还有余额,请问企业可以用该余额直接作为企业清算款汇出境外给原股东吗? 答:问题提的不是很清楚,这里假设一下:如果该企业开过外汇资本金账户,那么这个企业可能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时,应该履行法定的清算手续,经过清算审计后确定剩余财产,按股权比例将剩余财产进行分配,按规定在注册地银行办理外汇注销登记后,属于外国投资者的财产可以汇给外方股东。 2019-01-31/shanghai/2019/0131/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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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教一下,深加工结转收汇需要审核哪些材料?对于该笔业务下的报关单审核有什么要求?现在深加工结转依据哪些法规要求? 答: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8﹞38号)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管理。银行根据企业名录状态和真实性审核要求审核材料办理业务,银行可以要求企业提供进出口合同和深加工结转报关单。 2019-01-25/shanghai/2019/0125/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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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开民宿,挂在境外平台给外国人预定房间,预定产生的住宿费由平台汇进来给个人。需要开立什么账户?银行办理此类业务如何审核? 答:按境内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的原则,国内民宿的住宿费一般也应收取人民币。特殊情况下需预收外币的,由银行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核。 2019-01-31/shanghai/2019/0131/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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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体工商户开立的外汇结算账户,可以直接收服务贸易项下(如民宿预定支付的住宿费)的外汇吗? 答:需根据个体工商户开户时提供的营业执照与该民宿是否一致等情况具体确定。 2019-01-31/shanghai/2019/0131/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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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外汇国外汇入,姓与名拼音与国内汉语拼音顺序相反,能否入账? 答:如果是境内个人,个人收入能否入账主要根据外汇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判断。 2019-01-31/shanghai/2019/0131/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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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公司给境内个人汇款用途为律师费,是否可以入账? 答:由银行把握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019-01-25/shanghai/2019/0125/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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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的见证下,丝路基金与新加坡盛裕集团(Surbana Jurong)在北京签署了设立“中国-新加坡共同投资平台”的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该平台将出资约5亿美元,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途径投资于东南亚等地区的基础设施绿地项目。盛裕集团将通过其商业网络搜寻项目,并经属下盛裕资本与丝路基金共同评估之后,按照等量出资的原则进行投资。 此次合作是在新加坡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Infrastructure Asia)的倡议下、中新双方的共同关注与支持下达成的。丝路基金此前在全球多个区域进行过基础设施投资,并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广泛的伙伴关系。盛裕集团作为全球性的城市和基础设施咨询公司,拥有70多年的项目经验,其业务团队遍布全球40余个国家。平台的设立有利于凝结丝路基金与盛裕集团各自的优势,发挥出更大的协同效应,有助于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丝路基金总经理王燕之表示:丝路基金一直致力于通过基础设施投资促进东南亚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我们期待与各方在未来的项目投资中紧密合作,共同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共同愿景。 盛裕集团总裁黄显辉认为:当前东南亚经济增长较快,基础设施需求巨大,“中国-新加坡共同投资平台”未来的投资机会众多。我们很高兴与丝路基金达成合作。 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总裁陈庆辉表示:这个平台结合了丝路基金及盛裕各自的优势,有很好的协同效应。此外,这个平台的定位非常好,有助于填补区域基础设施的市场缺口。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将继续支持共同投资平台,例如介绍项目投资的机会。 丝路基金 丝路基金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于2014年12月29日在北京注册成立,中方出资规模为400亿美元加1000亿元人民币。丝路基金秉承“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双边多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促进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丝路基金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原则开展运营,重点支持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项目,实现中长期财务可持续和较好的投资回报。 丝路基金以股权投资为主,并可同时采取包括贷款、债权、基金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开展投资业务,也可与境内外多边、双边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共同投资基金。 丝路基金严格遵守中国和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注重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丝路基金也致力于搭建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桥梁,并携手商业伙伴共建美好的未来。 新加坡盛裕集团 盛裕集团是亚洲最大的城市和基础设施咨询公司之一,其业务能力跨越城市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全价值链。 盛裕集团的总部位于新加坡,员工总数超过14500人,其在全球设有130余个办公室,业务范围跨越亚洲、非洲、美洲、大洋洲的约40个国家。盛裕集团的年收入约15亿新元,成员公司包括澳大利亚的SMEC、罗伯特伯德集团(Robert Bird),中国的华太设计、新加坡的AETOS、KTP、SAA,加拿大的B+H等。 盛裕集团拥有70余年的项目经验,为新加坡100多万套住宅提供过设计服务,为全球30多个国家进行过区域性的总体规划,也参与了世界上100余个工业园的建设设计。 盛裕集团一直在实践“筑城树人”的宗旨,通过建造住宅、规划城市并改善基础设施实现工业和城市生活的可持续发展。 新加坡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 新加坡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由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成立,其目标是通过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亚洲经济与社会发展。 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善用其联系网,同时也致力于结合公共服务机构和私人领域机构的力量,与本区域的利益相关者联合,以协力满足亚洲基础设施的需求。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通过下列方式实现这一目标: • 为基建生态系统内的业者搭建合作桥梁; • 为基础建设需求高的市场打造基建实力; • 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以提高项目融资吸引力 2019-05-13/shanghai/2019/0513/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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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分别于2001年、2006年制定。这两部行政法规的实施,对于推动保险业和银行业对外开放,加强和完善对外资保险公司、外资银行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和银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本次修改两个条例的部分条款,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外资保险公司和外资银行准入及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对外开放政策,为进一步扩大保险业、银行业对外开放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主要修改内容为:取消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外资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主要修改内容为:一是取消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唯一或者控股股东、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在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的条件,取消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的条件。二是规定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三是放宽对外资银行业务的限制,允许其从事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以及代理收付款项业务,将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定期存款的数额下限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并取消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四是改进对外国银行分行的监管措施,放宽外国银行分行持有一定比例生息资产的要求,对资本充足率持续符合有关规定的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放宽其人民币资金份额与其人民币风险资产的比例限制。 2019-10-18/shanghai/2019/1018/1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