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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除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转外的境内收入管理信息、交易性质等,无需再进行境内收入申报,可通过对应的境内支出申报数据中的收入方账号匹配查询。前提条件是收入方账号一定要填写准确,并及时报送了相关开户信息。 2016-10-28/shanghai/2016/1028/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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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号文第八条等明确了参加试点的跨国公司条件,包括有真实业务需求、上年度外汇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等。金融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参加试点。 2016-11-01/shanghai/2016/1101/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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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企业集团是指要么仅有境内成员公司,要么是仅有境外成员公司的企业集团,虽然不符合在境内外均有成员企业的跨国公司概念,但仍可以按36号文办理相关业务。 2016-11-11/shanghai/2016/1111/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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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投项下资金、外债资金意愿结汇后,可以存定期、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10-28/shanghai/2016/1028/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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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1月,银行结汇8063亿元人民币(等值1179亿美元),售汇10347亿元人民币(等值1513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284亿元人民币(等值33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705亿元人民币,售汇956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86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358亿元人民币,售汇78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2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431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11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687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26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0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83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864亿元人民币。 2016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86657亿元人民币(等值13102亿美元),累计售汇105919亿元人民币(等值1601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9262亿元人民币(等值291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974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798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823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690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93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02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30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908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4779亿元人民币。 2016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024亿元人民币(等值2490亿美元),对外付款18706亿元人民币(等值273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682亿元人民币(等值246亿美元)。 2016年1-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7392亿元人民币(等值25295亿美元),对外付款186770亿元人民币(等值2822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9378亿元人民币(等值2930亿美元)。 2016-12-22/shanghai/2016/1222/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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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11月,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0月底下降691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6年11月30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516亿美元,较10月底下降691亿美元,降幅为2.2%。 从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因素看,主要包括:(1)央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2)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波动;(3)由于美元作为外汇储备的计量货币,其它各种货币相对美元的汇率变动可能导致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4)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外汇储备在支持“走出去”等方面的资金运用记账时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整至规模外,反之亦然。 从11月份的情况看,央行向市场提供外汇资金以调节外汇供需平衡、美国大选后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呈现贬值、债券价格也出现回调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导致外汇储备规模出现下降。 2016-12-22/shanghai/2016/1222/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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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含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和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境内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因此,自2015年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参加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但需按规定于每年9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2016-12-31/shanghai/2016/1231/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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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新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提交《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等材料,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注册地银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2016-12-31/shanghai/2016/1231/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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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自2015年6月1日起,已经取得外汇局金融机构标识码且在所在地外汇局开通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银行可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以下简称相关市场主体)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2016-12-31/shanghai/2016/1231/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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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基础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地址等)、投资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出资方式、注册币种、投资者及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等)、企业合并、分立等,应在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到符合条件的注册地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手续。 2017-01-06/shanghai/2017/0106/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