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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495亿美元,对外负债1486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634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637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271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833亿美元,债券资产263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02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0%、17%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2578亿美元,美元资产1004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871亿美元,分别占17%、65%和18%。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495亿美元,占比55%;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000亿美元,占比45%。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084亿美元,债券负债262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14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8%和28%。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215亿美元,美元负债539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254亿美元,分别占比42%、36%和22%。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99亿美元,占比38%;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262亿美元,占比62%。(完) 2022-09-30/qingdao/2022/0930/2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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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2万亿美元)。 2022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6.8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92万亿美元)。 2022-10-08/qingdao/2022/1008/2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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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2-10-09/qingdao/2022/1009/2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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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22-10-11/qingdao/2022/1011/2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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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2-10-10/qingdao/2022/1010/2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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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265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991亿元,进口15263亿元,顺差4727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27亿元,进口2785亿元,逆差55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90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11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804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7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69亿美元,进口2656亿美元,顺差61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169 614 贷方 22217 3269 借方 -18048 -2656 1.货物贸易差额 4727 696 贷方 19991 2942 借方 -15263 -2246 2.服务贸易差额 -558 -82 贷方 2227 328 借方 -2785 -410 2.1加工服务差额 77 11 贷方 83 12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1 5 贷方 52 8 借方 -20 -3 2.3运输差额 -119 -18 贷方 893 131 借方 -1012 -149 2.4旅行差额 -683 -100 贷方 61 9 借方 -744 -109 2.5建设差额 39 6 贷方 88 13 借方 -49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15 2 借方 -77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7 4 借方 -23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9 -19 贷方 136 20 借方 -265 -3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2 14 贷方 331 49 借方 -239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9 35 贷方 525 77 借方 -286 -4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1 贷方 7 1 借方 -13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42 -6 贷方 9 1 借方 -51 -7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10-19/beijing/2022/1019/1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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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并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以来国际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2022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形势有何特点,近期表现如何? 答: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直接投资均呈现较高顺差。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64亿美元,同比增长43%,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比值为1.9%,仍处于合理均衡水平。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36%,服务贸易逆差收窄33%。上半年,直接投资顺差740亿美元,与经常账户形成的基础性国际收支顺差合计2404亿美元,同比增长3%,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有效发挥平衡跨境资金流动、稳定外汇市场的基本盘作用。 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基础性国际收支顺差继续发挥主导作用。目前三季度国际收支数据仍在统计中,从相关数据表现看,基础性国际收支仍总体呈现一定规模顺差。经常账户方面,根据海关统计,7-8月进出口顺差同比增长57%,体现了我国完备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以及稳外贸、保市场主体等政策的支撑作用;外汇局数据显示,7-8月服务贸易逆差同比收窄3%,主要是运输、计算机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收入增长14%。直接投资方面,据商务部统计,7-8月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同比增长14%,显示资本项下中长期投资渠道表现稳健。此外,9月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平稳,银行结售汇以及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延续基本平衡。多方面数据均表明当前我国国际收支运行总体稳健。 二、您如何看待未来我国国际收支趋势? 答:我国经常账户将保持合理规模顺差。近一段时期,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保持增长,在全球主要顺差国中表现突出,充分体现了我国货物贸易等经常账户收支的稳定性和韧性,也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首先,近年来我国货物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出口新动能逐步涌现。今年前8个月,传统优势项目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9%,纺织、服装出口增速均高于10%,汽车等出口增长56%,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成为推动外贸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贸易伙伴多元化拓展取得积极成效,欧美仍是我国重要的传统市场,对东盟、拉美地区的外贸规模也在增长。其次,服务贸易发展将会继续提档升级。随着我国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以及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计算机信息服务等新兴生产性服务业正在为服务贸易注入新的增长动能。 跨境双向投资将呈现更加均衡的发展态势。首先,直接投资保持顺差格局。国内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将继续吸引外资来华投资兴业。同时,我国对外投资仍将保持合理有序的发展态势。其次,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范围内具有稳定的投资回报和分散化投资价值,长期看国际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总体依然较强。 总体看,未来国内经济持续恢复的趋势是确定的,继续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是坚定的,物价稳定等优势更加明显,制造业转型升级效果逐步显现,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内在基础依然稳固,这也是我国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根本支撑。 2022-10-19/beijing/2022/1019/1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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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压实银行展业审核责任,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人民币。 案例2: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贸易融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64.89万元人民币。 案例3: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付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23.17万元人民币。 案例4: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案 2018年4月至6月,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83.61万元人民币。 案例5: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8年4月至11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97.48万元人民币。 案例6: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案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51万元人民币。 案例7: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3月,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85万元人民币。 案例8:中国银行义乌分行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案 2019年3月至11月,中国银行义乌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4.94万元人民币。 案例9: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4月,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0.02万元人民币。 案例10: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违规办理预付货款案 2020年1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1.97万元人民币。 2022-10-19/beijing/2022/1019/1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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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2年9月30日) 2022-10-12/qingdao/2022/1012/2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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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2万亿美元)。 2022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6.8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92万亿美元)。 2022-10-19/beijing/2022/1019/1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