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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21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857亿美元,降幅为2.5%。 2026年3月,受全球宏观环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6-04-08/henan/2026/0408/2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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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以来,佳木斯市分局开展新春送政策专项行动。组织专人编制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投融资、汇率避险、个人外汇及金融外汇产品于一体的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手册作为“新春政策礼包”,向辖内外贸外资企业和银行机构送出“政策礼包”200余份,同时在佳木斯市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中心窗口摆放外汇便利化政策手册以方便企业使用。 2026-04-08/heilongjiang/2026/0403/2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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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6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55万亿美元)。 2026-03-27/henan/2026/0327/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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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新加坡金管局副行长梁新松。双方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深化中新金融领域合作、促进投资发展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徐志斌陪同会见。 2026-03-27/henan/2026/0327/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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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级外汇局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不含派出机构) 2026-04-09/jiangsu/2021/0205/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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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00号,邮编:210002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025-84790230、84790127 银行申请结售汇业务资质、银行结售汇统计、银行卡跨境交易、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025-84790218、84790110 经常项目: 货物贸易:025-84790266、84790183、84790281 服务贸易外汇业务:025-84790444、84790169 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不含购房、证券投资、理财、人寿保险、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项目的外汇业务):025-84790400、84790229 资本项目: 外债、跨境担保等业务:025-84790044、84790045 外商直接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境外直接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境外放款、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等业务:025-84790496、84790139、84790048、84790950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移民/继承财产转移、股权激励、跨国公司资金池等业务:025-84790179、84790679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胡俊伟(业务),025-84790401,叶惠明(技术),025-84790237 投诉电话:025-84790662,举报外汇违规线索:025-84790491 国家外汇管理局无锡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五爱路33号,邮编:21403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0-82221680 货物贸易:0510-82221683,服务贸易、个人外汇业务:0510-82221863、0510-82221803。 资本项目:跨境融资:0510-82221889,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0510-82221692、82221889,资本市场:0510-82221686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徐海燕(业务),0510-82221692,周坚(技术),0510-82221677 投诉电话:0510-82221699 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1号,邮编:221002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6-85705657 经常项目:0516-85794571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16-85700444、85600960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潘峰(业务),0516-85600996,裴浩然(技术),0516-85792112 投诉电话:0516-85794260 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广化街18号,邮编:21300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9-86919096、86919097 经常项目:0519-86645654、86646224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19-86646355、86919115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曹姝贤(业务),0519-86919112,郭卿(技术),0519-86919137 投诉电话:0519-86645344 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狮山路59号,邮编:21501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2-68082393、68312670、68312759、68253931 经常项目:0512-68058429、68253261、68253150、68250256、68315342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12-68058613、68058415、68058417、68315379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周惠(业务),0512-68058417,尹锋(技术),0512-68253119 投诉电话:0512-680584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通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8号,邮编:226007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间接申报):0513-85507901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直接申报):0513-81599970 银行申请结售汇业务资质、银行结售汇统计、银行卡跨境交易等业务:0513-85507130 经常项目: 货物贸易:0513-85526548 服务贸易及个人外汇业务:0513-81599906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13-85520548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王磊(业务),0513-85519841;刘留(技术),0513-81599909 投诉电话:0513-85507019 国家外汇管理局连云港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通灌北路79号,邮编:222002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8-85600228 经常项目:货物贸易:0518-85600318、0518-85600317,服务贸易、个人外汇业务:0518-85600369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18-85600318、85600319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刘宪龙(业务)0518-85600319,倪立显(技术),0518-85600260 投诉电话:0518-858680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翔宇中道158号,邮编:22300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7-83163122 经常项目:0517-83163107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17-83163116、83163111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石晓静(业务),0517-83163116,赵新杰(技术),0517-83163180 投诉电话:0517-83163121 国家外汇管理局盐城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80号,邮编:224001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5-88386801 经常项目:0515-88386803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15-88386802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韩伟(业务),0515-88386803,魏晋(技术),0515-88386906 投诉电话:0515-88386809 国家外汇管理局扬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561号,邮编:225009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4-87936673 经常项目:0514-87936675、87936671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14-87936671、87323236、87936672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陈俊钦(业务),0514-87936672,李猛(技术),0514-87323249 投诉电话:0514-87936859、87935288 国家外汇管理局镇江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中山西路110号,邮编:212000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11-85240510 经常项目:0511-85240514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11-85240515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王善龙(业务),0511-85240515,顾沈君(技术),0511-85240649 投诉电话:0511-85240511 国家外汇管理局泰州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19号,邮编:225300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23-86886978 经常项目:0523-86886979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23-86882046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黄琴(业务),0523-86882046,魏健(技术),0523-86886969 投诉电话:0523-86886948 国家外汇管理局宿迁市分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64号,邮编:223800 业务咨询电话: 国际收支:0527-84313058 经常项目:0527-84313059 资本项目(存量权益登记):0527-84313059、84313057 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人员:曹元鹏(业务),0527-84313059,任军远(技术),0527-84313030 投诉电话:0527-84313057 江苏省各级外汇局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不含派出机构) 2026-04-09/jiangsu/2017/0915/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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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省内各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管理部,各省级有关银行,福州各市级有关银行: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汇综发〔2026〕28号)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以下简称“福建省分局”)决定扩大辖内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区域范围,并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更多区域实施更加便利的经常项目外汇政策 (一)扩围后的试点区域为福建省全辖。 (二)试点实施更加便利的经常项目外汇政策,具体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以及外汇局允许的其他便利化业务。 二、审慎合规银行及优质企业应按规定开展试点业务 (一)各市分局应密切跟踪各项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强化试点业务数据统计、专项监测及风险评估,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审慎合规银行在客户分类和事后风险监测等重点环节,尽可能内部复用外汇展业改革相关做法,为未来外汇展业改革与高水平开放政策融合试点推广奠定基础。 三、强化政策衔接过渡确保试点有序实施 为确保便利化业务平稳过渡,在辖内《实施细则》发布前已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汇〔2022〕29号)备案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试点的银行,如拟参与《实施细则》规定的便利化业务,应在《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备案申请。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福建省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联系人:(货物贸易)陶诗婷0591-88010308 (服务贸易)郑岩榕0591-88010639 (个人外汇)吴爱兰0591-88010634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4月1日 (备注:文中所提及“福建省全辖”指福建省(不含厦门),厦门相关试点政策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发布实施) 2026-04-08/fujian/2026/0408/2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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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元市分局联合市贸促会、市商务局举办2026年“贸法同行”企业沙龙(第一期)暨汇率避险服务对接会。广元市各县区商务局分管负责人、国际商会会员企业、市外汇银行、涉外企业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活动。 市分局以“汇率风险中性管理与合规操作实务”为主题,通过汇率走势分析、相关政策解读、套保实操演练、典型案例剖析、互动交流答疑等方式,强化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的宣导,引导涉外企业积极应对人民币汇率常态化双向波动。中国银行广元分行结合广元实际,开展了跨境金融产品宣讲及支持外贸小微企业授信方案产品推介,就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提供增信支持、解决授信不足、担保难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 下一步,广元市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分局关于稳外贸稳外资、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和汇率避险服务能力,常态化开展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培训,精准服务企业汇率避险需求,为全市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6-04-09/sichuan/2026/0409/3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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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 传真电话:021-58845955 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00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业务咨询电话一览表(2025年10月) 2025-10-13/shanghai/2021/0721/1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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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云汇发〔2020〕21号)中部分条款及内容进行了调整,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调整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邮将意见发送至:ynsafebop@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调整规范性文件条款意见反馈”,并请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正义路6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调整规范性文件条款意见反馈”,随函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调整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04-08/yunnan/2026/0408/1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