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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01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该表显示,2001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国际收支总体状况保持良好局面。这是我国首次公布半年度国际收支平衡表,主要是为了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于数据透明度的要求,并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我国国际收支统计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加快数据公布频率。 2001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50.99亿美元。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出口1245.18亿美元,货物进口1110.75亿美元,顺差134.43亿美元;服务项目收入155.53亿美元,支出187.64亿美元,逆差32.11亿美元;收益项目收入49.38亿美元,支出135.47亿美元,逆差86.09亿美元;经常转移收入37.49亿美元,支出2.74亿美元,顺差34.76亿美元。 2001年上半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189.75亿美元。其中,资本项目逆差0.21亿美元,金融项目顺差189.96亿美元。在金融项目中,直接投资项目顺差183.14亿美元,证券投资项目逆差100.04亿美元,其他投资项目顺差106.82亿美元。 在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的推动下,我国国际储备资产保持增长,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上半年我国国际储备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55.72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较上年末增加了152.64亿美元,6月末达到1808.38亿美元,我国对外清偿能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2001年1-6月 单位:千美元 项 目 差 额 贷 方 借 方 一. 经常项目 5,098,593 148,759,075 143,660,482 A.货物和服务 10,232,186 140,071,635 129,839,449 a.货物 13,443,174 124,518,256 111,075,082 b.服务 -3,210,988 15,553,379 18,764,366 1.运输 -3,263,584 2,123,471 5,387,055 2.旅游 1,409,427 8,478,000 7,068,573 3.通讯服务 -7,561 137,248 144,809 4.建筑服务 -125,191 346,845 472,036 5.保险服务 -1,184,852 73,120 1,257,972 6.金融服务 47,057 74,472 27,415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76,043 202,453 126,41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839,004 46,138 885,142 9.咨询 -222,124 337,809 559,933 10.广告、宣传 16,391 136,395 120,004 11.电影、音像 -13,117 7,443 20,560 12.其它商业服务 763,050 3,380,422 2,617,372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32,477 209,563 77,086 B.收益 -8,609,098 4,938,027 13,547,126 1.职工报酬 -59,269 121,319 180,588 2.投资收益 -8,549,829 4,816,708 13,366,538 C.经常转移 3,475,505 3,749,413 273,908 1.各级政府 -2,248 76,673 78,921 2.其它部门 3,477,753 3,672,740 194,987 二. 资本和金融项目 18,975,497 61,579,129 42,603,632 A.资本项目 -20,786 0 20,786 B.金融项目 18,996,283 61,579,129 42,582,846 1.直接投资 18,317,838 20,760,657 2,442,819 1.1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1,207,696 69,657 1,277,353 1.2 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19,525,534 20,691,000 1,165,466 2. 证券投资 -10,003,872 1,769,945 11,773,817 2.1 资产 -11,728,320 18,295 11,746,615 2.2 负债 1,724,448 1,751,650 27,202 3. 其它投资 10,682,317 39,048,527 28,366,210 3.1 资产 1,975,752 18,762,699 16,786,947 3.1.1 贸易信贷 -9,716,369 0 9,716,369 3.1.1 贸易信贷 -9,716,369 0 9,716,369 3.1.2 贷款 9,470,738 9,639,888 169,150 3.1.3 货币和存款 -1,427,014 57,335 1,484,349 3.1.4 其它资产 3,648,397 9,065,476 5,417,079 3.2 负债 8,706,565 20,285,828 11,579,263 3.2.1 贸易信贷 12,183,055 12,185,730 2,675 3.2.2 贷款 -2,767,742 5,729,350 8,497,092 3.2.3 货币和存款 -1,000 0 1,000 3.2.4 其它负债 -707,748 2,370,748 3,078,496 三. 储备资产 -15,572,000 0 15,572,000 3.1 货币黄金 0 0 0 3.2 特别提款权 -3,000 0 3,000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305,000 0 305,000 3.4 外汇 -15,264,000 0 15,264,000 3.5 其它债权 0 0 0 四. 净误差与遗漏 -8,502,089 0 8,502,089 国际收支平衡表指标说明 一、编制原则 1.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规定的各项原则编制,采用复式记帐法的原理记录国际经济交易。所有交易均发生在我国大陆居民与非我国大陆居民之间。 2.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贷方项目是:货物和服务的出口、收益收入、接受的货物和资金的无偿援助、金融负债的增加和金融资产的减少。 3.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借方项目是:货物和服务的进口、收益支出、对外提供的货物和资金无偿援助、金融资产的增加和金融负债的减少。 二、项目含义 (一)经常项目:包括货物和服务、收益和经常性转移。 A.货物和服务:包括货物和服务两部分。 a.货物:指通过我国海关的进出口货物,以海关进出口统计资料为基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要求,出口、进口都以商品所有权变化为原则进行调整,均采用离岸价格计价,即海关统计的到岸价进口额减去运输和保险费用统计为国际收支口径的进口;出口沿用海关的统计。此项目中还包括一些未经我国海关的转口贸易等,对商品退货也在此项目中进行了调整。出口记在贷方,进口记在借方。 b.服务: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他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B.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投资收益两部分。 1.职工报酬:指我国个人在国外工作(一年以下)而得到并汇回的收入以及我国支付在华外籍员工(一年以下)的工资福利。 2.投资收益:包括直接投资项下的利润利息收支和再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股息、利息等)和其它投资收益(利息)。 C.经常转移:包括侨汇、无偿捐赠和赔偿等项目,包括货物和资金形式。贷方表示外国对我国提供的无偿转移,借方反映我国对外国的无偿转移。 1.各级政府:指国外的捐赠者或受援者为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 2.其他部门:指国外的捐赠者或受援者为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或个人。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包括资本项目和金融项目。 A.资本项目: 包括资本转移如债务减免、移民转移等内容。 B.金融项目:包括我国对外资产和负债的所有权变动的所有交易。按投资方式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按资金流向构成的债权债务分为资产、负债,其中直接投资分为外国在华直接投资(视同于负债)和我国在外直接投资(视同于资产)。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包括外国在华直接投资和我国在外直接投资两部分。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借方表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汇出的资本金、母子公司资金往来的国内资金流出;贷方表示我国撤资和清算以及母子公司资金往来的外部资金流入。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贷方表示外国投资者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包括股本金、收益再投资和其他资本;总投资额数据来源于外经贸部。借方表示外商企业的撤资和清算资金汇出我国。 2.证券投资:包括股本证券和债务证券两类证券投资形式。 2.1 资产:借方表示我国持有的非居民证券资产增加;贷方表示我国持有的非居民证券资产减少。 2.1.1 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为主要形式的证券。 2.1.2 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和货币市场有价证券,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2.2 负债:贷方表示当期我国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筹资额,借方表示当期股票的收回和债券的还本。 2.2.1 股本证券:包括我国发行的B股、H股等境内外上市外资股。 2.2.2 债务证券:包括我国发行的中长期债券和短期商业票据等。 3.其它投资:除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外的所有金融交易。分为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它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以上的金融交易,短期为一年及以下的金融交易。 3.1 资产:借方表示资产增加,贷方表示资产减少。 3.1.1 贸易信贷:借方表示我国出口商对国外进口商提供的延期收款额,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预付货款。贷方表示我国出口延期收款的收回。 3.1.2 贷款:借方表示我国金融机构以贷款和拆放等形式的对外资产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3.1.3 货币和存款:包括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的变化,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3.1.4 其它资产:包括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它资产,如租赁本金的收回、其它投资形式。 3.2 负债:贷方表示负债增加,借方表示负债减少。 3.2.1 贸易信贷: 贷方表示我国进口商接受国外出口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贸易信贷,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借方表示归还延期付款。 3.2.2 贷款: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贷方表示新增额,借方表示还本金额。 3.2.3 货币和存款:包含海外私人存款、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借款等短期资金。贷方表示新增额,借方表示偿还额或流出额。 3.2.4 其它负债:其它类型的外债。 (三)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拥有的对外资产。包括外汇、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3.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3.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会员国根据其份额分配的,可用以归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会员国政府之间偿付国际收支赤字的一种帐面资产。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项目中会员国可自由提取使用的资产。 3.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四)净误差与遗漏: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复式记帐法,由于统计资料来源和时点不同等原因,造成借贷不相等。如果借方总额大于贷方总额,其差额记入此项目的贷方,反之,记入借方。 2001-10-31/safe/2001/1031/3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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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中国即将成为世贸组织新成员,这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外汇管理作为我国涉外经济管理政策之一,会因此受到多大影响,外汇管理方面又有哪些应对措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指出,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对外开放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潮流,既为中国带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也会面临新的挑战。外汇管理部门将认真遵守世贸组织规则,逐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为外商来华投资和国内企业涉外经营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涉外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谈到入世对外汇管理的具体影响时,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了两个方面: 一方面,我国已于1996年12月1日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取消所有货物及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汇兑限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我国目前的外汇管理体制从整体上来说符合世贸组织要求,所以外汇管理不是我国入世谈判的重点,同时,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关税减让等不同,外汇方面也没有明确的业务开放时间和开放范围方面的具体承诺。 另一方面,虽然外汇管理方面没有具体开放要求,但随着中国市场尤其是金融业以及服务贸易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将不可避免地对外汇管理带来潜在而深远的影响。比如,国际收支是涉外经济的综合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每一开放步骤及其国际竞争力状况,都会对外汇管理的国际收支平衡目标产生影响。我国部分外汇管理政策措施也需要根据世贸组织规则作出相应调整。另外,随着入世后我国涉外交易主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管理的对象、内容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必须加快改进外汇管理的方式、方法。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入世与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关系时,这位负责人说,加入世贸组织并不要求一国放弃资本管制,实现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实际上,绝大部分世贸组织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成员,目前资本项目仍是不完全开放。我国在入世谈判中也没有作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承诺。我国目前对资本项目实行一定的管制,这些管制措施对维护我国国际收支平衡,成功抵御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促进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乃至最终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是我国的长远目标,入世客观上也会加快这一进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必须改进现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逐渐淡化事前审批,加强登记备案管理,将一些合规性审核业务授权银行办理,逐步实现向间接管理的过渡,不断简化手续,提高资本项目管理效率。同时,要加强前瞻性研究,配合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研究制定相关外汇管理配套法规,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国际资本流动带来的风险,积极稳妥地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 应记者要求,这位负责人对入世后我国国际收支形势进行了展望。他指出,入世后,随着市场准入扩大、关税减让、取消非关税限制,以及国内加快经济建设和结构调整的内在需要,我国进口可能会有较快的增长,出口增长相对会慢一些,贸易顺差可能将有所缩小,但是,我国利用外资的潜力很大,随着我国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领域,增加利用外资方式,各种形式的外商来华投资都有可能增加。因此,入世后我国总体国际收支的前景是乐观的,仍将保持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同时,我国也将在汇率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提高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以适应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应对入世带来的挑战,近期外汇管理部门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清理和修改现行外汇管理法规。对不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外汇管理政策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对管理空白点及时填补,为中外资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同时,对目前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中存在的内部文件过多、与行业主管部门政策不够配套等问题及时清理,建立一个适应世贸组织要求、科学清晰、简便易行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二是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建立起灵敏高效的国际收支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对国际收支异常情况的快速反应能力。三是改进外汇管理方式,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弱化事前管理,加强事后的监督检查,并及时调整监管重点,从企业转变到银行,从逐项审批转变为对法人实体的评估,从主要依靠现场检查转变为主要依靠非现场检查。四是在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市场调节作用,提高汇率的灵活性和抵御资本流动冲击的能力。五是根据世贸组织透明度原则要求,提高我国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及时、全面地公布相关法规。六是继续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行为,为合规守法的经济主体提供一个公平清洁的市场环境,促进涉外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国际收支平衡。 2001-11-15/safe/2001/1115/3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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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与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外汇储备继续增长,国际收支总体状况良好,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2001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主要特征如下: 一、经常项目依然呈现顺差,但受进出口顺差下降的影响,经常项下顺差规模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2001年上半年经常项目顺差50.99亿美元,低于去年同期63.08亿美元的顺差水平。 2001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规模继续保持增长,其中进口增速依然快于出口增速,贸易顺差进一步缩小。2001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货物出口和进口分别达到1245.18亿美元和1110.7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和14%,贸易顺差为134.43亿美元,同比下降幅度达到19%。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国美国、日本等国的经济疲软、外部需求不足是影响我国出口的主要因素。尽管面对不利的外部环境,但在国家有效的宏观政策和鼓励出口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出口在基数较大的情况下仍取得了增长,成为世界贸易增速最快的国家之一。进口方面,在我国国内经济保持增长,以及关税水平逐步降低的环境下,我国进口在2001年上半年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在进口增速持续高于出口增速的情况下,货物贸易顺差逐步回落。 服务贸易规模保持增长,逆差有所下降。2001年上半年我国服务项下收入与支出均保持增长,分别为16%和8%,由于收入增长快于支出增长,服务项下逆差下降了6.7亿美元,但其规模仍达到32.1亿美元。2001年上半年我国在运输、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及电影音像项目上仍为逆差,并呈现扩大的趋势。旅游、计算机信息服务及广告宣传项目保持了顺差,其中旅游仍然是我国服务项下最大的顺差项目。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将逐步加快,受到保护的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等行业将逐步融入世界竞争格局中,由于我国上述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依然较大,因此我国服务项目逆差局面在短期内将不会改变。 收益项目仍存在较大逆差。2001年上半年我国收益项下逆差为86.09亿美元。由于我国吸引了大量外商来华直接投资,每年直接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出及利润再投资保持较大规模是造成了我国收益项下出现持续逆差的主要原因。在2001年上半年我国收益项下仍反映出这一特点。特别是受到世界经济下滑的影响,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企业境外母公司普遍出现的收益下降使得我国境内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出在今年上半年增幅较大,达到31.9亿美元,远高于去年同期23.5亿美元的水平。 200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转移项下顺差继续保持增长,达到34.76亿美元,同比增长21%。经常转移顺差保持逐年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居民获得的侨汇收入逐年增加。2001年上半年我国的侨汇收入达到26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3.8%。 二、2001年上半年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大幅顺差 2001年上半年资本和金融项目实现顺差189.75亿美元,远远高于去年同期8.35亿美元的顺差规模。在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的同时,世界整体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在美国、日本等国出现经济发展持续低迷的影响下,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出现大幅增长表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经济的联系进一步密切。具体来看,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迅速上升、金融机构自身资产运作变化和我国境外企业资金调回导致我国上半年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大幅顺差。该项下的主要特点是: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依然是外资流入的主要方式。虽然世界直接投资总量预计在2001年会有所下降,但我国在2001年上半年实际吸引直接投资仍达到206.9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0%。我国吸引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各地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强及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吸引了世界各国的投资;第二,我国人民币保持稳定,增强了外国投资人的信心;第三,我国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的同时世界主要经济大国和周边国家普遍出现经济不景气,也是来华直接投资在2001年上半年保持高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变化明显。受国际金融市场降息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境外的资产结构发生了相应变化,直接影响了我国资本与金融项目中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构成。与上年相比,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项下顺逆差均出现了相反的变化。 证券投资项下在2001年上半年呈现100.04亿美元的逆差,去年同期该项为顺差36.29亿美元。发生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美联储的连续降低基准利率,造成国际金融市场利率也逐步下滑,在此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境外资产逐步从原来大量的长短期存放和拆放形式转向购买收益更加稳定的境外证券形式。由此我国在2001年上半年对境外证券投资大幅增长,并造成证券投资项下出现大幅逆差。 其他投资项下由去年同期191.86亿美元的逆差转为106.82亿美元的顺差。金融机构存放与拆放境外资产的大幅下降,是其他投资项下由去年同期的逆差转为今年顺差的主要原因。此外,在我国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良好的情况下,2001年上半年我国企业大量境外融资回流境内,成为其他投资出现大幅顺差的另一原因,也成为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的主要因素之一。此类资金的流动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而日益频繁。 三、储备资产快速增长 2001年上半年我国外汇储备较上年末增加了152.64亿美元,2001年6月末外汇储备达到1808.38亿美元,我国对外清偿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2001年6月末人民币汇率比年初上升11个基本点,人民币呈现小幅升值。 从2001年上半年我国国内、国外的整体经济形势看,我们对2001年我国整体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持乐观态度。预计2001年我国国际收支仍将保持双顺差,但经常项目顺差规模较上年会有所下降,资本与金融项目将有较大顺差,外汇储备将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加,人民币汇率仍将保持稳定。 2001-10-31/safe/2001/1031/3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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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 2001年 10月 1日 起,将原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办理的在京各有关单位外汇业务移交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京各有关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京各银行总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企业及其它原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的有关单位。 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业务移交给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具体包括: (一)出口企业出口核销户的开立,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发放、核销,特殊核销业务的审核,出口收汇考核、评定及考评结果的对外发布。 (二)进口企业进口付汇备案表的审核、签发,进口报关单的联网核查和接受进口付汇单位办理进口核销报审。 (三) 已经领用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凭证的管理。 1、各有关单位在此之前已经领取的印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使用期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届时还未使用的,领单单位应当持未使用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注销和换领手续。需要领用核销单的在京有关单位,自2001年10月1日起,统一领用印有北京外汇管理部编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原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各外汇指定银行承印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可以继续使用完毕,之后应统一使用由北京外汇管理部监制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3、移交之日前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签发的进口付汇备案表,在注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上述业务的办理地点仍在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邮政编码:100037。 三、经常项目结汇、售汇、付汇等的日常审核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移交给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包括:贸易项下佣金、运保费以及非贸易用汇等的真实性审核;账户的开户、转户、撤销、关闭、划转、限额核定、年检等。移交之日前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签发用于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通知单”,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超过有效期的,应到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 四、与资本项目有关的日常管理和审批业务移交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包括: (一)外债和对外担保审批。 (二)境外投资管理,包括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和资金来源审查,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核准。 (三)境外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外汇管理。 (四)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五)有关资本项目交易的登记、开户、划转、收入调回、结售付汇核准和统计监测。 五、对在京各有关单位外汇业务的检查、行政处罚,对举报的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在京各有关单位的案件调查等外汇检查工作由北京外汇管理部承担。 六、对企业和个人通过在京银行总行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的查复性申报和逾期未申报,在京有关单位的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统计申报和核查等工作由北京外汇管理部承担。在京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原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的外债、外债转贷款、国内外汇担保、对外担保等资本项下数据改为向北京外汇管理部报送,报送的格式和频率要求不变。 七、上述移交的业务中涉及以下情况的,仍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办理: (一)国务院交办的事项和特殊业务。 (二)对大案要案的检查、特别的专项检查和行政处罚。 (三)2001年10月1日前已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受理,但尚未办理完毕的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继续办理完毕。在京有关单位在此之前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各项外汇业务,在规定的期限内继续有效。 八、本通知第三、四、五、六条所涉及业务的办理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9号华通大厦,邮政编码:100044。各有关单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及时咨询。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咨询电话为: 经常项目管理司: 68402281 68402282 资本项目管理司: 68402245 管理检查司: 68402264 国际收支司: 68402319 68402157 北京外汇管理部的咨询电话为: 经常项目管理处: 68421081 资本项目管理处: 68478356 国际收支处: 68483434 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2001-09-21/safe/2001/0921/3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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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把深化改革与调整政策、减少行政审批、放宽限制、简化手续结合起来,加快转变职能,主动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 一是放宽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帐户标准,便利企业生产经营。允许所有年度出口收汇总额等值200万美元以上,年度外汇支出额为等值20万美元以上,具有进出口经营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保留一定限额外汇。 二是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使用期限,放宽发单数量,简化核销手续,鼓励扩大出口。允许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和出口收汇达标企业按实际出口业务需要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同时,允许企业按月集中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实行差额备查制度。 三是简化了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供汇审查,提高银行办理购汇手续的金额,更好地满足个人实际需要。调整了对境内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供汇政策,允许出国(境)攻读大学预科以上的自费留学人员按年度购买在国(境)外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用等,并将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直接到授权银行办理购汇的金额,从2000美元提高到2万美元,限额以下不再需要到外汇局审批。 四是实行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减少审批环节。试点地区企业办理国内外汇贷款,原由债务人逐笔登记,改为债权人(银行)定期登记;企业以自有外汇并按正常还款计划偿还国内外汇贷款时,外汇局授权具备资格的银行进行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事后由银行按月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外汇局授权具备资格的银行按照规定自行开立或注销国内外汇贷款专用帐户。这一管理方式的试点,简化了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外汇贷款登记、申请开户、偿还审核等手续。目前浙江、重庆等6个省市已经批准进行试点。 五是授权银行进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审核试点,减少外汇局的事前审核。将原由外汇局直接审批的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授权给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凭相关单据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不必再到外汇局进行事前审核。目前广东、上海等11个省市已经批准进行试点。 六是调整部分资本项下购汇管理措施,取消或放宽部分限制。1998年,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外部环境,我国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临时性的购汇限制措施,对稳定当时的外汇形势,防止逃套汇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外汇收支状况良好,因此,对这些措施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是,取消对购汇偿还逾期国内外汇贷款的限制,外汇局根据企业购汇申请分期分批核准;放宽对购汇提前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外债转贷款及偿还外债的限制;放宽对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的限制。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履行相应的义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适时调整相关政策,积极促进我国涉外经济的健康发展。 2001-11-15/safe/2001/1115/3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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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召开全国分局长座谈会。会议传达和学习了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通报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外汇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入世对外汇管理的影响及对策,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改进外汇管理,迎接对外开放新阶段。 郭树清局长在座谈会上指出,今年以来,外汇局系统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分析外汇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从全局和宏观经济角度出发,增强了宏观意识,调整外汇管理工作方向和思路,整顿外汇市场秩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前8个月,我国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总体状况良好,8月底国家外汇储备增至1900.53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44.79亿美元,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当前,从国际来看,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世界经济处于动荡时期,美国遭袭事件又给全球经济复苏增添了不稳定因素。从国内来看,我国综合国力大大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将使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又会带来新的挑战。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对外汇管理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外汇管理工作必须适应这种要求,密切关注和深入分析内外部形势的变化,立足宏观,与时俱进。 会议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外汇局全系统要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精神,深入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做好外汇管理工作。要完善经常项目可兑换,改进资本项目管理方式,推动新时期更好地利用外资,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创造有利条件;要大力规范和发展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要深入研究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努力为涉外经济活动创造良好环境,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努力扩大我国对外出口;要加强监管,加大对逃汇、套汇、骗汇和外汇非法交易等外汇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完善制度,改进监管手段,提高外汇管理服务水平,等等。 会议要求外汇管理全体干部职工再接再厉,不断将外汇管理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中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展得更快、更好做出新的贡献。 2001-09-30/safe/2001/0930/3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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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调整登记外债口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日前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我国为何调整登记外债口径? 答:我国原外债口径是1987年在世界银行专家的帮助下,按当时的国际标准口径确定的。近年来,特别是自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吸取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越来越重视成员国外债的风险管理,在外债口径和期限结构上都做了调整。从而使我国原登记外债口径与目前国际标准相比较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表现在:原外债口径不包括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外债务,但包括境内机构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的外汇债务;原外债口径不包括3个月以内的贸易信贷;原外债口径不包括中资银行吸收的离岸存款;原外债口径下的短期外债不包括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为使我国登记外债口径与国际新外债统计标准接轨,增加外债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和可比性,经国务院批准,按新的国际标准口径对我国原外债口径进行调整,并开始按新的国际标准公布2001年上半年外债数据。 问:根据新的国际标准对原外债口径作了哪些调整? 答:按新的国际标准口径,我国外债口径调整如下: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外负债纳入我国外债统计范围,同时扣除境内机构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负债;将3个月以内贸易项下对外融资纳入我国外债统计;将中资银行吸收的离岸存款纳入我国外债统计;在期限结构方面,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债务纳入短期债务。 问:外债口径的调整,是否会增加我国的外债偿付责任?我国外债各项安全性指标是否在安全线以内? 答: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外负债、贸易信贷和中资银行吸收的离岸存款,在口径调整前均已存在,且均按不同的方式正常地对外支付。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计入短期外债,仅是债务期限结构的调整,不会增加实际的债务偿付金额。因此,就外债偿还责任而言,口径调整前与调整后无任何变化。 外债口径调整后,我国外债余额虽有所增加,但各项安全性指标仍在安全线以内。除传统的债务率、负债率和短债率等指标外,目前国际权威机构更重视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认为这一指标更能准确反映一国现实的对外支付能力。按2001年6月底的数据计算,我国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 31.8%,大大低于安全线。这表明我国当前外债的整体情况良好。 2001-11-09/safe/2001/1109/3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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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9年11月欧盟财长会议决议,从2002年1月1日起,欧元现钞将正式流通。从2002年3月1日起欧元区的现行流通货币将停止流通,届时,欧元将成为欧元区国家唯一官方流通货币。为协助我国银行做好相应的准备,保障境内机构、个人及银行自身外汇业务的有序进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出关于做好欧元现钞流通准备工作的通知。详情请见政策法规栏目中综合部分里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欧元现钞流通准备工作的通知》。 2001-11-01/safe/2001/1101/3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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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自2001年开始按新的国际标准公布外债数据。 截止2001年6月底,我国外债余额为1704.1 亿美元 (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中长期外债余额为1128.8亿美元;短期外债余额为575.3亿美元。 在1704.1亿美元外债余额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496.9亿美元;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337.6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340.7亿美元;国内企业债务余额为116.0亿美元;租赁公司及其它单位债务余额为7.6亿美元;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61.2亿美元;中资金融机构吸收的离岸存款余额为5.1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39亿美元。 2001-11-09/safe/2001/1109/3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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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召开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和外汇收支情况,检查交流了前一阶段的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外汇管理系统要积极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认真研究外汇收支中产生的新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改进服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树清在讲话中指出,在去年世界经济普遍低迷的外部环境下,我国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实现"双顺差";各项外债指标均处于安全线以内;银行结售汇自1994年以来,首次在贸易、非贸易和资本项下同时实现顺差;全年外汇储备增加466亿美元,是我国历史上储备增加额最多的一年。今年前4个月,在我国外贸顺差大幅增加、外商直接投资快速增长的同时,银行结汇同比增长12.9%,售汇增长9.6%,结售汇顺差增长26%。3月末国家外汇储备达到2276亿美元,较上年末增加154亿美元。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郭树清说,当前我国外汇收支之所以实现较大顺差,首先是因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外对中国经济的信心增强;其次是随着国际市场利率下调,本外币利差由负转正,持有外汇进行套利的机会已基本消失;三是人民币汇率预期改善,市场对人民币普遍看好;四是外汇管理部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加强监管,加大规范和整顿外汇市场力度,对改善外汇收支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他还指出,目前外汇收支情况总体正常,但也有一些非正常的外汇资金流动,外汇管理部门对此需保持清醒头脑,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测。 在总结前一阶段外汇管理工作的经验时,郭树清表示,必须立足宏观,超前研究,才能把握外汇管理工作的正确方向;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掌握外汇管理工作的主动权;敢抓敢管,标本兼治,才能改善外汇领域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他指出,提升技术手段,是转变外汇管理方式的重要保障;外汇政策和货币政策相协调,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条件。 他强调,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前景尚不明朗,主要货币汇率走势不确定性较大,加之今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年,外汇管理必然会面临各种挑战,需要未雨绸缪,积极认真应对。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长期的基本立足点,外汇管理系统应当而且能够在扩大内需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外汇管理要树立宏观意识和大局观念,为吸引外商投资和支持进出口贸易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保证银行、企业和居民个人的正常用汇需求,同时要强化事后监管,继续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外汇交易,维护良好的外汇市场秩序。 在谈到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工作时,他要求:外汇管理系统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应对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简化手续,切实把加强金融机构外汇收支管理作为重点,强化国际收支监测预警,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谈到今后一段时期外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时,他要求:继续改进管理,支持对外贸易发展;围绕扩大内需,加大外汇管理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外宣传,正面引导市场预期;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机制;加快职能转变,强化银行外汇收支监管;密切关注外汇流入,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测和调控;适应外汇管理形势发展,加快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会议部署了近期准备出台的一些外汇管理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推进外汇账户管理制度改革,支持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加强外汇收支监测。允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资企业,经外汇局核准后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账户限额按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并可进行调整;扩大外汇账户信息管理系统的试点,逐步实现实时监管。 二、简化进出口核销手续,方便企业经营,加强事后监管。在去年实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收汇子系统及差额备查等制度的基础上,放宽远期收汇备案的期限,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优秀企业的核销手续;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登记手续,建立进口付汇备查机制,对进口逾期未核销分类处置。 三、推广个人购汇信息管理系统,方便个人正常用汇,改进个人购汇监管手段。目前个人购汇信息管理系统试点运行基本正常,有效地防止了个人重复购汇,近期将向全国推广。其主要举措是,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程序和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开办因私售汇业务,为个人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同时也鼓励银行公平竞争。 四、加强保险业务外汇管理,规范外汇保险活动,填补监管空白。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近期将发布实施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对中外资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五、推广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和国内外汇贷款管理的改革,减少审批手续,强化间接管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将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审核和国内外汇贷款登记及自有外汇还贷管理,授权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局通过监督银行执行有关规定,来监管企业资本项下的有关外汇收支行为。 六、加强外商投资企业验资工作,健全外资流入登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验资工作及健全外资外汇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验资报告前,要向当地外汇局询证,外汇局根据审核档案和进口报关单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核对,并进行真实流入情况的登记。 七、清理和逐步解决银行信用证项下外汇垫款问题,改善银行资产质量。允许银行经外汇局批准后,以企业偿还的人民币资金、通过司法途径从企业追收(或者变卖企业资产)等取得的人民币资金,购汇冲抵规定期限以前发生的信用证项下外汇垫款。 八、逐步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体系,加强银行外汇收支监管。加快推进银行与外汇管理部门的联网,积极探索建立银行外汇收支信息系统,形成有效的银行外汇收支监管体系。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督促银行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在柜台为国家把好汇兑关,并根据"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认真履行大额或异常外汇交易报告的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跨境洗钱的力度。 九、加强国际收支监测预警,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各级外汇管理部门要统一调配资源,集中优秀人员,建立对异常外汇流动的监测、分析机制,定期、不定期地交流情况,通报信息,及时采取协调行动。 2002-05-22/safe/2002/0522/3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