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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406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5182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4728亿美元,同比增长6%;进口19546亿美元,同比增长3%。前三季度,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叠加外需回暖共同拉动出口;同时,我国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大宗商品、机电产品等进口增多,推动我国货物贸易进口进一步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收支保持增长。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814亿美元。一方面,旅行逆差1582亿美元,同比增长30%。当前居民出境旅游、留学等持续恢复,旅行支出增长;同时,我国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服务,境外人员来华旅行增加,带动旅行收入较快增长。另一方面,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顺差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296亿美元,同比增长3%;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159亿美元,同比增长22%。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出987亿美元,各类企业“走出去”整体合理有序;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600亿美元。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仍错综复杂,但我国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接续发力,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4-11-11/shandong/2024/1111/2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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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海南省、河北雄安、重庆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2个地区开展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并在以上12个地区及陕西省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探索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2023年,在深圳市河套地区开展“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河套地区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试点以来,政策实施情况良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试点区域经济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的地区扩大至天津市、安徽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北省和四川省,将“科汇通”试点地区扩大至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雄安、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重庆市、成都市、绵阳市、西安市和深圳市等16个地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强政策评估和跟踪问效,适时完善政策措施和外汇服务,探索出台更多便利化举措,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开放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24-11-05/shandong/2024/1105/2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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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疆区位优势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主动开展外汇制度创新和首创试点探索,积极助力新疆自贸试验区成为新疆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和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试验田”,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一周年之际,印发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更务实的举措支持和加快推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国家外汇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在国家外汇局批复同意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新疆特色和实际,围绕吸引跨国公司、境外资金三项创新试点业务,制定了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十二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试点任务、适用对象、政策措施等。一是明确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境内外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个人均适用本细则;二是指出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伊犁州分局、喀什地区分局负责监督管理和统计监测;三是明确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降低跨国公司门槛,从1亿美元降为5000万美元;四是允许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NRA账户可结汇使用,并允许该账户可开展汇率避险业务;五是提出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全业务流程,并按照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外汇业务;六是明确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业务办理要求及操作规程。 2024-12-04/xinjiang/2024/1204/1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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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 实施规范 表格下载 办理流程 在线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C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超过收、付汇额度的B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发生90天以上(不含)延期收、付款的B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C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超过收、付汇额度的B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发生90天以上(不含)延期收、付款的B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特定贸易新业态经常项目收支业务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特定贸易新业态经常项目收支业务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地(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 下载 下载 下载 预审 2023-12-08/safe/2023/0216/22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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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资本项目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附件1:流程图 附件2:附表格式 2024-08-16/shandong/2024/0308/2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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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研究起草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33楼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编:570105,请在信封上注明“资金池试点意见”字样。 为尽快推动试点实施,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15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 邮寄联系人:曾如肖 联系电话:0898-68562943 附件: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4年12月24日 2024-12-24/hainan/2024/1224/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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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升个人外汇服务质效,近期,内江市分局组成暗访小组对辖区7家银行8家网点开展个人外汇服务暗访,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剖析成因,明确整改要求。 本次暗访以辖区外币现钞兑换业务为重点,暗访发现银行外币现钞周末兑换和大小面额库存配搭问题:一是1个网点周末拒办柜面兑换业务;二是4个网点无外币小钞库存供应;三是3个网点执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有偏差。通报会上,暗访人员分享所见所闻,剖析问题成因,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对提升个人外汇服务质效的认识。内江市分局坚持问题导向,从思想认识、能力提升、服务口碑方面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以有力举措促进辖区外汇整体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下一步,内江市分局将坚持思想引领、能力夯基,以个人外汇常态化暗访、长效化整治为抓手,通过以优促学、以学促干不断夯实外汇服务队伍“软基石”,全心打造一支真心为民、甘心为民、热心为民的个人外汇服务“主力军”,以人为本助力辖内个人外汇服务环境持续向上向好。 2024-12-25/sichuan/2024/1225/2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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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如何办理服务贸易项下退汇业务? 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三)银行应按照原汇入或汇出资金交易性质,审核退汇的相关材料,退汇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汇入或汇出金额。汇出资金退汇的境外付款人应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汇入资金退汇的境内付款人应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应为原付款人。对于退汇项下的收付款人与规定不一致时,境内机构应向银行提供相关说明,由银行审核其退汇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办理。 2024-12-25/tianjin/2024/1225/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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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 2024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9.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8万亿美元)。 2024-11-25/xinjiang/2024/1125/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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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659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48亿美元,升幅为0.15%。 2024-12-04/xinjiang/2024/1204/1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