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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召开2025年下半年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总行和总局下半年工作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经济金融形势,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分局秉持守正、惟实、笃行、竞先的工作理念,下大气力转作风、提效能、强本领、促发展,攻克了一批硬骨头,拔掉了一批硬钉子,干成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要事,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了新担当新作为。 金融对外开放迈向更高水平,外汇便利化政策供给力度加大,贸易便利化扩容“双百增效”计划实施效果远超预期,新兴贸易业态蓬勃发展,外汇展业改革扩面提质,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持续扩大。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工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至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作风建设为支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系统集成,狠抓贯彻落实。持续扩大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提质扩面,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加强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培育。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本外币协同支持稳外资稳外贸。 2025-09-15/dalian/2025/0915/2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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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国际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民政部日前印发《国际性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国际性社会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将为在民政部登记的国际性社会组织制修订章程提供范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示范文本包括总则、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财务和资产管理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工作语言、附则等章节。 据介绍,示范文本适用于由境内外发起人共同发起,在中国境内成立登记,以促进国际合作、加强国际交流、参与国际事务为宗旨的国际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示范文本旨在进一步引导推动国际性社会组织坚持国际属性,要求明确国际性社会组织的国际性或区域性,符合条件的外籍会员占比不得低于1/3,并选择至少一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参照国际经验,支持有条件的组织探索细化会员类型,设定差异化的表决权等。 非营利属性是国际性社会组织区别于营利主体的基本属性。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组织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等作出细化要求,督促国际性社会组织坚守非营利属性。 2025-09-15/dalian/2025/0915/2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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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目前我国已部署质量攻关标志性项目289项,实施质量强链项目1724个,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1331个,超过4200家链主企业、25万家链员企业、4800家赋能机构参与。 据介绍,质量强链工作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畅通国内市场大循环的创新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路径。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绘制质量图谱432份,编制质量问题清单1758份,聚焦制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实施重点攻关项目1746个,解决质量问题6756个。 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了21个跨区域联动项目,提出要充分发挥质量强国强省强市建设协调机制作用,着力构建“四位一体”推进格局。纵向上,央地联手编制重点产业链质量强链行动方案,建立区域质量合作互助新机制;横向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普遍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专项方案,形成政策合力;主体上,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促进上下游协同;支撑上,整合各类技术机构资源,为产业链提供全方位服务。 2025-09-08/dalian/2025/0915/2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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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商务部获悉:今年上半年,各口岸入境外国人超1900万人次,同比增长30%;离境退税商店数量成倍增加,退税销售额同比增长95%。 据介绍,入境消费是扩消费的重要领域,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今年以来,商务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聚焦问题难点,紧抓关键节点,持续扩大入境消费。推动重点城市商圈焕新、业态升级,丰富“购在中国”消费场景;持续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拓宽外币外卡支付渠道,“中国游”“中国购”持续升温。 下一步,商务部将进一步扩大入境消费。培育建设国际一流消费环境,加快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工作。推动离境退税政策落实落细,因地制宜优化退税商店布局,丰富商品供给,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各地持续打造“购在中国”标志性活动品牌,组织更多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创新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场景。让更多外国友人同中国居民一起,感受“购在中国”的独特魅力。 2025-09-08/dalian/2025/0915/2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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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近年来,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今年1—7月,中国与其他成员国货物贸易额达2931.8亿美元,同比增长1.8%。近五年来,中国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贸易额接连突破3000亿、4000亿、5000亿美元,并于2024年达到5124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7%。其中,新业态新领域快速发展,2024年,中国自其他成员国跨境电商进口同比增长34%,地区越来越多优质特色产品通过电商渠道进入中国市场。 同时,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稳步推进。截至今年7月,中国对其他成员国全行业直接投资存量超过400亿美元,投资项目从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建设等传统领域,逐步向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拓展。 2025-09-02/dalian/2025/0902/2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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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国乡村富民产业提质增效,乡村产业振兴呈现良好势头。 1至6月,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8万亿元,完成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7%;累计支持建设26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909个农业产业强镇。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介“跟着乡宿去旅行”等系列精品线路60条和精品景点189个。1至6月,全国农村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2%和7%。 与此同时,乡村产业发展韧性持续增强。累计培育全国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超9.4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250家,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龙头企业队伍,全国返乡创业人数累计超过1430万人。 2025-09-08/dalian/2025/0915/2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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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8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433.66万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65.42万亿元,同比增长6.6%,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加大。 信贷结构持续优化,科技贷款、绿色贷款等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11.8%和8.6%,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信贷资源更多流向了国民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贷款利率继续保持历史低位水平。8月份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均约为3.1%,比上年同期分别低约40个基点和低约25个基点。 2025-09-15/dalian/2025/0915/2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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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早稻产量达570.3亿斤,比上年增加6.8亿斤,增长1.2%。江西、湖南、广东作为主产区,今年早稻产量进一步增加。 早稻单产水平有所提高。今年,各地积极推进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提高集中育秧比例,早稻单产首次突破400公斤,实现亩产400.8公斤,比上年每亩产量增加5.8公斤,增长1.5%。 今年,部分地区春播期间旱情较重,影响早稻适时移栽,但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早稻播种仍旧保持了稳定,播种面积达7114.3万亩,连续6年稳定在7100万亩左右。 2025-09-08/dalian/2025/0915/2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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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222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299亿美元,升幅为0.91%。 2025年8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5-09-15/dalian/2025/0915/2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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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系统集成、稳妥有序的思路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充分调研了解银行、企业、个人有关外商直接投资(FDI)、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外汇业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通知》,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在深化外商直接投资(FDI)外汇管理改革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取消外商直接投资(FDI)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FDI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直接开立相关账户并汇入资金。 二是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FDI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相关资金可直接划转至相关账户。此项政策前期已在部分省市试点,运行良好,现推广至全国实施。 三是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明确FDI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可以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四是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明确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参照FDI企业办理相关登记和汇兑手续。此为前期在部分省市实施的“科汇通”试点,现推广至全国。 问:《通知》在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是扩大科创类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将全国范围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二是简化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签约登记管理要求,不再要求相关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问:《通知》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方面带来哪些便利? 答:一是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二是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允许银行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提升企业便利化业务体验,助力优化外资来华投资兴业环境。 三是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将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港澳居民购房结汇支付便利推广至全国。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问: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有何考虑? 答:现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中,包括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该项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背景下,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企业和行业的调控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从防范“热钱”投机炒作角度,配合出台了“非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外债等资金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变化,房地产行业相关宏观调控措施已优化调整。基于此,相关外汇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优化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问:优化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政策有何考虑? 答:《通知》出台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为解决业务实际办理中的困难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试点实施“先结后补”便利措施,即购房者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可先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续再补交备案证明文件。相关试点取得积极反响和效果。 为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和人才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将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需要强调的是,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仅是在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的审核程序优化,并未改变现行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境外个人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 2025-09-22/dalian/2025/0922/2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