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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中心支局立足辖区商业银行实际,多措并举督导落实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指导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示范网点建设,打通个人外汇业务“最后一公里”,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一)找准业务“堵点”,明确政策传导“新任务”。以问题为先导,对辖内4家银行14个网点开展暗访,通过现场查看、咨询、业务体验等方式,了解银行对个人外汇业务特别是便利化政策落实执行、展业服务、业务流程、业务宣传解释情况,以整改促提高,明确提出从树立提供优质跨境金融服务的理念、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员工培训和加强内部监督等要求,督促落实整改任务,稳步提升客户用汇体验和金融服务水平。 (二)紧扣政策“焦点”,拓宽交流沟通“新桥梁”。以宣传为抓手,指导辖内银行针对“个人购汇”“留学缴费”等热门业务,制作宣传折页。利用微信群、咨询热线,拓展政策交流渠道,及时回答外汇从业人员“不常见、难判断”业务问题,切实保障个人真实合规业务便利办理。 (三)突出服务“亮点”,谱写提质增效“新篇章”。挖掘服务深度,打造示范网点,树立业务标杆,优化外汇服务,在凉山州中心支局指导下,中行凉山分行营业部立足自身业务优势,成功打造个人跨境服务专区,开设个人外汇业务专柜,建立11人服务队伍,扩充可兑换外币币种至12种,推动个人外汇业务服务提质增效。 2021-10-09/sichuan/2021/1009/1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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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外汇局新疆分局聚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行政工作实效。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统筹兼顾有实效。围绕“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一主线,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进行政许可工作为目标,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专项检查工作格局,在全辖14个中心支局、4个支局开展全面自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科学摸实情。科学制定新疆辖区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点,压实责任分工,推动各阶段工作扎实有效。全面检视2019年以来办理的2000余笔行政许可业务,深入排查问题。三是坚持靶向发力,标本兼治出实招。坚持查改并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实施清单销号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2021-10-08/xinjiang/2021/1008/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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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9月30日) 2021-10-08/sichuan/2021/1009/1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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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涉外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及银行融资风控难等问题,泸州市中心支局指导泸州建行依托外汇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为辖内家具出口小微企业办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14.4万元人民币。这是泸州首笔基于区块链技术下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该业务的成功办理,标志着泸州涉外企业出口融资进入“区块链时代”,企业融资将会更加高效、便捷。泸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业务,总结和复制成功经验,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10-08/sichuan/2021/1008/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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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9万亿美元)。 2021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4.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85万亿美元)。 2021-10-08/neimenggu/2021/1008/1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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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1年9月15日 2021-10-09/neimenggu/2021/1009/1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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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根据商务部等19部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部署和上级局专题活动要求,张家界市中心支局迅速制定活动方案,汇银携手联动,组织全辖统一开展了一系列贴近大众、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的专题宣传活动,接受咨询服务共800多人次,宣传覆盖总人数12000多人,在全辖积极营造诚信经营、合规用汇氛围。 一是“进园区、进校区、进社区”分群体开展现场集中宣传。组织7家外汇指定银行赴张家界航院、市工业园区、桑植县和教子垭等大乡镇社区等人员流动集中区域,面向广大青年、老年和社区、厂区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了7场集中宣传,现场宣讲外汇政策知识,对外汇管理与服务便利化政策进行咨询答疑的同时,对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和非法网络炒汇平台等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和危害进行警示宣传。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全面开展大众普及宣传。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和抖音等线上平台以及各银行营业网点及周边等线下渠道,灵活开展经常、资本和个人外汇业务操咨询服务,同时曝光近年来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典型案例,提示市场主体警惕跨境赌博、网络炒汇风险和鼓励诚信合规用汇。三是加大汇率避险知识宣传,提升企业和公众汇率避险意识。组织各行通过多形式宣传汇率避险知识,助力久瑞生物、占生塑胶等多家外贸涉汇企业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环境,审慎安排资产负债、币种结构,推荐合理运用衍生产品规避汇率风险,以增加财务状况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引导公众理性面对人民币汇率涨跌形势,选择正规渠道合理进行投资理财,避免网络炒汇风险。 宣传活动确保了诚信经营、合规用汇理念向大众走、朝心里走,对提升外汇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用汇意识和增强外汇管理震慑力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 2021-09-30/hunan/2021/0930/1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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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8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和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均延续小幅顺差格局,规模分别为136亿美元、220亿美元,主要源于进出口运行在较高水平,货物贸易保持一定规模的顺差。截至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2321亿美元,较7月末略降0.12%,主要受非美货币相对美元走弱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 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基本稳定。8月份,结汇率与售汇率均与今年以来的平均水平相当,表明市场主体外汇交易和预期较为平稳。其中,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6%;衡量售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8月份,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仍为资金净流入的主要项目,体现国内经济稳步恢复、生产供应链稳定有序的支撑作用;受开学季影响,留学需求带动服务贸易支出有所增加;企业分红派息等利润汇出从季节性高峰回落;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均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部分经济体通胀压力加大,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但我国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运行质量提升,发展基础更加巩固,将继续支撑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2021-10-09/hunan/2021/1009/1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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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至10日,外汇局湖南省分局副局长楼航率资本项目处、调查统计处主要负责人一行来娄底市调研涉外经济金融形势。娄底市中心支局局长李志扬和市工信局、市统计局、8家银行机构和省联社娄底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华菱涟钢等9家企业财务负责人等参加座谈汇报。 9月9日上午,楼航副局长一行听取了娄底市城区8家银行机构和省联社娄底办事处有关涉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座谈汇报,并就有关情况、政策建议与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和 回应。下午,楼航副局长一行听取了娄底市工信局、统计局、华菱涟钢等9家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并就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公司要认真落实 中央和金融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要求,顺应形势,加快转型发展。二是工业企业要更加专注经营主业,加大创新升级力度,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涉外企业要树立汇率中性理念,做好汇率风险防范工作。 2021-09-30/hunan/2021/0930/1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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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9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06亿美元,较8月末下降315亿美元,降幅为0.97%。 2021年9月, 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外汇交易理性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总 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全球经济复苏面临挑战,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韧性持续显现,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1-10-09/hunan/2021/1009/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