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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65个国家和地区今年以来对外经贸往来的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外汇局宁夏分局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析。结果显示,宁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实现良性发展,并呈现出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顺差快速增长。2017年1至7月,宁夏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跨境收支总额20.9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跨境收入15.1亿元人民币,主要来源是枸杞、羊绒、双氰胺、蛋氨酸等优势特色产品出口收入;货物贸易跨境支出5.8亿元人民币;货物贸易顺差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5.0%。 二是国际货运班列的开通促进了多边贸易发展。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宁夏相继开通“中亚国际货运班列”和“中欧国际货运班列”,形成了独特的内陆集装箱运输品牌,促进了当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边贸易的快速发展。目前,“中亚国际货运班列”已累计发运84列,出口货值11.4亿元人民币;首列“中欧国际货运班列”已顺利入境,首批进口货值28万元人民币,未来将以每年50列的频率往返欧洲与宁夏之间,实现常态化运行。 三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贸易快速增长。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成为一项重要内容,文化产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2017年1至7月,宁夏文化出口类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翻译出版、游戏娱乐、数字创意类产品出口收入181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倍。 四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市场吸引力持续升温。自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建设启动以来,宁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边旅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17年1至7月,宁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项目跨境资金收支总额257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4%。 五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园建设取得初步成果。宁夏主导建立的中毛海洋综合产业园、中国—阿曼(杜古姆)产业园、中沙产能合作产业园三大境外园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将成为推动宁夏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开展不同层次的境外投资与深度合作的重要平台。截至2017年7月末,宁夏企业对中国—阿曼(杜古姆)产业园项目累计汇出投资资金2217万元人民币。 六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新业态暂露头角。2017年1至7月,宁夏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资金流入244.2万元人民币;以供应链企业为代表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现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收入21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倍。 2017-08-21/ningxia/2017/0821/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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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7月底上升108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8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0915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108亿美元,升幅为0.4%,为连续第七个月出现回升。 8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国际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有所上升,推动外汇储备规模出现上升。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结构调整深化,主要指标好于预期,宏观经济稳定性增强。国际金融市场相对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外汇市场供求趋向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 往前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步伐进一步加快的背景下,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积极因素将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向纵深发展。随着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企稳的基础更加坚实,将进一步推动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合理适度。 2017-09-11/ningxia/2017/091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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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汇局对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辅导期期限多长?辅导期结束后企业需报告哪些资料? 答: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对其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企业应当根据辅导期内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如实填写《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并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问: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付汇手续时,除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外,还需审核哪些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答: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审核对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合同或发票;以预付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口合同或发票。 问: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是否不再审核其纸质单证,仅审核电子单证? 答:金融机构应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展业原则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确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条件和要求。在对企业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主审慎选择进行电子单证审核的企业,对其可以审核纸质单证,也可以审核电子单证。 2017-08-16/ningxia/2017/0816/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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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商投资企业三证合一后,是否需要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下称“13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如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可在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直接至注册地银行办理。 问: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拟用企业资本金在境内再投资一个企业,是否可行?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的规定,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拟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或用其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除上述企业以外的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现行境内再投资规定办理,具体见13号文所附操作指引“1.6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的相关规定。上述以结汇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应由被投资企业先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相应的结汇待支付账户,再由开展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规模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往被投资企业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 2017-08-01/ningxia/2017/0801/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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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0日下午,在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的指导下,中国银行宁夏分行牵头召开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工作座谈会议。全体成员15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相关领导列席此次会议。 本次座谈会议严格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精神,各成员行以如何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为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就如何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推进便利化改革、提高服务效率提出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从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提高内部管理质量方面进行了补充。 此次座谈会议的召开,将有效提高各成员行对外汇自律工作、对展业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助于推进各成员行完善内部管理,更好的开展宁夏自律机制工作,推动宁夏外汇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2017-08-11/ningxia/2017/0811/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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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断个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拿了境外的永久居留证是不是就是非居民了? 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个人身份的判断理论上应按照是否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但是在实践中很难判断个人是否在中国居住一年以上。因此,通常是按照身份证、永久居留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中的国籍来判断。如果拿了境外的永久居留证,理论上就能够证明个人在境外长期居住,可以按照非居民个人来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同时,也可以按照永久居留证上的国籍(通常为中国)视其为境内居民,二者皆可。 2.境内的非居民与境外(居民和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可以由银行代报吗? 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此类交易可以由银行代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且不用填写纸质申报凭证。 3.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的人民币交易都需要做申报吗? 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人民币或外币收付款都应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是,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进行申报。 2017-08-29/ningxia/2017/0829/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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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辖内经营外汇业务区级保险机构情况表(截至2016年06月30日) 2016-06-30/ningxia/2016/0630/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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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辖内经营外汇业务区级保险机构情况表(截至2016年12月30日) 2016-12-30/ningxia/2016/1230/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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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币代兑业务机构名单(截至2016年12月30日) 2016-12-30/ningxia/2016/1230/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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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辖内经营外汇业务区级保险机构情况表(截至2016年09月30日) 2016-09-30/ningxia/2016/0930/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