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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金融机构外汇检查情况通报会,20家中资银行、9家外资银行、3家保险公司、2家财务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1年,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金融机构这一跨境资金流动的重点渠道,开展多项有针对性的外汇业务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动风险。从检查情况看,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合规经营状况总体改善,但仍有部分金融机构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经营,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会议通报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违规情况,主要包括:部分银行办理代客业务时,未尽到真实性审核职责,存在违规办理资本金结汇和个人结售汇业务、违反外汇账户和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等问题;部分银行在办理自身外汇业务时,违反外债、结售汇综合头寸、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和备案、黄金拆借等外汇管理规定;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违反外债、结售汇、对外担保、外汇账户、外汇业务市场准入等外汇管理规定。另外,还有部分银行存在外汇贷存比高位运行、表外业务创新规避监管、境内外业务联动套利等情况。 会议要求,各金融机构应增强大局意识和宏观意识,自觉树立稳健经营、科学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业务发展与合规经营、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外汇管理政策。 会议强调,2012年,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守风险底线,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检查范围、提高检查频率,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信息披露力度,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动风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2-03-23/safe/2012/0323/4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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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之四 建立健全本外币跨境资金监管 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一、我国在加强和改进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上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坚守风险底线,不断加强和改进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在坚持均衡管理的同时,重点防范“热钱”流入,把减缓银行结售汇顺差和外汇储备过快增长作为外汇管理的工作重点,疏堵并举、区分重点、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主要包括: 一是研究制定并及时启动应对大规模跨境资金流入的政策预案。2008年,修订实施《外汇管理条例》,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提供了法规基础。2009年和2010年,分别制定了应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出和流入的政策预案。2010年11月和2011年3月,两次启动应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入预案,加强银行结售汇头寸、出口收结汇、短期外债等外汇业务管理,进一步下调2011年度境内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总规模。 二是发挥外汇检查手段严厉打击“热钱”等套利资金。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提升外汇检查手段,不断提高打击“热钱”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把金融机构、大型企业作为重点,开展资本金结汇、短期外债等专项检查。加大对市场主体违规情况的通报,分批次通报部分银行、企业和个人违规处罚情况。2007-2011年,外汇管理部门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5万多起,共处行政罚款12.7亿元人民币。其中,配合公安机关共破获210起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和网络炒汇案件,涉案金额逾1000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共处行政罚款约1.6亿元人民币。 三是坚持疏堵并举引导跨境资本有序流动。在防范“热钱”流入的同时,不断简化并最终取消强制结售汇制度,鼓励有真实贸易投资需求的购付汇。2010年开展进口付汇核销改革,使大多数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银行、企业经营成本大幅下降;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试点,鼓励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满足市场主体持有和使用外汇的正常需求。2011年,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推向全国,开展进出口核销改革试点。支持“走出去”战略,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限制,允许境外投资的前期费用汇出。 四是提升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分析监管能力。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和预警,对本外币跨境流动进行统计和监测,建立全面的银行贸易融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国际收支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透明度,对跨境资金流动状况进行全面解读,对部分银行、企业及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正确引导预期。发挥跨部门监管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形成抑制“热钱”流入的监管合力。 总体来看,以减顺差为导向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对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下半年尤其是4季度以来,我国外汇形势出现显著变化,人民币汇率趋向均衡水平。由于见事早,提前要求银行增持外汇头寸,不仅缓解了央行当期购汇压力,降低了银行货币错配风险,也有效平滑了2011年4季度以来银行主动增持头寸的过程,平抑了市场可能产生的大幅波动。 二、新形势新阶段对我国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不断扩大,我国已是高度开放的经济体。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宏观调控政策逐步到位等因素综合影响,我国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呈现出新的特点,对下一阶段跨境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意味着需要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均衡管理。经常项目顺差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是衡量一国外部失衡的重要指标。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常项目顺差的状况趋于改善。初步估计,2011年经常项目顺差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进一步回落到3%左右,较2007年的历史高点下降了约7个百分点。我国外汇储备较快增长的势头有所放缓。2011年末,我国外汇储备约3.2万亿美元,较上年末增加约3300亿美元,同比少增约1100亿美元。总体来看,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是符合宏观调控方向的积极变化。但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跨境资金流动形势仍有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外汇管理部门加快转变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理念和方式,按照均衡管理的要求,把好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两个闸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断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防范跨境资金大进大出,维护好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二)我国金融开放程度的提高意味着需要加快转变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方式。当前,我国已是高度开放的大国经济。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影响,国际收支总规模回落到4万亿美元,货物贸易、直接投资等主要交易项目均有下降。2010年,我国涉外经济活动迅速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当年国际收支总规模达到5.6万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扩大,涉外贸易投资日趋活跃,各类经济主体对放宽跨境资金流动限制,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外汇管理部门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同时,需要加快转变外汇管理方式,通过整合数据和系统资源,以经济主体为单位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利用预调微调工具,平滑跨境资金大进大出,不留监管盲区,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监管,提高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有效性。 (三)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不断扩大意味着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能力。近年来,国际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和需求不断提升,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规模迅速扩大。2011年,人民币跨境结算量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倍,跨境人民币交易在跨境资金流动中的比重显著提高。针对这一新情况,需要着眼长远,完善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体制机制,加强对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下一阶段建立健全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框架的主要思路 建立健全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框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今后一段时期,外汇管理部门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加强形势分析,提高科学预判能力。要敏锐观察和密切跟踪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高度重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跨境收支影响渠道和传导机制,挖掘与跨境资金流动走势相关性高、预测性好的核心指标,提高对跨境资金流动预判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政策储备,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坚持对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均衡管理,既要完善和充实防范跨境资金大量净流入的政策预案,也要做好防范跨境资金集中流出的政策储备,提高监管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三是坚持均衡管理,重点防范跨境异常资金流动。贯彻均衡管理的理念,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新思路、新工具和新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压缩投机套利空间。同时,从理顺外汇供求关系入手,加快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改进做市商做市机制,增强外汇市场自我调节、自求平衡的能力,发挥好市场机制在合理配置外汇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优化体制机制,提高应对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能力。把加强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监管合作。建立监管部门对企业、银行和个人等经济主体的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有效性。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注重发挥外汇指定银行在政策传导中的作用,提高对经济主体外汇收支行为的调控能力。用好检查手段,保持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的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信息的披露力度,提高对违法违规跨境资金流动的震慑力。 2012-02-27/safe/2012/0227/4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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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4日,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回顾总结5年来机关党委、纪委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机关各司、事业单位党员代表出席会议。人民银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有关领导同志应邀与会。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机关党委书记李超作的机关党委工作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近五年的局机关党建工作,包括: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地抓好日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机关文化活动。同时,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内民主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外汇局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六个方面对未来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建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局总会计师兼机关纪委书记韩玉婷作的机关纪委工作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局机关纪委近五年来的工作,包括: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全体党员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自身建设,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同时,从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力度、加强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对未来机关纪委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外汇局机关的党建工作,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外汇管理履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一要以人为本,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积极换位思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二要把推动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作为外汇局党建工作的抓手,充分发挥外汇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的主人翁精神,把“五个转变”落实到推进机关党建和外汇管理履职的各项工作之中;三要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不断完善机关党委、纪委、内审及相关机构的职能设置和制度保障,形成对“权、钱、人”等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督;四要加强外汇管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 会议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第五届机关党委、纪委。李超、韩玉婷分别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完) 2010-09-16/safe/2010/0916/4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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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4http://www.gov.cn/xinwen/2018-05/11/content_52903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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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5月,银行结汇13935亿元人民币,售汇13702亿元人民币。2023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6416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461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5月,银行结汇1993亿美元,售汇1960亿美元。2023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9322亿美元,累计售汇9387亿美元。 2023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89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6761亿元人民币。2023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71112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6874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77亿美元,对外付款5258亿美元。2023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485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450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6-15/safe/2023/0615/2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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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6/content_68852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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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7/content_68956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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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6/content_68854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