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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09.28亿元人民币,流出58.77亿元人民币,净流入150.51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59.64亿元人民币,流入186.68亿元人民币,净流出72.96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价,2015年第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3.44亿美元,流出9.39亿美元,净流入24.05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41.49亿美元,流入29.83亿美元,净流出11.66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第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50.51 流入 209.28 流出 58.7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72.96 流入 186.68 流出 259.64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年第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24.05 流入 33.44 流出 9.3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1.66 流入 29.83 流出 41.49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2015-11-25/xinjiang/2015/1125/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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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局,奎屯、霍城、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口岸支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银行结售汇统计数据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以下简称“新疆分局”)决定调整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统计中涉及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统计报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业务监测需要,新疆分局决定自2016年1月正式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52号)附件中有关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的三项报表。即《表1:对客户远期结售汇统计表》、《表2:对客户人民币与外币掉期统计表》和《表3:对客户人民币与外币期权业务统计表》(见附件)。 二、三项报表由新疆辖区取得开办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资质(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的各外汇指定银行分支行报送,报送及统计方式与现行即期结售汇报表相同。即通过新版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统计远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期权结售汇数据并逐级上报。各中心支局、支局负责逐级审核后上报。 三、为保证数据统计质量,三项报表的报送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测试期,自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5日,期间各银行通过新版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报送2015年12月的月度数据。此阶段作为数据测试阶段,不纳入银行考核,各中心支局、支局要做好所辖银行报表系统的开通、数据报送的指导和审核工作。第二阶段为正式报送期,自2016年1月6日起,各外汇指定银行上报的各期数据,正式纳入新疆分局数据采集范围,并纳入银行结售汇数据考核。 四、为便利银行数据报送,新版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中提供了EXCEL数据模板,各银行可结合自身情况编写程序生成报送数据并导入系统。EXCEL数据模板参见ASOne平台首页“常用下载”栏目“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数据模板下载”。 五、银行衍生产品和结售汇统计的其他制度性要求,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06]42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52号)执行。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中心支局、支局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关于开展银行外汇融资和产品调查的通知》(新汇发〔2012〕136号)及其附件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新疆分局国际收支处联系。 业务支持人员及联系电话:张硕 0991-2373545; 技术支持人员及联系电话:郭雄海 0991-2373513; 附件: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报表及填报说明 附件1: 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报表及填报说明 2016-01-07/xinjiang/2016/0107/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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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0月,银行结汇8145亿元人民币(等值1283亿美元),售汇9424亿元人民币(等值148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279亿元人民币(等值2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68亿元人民币,售汇897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9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077亿元人民币,售汇44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63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2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38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10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94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061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666亿元人民币。 2015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90770亿元人民币(等值14661亿美元),累计售汇110875亿元人民币(等值1787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0106亿元人民币(等值32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024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428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403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05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59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93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62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8184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0557亿元人民币。 2015年10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323亿元人民币(等值2414亿美元),对外付款15943亿元人民币(等值251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620亿元人民币(等值98亿美元)。 2015年1-10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68147亿元人民币(等值2717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72907亿元人民币(等值27906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4759亿元人民币(等值734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11-23/xinjiang/2015/1123/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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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国内外币现钞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5]4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的条件。在无法使用银行渠道等特殊情况下,如银行汇路不畅以及与战乱、金融条件差等国家(地区)进行的交易,允许境内机构以外币现钞办理部分经常项目收付。二是明确银行办理外币现钞收付业务的审核要求。银行应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对外币现钞收付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三是完善相关外汇监管。外汇局将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211号)同时废止。(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1-20/xinjiang/2016/0120/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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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2.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813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9.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583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 2015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0.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76万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1-26/xinjiang/2016/0126/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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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10月29日) 2015-11-06/xinjiang/2015/1106/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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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企业联机接口报文规范(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V1.0 2015-06-18/xinjiang/2015/0618/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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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八师石河子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带来的历史机遇,提升石河子市企业对外合作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走出去”。5月4日至5日,石河子中心支局在当地外向型经济培训会议上,大力向辖区外向型企业和农牧团场宣传外汇管理政策和跨境人民币政策,重点讲解了近年来出台的经常项目外汇政策、资本项目外汇政策、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跨境人民币创新政策。 2017-05-23/xinjiang/2017/0523/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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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企业进出口形势,支持塔城地区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4月20日,外汇局塔城地区中心支局调研组赴重点涉外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调研组就涉外企业生产经营形势、进出口业务现状、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企业收付汇情况、境外融资、外债结汇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对企业在外贸出口中遇到的政策难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对宏观审慎管理相关政策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进行了宣传和讲解,了解企业在业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好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017-05-25/xinjiang/2017/0525/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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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青年干部快速成长,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做好2017年外汇管理工作,塔城地区中心支局组织全体青年干部与局领导面对面深入座谈。局领导表达了对青年干部的期望,并听取了青年干部意见,同时对青年干部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充分发挥自我价值,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提高对外服务水平;二是注重自身资本积累,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三是强调青年干部在发展的道路上做忠诚的好干部,管好自己的同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017-06-01/xinjiang/2017/0601/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