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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效率,完善与被评估银行信息交互渠道,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系统信息交互功能上线的通知》(汇综发〔2022〕6号)要求及时完成外汇局端角色分配等相关设置工作,并指导银行顺利完成信息交互功能上线工作。信息交互功能新增模块主要包括银行端功能准入、考核资料管理、公告管理和银行查询管理四个模块。 银行端功能准入模块实现了系统银行端的启用。外汇局完成银行端功能准入后,银行次日可在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ASOne)上使用ba(系统管理员用户)向操作员用户添加系统银行端权限;考核资料管理模块实现了银行上传评估资料的系统化管理。外汇局可以通过此模块实现对银行上传的内控制度、整改报告、绩效考核制度、公告栏反馈、内控执行报告等评估资料文件的查询和下载;公告管理模块实现了银行查询和导出外汇局发布的公告;银行查询管理模块实现了银行查询和导出相关评估事件、评估评级和评估评分等信息的功能。 此次新功能的上线,不仅规范了中心支局向银行反馈评估信息的行为,提高评估事项反馈的频率和效率,还便利了银行在线上就能查询到本行、各层级上级行和下级行的评估评级,评估结果更具透明度。截至目前,山南市两家外汇从业银行均完成了评估系统相关设置工作。 2022-02-16/xizang/2022/0216/1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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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外汇局快速办理了外债登记,及时解决了我公司资金急需问题”。西藏江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近日,西藏江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香港某公司急需借款631.6万美元,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及资金周转。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为了加快进度,山南市中心支局急事急办,快速办理了外债登记,及时满足了企业资金周转需求。 近年来,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政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服务对象快速申请办理各项外汇政务审批。全面助力外汇局政务服务群众办事更便捷。 突出“快”,让外汇服务更有速度。为了避免因资料问题让企业多次跑腿,外汇局山南中心支局采取了线上审核资料的服务措施,企业将申请资料电子版发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提前审核,最大限度地规范、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间,节省企业脚底成本。对具备条件的服务审批事项实行“当场即办、现场审结”的工作方法,做到事前、事中服务更到位。真正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截至目前,行政审批当场办结率达100%。 突出“准”,让外汇服务更加有力。外汇局山南中心支局以“一个窗口、一个人员,一步到位”的“三个一”服务流程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指定专人专岗,在办公场所设置了对外综合服务窗口,行政窗口开启了“一对一”全程服务模式,进一步畅通外汇局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截至目前,行政审批申请人评价满意率达100%。 突出“实”,让外汇服务更有温度。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积极践行“外汇为民”的初心使命,转变服务理念和方式,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对于客户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实时在线答疑辅导,全力保障外汇服务不断档,实现了“主动办、用心办”的政务服务暖人心工作常态,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有力支持了涉外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获得了企业的赞誉。 2022-03-10/xizang/2023/0310/1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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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频繁、波幅进一步增大。国家外汇管理局山南市中心支局立足实际,持续加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积极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增强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为企业稳健发展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入企问需、送政策。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外汇便利化政策的知晓率,着力为山南市涉外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贴心的服务,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主动靠前服务,联合跨境办组建“企业跟踪服务队”,与2月17日-21日,前往辖内两家名录企业浪卡子雪域高原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曲松县德诺农林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涉外业务现状、金融服务需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尤其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以及新冠疫情对跨境贸易带来的影响。山南市中心支局结合企业当前业务发展现状,面对面为企业进行了政策解读和业务风险管理辅导,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优势传导给企业,提高企业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认知,为本地涉外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提供更多的便利。 联学共建、促发展。为持续深化汇率风险管理,坚持“外汇服务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外汇局、银行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立足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将汇率风险管理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据本局外汇管理政策联学制度,于2月24日,积极组织辖内两家外汇从业银行开展“政治业务联学”“支部活动联建”等活动,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和业务融合,统筹推动外汇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同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防范化解汇率风险、优化外汇服务等工作实效,以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推动辖区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走深走实。 政策宣传、解疑惑。2月22日,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在山南市繁华街道开展“规避汇率风险、维护市场稳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及相关宣传材料积极向公众宣传外汇政策及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措施,认真解答关于个人用汇等问题,做好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风险提示,盯准宣传实效性,助力打通外汇管理政策落地和服务外汇市场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其次,在外汇从业银行营业大厅摆放宣传册子,利用大厅屏幕播放汇率避险宣传片,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接受群众咨询、将外汇政策、汇率避险相关措施具体地呈现给来行客户。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外汇及汇率避险知识,进一步强化外汇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社会公众正确认知外汇管理制度,提高外汇市场的稳定性。 2022-04-28/xizang/2022/0428/1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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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0日,外汇管理局日喀则市中心支局参加日喀则市面向南亚开发开放合作走廊建设规划工作座谈会,会议由余斌副市长主持,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外事办、人行(外汇管理局)等21家单位参加座谈会。 会议首先由市牵头单位商务局就日喀则市面向南亚开发开放合作走廊建设规划出台意义和有关规划内容进行了诠释,并征求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外汇管理局日喀则中心支局着眼于当前和长远发展,把金融工作纳入到国家“一带一路”向内联通、向外开放的总体布局之中,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2项意见建议。建议一: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功能布局。即: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中方银行和尼泊尔银行在跨境贸易活跃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企业融资和清算服务便利化,促进资金跨境流动。建议二:拓宽与周边国家金融交流合作,即:以尼泊尔为重点,鼓励两国金融机构互设境外分支机构,立足本外币特许兑换、跨境结算等领域深度合作、实现中尼跨境贸易投资更加安全、快速、便捷。以上两项意见建议,得到了高度肯定,并予以了采纳。 最后,余斌副市长就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一是由市商务局继续对接区商务厅,争取商务厅对规划的支持并协助与尼领事馆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二是吉隆县人民政府通过地方政府会晤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阐明该规划的优势和通关效率,促使尼方当地政府以及对应的关检机构接收并层层上报尼方相关部门;三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对外经济发展对日喀则市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引领开放合作进入新阶段。 2022-04-19/xizang/2022/0419/1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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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办理外汇业务,只知道要及时收付汇,很少关注汇率波动风险带来的影响,遇到汇率波动剧烈时候,就会比较被动。通过参加本次活动,对外汇市场和风险中性有了初步认识。学会保值,锁定收益,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接受宣传的某企业负责人说。 为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3月14-15日,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借助“3.14 法治平安日“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两个平台,主动在山南市繁华街道白日街开展“规避汇率风险、维护市场稳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000张,解答疑问10余次,播放宣传视频20余次。 主动作为,认真部署宣传工作。为切实落实汇率避险政策,确保山南市外汇市场稳定发展。3月13日,山南市中心支局开展宣传工作部署会。会上,中心支局人员集中学习了汇率避险政策、个人外汇业务、外汇管理条例等外汇业务相策,并结合山南市目前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为期2天的宣传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策受众面;二是提高政策宣传质量;三是重视宣传成效。 主动宣传,传递外汇政策权威声音。针对目前山南市外汇业务量少、业务种类单一等现象,山南市中心支局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将个人外汇业务政策、外汇管理条例及汇率避险政策进行宣传,受到现场人员的追捧,在宣传现场统一解答疑问,统一政策口径。 主动创新,银行多形式开展宣传。辖内两家外汇从业银行根据汇率避险政策宣传要求,一方面利用每周培训、晨会,组织员工学习政策,强化一线柜员的政策意识,一方面结合网点结构与条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利用网点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利用电教设备播等新兴自媒体传播媒介播放山南中心支局制作的《汇率避险那些事》宣传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攻势。 2022-03-29/xizang/2022/0329/1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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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外汇管理处进 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自治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 家和地区通道建设,我区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多渠道全方位整体性宣导政策。以业务条线划分改革脉络,将近年来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政策汇集成册;通过外汇局服务窗口和网站、银行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长期展示;利用“诚信兴商”和“宪法宣传日”等形式广泛集中宣传政策。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培训。2021年我处针对辖区银行、企业和个人的培训共3次,参与银行8家、企业100余家,向市场主体详细解读了资本项目业务政策法规和投资方面便利化措施。同时对辖内中心支局开展全面培训,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业务水平。 三是精准施策解决企业难题。针对某企业在塔吉克斯坦矿业投资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处理,开展实地政策需求调研,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期间解决了其境外放款业务难点,涉及金额0.53 亿美元。 2021年,我区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和境外放款方式对“一带一路”沿线两个国家投资 0.21亿美元,同比增长 16.12%。2017-2021五年来,我区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和境外放款对“一带一路”国家累计投资 1.84亿美元,商务服务业、有色属矿采选业等领域合作持续向好,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2022-02-04/xizang/2022/0204/1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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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山南市涉外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高效落实。近日,山南市中心支局前往西藏山南雅拉香布实业有限公司深入开展“一企一策”调研。 调研期间,山南市中心支局对该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及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和疫情对企业业务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同时结合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外汇业务困难及诉求,向企业宣传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汇率避险政策,并送达“汇率避险温馨提示”。在调研现场,企业表示外汇管理贸易便利化政策能够极大节约企业的时间和成本,对企业下一步办理外汇业务有更加明确的方向。 针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问题,山南市中心支局将积极跟进山南市名录企业在外汇业务方面的需求,予以便利化支持并及时回访。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和培育力度,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加强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持续扩大山南市名录企业数量,提高外汇市场活跃度,截至目前,山南市共有13家名录企业,已走访企业3家。 2022-04-06/xizang/2022/0406/1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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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规范精益求精,心系企业热情服务。”春节期间,外汇管理处收到了西藏龙脉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工作人员快递送来的锦旗,企业人员通过微信一再对西藏分局的政策指导和贴心服务表示感谢。 1月,该企业赴辖内银行办理境外投资减资登记,但银行对其中一笔业务币种不一致问题心存顾虑。银行和企业随即与我分处联系,咨询该业务相关政策。外汇管理处从企业业务情况出发,及时搜集、整理对外直接投资有关外汇政策法规,同时咨询其他兄弟分局,确定境外投资业务币种没有明确规定需与境外投资证书一致,在额度内由银行自行把握。 在我处指导下,辖内银行根据企业业务实际情况,为企业做了境外直接投资减资登记,资产变现金额共计1272.23万美元,企业境外投资资产变现资金及时回流境内。 2022-02-10/xizang/2022/0210/1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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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22-12-30/xizang/2022/1230/1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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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9.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北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32.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9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1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折合110.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北籍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97.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贵州籍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49.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山西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至11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59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西籍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7月,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5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1.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62.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8-15/xizang/2022/0815/1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