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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斌,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负责人赵玉超,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介绍2026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继续进行经济数据例行发布,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斌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2026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负责人赵玉超先生,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先生。 下面,我们首先请李斌先生作介绍。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斌: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报道。利用今天这个机会,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2026年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的基本情况,然后和我的同事一起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6年以来,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影响加深,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增加。我国坚定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向新向优。国家外汇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加大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供给,强化外汇市场监管,有效应对外部冲击挑战,助力涉外经济健康发展。总体看,上半年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交易活跃、更加稳健。具体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涉外收支规模创新高。上半年,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和支出合计9.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1%,规模为历史同期新高。其中,人民币在跨境收支中的比重为52.9%,较2025年全年提高1.3个百分点。上半年,银行结汇和售汇规模合计2.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4%,规模也是历史同期新高。这些数据显示,我国涉外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跨境贸易和投资更加活跃。 第二,外汇市场交易量稳步增长。上半年,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量总计22.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5%,增速较2025年全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即期和衍生品交易量分别为8.3万亿美元、13.8万亿美元,占外汇市场交易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8%和62%。 第三,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上半年,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2472亿美元。从月度变化看,1-2月,企业在春节前集中收款,跨境资金净流入处于较高规模;3月,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跨境资金出现小幅净流出,随后重回净流入,6月以来净流入规模放缓。分项目看,上半年,货物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入同比继续增加,外资对我国投资总体回升,服务贸易收入增长加快、服务贸易收支逆差收窄,境内主体对外投资总体保持增长。 第四,外汇市场预期稳定。上半年,银行结售汇顺差2712亿美元。从近期情况看,6月美元指数回升,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小幅下行,部分企业“逢高结汇”推动结售汇顺差环比增加。7月以来结汇和售汇基本平衡。上半年,衡量结汇意愿的外汇收入结汇率是65%,衡量购汇意愿的外汇支出售汇率是61%,与2025年相比变化不大。从这些数据看,企业、个人等主体的结售汇行为总体理性有序。 最后,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增。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4163亿美元,较2025年末增加584亿美元。 总的来看,面对跌宕起伏的外部形势,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经受住外部冲击保持稳健运行,呈现出较强活力和韧性。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持续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更好基础。我先简要介绍这些,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 寿小丽: 下面请记者提问。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刚才发布人介绍了上半年外汇市场的稳健表现,面对未来一段时期依然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请问您如何看待下半年外汇市场走势?谢谢。 李斌: 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外汇形势的关注。我刚才向大家通报,今年以来,面对外部冲击,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健,充分说明内部因素对外汇市场走势起决定性作用。我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外贸呈现较强活力、外汇市场韧性增强,多方面积极因素将继续支持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首先,我国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经济韧性强、发展空间大,将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我国新兴产业加速成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提速,创新力快速上升,有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半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3%,比2025年加快近4个百分点。全球人工智能大模型、量子科技、新能源等赛道涌现出更多中国企业身影。大国经济还具有更强的韧性和发展空间。面对中东地缘冲突等外部冲击,在能源供给多元化、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等支撑下,我国经济呈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抗冲击能力。 第二,我国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成效明显,将支持我国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基于比较优势的合作共赢,是市场经济的自带基因,也是经贸发展的内生动力。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25万亿元,同比增长16.9%,这是跨境收支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同时,外贸结构持续优化,集成电路、“新三样”产品出口对总出口增长贡献接近五成,为全球供给了更高质量的产品。我国进口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增速快于出口,为全球外贸增长提供了空间和机遇。展望未来,科技发展为全球外贸注入新动能,全球制造业PMI指数已连续11个月位于荣枯线上方,6月国内制造业PMI指数环比也出现上升,有利于带动我国出口和进口协调发展。 第三,我国对外开放有序推进,有助于跨境资金均衡流动。今年上半年,外资来华投资呈现净流入,我国对外投资继续稳步增长。截至今年3月末,我国对外资产和负债分别达到12万亿美元和8万亿美元左右,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未来,我国将坚定扩大对外开放,持续提高外资来华投资便利度,稳步拓宽境内主体境外投资渠道,跨境双向投资将更加活跃、更趋均衡。 最后,我国外汇市场自身韧性也在不断增强,为应对外部冲击提供有力保障。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外汇市场交易主体更加广泛多元,自主调节能力提升。企业在跨境交易中更多使用人民币和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近年来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占比总体持续上升;今年上半年企业外汇交易利用衍生品套期保值的比例达到35.3%,比2025年提高了5.3个百分点。同时,在必要时逆周期调节外汇市场供求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也不断丰富、更加成熟。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外汇市场韧性,促进市场稳健运行。 应该看到,当前外部环境仍较复杂,需持续观察全球地缘政治、经济增长、通胀、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等变化。我们将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持续提升外汇市场韧性和活力,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谢谢。 大象新闻记者: 我们了解到,在陆家嘴论坛上外汇局提及了跨境直接投资等一揽子增量政策,能否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这些政策大概什么时候落地?谢谢。 李斌: 这个问题请我们资本司肖胜司长来回答。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 谢谢您的提问。2023年以来,外汇局连续三年推出“一揽子”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先后出台了近20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便利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支付使用、支持科创类企业跨境融资、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扩大银行办理外汇登记的地区范围等。这些政策显著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有的业务办理时长从3个工作日缩短到当日办结,有的企业审核单证的材料数量减半。这些政策也强化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保障,其中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有效帮助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 2026-07-17/qinghai/2026/0717/2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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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6月,银行结汇20299亿元人民币,售汇16437亿元人民币。2026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10792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919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6月,银行结汇2978亿美元,售汇2412亿美元。2026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15654亿美元,累计售汇12942亿美元。 2026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95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58420亿元人民币。2026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24291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0722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8943亿美元,对外付款8572亿美元。2026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705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458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7-17/qinghai/2026/0717/2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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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6-07-20/anhui/2026/0720/3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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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新西兰前总理约翰·基(John Key)。双方就全球经济金融市场、深化跨境投资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徐志斌陪同会见。 2026-07-17/qinghai/2026/0717/2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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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7/content_70761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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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7/content_70761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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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25) 2026-07-17/qinghai/2026/0717/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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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7/content_70761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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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金华市中心支局,萧山支局;在杭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 现就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外汇管理创新业务通知如下: 一、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以下外汇创新业务 (一)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 (二)允许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 (三)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 (四)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其中关于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要求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 (五)对于境外机构按照规定能够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允许试验区内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六)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试验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宁波市分局、金华市中心支局、萧山支局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相关银行,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负责试点的具体管理、监测和统计分析。二是每年1月和7月15日前向浙江省分局报送前半年度辖区内自由贸易试验区业务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跨境收支、结售汇数据及同比环比分析(应区分本外币数据;分析重点交易项目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的贡献度;分析所辖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对全辖数据的贡献度等);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及原因分析;其他需说明的情况等。三是适时对自贸区相关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依法查处涉嫌违规行为。对于违规办理业务的银行,可视情节要求其暂停试点相关业务并予以整改或取消其试点资格。 (二)银行机构应遵循行业自律要求,深入进行尽职调查,依法办理业务,加强事后监督。发现相关业务或办理主体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应留存充分证明所涉业务真实、合法的相关文件和单证(含电子单证)等5年备查。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联系人:秦楠(国际收支处)、葛晋亮(经常项目处)、周申倩(资本项目处);联系电话:0571-87686440、0571-87686104、0571-87686137。 附件: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21年4月21日 2021-04-22/zhejiang/2021/0422/1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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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联合银行,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在杭各县域法人银行机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决定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除外)进一步便利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区域内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遵循真实原则情况下,可用于非关联企业借款。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按《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甬外管〔2022〕2号)执行。 二、在浙江自贸试验区优化外汇NRA账户退汇资金流程。对于外汇NRA账户向境内账户支付的资金,如因某些客观因素导致退回的情况,为避免汇兑损失,结汇银行可将资金暂存内部账户,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仍未解决的再购汇原路退回。(详细操作规程见附件)。《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浙外管〔2017〕71号文印发)、《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浙外管〔2021〕15号文印发)中试验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操作规程不再适用。 三、各市分局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银行,做好辖内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检查核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相关银行应围绕试点业务,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后30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吴晓勇(外汇综合处);周申倩(外汇管理二处);联系电话:0571-87686445、0571-87686137。 附件:试验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26年4月7日 2026-04-10/zhejiang/2026/0410/2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