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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便利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外汇账户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减少账户种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工作涉及账户 此次清理整合工作涉及8类外汇账户: (一)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 (三)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五)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六)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 (七)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 (八)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 二、账户整合规则 (一)将“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将“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并入“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三)将“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并入“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将“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并入“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相关账户收支范围及管理规则的调整详见本通知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银行应根据《方案》对上述账户进行清理整合。 三、相关工作要求 银行应于2021年1月29日20:00至1月31日20:00之间,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刷新历史数据; (二)更新账户类型代码表; (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进行升级; (四)1月29日20:00以后,银行应按新的账户类型代码报送账户数据。 在此之前,银行应做好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配套工作,确保已废止的账户类型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类型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类型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对辖内银行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 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2(经常项目)、68402163(资本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9月22日 2020-10-22/shenzhen/2020/1022/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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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下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组织辖内“揭榜挂帅”银行召开“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政银企对接工作推进会”。29家“揭榜挂帅”银行主要负责同志、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专班工作组近80人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要求,2020年6月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全市10个行政区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园区和29家“揭榜挂帅”银行,创新开展“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政银企对接”工作,集合各方力量,全力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最后一公里。 会议阶段性总结了各“揭榜挂帅”银行在前期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工作成效。截至2020年9月25日,共走访3863家企业,有融资需求企业1587家,推动585家企业获得贷款,其中278家为首贷户,182家获得信用贷款,贷款金额18.48亿元。会议从深入社区走访企业家数、贷款发放家数、首贷、信用贷发放户数等维度,肯定了宁波银行、建设银行、龙岗鼎业村镇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商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和福田银座村镇银行等综合排名靠前银行。 各“揭榜挂帅”银行还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政策宣传。线下,银行与街道、社区、园区合作召开银企对接会、政策宣讲会,积极参与街道社区活动,与企业拉近距离,了解融资需求;通过电子滚屏、宣传海报、易拉宝、宣传手册、调查问卷等多种宣传物料投放加强宣传。线上,与媒体合作,通过新闻、广播、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进行视频广播和平面媒体宣传。 为深化“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政银企对接”工作,会议就下一步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银行多措并举,做实做细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进一步做好“稳企业保就业金融直通车”政银企融资需求对接和信息反馈工作;创新思路,集合金融资源打好政策组合拳;及时总结,按时反馈,合力解决疑难杂症;强化宣传,提升金融支持政策触达率。 各“揭榜挂帅”银行就疏通政银企对接堵点进行了探讨交流,对进一步提升对接效率和工作实效提出了有益建议,并积极表态将比学赶超,推动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工作向纵深推进,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助力金融精准滴灌。 2020-10-10/shenzhen/2020/1010/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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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7389.80亿元,同比增长20.9%。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92582.83亿元,同比增长22.0%,增速比上月末高1.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10.3个百分点。前三季度人民币存款增加13030.48亿元,同比多增5858.81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957.42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6874.54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10.7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2982.17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705.86亿美元,同比增长7.1%,前三季度外币存款增加76.56亿美元,同比少增21.17亿美元。 9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6764.23亿元,同比增长14.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3166.76亿元,同比增长15.7%,增速比上月末低0.8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7168.56亿元,同比多增1078.02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2188.8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564.6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624.15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4905.7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363.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3866.66亿元,票据融资减少522.8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12.91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28.26亿美元,同比增长1.5%,前三季度外币贷款增加31.83亿美元,同比多增131.88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0-10-19/shenzhen/2020/1019/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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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5845.44亿元,同比增长19.9%。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91009.85亿元,同比增长20.4%,增速比上月末高1.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8.5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259.02亿元,同比多增1153.18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12.44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1368.53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74.67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减少582.84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704.84亿美元,同比增长14.0%,当月外币存款增加32.23亿美元,同比多增39.02亿美元。 8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6338.58亿元,同比增长15.0%。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2742.17亿元,同比增长16.5%,增速比上月末低0.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1.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587.03亿元,同比少增128.22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224.0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62.8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61.20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393.6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83.7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18.25亿元,票据融资增加23.5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29.17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24.22亿美元,同比下降2.1%,当月外币贷款增加7.31亿美元,同比多增20.09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0-09-16/shenzhen/2020/0916/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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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8月31日) 2020-09-23/shenzhen/2020/0923/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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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7 2020-09-25/shenzhen/2020/0925/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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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8 2020-10-12/shenzhen/2020/1012/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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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8 2020-10-15/shenzhen/2020/1015/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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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2月,银行结汇16597亿元人民币,售汇1224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358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2537亿美元,售汇187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666亿美元。 2020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4100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022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78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20493亿美元,累计售汇1890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587亿美元。 2020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35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081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3536亿元人民币。2020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0339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9554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84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51亿美元,对外付款471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540亿美元。2020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412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295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16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1-01-26/shenzhen/2021/0126/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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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指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作为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完善。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 问:此次《指引》修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此次《指引》修订主要遵循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问: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 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2021-01-14/shenzhen/2021/0114/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