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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中央外经贸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外汇管理手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涉及的外汇收、付及汇兑,应按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二、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免交汇回利润保证金。对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7号)下发之前,已从事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外经贸部将予以确认或补办手续并颁发《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企业凭《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办理退缴汇回利润保证金手续。 三、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涉及购汇或汇出外汇的,事前由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企业应提交由境内投资者主管部门出具的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和投资回收计划。外汇管理部门在30日内作出书面审查结论。 四、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不涉及购汇或汇出外汇的,可不做外汇风险审查,企业凭外经贸部批准的《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五、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涉及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的出口收汇,企业在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时,应在核销单备注栏注明“此出口属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凭外经贸部批准的《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适当延长企业的出口收汇核销期限。 六、上述企业如需将所获利润充实资本金的,应事先到驻地外汇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七、除前期开办费和流动资金外,对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它费用支出,原则上不予供汇。需购汇的项目,在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外汇风险审查时,应同时提交用汇清单。分局初审后,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总局。 八、对上述项目申请的人民币贷款原则上不予供汇。 1999-04-20/safe/1999/0420/5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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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10429135751064 2011-04-29/safe/2011/0429/5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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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10130151808655 2011-01-30/safe/2011/0130/5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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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面临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提升手段、严厉打击“热钱”跨境流动。2011年共查办3488起外汇违规案件,收缴罚没款5.03亿元人民币,罚没款金额同比翻了一番多,取得打击“热钱”阶段性成效。 201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击“热钱”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重拳出击,查办重点领域的重大外汇违法案件。2011年,共查处涉案金额巨大、跨地区经营以及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金融市场等重大典型案件17起,涉案金额193亿元人民币,已做出行政处罚案件8起,收缴罚款1.87亿元人民币。二是联手查办,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截至2011年11月底,联合公安部门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8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20起和网络炒汇案件1起,涉案金额合计717亿元人民币,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98名,已起诉64人,破获案件数量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均创历史新高。三是突出重点,以金融机构、大型企业为重点,开展资本金结汇、短期外债等专项检查,对违规借用外债、违规结汇的企业、金融机构和个人进行了严厉处罚。 201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坚守风险底线,构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的体制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外汇检查方式和方法,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2-01-18/safe/2012/0118/4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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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外汇局共接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5件, 内容涉及 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企业“走出去”、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等 方面 。外汇局 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已圆满完成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 高度重视,严格要求 。 外汇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布置外汇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加强培训,重在落实。 专门举办“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培训班”,对承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在分办中强调任务、时间、质量的“三个确认”,并通过电子督办系统加强工作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计划,事事有落实。三是做好协调沟通,注重办理实效。办理中,十分重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通过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外汇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坚守风险底线,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风险,继续扎实做好2012年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水平。(完) 2012-03-02/safe/2012/0302/4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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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会议,总结2011年国际收支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国际收支工作重点和任务。 会议指出,2011年,国际收支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的要求,切实把减缓银行结售汇顺差过快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前瞻性研究分析有新突破,常规性监测预警有新重点,应对“热钱”流入有新措施,银行外汇收支监管有新进展,统计制度建设有新抓手,外汇市场发展有新飞跃。 会议强调,2012年的国际收支工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重点是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变化,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抓住机遇推动外汇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国际收支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对2012年国际收支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强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的监测分析;二是改进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手段和方法;三是完善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政策预案;四是健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框架及现有制度;五是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工作透明度;六是加强和改进统计数据核查工作;七是改进银行结售汇管理;八是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完) 2012-02-14/safe/2012/0214/4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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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建设银行代客境外理财项下投资购汇额度20亿美元。 2006-08-02/safe/2006/0802/6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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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http://www.gov.cn/premier/2018-03/19/content_52754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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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http://www.gov.cn/premier/2018-03/19/content_52754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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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http://www.gov.cn/premier/2018-03/29/content_52783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