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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义货币增长9.2%,狭义货币增长15.3% 7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62.9万亿元,同比增长9.2%,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0.2个和1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5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比上月末高0.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10.1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6.71万亿元,同比增长6.1%。当月净投放现金151亿元。 二、7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8255亿元,外币贷款增加52亿美元 7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21.04万亿元,同比增长13%。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15.4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增速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均高0.3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8255亿元,同比多增3619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561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071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544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353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62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332亿元,票据融资减少1662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851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8379亿美元,同比增长7.4%。当月外币贷款增加52亿美元。 三、7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8160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5亿美元 7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165.83万亿元,同比增长9.8%。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160.48万亿元,同比增长9.4%,增速比上月末高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1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8160亿元,同比多增3089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减少7515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3697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1.16万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7391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7946亿美元,同比增长23.1%。当月外币存款增加15亿美元。 四、7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82%,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9% 7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68.7万亿元,日均成交3.27万亿元,日均成交比上年同期下降15.2%。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下降44.6%,现券日均成交同比下降20.5%,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下降8.4%。 7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2.82%,比上月低0.1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0.7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9%,比上月低0.1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0.82个百分点。 五、当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3434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1115亿元 2017年7月,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2388亿元、1046亿元、221亿元、894亿元。 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 注2:2011年10月起,货币供应量已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 注3:自2014年8月份开始,转口贸易被调整到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货物贸易金额扩大,服务贸易金额相应减少。 注4: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2017-08-18/shanghai/2017/0818/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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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企业A和境内企业B共同在境外投资设立了一家境外公司C,B未向C注资,现B将其在C占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境内公司D,请问对于这个股权转让事项A、B、C、D各自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应由谁向银行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假设发生上述股转之前,A或B已经按规定办理了C的外汇登记,那么在B未向C注资的情况下,B将其在C全部股权转让给境内公司D,可由B(也可以A)向其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C的股权变更登记。 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2.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3.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计划和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等企业有权部门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4.如新增境内投资者,应提供该境内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017-08-25/shanghai/2017/0825/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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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个人在境内的保险赔偿金,可否办理超额购汇业务?如果可以银行需要审核什么材料办理? 答:需根据境外个人购买境内保险的合法性和具体情节而定。一般而言,若为境外个人在境内合法购买的保险赔偿款可凭保险赔偿的相关材料办理购汇。 2017-08-25/shanghai/2017/0825/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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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 2017-09-01/shanghai/2017/0901/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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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7年08月30日) 2017-09-01/shanghai/2017/0901/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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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17.7 2017-08-25/shanghai/2017/0825/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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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17.7 2017-08-25/shanghai/2017/0825/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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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境内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在有工作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购汇需要占用额度吗?然后将兑换好的外币境外汇款,收款人为汇款人本人,申报的时候是报822030吗?附言是“非居民向境外付款”吗? 答:是的。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7〕1号)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工作取得合法工资收入,可以购汇后汇到本人的境外账户,与购汇额度无关。 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除有特殊规定外,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其交易性质统一申报在“822030-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或“非居民向境外付款”。 2017-09-08/shanghai/2017/0908/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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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精简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对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实施公开披露。该披露制度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均已上传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相关单位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afe.gov.cn)→“信息公开”→“外汇检查执法”→“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栏,输入相关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后自主查询相关信息并截屏。 特此说明。 2017-09-15/shanghai/2017/0915/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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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居民个人能否直接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进行生产经营? 答:目前,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下称37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除此以外,境内居民个人不能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2017-09-15/shanghai/2017/0915/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