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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 号); (三)《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 (四)《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第8号); (五)其他相关法规。 二、办理对象 适用于“跨境从事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外汇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三、办理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办理条件 申请人为境外上市发行股票上市流通交易的境内公司,境内公司应在境外上市发行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到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并附《境外上市登记表》(原件) (2)中国证监会许可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的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境外发行结束的公告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上市购付汇的批准文件(如有,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一)H股“全流通” (1)书面申请(含获准H股“全流通”后,参与“全流通”的境内股东H股持股信息),并附《境外上市登记表》(原件) (2)证监会批准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的许可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境外上市公司关于开展H股“全流通”业务的公告文件 (4)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二)其他变更登记 (1)书面申请(含变更情况说明) (2)主管部门关于变更事项的相关批复或备案文件(如有)(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变更事项相关公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注销登记 (1)书面申请(含注销有关情况说明) (2)退市公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主管部门关于注销事项的相关批复或备案文件(如有,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进行审查报批; (四)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许可的,为申请人办理相关外汇登记,向申请人出具境外上市相关业务登记凭证。 (五)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发放证照情况 境外上市相关业务登记凭证、业务登记表。 七、收费依据、标准 无收费 八、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重庆市主城区(巴南区除外)企业的以下业务均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一号楼315室办理;其他区县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地外汇局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67677163 附件:境外上市登记表 2023-08-25/chongqing/2022/0517/2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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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二)《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发[2001]81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5号)。 (四)《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 (五)其他相关法规。 二、办理对象 适用于“跨境从事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外汇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三、办理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国有企业,或经国资委批准开展境外金融衍生业务的中央企业,以及上述中央企业授权的集团内成员公司。 2.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登记 (1)书面申请,并附《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登记申请表》(原件) (2)证监部门(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业务的证明性文件(或无异议函)或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业务的证明性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 (3)中央企业集团内成员公司另需提交中央企业的额度分配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 (4)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二)变更登记 (1)书面申请,并附《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登记申请表》(原件) (2)证监部门(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或国资委关于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变更的证明性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中央企业集团内成员公司分配的对外付汇额度发生变更的,另需提供中央企业对集团内成员公司额度分配变更的相关证明性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注销登记 (1)书面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进行审查报批; (四)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许可的,为申请人办理相关外汇登记,向申请人出具境外上市相关业务登记凭证。 (五)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发放证照情况 业务登记凭证。 七、收费依据、标准 无收费 八、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重庆市主城区(巴南区除外)企业的以下业务均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一号楼315室办理;其他区县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地外汇局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67677163 附件: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登记申请表 2023-08-25/chongqing/2022/0517/2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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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华市中心支局指导金华银行为我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成功办理了首笔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助力汇率避险业务,是全国首创基于跨境金融平台“银企融资对接”新场景助力企业免保证金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的新模式。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外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华市中心支局通过科技赋能创新服务思路,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新场景的数据资源信息为企业增信,提高授信审批成功率和时效性,为企业便利实施汇率避险、降低避险成本提供新的选择。 在该模式下,企业只需登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向意向银行发起授信申请和信息查证授权,一次不用跑,也无需提交资料,银行在线实时受理,依托平台数据迅速审批信用授信额度。企业据此即可免保证金办理汇率避险业务。 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联动办理汇率避险业务,银行可快速准确对接企业授信申请,审批周期大幅缩短。同时企业无需提供抵质押品或担保,通过使用专项信用授信额度办理汇率避险业务,既节约了保证金免于占用流动资金,同时也能及时规避汇率风险。 2023-04-28/zhejiang/2023/0425/1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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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总局2023年媒体宣传及外汇研究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总局外汇研究中心丁志杰主任、陈之为总编辑出席会议,13家分局外汇研究负责同志参会。浙江省分局副局长陆巍峰出席会议并致辞。 陆巍峰副局长对丁志杰主任一行及与会代表来浙表示欢迎,介绍了浙江省分局近年来在外汇研究、媒体宣传以及外汇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做法及成效。会上,各参会代表围绕当前经济金融形势、跨境投融资政策优化、汇率避险业务开展和便利化政策媒体宣传等主题进行讨论,并就下阶段如何更好开展媒体宣传、外汇领域研究和便利化政策推广等开展深入交流。 2023-04-17/zhejiang/2023/0414/1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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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5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65亿美元,升幅为0.20%。 2024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经济长期向好态势将持续巩固和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4-03-07/shanxi/2024/0307/1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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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至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浙江举办2023年外汇政策媒体调研行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业务司司领导、国内外34家主要媒体记者参加本次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副局长陆巍峰出席并致辞。 外汇政策媒体调研行,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的对国内外34家主要媒体进行外汇政策宣讲的一次大型现场活动,通过总局授课、召开“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主题座谈会以及赴企业实地调研等三种方式,宣传外汇便利化政策,展现外汇便利化政策、汇率避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做法和成效,致力于搭建外汇局、银行、企业和媒体四方交流平台。 活动过程中,总局各业务司司领导,围绕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改革进展,就当前外汇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在主题座谈会中,工行浙江省分行等3家银行以及我省3家典型企业,分别就如何服务企业、运用便利化政策、做好汇率避险等工作进行了案例分享。34家媒体记者随后赴浙江健盛集团实地调研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运用外汇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提升贸易和投融资效率的具体情况,对浙江省分局积极践行外汇为民的各项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2023-06-05/zhejiang/2023/0601/1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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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2月,银行结汇14348亿元人民币,售汇14658亿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5533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057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2月,银行结汇2020亿美元,售汇2063亿美元。2023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2062亿美元,累计售汇22795亿美元。 2023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065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651亿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36631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4170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23亿美元,对外付款5582亿美元。2023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195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264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1-16/zhejiang/2024/0116/1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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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月,银行结汇12412亿元人民币,售汇14173亿元人民币。2023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4098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4591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1月,银行结汇1735亿美元,售汇1981亿美元。2023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20042亿美元,累计售汇20731亿美元。 2023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006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152亿元人民币。2023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9597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0205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600亿美元,对外付款5612亿美元。2023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23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706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12-18/zhejiang/2023/1218/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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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1516亿元人民币,售汇12057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2857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174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604亿美元,售汇1680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8307亿美元,累计售汇18750亿美元。 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73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5066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5591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19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700亿美元,对外付款4885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063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144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11-16/zhejiang/2023/1116/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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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12亿美元,较9月末下降138亿美元,降幅为0.44%。 2023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11-08/zhejiang/2023/1108/1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