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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63576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47150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84660 MOP 澳门元 1元 0.12490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52438 MXN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9318 CAD 加拿大元 1元 0.94153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9176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80678 NOK 挪威克朗 1 克 朗 0.16632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3078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538 DKK 丹麦克朗 1 克 朗 0.18044 NZD 新西兰元 1元 0.75860 EUR 欧元 1欧元 1.3429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2186 GBP 英镑 1镑 1.9877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650 HKD 港元 1元 0.12793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859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125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50960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465 SEK 瑞典克朗 1 克 朗 0.14276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079 SGD 新加坡元 1元 0.65159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223 THB 泰国铢 1铢 0.02894 JPY 日本元 1元 0.008105 TWD 台湾元 1元 0.03019 KRW 韩国元 1元 0.0010806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797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2:本表自 2007年 7月 1日起 使用,但上报 2007年 7月 1日前 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7-07-07/safe/2007/0707/5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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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63047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45925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75460 MOP 澳门元 1元 0.12490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46579 MXP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9177 CAD 加拿大元 1元 0.89493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7203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80006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5291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2566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65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7038 NZD 新西兰元 1元 0.66220 EUR 欧元 1欧元 1.2709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998 GBP 英镑 1镑 1.8812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653 HKD 港元 1元 0.12847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737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100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47601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170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3834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094 SGD 新加坡元 1元 0.63004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243 THB 泰国铢 1铢 0.02682 JPY 日本元 1元 0.008483 TWD 台湾元 1元 0.03038 KRW 韩国圆 1圆 0.0010469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754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2:本表自2006年10月1日起使用,但上报2006年10月1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6-10-05/safe/2006/1005/5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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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67410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59312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89290 MOP 澳门元 1元 0.12531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56054 MXN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9275 CAD 加拿大元 1元 1.02596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9784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85543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8604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3310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558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9170 NZD 新西兰元 1元 0.74750 EUR 欧元 1欧元 1.4284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2267 GBP 英镑 1镑 2.0449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649 HKD 港元 1元 0.12902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4029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101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56002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539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5594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073 SGD 新加坡元 1元 0.68611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243 THB 泰国铢 1铢 0.03178 JPY 日本元 1元 0.008677 TWD 台湾元 1元 0.03071 KRW 韩国元 1元 0.0010919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891 注 1 :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 2 :本表自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使用,但上报 2007 年 11 月 1 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7-11-07/safe/2007/1107/5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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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63530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45793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76110 MOP 澳门元 1元 0.12490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45652 MXP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9142 CAD 加拿大元 1元 0.88098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7270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80619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6055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2505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38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7051 NZD 新西兰元 1元 0.62130 EUR 欧元 1欧元 1.2716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936 GBP 英镑 1镑 1.8542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660 HKD 港元 1元 0.12860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713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099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47204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145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3748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092 SGD 新加坡元 1元 0.63327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243 THB 泰国铢 1铢 0.02640 JPY 日本元 1元 0.008606 TWD 台湾元 1元 0.03051 KRW 韩国圆 1圆 0.0010511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778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2:本表自2006年8月1日起使用,但上报2006年8月1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6-08-05/safe/2006/0805/5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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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63530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45841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73870 MOP 澳门元 1元 0.12490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44444 MXP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8718 CAD 加拿大元 1元 0.89198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7322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80619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5931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2494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65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6867 NZD 新西兰元 1元 0.61800 EUR 欧元 1欧元 1.2572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880 GBP 英镑 1镑 1.8445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660 HKD 港元 1元 0.12877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697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066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47367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178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3598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092 SGD 新加坡元 1元 0.62846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243 THB 泰国铢 1铢 0.02610 JPY 日本元 1元 0.008709 TWD 台湾元 1元 0.03069 KRW 韩国圆 1圆 0.0010455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797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2:本表自2006年7月1日起使用,但上报2006年7月1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6-07-05/safe/2006/0705/5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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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78317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50140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92520 MOP 澳门元 1元 0.12539 BRL 巴西雷亚尔 1雷亚尔 0.58258 MXN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7620 CAD 加拿大元 1元 0.95129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9638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99384 NOK 挪威克朗 1 克 朗 0.18052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4646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61 DKK 丹麦克朗 1 克 朗 0.20206 NZD 新西兰元 1元 0.75440 EUR 欧元 1欧元 1.5038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2130 GBP 英镑 1镑 1.6284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203 HKD 港元 1元 0.12904 RUB 俄罗斯卢布 1卢布 0.03455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061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59732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157 SEK 瑞典克朗 1 克 朗 0.14774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015 SGD 新加坡元 1元 0.71849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503 THB 泰国铢 1铢 0.02997 JPY 日本元 1元 0.010912 TWD 台湾元 1元 0.03090 KRW 韩元 1元 0.0008497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760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2.本表自 2009年 11月 1日起 使用,上报 2009年 11月 1日前 的数据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9-11-06/safe/2009/1106/5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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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72031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64299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68250 MOP 澳门元 1元 0.12525 BRL 巴西雷亚尔 1雷亚尔 0.41789 MXN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7589 CAD 加拿大元 1元 0.81913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8686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91408 NOK 挪威克朗 1 克 朗 0.14132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4618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56 DKK 丹麦克朗 1 克 朗 0.18746 NZD 新西兰元 1元 0.57200 EUR 欧元 1欧元 1.3963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2110 GBP 英镑 1镑 1.4810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290 HKD 港元 1元 0.12903 RUB 俄罗斯卢布 1卢布 0.03523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0917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54348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096 SEK 瑞典克朗 1 克 朗 0.12683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013 SGD 新加坡元 1元 0.68890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443 THB 泰国铢 1铢 0.02891 JPY 日本元 1元 0.011082 TWD 台湾元 1元 0.03019 KRW 韩元 1元 0.0007524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762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2.本表自 2009年 1月 1日起 使用,但上报 2009年 1月 1日前 的数据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9-01-06/safe/2009/0106/5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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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71874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65617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91660 MOP 澳门元 1元 0.12459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57703 MXN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9294 CAD 加拿大元 1元 0.98512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31056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91208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8748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3892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577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9757 NZD 新西兰元 1元 0.79580 EUR 欧元 1欧元 1.4724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2459 GBP 英镑 1镑 1.9480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594 HKD 港元 1元 0.12818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4075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090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58396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516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5820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071 SGD 新加坡元 1元 0.70877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243 THB 泰国铢 1铢 0.03080 JPY 日本元 1元 0.009256 TWD 台湾元 1元 0.03164 KRW 韩国元 1元 0.0010595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876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2.本表自2008年3月1日起使用,但上报2008年3月1日前的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8-03-07/safe/2008/0307/5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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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0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国际储备保持增长,国际收支总体状况良好。 今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11.20亿美元。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出口1904.19亿美元,货物进口1768.86亿美元,顺差135.33亿美元;服务项目收入192.19亿美元,支出254.93亿美元,逆差62.75亿美元;收益项目收入73.63亿美元,支出110.13亿美元,逆差36.50亿美元;经常转移收入80.21亿美元,支出5.08亿美元,顺差75.13亿美元。 上半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444.03亿美元。其中,金融项目下直接投资顺差269.24亿美元,证券投资逆差42.93亿美元,其它投资顺差217.95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仍是我国资本流入的主要方式。 在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的推动下,上半年我国国际储备资产保持增长。其中,外汇储备资产较上年末增加600.69亿美元,6月末达到3464.76亿美元。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2003年1-6月 单位:千美元 项 目 差 额 贷 方 借 方 一. 经常项目 11,120,445 225,021,122 213,900,677 A. 货物和服务 7,257,618 209,637,355 202,379,738 a.货物 13,532,515 190,418,794 176,886,279 b.服务 -6,274,897 19,218,562 25,493,459 1.运输 -4,667,044 3,541,528 8,208,573 2.旅游 39,873 7,331,000 7,291,127 3.通讯服务 131,674 317,491 185,817 4.建筑服务 76,868 605,072 528,204 5.保险服务 -1,929,165 130,935 2,060,100 6.金融服务 -13,994 30,778 44,772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8,449 481,087 519,536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750,381 54,584 1,804,965 9.咨询 -696,333 853,837 1,550,170 10.广告、宣传 33,827 219,399 185,572 11.电影、音像 -15,045 13,461 28,506 12.其它商业服务 2,602,823 5,476,698 2,873,875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9,552 162,691 212,243 B. 收益 -3,649,920 7,363,031 11,012,951 1.职工报酬 -24,183 510,315 534,498 2.投资收益 -3,625,737 6,852,717 10,478,453 C. 经常转移 7,512,747 8,020,735 507,988 1.各级政府 -107 61,691 61,798 2.其它部门 7,512,854 7,959,044 446,190 二. 资本和金融项目 44,403,099 97,088,867 52,685,768 A. 资本项目 -22,652 0 22,652 B. 金融项目 44,425,751 97,088,867 52,663,116 1. 直接投资 26,924,148 30,342,853 3,418,705 1.1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839,412 87,853 927,265 1.2 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7,763,560 30,255,000 2,491,440 2. 证券投资 -4,293,159 899,873 5,193,033 2.1 资产 -4,962,094 23,852 4,985,946 2.1.1 股本证券 0 0 0 2.1.2 债务证券 -4,962,094 23,852 4,985,946 2.1.2.1 (中)长期债券 16,906 23,852 6,946 2.1.2.2 货币市场工具 -4,979,000 0 4,979,000 2.2 负债 668,934 876,021 207,087 2.2.1 股本证券 753,000 753,000 0 2.2.2 债务证券 -84,066 123,021 207,087 2.2.2.1 (中)长期债券 -118,150 80,409 198,559 2.2.2.2 货币市场工具 34,084 42,612 8,528 3. 其它投资 21,794,762 65,846,140 44,051,379 3.1 资产 18,195,638 27,748,502 9,552,864 3.1.1 贸易信贷 1,078,070 1,078,070 0 长期 0 0 0 短期 1,078,070 1,078,070 0 3.1.2 贷款 14,510,741 15,194,802 684,061 长期 -563,000 0 563,000 短期 15,073,741 15,194,802 121,061 3.1.3 货币和存款 -5,174,904 278,563 5,453,467 3.1.4 其它资产 7,781,731 11,197,066 3,415,336 长期 0 0 0 短期 7,781,731 11,197,066 3,415,336 3.2 负债 3,599,123 38,097,638 34,498,515 3.2.1 贸易信贷 1,332,904 1,332,904 0 长期 0 0 0 短期 1,332,904 1,332,904 0 3.2.2 贷款 2,008,193 31,984,679 29,976,487 长期 -274,134 10,473,464 10,747,597 短期 2,282,327 21,511,216 19,228,889 3.2.3 货币和存款 572,645 4,189,762 3,617,117 3.2.4 其它负债 -314,619 590,292 904,911 长期 -309,413 477,391 786,804 短期 -5,205 112,901 118,107 三. 储备资产 -60,254,600 0 60,254,600 3.1 货币黄金 0 0 0 3.2 特别提款权 -16,000 0 16,000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170,000 0 170,000 3.4 外汇 -60,068,600 0 60,068,600 3.5 其它债权 0 0 0 四. 净误差与遗漏 4,731,057 4,731,057 0 国际收支平衡表指标说明 一、编制原则 1.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规定的各项原则编制,采用复式记账法的原理记录国际经济交易。所有交易均发生在我国大陆居民与非我国大陆居民之间。 2.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贷方项目是:货物和服务的出口、收益收入、接受的货物和资金的无偿援助、金融负债的增加和金融资产的减少。 3.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借方项目是:货物和服务的进口、收益支出、对外提供的货物和资金无偿援助、金融资产的增加和金融负债的减少。 二、项目含义 (一)经常项目:包括货物和服务、收益和经常性转移。 A.货物和服务:包括货物和服务两部分。 a.货物:指通过我国海关的进出口货物,以海关进出口统计资料为基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要求,出口、进口都以商品所有权变化为原则进行调整,均采用离岸价格计价,即海关统计的到岸价进口额减去运输和保险费用统计为国际收支口径的进口,出口沿用海关的统计。此项目中还包括一些未经我国海关的转口贸易等,对商品退货也在此项目中进行了调整。出口记在贷方,进口记在借方。 b.服务: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他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B.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投资收益两部分。 1.职工报酬:指我国个人在国外工作(1年以下)而得到并汇回的收入以及我国支付在华外籍员工(1年以下)的工资福利。 2.投资收益:包括直接投资项下的利润利息收支和再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股息、利息等)和其它投资收益(利息)。 C.经常转移:包括侨汇、无偿捐赠和赔偿等项目,包括货物和资金形式。贷方表示外国对我国提供的无偿转移,借方反映我国对外国的无偿转移。 1.各级政府:指国外的捐赠者或受援者为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 2.其他部门:指国外的捐赠者或受援者为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或个人。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包括资本项目和金融项目。 A.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如债务减免、移民转移等内容。 B.金融项目:包括我国对外资产和负债的所有权变动的所有交易。按投资方式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按资金流向构成的债权债务分为资产、负债,其中直接投资分为外国在华直接投资(视同于负债)和我国在外直接投资(视同于资产)。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包括外国在华直接投资和我国在外直接投资两部分。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借方表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汇出的资本金、母子公司资金往来的国内资金流出;贷方表示我国撤资和清算以及母子公司资金往来的外部资金流入。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贷方表示外国投资者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包括股本金、收益再投资和其他资本;总投资额数据来源于外经贸部。借方表示外商企业的撤资和清算资金汇出我国。 2.证券投资:包括股本证券和债务证券两类证券投资形式。 2.1资产:借方表示我国持有的非居民证券资产增加;贷方表示我国持有的非居民证券资产减少。 2.1.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为主要形式的证券。 2.1.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1年期(含1年)以下的短期债券和货币市场有价证券,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2.2负债:贷方表示当期我国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筹资额,借方表示当期股票的收回和债券的还本。 2.2.1股本证券:包括我国发行、非居民购买的境内外上市外资股。 2.2.2债务证券:包括我国发行的中长期债券和短期商业票据等。 3.其它投资:除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外的所有金融交易。分为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它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1年以上的金融交易,短期为1年及以下的金融交易。 3.1资产:借方表示资产增加,贷方表示资产减少。 3.1.1贸易信贷:借方表示我国出口商对国外进口商提供的延期收款额,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预付货款。贷方表示我国出口延期收款的收回。 3.1.2贷款:借方表示我国金融机构以贷款和拆放等形式的对外资产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3.1.3货币和存款:包括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的变化,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3.1.4其它资产:包括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它资产,如租赁本金的收回、其它投资形式。 3.2负债:贷方表示负债增加,借方表示负债减少。 3.2.1贸易信贷: 贷方表示我国进口商接受国外出口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贸易信贷,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借方表示归还延期付款。 3.2.2贷款: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贷方表示新增额,借方表示还本金额。 3.2.3货币和存款:包含海外私人存款、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借款等短期资金。贷方表示新增额,借方表示偿还额或流出额。 3.2.4其它负债:其它类型的外债。 (三)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拥有的对外资产。包括外汇、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3.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3.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会员国根据其份额分配的,可用以归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会员国政府之间偿付国际收支赤字的一种账面资产。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项目中会员国可自由提取使用的资产。 3.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四)净误差与遗漏:平衡表采用复式记账法,由于统计资料来源和时点不同等原因,造成借贷不相等。如果借方总额大于贷方总额,其差额记入此项目的贷方,反之,记入借方。 2003-10-16/safe/2003/1016/4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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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扩大试点地区外汇分局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按现行管理权限,中方外汇投资额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需由外汇分局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因此,虽然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材料和时间都已减少,但由于审核权限的限制,一部分项目的审核环节没有得到相应的简化。《通知》允许,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的地区,中方外汇投资额不超过3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分局可以直接出具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第二,在试点地区允许境外投资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实践中,投资主体在办理国内审批手续的同时,需在境外从事项目考察、筹备等前期活动并支付一定的费用,而依照现有规定,投资主体只有在完成所有国内审批手续后才能对外付汇,前期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通知》允许试点地区的投资主体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在所投资境外企业注册成立之前,按照实需原则向境外汇出项目前期资金,包括筹建境外企业所需的开办费、为收购境外企业资产或股权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等。 第三,进一步明确对境外收购和增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所要求的有关文件。在已经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的基础上,《通知》对境外收购类和境外增资类项目,进一步明确了所需的审核材料。投资主体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除按照一般规定提交材料外,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说明文件、收购协议、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对已设立境外企业增资的,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境外企业的批复以及该境外企业设立时外汇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合规性材料。 第四,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对已在境外成立、但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的境外投资项目,《通知》要求投资主体应当在2004年5月31日之前,持规定的有关材料,区分不同情况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或备案。 第五,加强境外投资业务的统计监测。《通知》要求各外汇分局采用新的统计报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报境外投资外汇业务的有关数据,以便更全面地反映资金来源审查、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兑业务开展情况。 问:据我们了解,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走出去”战略,去年以来,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部分省市进行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随着“走出去”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我国境外投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02年10月1日起,先后批准了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重庆、广西、湖北、海南等14个省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给予试点地区1年试点期内一个境外投资购汇的总额度,有效解决“走出去”配套外汇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统一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待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适用统一的外汇管理政策。三是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将投资风险交由企业与市场自主控制。四是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五是取消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六是不再强制要求调回境外企业产生的利润,境外企业的利润或其它收益进行增资或者境外再投资,由事前审批制改为事后备案制,鼓励境外企业通过自身积累发展壮大。七是扩大试点地区外汇分局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限。八是明确试点地区境外投资项目前期资金(开办费、履约保证金等)汇出核准与管理的具体规定。 其中一些政策措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广:2002年11月1日,根据国务院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制度和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2003年3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手续作了明确和简化;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充明确了境外增资和收购项目的有关审核材料。 在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同时,为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后续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外汇局进一步完善了以投资主体为监管对象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制度,并与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了《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制度通过年检数据与管理数据的核对,对境外投资行为的合规性进行集中检查,并对境外投资资本流出及境外投资资本存量状况进行统计监测。 问: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政策效果如何? 答:截至今年9月底,除重庆、广西、湖北和海南等4个新批试点地区以外,原批准的10个试点省市已通过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境外投资项目327个,中方协议投资总额13.32亿美元,其中已办理外汇登记的境外投资项目172个,中方协议投资总额4.96亿美元。 整体看来,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 一是改善外汇管理机制,实现“寓管理于服务”。通过简化手续,外汇局不再介入项目可行性判断,便于企业自主经营;同时,实施“有区别、有重点”的购汇支持政策,既保障了企业的境外投资用汇需求,又明确了政策导向。 二是从外汇管理合规性、财务指标稳健性等方面对投资主体提出明确要求,鼓励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完善、行业竞争优势明显的各类企业到境外投资,给予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平等政策待遇。非国有经济主体对这一政策反映积极,境外投资金额日益扩大,正逐渐成为境外投资的重要力量。 三是增强部门间协调,加强事后管理与监控。试点中,外汇局加强了与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的事前工作协调和事后信息共享,并与商务部共同实施境外投资联合年检。两部门间的管理数据正逐渐实现统一,双方共同注销了一批已停止经营的境外企业的批准证书和外汇登记、并敦促投资主体按规定为其境外企业补办相关手续,将其纳入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框架之中。 问:我们注意到,虽然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试点地区推行了较为宽松的购汇政策,但企业购汇并没有大幅增长,原因何在? 答:截至今年9月底,除重庆、广西、湖北和海南等4个新批试点地区,原批准的10个试点地区已通过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购汇金额为5.73亿美元,其中已办理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购汇金额为2.39亿美元,已实际购汇汇出金额为1.21亿美元。由于试点中的购汇政策设计中考虑到了实际情况,因此未出现“刮风式”集中购汇的现象,但与10个地区共计17亿美元的购汇总额度也有较大差距。原因主要在于:第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投资主体正日益成为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境外投资决策更加趋于理性,新购汇政策不会立竿见影地造成购汇额大幅攀升。第二,我国《境外投资管理暂行条例》尚未出台,整个境外投资管理体制的调整尚未完成,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是现行体制框架下的局部调整,其政策效果必然受到体制因素的牵制。第三,境外投资试点允许企业运用多种外汇资金来源进行境外投资,自有外汇与国内外汇贷款对购汇起到了一定的替代作用。第四,外汇局为试点提供的购汇额度比较充足,能够满足企业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的购汇需求,从而抑制了企业因担心“晚了赶不上”而提前购汇的动机。 问: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没有计划向全国推广? 答: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开展1年多来,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今后,外汇局一方面将会本着“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不断总结现有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另一方面也将采取相应措施,有选择地将试点地区的部分政策在全国铺开,全面深化我国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保障“走出去”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2003-10-30/safe/2003/1030/4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