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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信息(202412) 2025-01-03/fujian/2025/0103/2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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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4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3万亿美元)。 2024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66.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43万亿美元)。 2024-12-30/fujian/2024/1230/2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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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全辖(不含厦门)2024年12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49件,其中国际收支类26件、经常项目类1件、资本项目类22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18件,网上办结31件。 2025-01-02/fujian/2025/0102/2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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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持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宏观分析和最新国际标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2)。 一、明确申报主体类别及报送表格要求 在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中增加“申报主体类别”要素,包括金融机构、综合调查主体、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国际建设调查主体、国际运输调查主体、跨境雇员股权激励计划调查主体和其他7个类别,并按申报主体类别列示需要报送的表格。 二、新增、完善专项统计 (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原贸易信贷调查主体作为专项调查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具体包括:一是沿用原贸易信贷调查报表的平衡关系,将D04表(应收款及预付款)、D08表(应付款及预收款)中货物贸易应收/预付、应付/预收款要素调整至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情况一同填报。新的D04表、D08表中填报除货物贸易和应收应付利息以外的应收应付款。二是增加E01-3表(货物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采集商品类别和收付款账期等信息,仅需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填报。 (二)完善国际运输调查统计报表。将原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拆分为四张统计表,向境内、境外承运人采集涉及我国的国际运输收入和支出,向油气类企业采集进口运费支出。E03系列报表仅需国际运输调查主体填报。 (三)新增E09表(国际贸易集中申报报表),采集通过境内交易所等集约申报主体集中开展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模式下发生的涉外交易业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采集要素。一是在B02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D01表(货币与存款)、D02表(贷款)、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了关于风险最终承担方信息的要素。二是在E02表中新增采集项目业主所在国家/地区的要素。三是在H01表(为非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采集QFII/RQFII机构许可证号。四是扩大D09表(对非居民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涵盖范围,并新增采集对方国家(地区)要素。 (二)调整部分指标名称和指标解释。如,A01表“出资日期”调整为“投资/撤资日期”,D09表风险分类中在五级分类法外新增选项“⑥不适用”,与非金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要求相符。 (三)其他调整。一是更新部分附录。包括附录(二)国家和地区代码表、附录(三)币种代码表等。二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四、其他说明 《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5年9月报告期数据,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2025-05-09/fujian/2025/0509/2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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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龙岩市分局联合辖区县域商务局及金融机构举办六场汇率风险管理与便利化服务宣讲会。一是积极传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从汇率波动、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三个维度讲解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操作方法,增强县域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二是精准对接企业政策需求。结合县域外贸经营主体特点,有针对性地介绍近三年外汇局出台的各项便利化政策,指导县域经营主体用好用足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三是推介线上渠道便利外汇服务。现场推广“海丝智汇”小程序并演示使用方法,助力县域经营主体便捷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节约企业脚底成本,持续提升外汇服务效率。 2025-05-16/fujian/2025/0516/2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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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漳州市分局多措并举创新县域外汇服务方式,有效提升外汇政策传导效能,实现外汇政策精准直达经营主体。一是加强纵深联动,推动外汇政策服务直通县域。漳州市分局走访辖内县域相关政府部门和外资外贸企业,详细介绍外汇局分支机构改革、县域外汇政策宣传工作站(点)等工作情况,推进构建市县直联的沟通联系机制。二是推动横向贯通,拓宽县域外汇服务覆盖面。以县域外汇政策宣传工作站(点)为支点,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开展外贸外资政策宣讲会、“外贸外事服务助企行”专项培训等活动,提供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咨询、业务办理对接等全链条服务,实现外汇服务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 2025-05-23/fujian/2025/0523/2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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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5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4万亿美元)。 2025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1.2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93万亿美元)。 2025-04-28/fujian/2025/0428/2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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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817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410亿美元,升幅为1.27%。 2025年4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经济增长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呈现向好态势,经济发展韧性强、活力足,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5-08/fujian/2025/0508/2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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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漳州市分局联合漳州侨联、南靖县侨联前往南靖县丰田华侨农场开展“惠民侨汇 温暖侨心”外汇政策宣传活动。活动以“外汇政策宣传+金融服务实践”为核心,聚焦服务华侨同胞,构建“同心圆”协作平台,让侨胞感受“家”的温暖。漳州市分局以个人外汇政策为重点,通过政策宣讲、案例解读等方式引导个人合规用汇,帮助侨胞更好理解外汇便利化政策。同时,现场听取侨胞的需求和建议,为侨胞赡家汇款额度、留学购汇等具体问题答疑解惑,进一步凝聚侨心侨力。 2025-05-29/fujian/2025/0529/2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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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漳州市分局依托“漳州通”平台引入福建首名“AI公务员”——候喜,推动外汇服务智能化升级。通过深度学习外汇业务办理指南以及银行个人外币兑换网点分布等服务信息,“候喜”凭借自身强大的智能分析能力,能够依据社会公众的具体需求,精准匹配相关外汇政策并提供业务办理流程指引,7×24小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一对一”智能在线服务,实现“服务不打烊,便民零距离”,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智慧、便捷的外汇服务体验。 2025-05-08/fujian/2025/0508/2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