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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为积极响应广东省政府“留粤过年”号召,满足“就地过年”市场主体涉外经济活动的需要,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各级分支机构创新开展外汇政策宣传,落实落细外汇服务保障措施,做到宣传“不断档”、服务“不打烊”。 ——外汇宣传融入民俗活动,力推外汇政策入民心。结合春节写春联、贴春联的民俗,外汇局清远市中心支局举办“我们的节日·春节”挥春送福活动,邀请书法家们书写外汇政策标语,为市民现场讲解国际收支申报、个人结售汇、银行卡境外交易等外汇政策,切实提高市民合法用汇意识。 ——联手外卖平台,鼓励市民享用“外汇知识营养大餐”。外汇局河源市中心支局与“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联合举办“新年宣传不断档,外汇暖心服务陪您就地过年”活动,编制“依法买卖外汇 保障自身权益”“境外合规用卡 助您顺利出行”“远离非法炒汇”等漫画宣传册,随同外卖一起送至市民手中,让市民足不出户学到外汇知识。 ——精准对接重点企业,开展系列暖企惠企活动。外汇局佛山市中心支局联合银行机构开展“后疫时代谋发展 暖春行动助生辉”系列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向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高效输送外汇政策;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前往优美科长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和外汇政策宣讲,为企业发展做好专项“跟班服务”。 ——线上线下齐发力,推动外汇管理服务全覆盖。外汇局梅州市中心支局联合银行机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电视媒体等非接触式线上渠道广泛发声,积极开展线上外汇政策宣传;通过线下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外汇政策法规宣传标语、利用触控显示屏播放外汇政策和知识动漫视频、在银行网点悬挂外汇政策宣传横幅等,加强线下宣传。同时通过电话、企业微信群、电子邮件等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外汇政策咨询服务,便利春节期间外汇业务办理。 2021-03-05/guangdong/2021/0305/1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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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中山市中心支局联合银行机构走进厂企、医院、社区,重点面向务工人员和老年人群体开展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外汇防诈防骗宣传。 ——抓住春节后返厂节点,针对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深入多家重点外贸企业开展“打击非法外汇交易 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分析形式向务工人员详细讲解“地下钱庄”“跨境赌博”“非法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危害性,增强务工人员合规换汇用汇意识,提高其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提供暖心服务,开展适老化防外汇诈骗宣传。结合老年人群体行为特点,通过浅显直白、贴近生活的陈述向老年人讲解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涉汇诈骗手法,提醒老年人不要出借身份证、银行账户、银行卡、个人外汇年度便利化额度等,远离非法外汇交易和涉汇诈骗的“黑手”。 ——拓展资料布放场所,扩大宣传覆盖面。印制打击非法外汇交易、涉汇防诈防骗宣传册及易拉宝,布放渠道除常规银行网点外,还拓展至医院、社区、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在落实防疫要求的同时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宣传影响力。 2021-03-08/guangdong/2021/0308/1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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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8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等。(完) 2021-02-23/guangdong/2021/0223/1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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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4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苏赟副局长赴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调研跨境金融工作,与试验区管委会、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银行、企业代表座谈,了解试验区跨境金融创新工作及下一步政策需求。 座谈会上,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情况、跨境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和政策需求,有关银行、企业代表反映了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跨境金融政策需求。苏赟副局长对华侨试验区近年来在跨境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有益尝试予以肯定,表示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认真研究试验区管委会和有关银行、企业提出的具体政策及业务需求,积极支持华侨试验区开展跨境金融创新,助力当地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2021-03-15/guangdong/2021/0315/1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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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2020年《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 2019年6月,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精神,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外汇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汇发〔2019〕16号)。截至2020年末,全国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共23家。 为方便查询,机构名单按注册地所属外汇局进行分类。(完) 2021-03-03/guangdong/2021/0303/1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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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已开办代客衍生产品业务(期权)银行名单 2022-07-25/guangdong/2021/0309/1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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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1 2021-03-02/guangdong/2021/0302/1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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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1 2021-03-01/guangdong/2021/0301/1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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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 2023-02-28/guangdong/2021/0303/1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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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 济新体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 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试点面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政策。整合现有各类资金池,实现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二是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在稳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升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子)账户结汇资金可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主(子)账户,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四是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购汇所得外汇资金可存入国内资金主账户,用于对外支付。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风险评估、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试点情况及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完) 2021-03-16/guangdong/2021/0316/1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