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 2023-07-12/guangdong/2023/0712/2587.html
-
见附件。 附件:2023年6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3-07-17/guangdong/2023/0720/2590.html
-
见附件。 附件:2023年6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3-07-18/guangdong/2023/0718/2591.html
-
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3.05 2023-07-11/guangdong/2023/0711/2586.html
-
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3.05 2023-07-10/guangdong/2023/0710/2585.html
-
为落实主题教育“重实践”要求,在以学促干上取得扎实成效,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全辖范围内组织开展“外汇服务暖粤企”专项活动,通过深调研、听诉求、讲政策,达到促便利、解难题、推发展的目的,支持广东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扑下身子“深调研”,解决企业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是非洲最大的建材供应商之一,在海外项目投建过程中,担心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工期。外汇局佛山市中心支局在了解到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内保外贷业务中遇到的难题后,积极辅导企业对接境外金融机构,于2023年7月成功办理1笔内保外贷业务,金额等值3350万美元,为企业进一步拓展非洲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持。 “外汇服务暖粤企”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指导辖内各级分支机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在办理外汇业务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并根据企业问题制定差异化服务方案,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截至2023年6月末,“外汇服务暖粤企”已覆盖超千家企业,其中现场走访、座谈方式服务企业300余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和诉求218项。 二、多措并举“讲政策”,推动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为进一步提高外汇政策传导效率,外汇局湛江市中心支局到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国家863计划项目海水养殖种子工程南方基地开展宣传调研。座谈交流中,企业表示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远期售汇业务成本较高,上半年尚未开展相关业务。对此,外汇局湛江市中心支局宣讲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引导企业科学运用银行汇率避险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经过宣导,集团旗下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进口美元贸易融资+零成本期权”组合方案成功办理663万美元的外汇套保业务。 “外汇服务暖粤企”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及辖内各级分支机构全方面多形式开展外汇政策知识宣导,着力营造良好外汇管理环境,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扩容。截至2023年6月末,“外汇服务暖粤企”专项活动点对点上门宣传290余次,举办政策宣讲会60余次,发布线上宣传作品16次,派发宣传资料17余万份。 三、实干担当“推发展”,以高水平开放促高质量发展 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广州南沙自贸区内的一家企业,提出参与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诉求,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主动送政策和服务上门,面对面辅导企业理解和用好试点政策。企业表示,外汇局出台的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有助于企业在保障国内能源供应的基础上开展煤炭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加速实现全球化大宗商品全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和运营,希望外汇局可以出台更多便利企业跨境结算的试点政策。 近年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南沙自贸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战略平台改革试验田作用,稳步推进多项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2022年初,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广州南沙自贸区率先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出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办理、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和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等13条措施,政策实施以来至2023年6月末,累计办理试点业务9020笔,金额折合217亿美元。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持续探索外汇创新试点政策,为促进广东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外汇力量。 2023-08-02/guangdong/2023/0802/2599.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网点设立情况表(截至2024年6月末) 2024-08-27/guangdong/2023/0727/2595.html
-
2023年7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举行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新华网、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上海证券报等18家媒体单位参加。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今年6月,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请介绍一下试点出台的背景、落地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答:感谢您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心!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市、广东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6月30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广东成为全国首批开展该项试点的地区。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又称为“低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它是相对于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深圳市推出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即“高版本”资金池而言的。这次的试点,是在实施多年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基础上,按照“兼容并包、高低互补、因势利导”的基本原则,吸纳现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高版本”资金池有关内容,在以下六个方面做了进一步优化: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惠及更多企业。跨国公司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或成员企业营业收入指标满足一项即可申请试点业务。二是简政放权,降低企业“脚底成本”。试点业务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受理备案申请材料并办理备案手续;对于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变更业务,由合作银行直接办理。三是优化备案流程。申请材料可由主办企业或其委托的一家合作银行作为申请人提交。四是提升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五是便利资金调拨。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借入的外币外债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六是简化资金使用相关资料审核。国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提交《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也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截至7月25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共受理6家主办企业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业务新增备案申请,其中3家企业已完成备案。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认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指导辖区银行和企业做好业务衔接,扎实有序推广试点政策,让试点惠及更多市场主体,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2023-07-27/guangdong/2023/0727/2596.html
-
2023年6月30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广东成为全国首批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的地区。截至2023年7月28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共受理6家主办企业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业务新增备案申请,其中3家企业已完成备案。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在以下六个方面做了进一步优化:一是降低准入门槛,惠及更多企业。跨国公司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或成员企业营业收入指标满足一项即可申请试点业务。二是简政放权,降低企业“脚底成本”。试点业务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受理备案申请材料并办理备案手续;对于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变更业务,由合作银行直接办理。三是优化备案流程。申请材料可由主办企业或其委托的一家合作银行作为申请人提交。四是提升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五是便利资金调拨。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借入的外币外债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六是简化资金使用相关资料审核。国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提交《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也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做好辖区银行和企业业务指导,扎实开展试点政策宣传推广,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2023-08-03/guangdong/2023/0803/2603.html
-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法规透明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78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目录》主要新增涉及国际收支统计的法规,删除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项下部分已废止、失效法规。(完) 2023-07-28/guangdong/2023/0728/2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