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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自2022年12月9日起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际收支业务专用章”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印章印模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2年12月9日 2022-12-09/guangdong/2022/1209/2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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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2年11月30日) 2022-12-05/guangdong/2022/1205/2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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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10 2022-12-07/guangdong/2022/1207/2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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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10 2022-12-06/guangdong/2022/1206/2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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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9/guangdong/2022/1207/2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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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辖共开展学习培训超20次,参与干部近500人;举办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受众超万人。本次活动形式、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效果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宪法精神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辖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一是突出学习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托局务会、党总支学习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外汇干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固根基 文明法治入人心”主题党日活动,观看二十大新闻中心举办的第三次记者招待会,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开展学习讨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奠定良好基础。二是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引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持读原著原文,领悟真谛真义,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三是深入学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深远历史意义,坚定宪法自信。充分发挥网络优势,通过网上三维实景厅,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沉浸式学习毛泽东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在西子湖畔起草宪法草案初稿的历程。组织干部实地参观宪法宣传展,学习宪法历史,掌握宪法主要内容,重温宪法宣誓誓词,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二、落实普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一是坚持全员学法,提高外汇干部法治意识。积极发动干部参与依法行政培训及旁听庭审,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典型案例跟踪机制,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并通过执法资格测试检验外汇干部学习成果,通过提升外汇干部的法治素养提高其对外普法能力。组织干部参加当地普法办等单位举办的“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竞答、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发起的“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答题等活动,通过学练结合的形式深化对宪法及法律的认识,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综合工作业绩考核范畴,对于积极参与、高效组织普法活动的中心支局给予激励并编发工作简报,不断提高分局业务部门和中心支局对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坚持全程普法,将普法融入行政许可、核查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全流程。在行政许可文书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法规宣传教育,树立合法用汇的理念。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办理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时,注意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加强文书说理能力,让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看到风清气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面向群众,形成守法用法氛围 (一)多平台宣传,扩大普法覆盖面 一是借助互联网不受时空限制的优势,以“新媒体”实现“广宣传”。鼓励干部学习、转发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制作的“学习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专题学习期刊等宪法知识文章和宣传视频,加强互动式传播。组织金融机构制作“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推文、《宪法知识一起学》普法微刊,提高群众宪法意识。二是依托外汇业务大厅,在宣传屏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并摆放外汇政策宣传手册,方便群众利用等候业务办理的碎片化时间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外汇政策。三是发挥商业银行网点多、覆盖面广、人流量大的优势,引导辖区银行机构各营业网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LED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宪法及金融法治知识,为大流量赋予正能量,使正能力获得大流量。 (二)多场景联动,提高普法针对性 一是普法宣传出大楼,便民惠民“零距离”。在银行办公大楼等地点前向来往群众派发宣传单张,提高普法关注度和参与度。讲解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网络炒汇不合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外汇法律知识,让宪法和管理政策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普法宣传进企业,服务企业暖企心。走进工业园区,走访外贸企业,开展宪法法律及外汇政策宣讲,根据企业需求为其答疑解惑,帮助企业了解最新跨境便利化政策,帮助树立风险中性理念。三是普法宣传进社区,宪法精神入民心。组织商业银行在社区摆摊设点,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编制并现场表演快板说唱,讲述中国宪法故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宪法精神更好地入脑入心。 (三)多部门联合,发挥宣传乘数效应 通过联合人民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提高普法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和维度,为广大群众提供法治“盛宴”。如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联合当地人民银行及公安局,集中宣传讲解宪法知识及外汇政策法规知识,将宪法及法治精神与外汇宣传有机结合。外汇局四会支局依托四会市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向商户、群众和申请调解当事人发放宣传折页,讲解宪法对于国家政治生活和人民基本权力保障的重要意义,以及合法合规使用外汇、防范外汇领域风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外汇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获得广泛好评。 2022-12-19/guangdong/2022/1219/2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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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针对外贸外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持续推动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落细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多措并举助企纾困。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2022年年初率先在广州南沙自贸区推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等13项试点举措,支持南沙建设高水平开放门户,以高水平开放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增强外贸外资发展韧劲。截至10月末,各项试点效果良好,试点业务规模突破百亿,达104.3亿美元。2022年8月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试点政策取得更好成效,率先在广州南沙自贸区落地资本项目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政策,允许广州南沙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境外上市、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境外套期保值等外汇业务登记直接在银行办理,实现跨境投融资业务“就近办”,大幅减少了企业“脚底成本”。 二是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容提质。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的外贸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包括优化单证审核、按展业原则凭支付指令办理贸易外汇收支、货物贸易对外付汇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等一系列便利举措。2022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试点涵盖范围由贸易项下扩大至经常项下全部项目,取消优质企业准入规模要求,优化银行准入条件、放宽银企合作年限,支持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试点。截至2022年10月末,辖内累计开展试点业务1168.0亿美元。 三是支持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充分依托广东自贸区,积极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管理改革,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在广州南沙自贸区落地,实现更高水平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截至2022年10月末,已有6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获批额度148亿元人民币;3家企业取得QDLP试点资格,获批额度2.6亿美元。 四是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扩大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范围,将试点企业自主借用外债额度由原来500万美元增加至1000万美元,试点对象在原有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上增加了“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区域也由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扩大至全省,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借用外债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充分利用境外资源支持境内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0月末,辖内共有29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了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登记金额折合1.24亿美元。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截至2022年10月末,辖内银行通过平台办理贸易融资业务510亿美元。 五是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推广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支持银行利用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引导企业在线提交资本项目资金境内支付业务申请,通过系统自动填表及电子签章认证等方式,实现企业办理业务“无纸化”“零跑腿”。指导银行优化便利化业务事后抽查,营造“诚信便利、小额便利”跨境投融资环境。2022年第三季度,辖区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1.02万笔,金额折合29.34亿美元,便利化业务笔数占可开展便利化业务总笔数的70.4%,金额占比70.2%,分别较第一季度提高34.7个百分点和58.3个百分点。 六是做好人民币汇率避险服务。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推动银行与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合作,推出“建粤·银担汇”避险创新产品和“贸融易+汇率避险”金融服务政策,为企业汇率避险提供担保增信的新途径,解决企业套保保证金占用、银行授信不足等问题,降低汇率避险成本。2022年1-10月,辖内企业使用人民币外汇远期及期权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1118.39亿美元,同比增长26.6%;外汇套保比率27.9%,比2021年全年增加5.5个百分点。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继续落细落实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助企纾困等各项政策,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参与政策试点,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自由化水平;发挥南沙高水平开放门户枢纽功能,在落实好南沙高水平开放试点各项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争取更多外汇管理便利化试点在广东自贸区先行先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广东涉外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2022-12-29/guangdong/2022/1228/2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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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完成了五年一次的特别提款权(SDR)定值审查,将人民币权重由10.92%上调至12.28%,人民币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自2023年1月3日起,延长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至次日3:00,覆盖亚洲、欧洲和北美市场更多交易时段。这将有助于拓展境内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促进在岸和离岸外汇市场协调发展,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提升人民币资产吸引力。 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外汇市场建设,着力构建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1-03/guangdong/2023/0103/2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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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现就延长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3年1月3日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次日3:00,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适用时间相应延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北京时间9:15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和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收盘价的发布时间不变。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中介和服务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2023-01-03/guangdong/2023/0103/2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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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2年10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2-11-15/guangdong/2022/1115/2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