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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保费、不用保证金,凭一份保险合同,我们就办理了2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业务,这项政策太好啦!”怀集某气门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 原来,今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服务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作为实践活动的重点,针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的“痛点、堵点”,积极探索了多种切实有效的方式。日前,就以降低衍生品业务交易成本与准入门槛为突破口,创新打造了“一保双免”远期结汇业务模式,并于11月30日成功为该企业办理了全国首笔“免保费、免保证金”外汇衍生品业务,打消了他们既想锁定汇兑损益又纠结缴纳保证金会影响资金周转效率的顾虑,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我们终于不用再担心经营利润会随着汇率波动上下起伏,可以踏踏实实地立足主业了。”企业负责人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 一保双免惠千企 全国首笔“套保+保险”业务在粤成功落地 记者了解到,“一保双免”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为更好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政策精神,解决中小微企业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中的资金占用问题,提出的创新型业务模式。 “一保”指引入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分摊,承保企业远期结售汇履约风险。“双免”指被保企业“免保费、免保证金”。“一保双免”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由外汇局和政府部门建立企业白名单库,保险公司为库内企业远期结售汇履约风险“免费”承保,被保企业凭保险合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享“免保证金”,从而解决中小微企业外汇套保的“门槛高”“成本高”问题,快速打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供给的“最后一公里”,形成涉外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刚性需求——金融机构无偿提供套保服务——企业专注生产经营管理闭环,真正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中性管理理念。 这一创新型举措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肇庆市中心支局的精心谋划和大力推动下、在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和中银保险广东分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在肇庆成功试点,预计将惠及当地近千家中小微外贸企业。2021年11月30日,首笔业务由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和中银保险肇庆中心支公司落地。 除了创新业务模式,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还引导辖内银行在精准风控的前提下,对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通过银行降一点、企业付一点的方式,推动银行套保业务增量扩面、企业汇率避险降本提效,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以东莞市地方法人银行为例,目前远期签约金额近2亿美元,减免中小微客户保证金2937万元人民币,汇率优惠235万元人民币,合计让利3172万元人民币。 靶向辅导利万家 量体裁衣助力中小微企业套期保值 “要将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要想方设法、精准解决企业困难,加大帮扶力度。”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苏赟副局长强调。据悉,受内外部多种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在汇率风险管理中面临着比大型企业更多的困难,实际参与汇率避险的比例相对偏低,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外汇衍生品不了解、不熟悉。 今年以来,为普及汇率避险知识,加大中小微企业对外汇衍生品的了解,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通过公众号、网站等各类渠道发布宣传58期,开展银企培训377场次,该局局领导还亲自带队赴珠三角、粤东西北地区实地调研,问政于民;还组织了对全辖340家中小微企业开展问卷调查,以需定策。另外,遴选近200人的外汇讲师团队巡回授课,带政策、带方案到企业,把“管家式”服务送上门,“一企一策”为中小微企业“把脉问诊、答疑解惑”。截至目前,全辖“一对一”辅导中小微企业1.61万家,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超7成,汇率风险管理意识显著提升。 “太好了,汇率管理工具帮助我们锁定了成本和利润空间,不怕因账期和汇率波动对利润的蚕食了。”中山某照明商行表示。9月,该照明商行办理了首笔远期结汇业务,金额11.58万美元。该商行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受益于政府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政策,转型自营收汇。但是面对汇率变化,该商行避险需求激增,却不知怎么办。在外汇局的悉心辅导下,商行通过远期结汇成功规避汇率风险,这是辖内首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开创了个体工商户运用衍生工具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先河,也是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服务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的缩影。据悉,目前已有12家个体工商户累计办理远期结汇878万美元。 科技赋能提质效 汇率避险服务驶入“快车道” 为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赋能中小企业汇率避险,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还指导辖内银行利用大数据和科技手段,提升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质效。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单笔收付汇金额小、但笔数多的特点,推动辖内银行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线上化,实现智能化汇率查询、避险交易、存续期管理及策略模拟,让企业足不出户也能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帮助企业有效抓住理想交易汇率,减轻人力和时间成本。 “我们不用出门,只需在家花费几分钟即完成了授信额度的在线申请,非常方便快捷!”某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是建设银行创新研发的“小微快易”,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小微企业的资信情况和资金交易行为,建立评分卡模型,专门用于线上核定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授信额度,企业授信额度由线下办理转为线上申请,更加方便快捷,企业仅需数分钟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80万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还可以循环使用,充分满足企业汇率避险需求,使金融“活水”更好地滋润中小微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理念,指导辖内银行不断深化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面向更多中小微企业落地推广汇率避险创新产品,帮助中小微企业更加便捷、高效实现汇率避险管理,有力支持涉外经济健康稳健发展。”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2021-12-13/guangdong/2021/1213/2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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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立足实际,在全辖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分支机构共开展学习培训近20次,参与干部近500人;举办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宣传场所涵盖学校、社区、军营等,受众超万人。本次活动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效果显著。 一、丰富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把宪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一是依托局务会、支部会议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外汇管理“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等,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干部职工跟进学,并要求将学习成果落实到行政许可、核查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有革命红色遗址的惠东县安墩镇黄沙村等地开展“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宣传活动,了解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三是编发法治专题交流学习微刊,在内部网站上开设“宪法宣传”专栏,组织观看央视“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号召干部自觉、主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答题竞赛”“2021全国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云竞赛”,通过竞赛检验学习成果,便于干部查漏补缺、以赛促学。 二、多管齐下,深入开展主题宣传 (一)巧用各类宣传平台,扩大宪法宣传覆盖面 一是以网络为平台,积极推进“云宣传”。制作“你应该 了解的宪法知识”和“宪法知识 你知道多少?”等3篇宪法知识文章和1个宣传视频,结合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关于法治宣传的相关文章,组织辖内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广泛转发。二是以银行网点为阵地,发挥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开展全方位宣传。引导辖区银行机构各营业网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LED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并采用设立专区咨询、有奖竞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普及宪法及金融法治知识。三是邀请专业律师面向群众举办宪法宣传讲座,通过律师现场讲解案例、法律顾问提供法律问答,向广大群众讲授宪法、民法典及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二)针对不同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 一是宪法宣传进校园。如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以授课的形式,为广东科技学院的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金融外汇知识课,同时,通过在校园设置摊位、开展互动游戏等方式,让同学们在游戏中学习宪法及远离非法换汇等金融外汇知识。二是宪法宣传进企业。如外汇局梅州市中心支局到工业园区,开展宪法暨外汇知识宣讲,增进市场主体对外汇知识的了解。三是宪法宣传进社区。如外汇局汕尾市中心支局、肇庆市中心支局在多个社区设立宣传摊位,以派发宣传小礼品、主动上前招呼的方式,吸引过往群众参与,营建“普法宣传齐参与”的氛围。四是宪法宣传进军营。如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向军营的官兵们发放宪法文本及合法用汇知识宣传册等,以专人解答的方式,为在场咨询的武警官兵们解疑答惑。 (三)联合多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联合地方法制部门、人民银行、政府机构等,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参加“视法·风尚”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法新媒体精品评选暨2021年广东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外汇局潮州市中心支局参加“潮州市首届法治文化节”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摊位,派发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及外汇法规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对外汇法规的疑惑,以案普法释法。外汇局中山市中心支局携手司法局、商业银行开展线上线下普法课程,内容包括“民法典亮生活,公证在您身边”、“民法典视角下的老年人权益保障”、“经济困难也能打官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亮点解读”等,与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息息相关。如外汇局揭阳市中心支局联合人民银行、市普法以及市司法局等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法律咨询暨外汇政策宣讲”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答、普法互动小游戏等方式,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2021-12-14/guangdong/2021/1214/2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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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汇发〔2021〕34号,以下简称《指引》)。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指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全球普遍加强外汇市场治理,推动外汇市场更加规范运行。如主要经济体金融监管机构以国际清算银行为平台,于2017年制定《全球外汇市场准则》,并成立全球外汇市场委员会,推动准则实施,我国也是重要参与方。 外汇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外汇市场规范运行,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2014年组织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定和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职业操守和市场惯例指引》;与人民银行共同指导成立的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参考《全球外汇市场准则》,结合我国外汇市场实践,于2017年出台《中国外汇市场准则》;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2020年修订了《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规则》。上述制度对促进和规范国内外汇市场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引导外汇市场规范运行,外汇局总结前期监管经验,充分调研了解相关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指引》,丰富现有外汇市场监管法规体系,有利于促进外汇市场诚信、公平、有序、高效运行。 问:《指引》适用的范围和规范对象包括哪些? 答:《指引》的适用范围包括银行间市场和对客户柜台市场,规范的对象包括外汇市场参与各方,将从事外汇交易的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货币经纪公司等机构统一纳入“市场参与者”概念,规定市场参与者平等遵守行为规范。其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供给方,是从专业角度提供外汇市场服务的核心参与者,是《指引》的重点规范对象。 问:《指引》重点规范哪些内容? 答:《指引》重点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核心内容是交易管理和信息管理。 市场参与者应公平、透明、诚信地处理客户交易指令或订单,妥善消除或管理利益冲突,合理开展外汇自营交易,不得进行利益输送,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从事交易活动,不得从事市场操纵或欺诈行为。 市场参与者应有效识别和保护敏感信息,采用符合规定的方式交流交易信息,妥善保存交易信息记录与交流信息记录,向客户或公众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指引》的出台对银行和外汇市场有什么影响? 答:《指引》的出台是我国外汇市场建设和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外汇市场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一是有利于推动外汇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指引》是外汇市场实践发展的结晶,反映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需求。我国外汇市场自1994年建立以来,总体保持平稳规范运行。早在2014年和2017年,我国以市场自律规范的方式,分别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职业操守和市场惯例指引》和《中国外汇市场准则》。《指引》基于市场实践经验,将上述自律规范中行之有效的规则上升为法规,进一步为外汇市场规范运行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指引》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在柜台开展外汇交易履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我国外汇市场参与者影响积极正面,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三是有利于对接国际外汇市场成熟规则。《指引》对标《全球外汇市场准则》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实践,推动我国外汇市场管理规则与国际接轨,对我国银行参与全球化竞争、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均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各银行对标外汇市场自律要求,在制度、设备、人员等方面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规范经营的基础不断夯实。《指引》总体基于市场的实践惯例和经验,不会影响银行正常参与外汇交易,不会影响银行与客户开展现有外汇业务。 问:《指引》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在柜台开展外汇交易进行规范并设置过渡期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指引》的制定借鉴了最新的国际监管经验,吸纳《全球外汇市场准则》和《中国外汇市场准则》中对客户业务的自律规范,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在柜台开展外汇交易中公平处理客户交易订单,保护客户敏感信息,不得利用相对优势的市场地位,采取不当行为损害客户利益。 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情况,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在柜台开展外汇交易执行《指引》仍需要进行一定准备,如留存与企业等客户交易相关的交流记录等,设置过渡期可以便利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相关筹备工作。 2021-12-09/guangdong/2021/1208/2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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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6.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3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辽宁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59.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6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4.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江苏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4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9.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3.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2-07/guangdong/2021/1207/2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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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讲政策、出实招、送方案、解难题,多措并举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作用。 ——聚焦群众所“急”,做高效服务的“及时雨”。坚持民有所需、我有所供,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于企业合情合理的真实诉求,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以高效外汇服务解决企业燃眉之急。广州某科技公司急需办理一笔跨境软件服务费入账用于支付国内研发费用,但工作人员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前往银行办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了解情况后,立即指导银行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帮助企业通过网上提交电子单证、在线业务审核模式快速办理入账及支付,及时为企业化解逾期违约风险。 ——聚焦群众所“难”,做勇于担当的“攻坚队”。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回应市场主体“有困难”的真实合理用汇诉求,以担当作为破除企业外汇业务疑难。云浮某食品公司因业务系统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而无法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减资变更登记业务,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指导云浮市中心支局积极寻求“汇、银、企”三方跨部门协作,梳理核实企业既往业务的关键数据,指导企业顺利完成变更登记业务。 ——聚焦群众所“愁”,做守正创新的“拓荒牛”。坚持民有所请、我有所行,在符合政策大原则的前提下,创新业务模式尽可能满足企业特殊业务需求。广东某高新技术股份公司拟发行A股吸收合并某B股上市企业,但目前该类业务可供参考借鉴的案例较少,涉及的业务难点较多,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立即联合湛江市中心支局组成专项服务小组,研究讨论解决方案,帮助企业顺利化解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购汇额度、境外投资者取得A股后分红和减持股份所得资金购汇划转等疑难问题。 ——聚焦群众所“盼”,做应民所需的“知心人”。坚持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畅通企业意见反馈渠道,主动聆听企业心声,切实回应企业诉求。阳江某钢铁公司受铁矿石价格持续上涨影响,用于采购铁矿石的自有流动资金出现缺口,希望获得外汇融资支持,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指导阳江市中心支局积极协调银行与企业对接,通过开立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远期购汇锁定三种国际业务产品组合,为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有效解决了企业的融资困境。 下阶段,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推动便利化政策落地生效,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对外汇管理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1-12-08/guangdong/2021/1208/2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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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境外建设、运输收入等统计报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二是新增“沪伦通”“跨境理财通”等统计项目,适应金融市场开放、申报主体业务创新等需要;三是简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统计报送指标;四是调整和完善指标解释,便于申报主体理解和填报。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24号)同时废止。(完) 2021-12-07/guangdong/2021/1207/2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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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外汇市场行为规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汇发〔2021〕34 号,以下简称《指引》),促进外汇市场诚信、公平、有序、高效运行。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适用于银行间市场和对客户柜台市场。二是规范对象包括外汇市场参与各方,既包括从事外汇交易的机构,也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三是重点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核心内容是交易管理和信息管理。四是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在柜台开展的外汇交易设置1年的过渡期。 《指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21-12-08/guangdong/2021/1208/2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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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10 2021-12-13/guangdong/2021/1213/2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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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10 2021-12-14/guangdong/2021/1214/2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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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5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召开2022年工作会议暨广东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人民银行总行、外汇总局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21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白鹤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分行党委委员、其他行领导就分管领域工作进行了部署。分行机关各处部室及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人民银行深圳中支办公室、人事处、纪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直属支行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县支行班子成员及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 白鹤祥行长指出,过去几年,我们在党中央、总行党委的领导下,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进一步积累了对做好经济金融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我们要总结好、运用好这些宝贵经验,切实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和实践。一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心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专业能力,提高抓落实能力。二是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要扭住“稳”的关键点,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稳步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态势;要找准“进”的切入口,突出激活发展动力、突出畅通经济循环、突出增强发展平衡性协调性、突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改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三是深刻把握发展与安全“辩证法”。要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学会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法治思维。四是完整贯彻“严、实、暖、进”工作理念。“严”是基础、是前提,“暖”是温度、是向心力和凝聚力,“实”是工作方法、是工作态度,“进”是目标、是归宿,要整体推进、不可偏废。 白鹤祥行长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做好2022年分行各项工作: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基层央行履职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紧绷疫情防控之弦,确保干部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三是持续强化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四是主动靠前防控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五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作出更多广东贡献;六是立足区域和平台优势,为广东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注入新动力;七是优化外汇管理与服务,为广东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八是牢记金融为民初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获得感;九是持续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提高调研分析的预见性、前瞻性;十是“严”“暖”相济完善内部管理,为基层央行高效履职夯实基础。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苏赟副局长在会上总结了2021年广东外汇管理工作,并就做好2022年广东外汇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抓党建”促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推改革”激活发展动力,支持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优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强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涉外经济金融安全;五是“严管理”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2022-01-12/guangdong/2022/0112/2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