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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暨广东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总行、总局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总结分行、分局2020年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履职形势,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白鹤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其他行领导和营业管理部领导就分管领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2020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行、总局各项工作要求,坚决克服疫情影响,统筹推进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是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取得积极成效。全力推动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等支持政策落地,着力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持续强化对企业的精准支持,紧密跟踪监测企业经营情况,出台支持性政策措施和方案。进一步强化对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继续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开展科技信贷后补助申报、运用再贴现支持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推动广州建立应急转贷机制等工作。 二是抵御风险能力持续提升。推动成立金融委办公室广东协调机制。按照“一行一社一策”思路完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处置预案。建立上市公司、法人城商行等风险监测制度。参与制定全省农合机构改制化险方案,配合地方政府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64家农信社的改制。广泛开展存款保险宣传并启用存款保险标识。稳步推进金融综治和平安金融工作,推动洗钱罪实现判决,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断卡行动”、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破获地下钱庄、处置非法网络炒汇平台。 三是金融改革发展再添新活力。联合省有关部门围绕“大湾区金融30条”推出80条具体措施。积极争取自由贸易账户(FT)试点银行扩容。有序开展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账户试点,率先推出港澳台居民自助查询信用报告服务,启动粤澳跨境电子账单直接缴费业务和粤澳同一金融集团内部反洗钱关注名单联动核查试点。扎实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稳步推进广州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四是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将外债、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允许大湾区内企业在辖区任一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登记手续。指导广东自律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跨境电商业务展业自律指引。进一步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支持辖内银行获批开展出口跨境电商收结汇业务。在大湾区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等8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助力国内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顺利完成股权转让。在广东全辖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 五是金融服务与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及时为疫情防控开通国库拨款、资金汇划、外汇服务等绿色通道。推动金融基础数据统计制度落地广东。扩大“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模式试点,开发建设广东省征信查询安全管理平台,扩展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代理点。实现全国首笔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业务入库,自主开发 “退库电子审核工具”,实现万笔退税“秒审批”。积极推动银行、支付机构、银联配合地方发放消费优惠券,推动建成100个移动支付示范镇。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推动出台国内首份针对老年人金融服务的行业自律性建议。 会议要求,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关键是坚定必胜信心、办好自己的事,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做好政策接续,深化改革创新,在助力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上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在工作中重点把握五个方面:一是把握好党对金融工作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提高专业化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把握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牢记“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三是把握好金融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着力点,在推进金融创新、支持重点领域、服务薄弱环节上开好局。四是把握好“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用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温度,切实做到爱民、便民、惠民、安民。五是把握好“严、实、暖、进”的总体工作思路,管理求“严”,人心求“暖”,“严”中见“暖”,“暖”上求“严”,“严”“暖”相济完善内部管理;措施求“实”,工作求“进”,以“实”促“进”,“进”中求“实”,“实”“进”并举深化改革创新。 会议强调,扎实做好2021年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总行、总局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稳字当头,抓住重点,守住底线,敢于担当:一是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二是提高站位,服务实体经济。三是锐意进取,发展绿色金融。四是恪尽职守,防范金融风险。五是担当作为,落实“双区”战略。六是简政放权,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七是不忘初心,践行“金融为民”。八是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九是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 2021-01-15/guangdong/2021/0115/1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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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对百年一遇的新冠疫情叠加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全力以赴做好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快速反应推出多项外汇便利化政策,积极发挥稳外贸稳外资重要作用,稳中求进推动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涉外收支规模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广东跨境资金流动规模达1.48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5%,银行结售汇规模6307亿美元,同比增长10.4%,为开放型经济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迅速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疫情爆发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第一时间出台政策,对防疫物资的进口、外汇捐赠资金、相关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借用外债等实行特事特办。2020年通过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办理业务258笔,金额超1亿美元,在支持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推进外汇业务网上办、远程办。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办理外汇业务的需求,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业务,实现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零跑腿”。开通电子邮箱、邮政快递、传真、银行代办等远程办理通道,全年通过远程渠道为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2.7万笔,企业“脚底成本”大幅降低。三是强化重点企业的外汇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建立1500余家重点企业服务名单,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外资企业,密切跟踪企业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情况,确保企业外汇需求第一时间得到满足、业务问题快速得到解决。 二、推动外汇改革创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0年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为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积极向总局争取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等10项跨境投融资改革试点,提升大湾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为一流湾区建设注入新的发展动力。一是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取消外债逐笔登记要求,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大湾区内地企业累计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307笔,签约金额折合468亿美元。二是试点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政策,允许高新技术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全年已有18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了该试点业务,登记金额折合7847万美元,满足处于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的中小微科创型企业的跨境融资需求。三是银行信贷资产对外转让类型由不良资产扩大至贸易融资资产,实现了大湾区首笔外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落地,全年合计发生20笔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金额折合约50亿元人民币,大湾区内的金融要素流动性进一步增强。 三、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发挥稳外资稳外贸作用 一是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区域范围由大湾区扩大至全省,业务范围由货物贸易拓展至服务贸易,并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自2019年1月试点启动以来,广东试点业务规模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0年末,辖内累计办理试点业务4.6万笔,金额合计近423亿美元。二是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从自贸区推广至全省,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凭支付命令函直接在银行办理,无需事前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审核时间压缩9成以上。全年大湾区内地城市共有500多家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对外支付金额超60亿美元。三是大力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允许个人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资金结算,支持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全年跨境电商货物贸易收支310亿美元,同比逆势增长31.9%。四是优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业务,允许企业在所在地外汇分局范围内任一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登记手续,支持高质量外资境内投资。前三季度广东辖内共有62家企业使用资本项目收入办理119笔境内股权投资业务,金额合计21.5亿美元。五是不断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创新。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辖内银行通过平台为696家企业办理出口贸易融资放款144亿美元,有效缓解贸易企业融资难题。上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场景,辖内累计已有500余笔业务通过该场景办理,金额超1亿美元,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 2021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稳步推进广东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一是大力推广和落实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提升相关政策的边际效果。二是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广东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探索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措施。三是持续提升外汇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好“稳外资稳外贸”“稳企业保就业”措施,优化外汇营商环境。四是推动“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发挥金融科技赋能最大成效。 2021-01-21/guangdong/2021/0121/1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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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下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举行2021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2020年广东经济金融数据,重点介绍了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落实各项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和成效。新华社、新华网、央广网、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经营报、中国经济时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第一财经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电视台、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时代周报、时代财经等18家媒体应邀参加。 2020年,在疫情冲击背景下,我国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广东经济呈稳定恢复增长态势。在人民银行总行领导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着力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有序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程度,有力提高金融服务与管理效能,金融运行呈现“总量适度、节奏合理、投向精准、利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发布会上,调查统计处汪义荣处长围绕社会融资规模、制造业、民营小微企业等维度解读了2020年广东金融数据。货币信贷管理处陈瑞副处长介绍了广州分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广东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成效。金融研究处袁萍处长介绍了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的进展,及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相关成果。外汇综合处李继伟副处长介绍了外汇管理稳外贸稳外资,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有关情况。业务三处林伟斌处长介绍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跨境办陈威处长介绍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成效,以及计划推出的创新举措。 媒体记者围绕“跨境理财通”进展、FT账户试点情况、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等主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各位主讲人均予以详细解答。 下一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服务实体经济,践行“金融为民”,持续推动金融开放创新,优化金融服务,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2021-01-20/guangdong/2021/0120/1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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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召开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17年以来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并对2017年度至2019年度打击地下钱庄97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依法予以表彰。 会议指出,2017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外汇局和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破获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300余起,查处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6000余起,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推动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共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是坚持重拳出击,继续保持对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定不移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强化全方位分析研判,着力提高监管和打击效能。三是坚持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打击治理向纵深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公安部经侦局有关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外汇管理分局和各省市公安机关代表,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完) 2021-01-29/guangdong/2021/0129/1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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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 《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同时废止。(完) 2021-01-18/guangdong/2021/0118/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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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1-01-29/guangdong/2021/0129/1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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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12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1-01-26/guangdong/2021/0126/1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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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12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1-01-25/guangdong/2021/0125/1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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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版《个人购汇申请书》进一步优化填报项目和方式,提高填报效率。二是优化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部分经常项目连续性、周期性业务的办理流程。三是要求银行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个人真实合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通知》在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便利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 下 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全面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 量,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需求。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外汇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完) 2021-04-06/guangdong/2021/0406/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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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4-06/guangdong/2021/0406/2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