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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斌主持召开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季度办公会议,总结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相关成员处室主要负责人,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宜昌市中支、襄阳市中支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宜昌市中支和襄阳市中支分别汇报了武汉、宜昌、襄阳三个片区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成员处室对涉及本部门的具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李斌副局长对各单位及成员处室前期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三个片区要提高创新意识,加强资源整合,确定清晰、具体、可操作、可推进的项目,抓好落实,切实推动自贸片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各相关成员处室要围绕已明确的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湖北自贸区建设;三是自贸区改革试验任务落实情况汇报要形成常态化机制,平时做好梳理、会前做足准备、会上提高效率、会后抓好督办落实。对于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成功的改革经验和案例要及时报送省自贸办。 2019-10-29/hubei/2019/1028/1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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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0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11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4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1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655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5万亿美元)。 2019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3.8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47万亿美元)。(完) 2019-10-29/hubei/2019/1028/1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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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持国外护照的个人,在境内购汇是否有额度限制? 答:境外个人无购汇年度总额。境外个人购汇需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凭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 2019-10-29/hainan/2019/1029/1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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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月29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10-29/ningbo/2019/1029/1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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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暨跨境人民币政策实施10周年,进一步提升辖区外汇指定银行业务水平,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州中心支局举办了“庆祝外汇管理改革40周年暨跨境人民币政策实施10周年系列活动”。此次庆祝活动广泛宣传外汇管理改革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变迁和成就,向社会公众宣介了外汇合规、守法经营的要求。 2019-09-23/xinjiang/2019/0923/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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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8月,银行结汇12013亿元人民币(等值1711亿美元),售汇12391亿元人民币(等值176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378亿元人民币(等值5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555亿元人民币,售汇1078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30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459亿元人民币,售汇160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697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92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778亿元人民币。截至8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08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98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0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603亿元人民币。 2019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83337亿元人民币(等值12204亿美元),累计售汇86386亿元人民币(等值12652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049亿元人民币(等值447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707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9271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19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626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11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85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056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374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6819亿元人民币。 2019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353亿元人民币(等值2899亿美元),对外付款22061亿元人民币(等值314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08亿元人民币(等值243亿美元)。 2019年1-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8807亿元人民币(等值23274亿美元),对外付款158550亿元人民币(等值2322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58亿元人民币(等值4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 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 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 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 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 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 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 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 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9月19日信息http://100.1.63.45/safe/2019/0919/14118.html) 2019-09-25/xinjiang/2019/0925/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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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内银行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跨境线下扫码涉外收付的申报要求,并由此调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集中收付款的还原申报要求。 (二)新增关于深港通、债券通、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熊猫债以及存托凭证等证券投资渠道的申报要求。 (三)新增资金池业务涉外收付款的申报要求。 (四)新增兑换特许机构相关业务的申报要求。 (五)新增关于银行卡跨境清算业务和网络支付跨境清算业务的申报要求。 (六)新增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申报要求。 (七)新增特定品种期货涉外交易的申报要求。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适当调整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 (二)放松对涉外收付凭证的打印和印制要求。 (三)简化QFII项下本金的申报要求。 (四)调整境内企业内保外贷履约的申报要求。 (五)调整跨境电商贸易的申报要求。 (六)调整边民互市货物贸易的申报要求。 (七)合并退款和错汇款的申报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身份的证件顺序。 (二)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的填报要求。 (三)明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区等特殊区域中申报主体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四)明确涉外收支中现汇金额、结/购汇金额及其他金额的含义。 (五)根据《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对易混淆的交易项目予以明确。 (六)明确集中或轧差结算为零的申报方法。 (七)明确一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人民币收付款申报的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汇发〔2016〕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9月17日信息http://100.1.63.45/safe/2019/0917/14090.html) 2019-10-11/xinjiang/2019/1011/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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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8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8月份,虽然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有所扩大,但综合考虑银行部门外汇收支等情况,8月份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主要表现:一方面,银行结售汇逆差稳中有降,8月份银行结售汇小幅逆差54亿美元,环比下降12%,同比下降64%;另一方面,外汇储备余额保持基本稳定,8月末为31072亿美元,环比增加35亿美元。 外汇市场预期总体稳定,主要渠道外汇供求平稳有序。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售汇意愿保持平稳。8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3%,环比上升6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9%,环比基本持平。在此情况下,货物贸易、直接投资仍是8月份主要的结售汇顺差项目;企业投资收益购汇季节性回落;个人结汇同比增长8%,购汇下降17%。 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的稳定性更加突出。8月 以来,外部环境波动性明显加大,但我国外汇市场秩序保持良好,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理性有序,充分说明我国外汇市场更加成熟,更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体现 了我国经济基本面的根本性支撑作用。我们将保持外汇管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断提高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完善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跨境资 本流动管理框架,进一步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9月19日信息 http://100.1.63.45/safe/2019/0919/14120.html) ) 2019-09-26/xinjiang/2019/0926/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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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9〕2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便利结售汇数据报送。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维持现有银行结售汇统计原则基础上,梳理整合银行即期结售汇统计、衍生品业务统计、综合头寸报表等统计制度,精简法规6件。二是完善指标解释。参考涉外收支交易最新分类标准,修订即期结售汇统计项目指标解释,便于银行理解和执行。三是统一境内外金融机构主体分类。将境外金融机构主体分类由“外资机构”调整至“金融机构”。四是简化统计要求,允许银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货币折算原则、取整方式等部分日常统计事项。 《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9月27信息http://100.1.63.45/safe/2019/0927/14220.html) 2019-10-09/xinjiang/2019/1009/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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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1459亿美元,对外负债13430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971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81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210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319亿美元,债券资产154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59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3%、13%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125亿美元,美元资产791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421亿美元,分别占10%、69%和21%。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5704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755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383亿美元,债券负债213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90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16%和29%。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306亿美元,美元负债538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742亿美元,分别占比32%、40%和28%。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49亿美元,占比41%;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881亿美元,占比59%。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9月26日信息 http://100.1.63.45/safe/2019/0926/14201.html) 2019-10-10/xinjiang/2019/1010/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