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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政策措施,便利市场主体合规办理外汇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扩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和浙江试点的基础上,支持其他地区按规定开展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简化进口付汇核验等试点业务。 实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良好的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根据“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办理。推进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以信息共享方式实现银行电子化审核。 二、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 在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依法依规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金账户接收资金,无需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接收相应资金。 三、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允许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下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其资金使用应当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试点银行应遵循展业原则管控试点业务风险。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四、放宽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限制 取消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使用限制。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外国投资者股权转让对价款时,可凭相关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账户开立、资金汇入和结汇使用手续。 放宽外国投资者保证金使用和结汇限制。外国投资者从境外汇入或从境内划入的保证金,在交易达成后,可直接用于其境内合法出资、境内外支付对价等。取消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不得结汇的限制,允许交易达成或违约扣款时将保证金直接结汇支付。 五、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 支付机构或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的(不含)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以下简称名录登记)。外汇局依法对免于办理名录登记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六、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 取消非银行债务人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管理要求,非银行债务人可到其所属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外债注销登记。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的时间限定。 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试点地区非金融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非金融企业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七、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 取消“每笔外债最多可以开立3个外债专用账户” “每个开户主体原则上只能开立1个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 “每笔股权转让交易的股权出让方仅可开立1个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等限制,相关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立多个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但相关账户开户数量应符合审慎监管要求。 八、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 取消企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业务的要求。外汇局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异常、可疑的辅导期企业开展重点监测和核查,并规范分类管理。 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实现网上办理,无需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贸易主体不一致特殊业务除外)。 九、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户)。对于企业未开立待核查账户的,银行按现行规定审核后的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按现行规定需向外汇局提交待核查账户收入申报单的,企业可免于提交。 十、便利企业分支机构名录登记 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和注销名录登记手续,按照现行企业法人要求办理,提供自身《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但无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一、推进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 按照风险可控、审慎管理的原则,允许试点地区扩大参与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的主体范围和转让渠道,扩大可对外转让的信贷资产范围,包括银行不良资产和贸易融资等。 十二、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承包工程企业经外汇局登记,可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应符合境外账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的收入范围为从境外业主或境内划入有关工程款,以及从同一主体开立的境外同一国家(或地区)其他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入资金;支出范围为向境内调回工程款、有关境外工程款支出,以及向同一主体开立的境外同一国家(或地区)其他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转资金。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八条第二款因需升级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自2020年1月1 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50、68402163、68402250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 2019-10-29/hainan/2019/1029/1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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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便利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外汇账户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减少账户种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工作涉及账户 此次清理整合工作涉及20类外汇账户: (一)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1200); (二)经常项目-境外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900); (三)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四)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五)资本项目-境内资产变现账户(2103); (六)资本项目-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七)资本项目-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5); (八)资本项目-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2106); (九)资本项目-境外资产变现账户(2201); (十)资本项目-国内外汇贷款账户(2303); (十一)资本项目-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2306); (十二)资本项目-境内机构衍生业务境内专户(2402); (十三)资本项目-居民境外证券账户(2403); (十四)资本项目-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2408); (十五)资本项目-QFII境内外汇账户(2409); (十六)资本项目-QFII人民币账户(2410); (十七)资本项目-RQFII人民币账户(2411); (十八)资本项目-QDII募集销售与清算账户(2413); (十九)资本项目-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资金账户(2417); (二十)国际资金主账户(3600)。 二、账户整合规则 (一)将“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和“经常项目-境外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 (二)将“资本项目-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并入“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 (三)将“资本项目-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和“资本项目-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合并为“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 (四)将“资本项目-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与“资本项目-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合并为“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将“资本项目-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并入“资本项目-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六)将“资本项目-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并入“境外机构/个人境内外汇账户”。 (七)将“资本项目-QFII人民币账户”“资本项目-QFII境内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RQFII人民币账户”合并为“资本项目-合格境外投资者账户”。 (八)将“资本项目-QDII募集销售与清算账户”并入“资本项目-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资金账户”。 (九)将“资本项目-境内机构衍生业务境内专户”和“资本项目-居民境外证券账户”合并为“资本项目-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 (十)取消“国际资金主账户”。根据《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印发)要求,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应将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按照资金性质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 银行应根据《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见附件1)对上述账户进行清理整合。 为保障本次账户清理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2),对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立、入账和使用等业务操作进行了明确。银行和相关市场主体应按照《指引》办理相关业务。 三、相关工作要求 银行应于2020年1月31日18:00至2月2日18:00之间,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刷新历史数据; (二)更新账户类型代码表; (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进行升级。 在此之前,银行应做好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配套工作,确保已废止的账户类型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类型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类型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对辖内银行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2020年2月1 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519113、68402163、68402250 特此通知。 附件:1.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 2.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 2019-10-29/hainan/2019/1029/1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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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借用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会受到哪些处理? 答:外汇局将通过“关注名单”管理的方式,对存在分拆结售汇等违规行为的个人实施分类管理,并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予以行政处罚、进行反洗钱调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2019-10-29/hainan/2019/1029/1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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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孩子购汇能否用家长的账户? 答:如果是未成年人,购汇人民币资金可以来源于家长账户。 2019-10-29/hainan/2019/1029/1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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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http://www.gov.cn/premier/2019-10/25/content_54449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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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http://www.gov.cn/xinwen/2019-10/29/content_54460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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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出席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优化外汇管理措施、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十二条措施,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首先,请王春英女士做介绍。 2019-10-25 16:01:34 王春英: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政策吹风会。 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政策,相关文件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下面,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以及实行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的战略部署,外汇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今年以来,外汇局出台了深化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等多项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外汇管理措施共有12项,包括6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和6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 (一)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自主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外汇局已于2019年初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据试点银行反映,可节约企业单证准备和审核时间50%以上。本次改革将试点地区扩大至条件成熟的其他地区,并将试点业务范围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扩大至服务贸易外汇收支。 二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允许年度货物贸易规模在2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不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预计这一政策将惠及支付机构95%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客户。外汇局、银行将利用科技手段查验货物贸易收支真实性,强化事中事后管理。 三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取消企业向外汇局报告业务初期进出口与外汇收支对应情况的要求。同时,贸易信贷等特殊业务报告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四是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企业贸易收入可直接进入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 五是便利企业分支机构名录登记。对于有贸易外汇结算需求的企业分支机构,可参照企业法人要求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六是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承包工程企业可将境外不同工程项目资金集中管理,调配使用,便利企业盘活境外沉淀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 (二)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 一是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即除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在遵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及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包括使用资本金新设子公司或并购境内其他企业等。 二是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试点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境外上市资金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由试点银行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目前,该试点已在上海、天津等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此次改革将试点范围扩大至2019年新设的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市全辖。 三是便利部分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境外投资者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时,可直接在银行办理转让对价款结汇使用手续,无需提交资金使用的证明材料。境外投资者为竞标或达成交易而汇入的保证金,在竞标成功或交易达成后,可直接用于其境内合法出资或支付对价,也可结汇支付,无需原路退回。 四是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由外汇局办理改为直接到银行办理,取消企业需在1个月内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的时间要求。拟先行在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借入逐笔登记要求,试点地区企业可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并在净资产2倍内自行借、用、还外债资金。 五是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企业在符合审慎监管要求情况下,可在银行开立多个账户,满足企业不同资金管理需求。 六是推进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按照风险可控、审慎管理原则,拟在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试点,将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从银行不良债权扩大至贸易融资。 下面,欢迎大家就政策有关内容提问。 2019-10-25 16:07:25 袭艳春: 谢谢王春英女士,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还是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19-10-25 16:08:16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关心的就是在当下这个时间点,我们推出优化跨境贸易投资外汇管理便利化的政策是有什么样的考虑,然后您如何评价这次改革的意义?谢谢。 2019-10-25 16:17:54 王春英: 谢谢。我想对于这个问题应该从这个方面跟大家交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贸外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做好稳外贸、稳外资等“六稳”工作,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促进外贸稳中提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韩正、胡春华、刘鹤、肖捷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指示批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外汇局在充分调研与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研究推出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这次改革的意义上看,此次改革,是“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主要体现为外汇管理方式的优化,办事流程的简化,有利于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支持境内企业拓展对外贸易投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同时,也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政策红利。昨天世行也公布了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排名,中国的名次获得了大幅提升,已到了31位,提升了15位。这次外汇管理的便利化措施,将为境内企业和境外投资者创业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这就是推出一揽子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措施的一个主要考虑,对它的意义我们是这样来评价的。谢谢。 2019-10-25 16:18:19 经济日报记者: 对于当前外贸企业所面临的外部挑战,请问此次改革将为这些外贸企业带来哪些便利和支持呢?谢谢。 2019-10-25 16:37:33 王春英: 对于您这个问题,我想从12项的政策措施来看,这里面有6项是直接涉及到企业的贸易方面的内容。外汇局这次主要也是出于为外贸企业增便利、降成本考虑。面对当前非常复杂的外部环境,今年以来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这次改革将赋予银行和外贸企业更多的自主权。这次跨境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不论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还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或者是优化业务报告方式等等,主要是赋予银行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从而实现传递一种这样的理念,也就是说诚信企业更加便利、小微企业更加简便、业务报告更加便捷、账户使用更加自主、登记手续更加清晰、资金使用更加高效。 我想就这个问题跟您做一个解释或者是介绍,比如说我们在总结前期货物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时,试点企业表示,收付汇的效率大幅提高,节约了单证准备时间和人力成本。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过程中,广泛征求了企业意见,其他企业也提出试点的要求,所以这给了我们特别大的动力来推动这一次的改革。 这次跨境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的调整,不仅为企业增便利、降成本,也是赋予银行和外贸企业更多自主权,同时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稳外贸、稳外资等“六稳”工作,不断改善营商环境,积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些决策部署。我们也考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个主题教育不断地深入进行下去,所以我想这个是对你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谢谢。 2019-10-25 16:37:49 中新社记者: 您刚刚提到,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前期试点的情况及政策效果?谢谢。 2019-10-25 16:38:11 王春英: 谢谢你的提问。我想跟您先介绍一下关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前期试点的基本情况。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主要是资本金、外债、境外上市收入)支付使用时,应在支付时逐笔向银行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用于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外汇局自2017年起开展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试点核心内容是: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含结汇所得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银行无需事前逐笔审核交易单证,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办理。截至目前,已在上海、天津等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及福建省、浙江省、江苏省、深圳市、宁波市等地区开展试点。 试点政策效果良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开展以来,受到银行、企业、市场机构等多方欢迎。一方面,试点政策切实有效提高了企业外汇资金使用便利化程度。 据某一个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自贸区挂牌运行两年间的制度创新评估中指出,该试点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5项创新成果中评价最高的措施之一,也是自贸区70项高含金量的创新举措之一。另一方面,该试点政策有效落实了中央“稳外资”精神,满足了市场主体与日俱增的政策诉求,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 此次改革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2019年新设的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市全辖,后续外汇局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继续在有实际需求的特殊经济区域及涉外经济较为活跃的地区推进试点,并适时推广至全国。这个是我对你这个问题的一个回应,谢谢。 2019-10-25 16:38:30 香港商业电台: 可否请您介绍一下9月份我国外汇收支运行的特点,下一步的变化将会如何?谢谢。 2019-10-25 16:53:10 王春英: 我们刚刚在外汇局的外汇收支数据发布会上已经介绍了形势,而且我们的数据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了,有关形势的问题您可以上我们的网站上看一看。如果后续还有问题,可以再跟我们的新闻部门进行交流。 2019-10-25 16:53:30 袭艳春: 因为刚刚的发布会是1:30举行的,发布会后相关内容会上网,可能您在来的路上没有注意到,会后可以查一下,有后续的问题我们很乐意给您提供解答。 2019-10-25 16:53:54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我们看到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当中,有一条是允许非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能不能请发言人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2019-10-25 16:54:25 王春英: 我们有一项政策是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的限制,您问的问题是这个。 我想先跟您介绍一下改革前的情况,我们再对比一下改革后有什么变化。改革以前是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什么叫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就是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这次改革之前,这些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依法依规以资本金开展境内的股权投资,所有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将境内取得的合法利润进行境内再投资。从2015年起,外汇局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的核准,如果其他的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内含“投资”字样,也可以将资本金原币划转或者结汇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但是如果经营范围内不包括“投资”的字样,那么就不得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改革以后,我们是允许非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的项目是真实的、合规的这个前提下,无论它的经营范围内是否含“投资”字样,都可以依法以资本金原币或者结汇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也就是说从这次政策出台以后,所有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资本金依法依规,在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以及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情况下,进行股权投资了。 对这个政策效果我们也做了评估,全国目前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是37万多家,其中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到3000家,所以非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占比是超过了99%,因此这一政策应该说惠及的企业面是非常广的,我们觉得上述改革措施的实施会极大地便利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使用,以及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特别是投资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我们觉得这方面会有很大的帮助。这是我的回应,谢谢。 2019-10-25 16:55:06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 想请问一下关于人民币资本账户这方面,人民币资本账户的完全开放现在有没有大概的一个时间表?之前大家预期说人民币资本账户自由兑换可能在2020年实现,现在是不是有望在2020年实现?中美最新一轮贸易谈判里面,在汇率领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不知道双方在这个领域达成了哪些具体的共识?谢谢。 2019-10-25 16:58:24 袭艳春: 我们的主题已经拉开了一些了。 2019-10-25 16:58:38 王春英: 而且提了两个问题。我想您也提到了中美贸易谈判,说汇率问题纳入其中。据我们所了解,在新一轮的中美高级别的磋商中,双方在两国元首重要共识的指导下,就共同关心的经贸问题做了非常坦诚的、高效的,而且是建设性的讨论,双方讨论的方面包括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汇率、金融服务、扩大贸易合作、技术转让、争端解决等领域,在这些领域都取得了非常实质性的进展。 对于人民币汇率问题,我们将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我想关于汇率问题就想做这样的回应。 您谈到的资本项目开放的时间表的问题,据我所知没有时间表,谈资本项目开放也可以说一直在路上,在这个过程中会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开放。在资本项目开放方面,我们想主要的考虑就是会统筹经济的发展阶段和金融市场的状况、金融稳定性的要求,我们统筹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的协调,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有序地推进资本项目的开放,进一步地提高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 我们会适度地扩大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来增加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丰富外汇交易品种,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活跃度。第二方面会考虑支持科创板的健康发展,鼓励境外投资者参与科创板,做好“沪伦通”项下的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工作。第三个就是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债的管理,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境内债券市场的开放。 在这个过程中,我觉得还应该告诉您的就是,我们会不断地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宏观审慎方面会加强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丰富我们的工具箱。我们会以公开、透明和市场化的方式逆周期调节顺周期的市场波动。在微观监管方面,我们还会坚持政策跨周期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同时还会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的外汇交易违法违规活动。我想在资本项目开放应该说一直在路上。谢谢。 2019-10-25 16:58:51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王司长,您刚才提到了外汇局要改革企业外债的登记管理,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另外,预计这些措施将如何便利企业?谢谢。 2019-10-25 17:08:04 王春英: 关于外债的这项改革,主要会使借用外债的手续更加简化。我们通过发文以及刚刚给大家介绍的内容来看,这次外债的登记管理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外债的注销登记由原来到外汇局,改为现在到银行直接办理。第二方面就是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的管理。这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注销,一个是借、用、还的主体登记。 关于外债注销登记改革。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应该在每笔外债清偿完毕后1个月内到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外债注销登记。这次改革以后外债注销登记直接在银行办理就可以了,我们同时取消了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是在1个月的时间限制。这个政策我们在2018年底在广东、福建和北京的中关村三个地方进行了试点,极大的便利了企业。我们了解了一下,以广东为例,广东在试点的过程中,今年以来,银行共办理外债注销登记500多笔,对应外债签约金额超过100亿美元,累计节约企业往返外汇局办理业务里程接近5万公里。这是某一个试点地区的情况,前期试点我们发现对企业来说便利性很大,而且节约了很多脚底成本,因此外债注销登记改革全面推开。 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从2016年开始,人民银行、外汇局就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全口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我们取消了对企业和金融机构借用外债的事前审批。企业可以在其净资产2倍规模计算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的余额上限范围内自主举借外债,但是企业在实际借用外债时,需要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逐笔外债登记。针对这一管理,2019年3月份,外汇局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探索简化外债管理实行了一次性外债登记,受到了企业和银行的广泛好评。这次改革我们计划在除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实行这个政策以外,我们计划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先行试点,允许非金融企业在按照其净资产2倍规模计算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范围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然后在登记金额以内可以自行借、用、还外债资金,相关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均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 总体来看,上述外债登记管理改革措施将会进一步降低企业跨境融资成本。这是我的解释,谢谢。 2019-10-25 17:08:55 香港经济通记者: 我想请问一下这次的改革之中取消了外债登记管理和境外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都是选择了粤港澳大湾区还有海南来做试点,背后是有什么样的一些考虑呢?谢谢。 2019-10-25 17:17:39 王春英: 这次我们是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政策,您谈到了我们为什么选择这样的地区。实际上这样的地区我们觉得无论是在跨境贸易方面,还是在投资方面,都有跟香港有关的便利化的政策,集中体现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的试点政策上,我觉得这个能够体现出我们方方面面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在内的地区的重视。 十二条措施里面有一些前期已经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方进行试点了,比如说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便利化,有一些会即将在大湾区进行试点,比如说刚才说到的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借入逐笔登记的要求。我们觉得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这个地方是我国传统的一个外向型经济的发达地区,对外交流也很频繁,业务发展创新也很快,也有一些现代化的新兴产业,推进这个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能够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提升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的战略部署。 海南也是一样,海南也是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的一个区域,所以我们觉得在外汇管理政策方面我们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涉及到先行先试的试点在这些地区首先开展。 2019-10-25 17:18:11 袭艳春: 我们经常会说祖国好香港就会好,香港好祖国就会好。相信包括王司长刚才介绍的一系列的便利措施都会惠及香港的发展。再次感谢王春英女士,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 2019-10-25 17:18:32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9-10-29/hubei/2019/1028/1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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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14:16 主持人 刘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欢迎大家来参加2019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发布会,我是综合司副司长刘芳。今天非常高兴请到了外汇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首先由她介绍2019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有关情况。 2019-10-25 14:17 王春英 大家下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一下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的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9-10-25 14:17 王春英 2019年前三季度,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下行压力增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有所加大。我国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主要经济指标符合预期,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增强,汇率预期总体平稳。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2019-10-25 14:17 王春英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9年前三季度,结汇1.38万亿美元,售汇1.43万亿美元,结售汇逆差482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632万亿美元,对外付款2.629万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6亿美元。 2019-10-25 14:17 王春英 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顺差。2018年下半年以来,外部环境复杂、不确定性上升,但我国结售汇逆差总体呈现收窄态势。今年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482亿美元,月均规模比2018年下半年月均逆差收窄54%;前三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差26亿美元,2018年下半年为逆差。 2019-10-25 14:18 王春英 第二,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月均逆差54亿美元,如果综合考虑远期、期权等其他供求因素,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其中,第三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比第二季度收窄38%,比2018年同期下降64%,充分体现了外汇市场稳定性的提升。 2019-10-25 14:18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保持平稳,企业外汇融资更加稳定。前三季度,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的外汇支出之比是67%,与2018年下半年基本持平。同时,企业境内外汇贷款降幅收窄,9月末,我国银行的境内外汇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123亿美元,2018年下半年为下降599亿美元。另外,跨境贸易项下的外汇融资趋稳,9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比2018年末略微降10亿美元,2018年下半年下降132亿美元。 2019-10-25 14:18 王春英 第四,结汇率稳中有升,市场主体外汇存款下降。前三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5%,较2018年下半年提升0.6个百分点。企业和个人等主体外汇存款有所下降,9月末银行境内各项外汇存款余额较2018年末下降324亿美元。 2019-10-25 14:18 王春英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呈现顺差。前三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顺差1055亿美元,2018年同期为逆差453亿美元。今年一至三季度,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分别为345亿美元、432亿美元和278亿美元。 2019-10-25 14:18 王春英 第六,外汇储备余额稳中有升。截至2019年9月末,外汇储备余额30924亿美元,比年初上升197亿美元。 2019-10-25 14:18 王春英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今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9-10-25 14:38 新华社记者 最近一段时期,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增加,请问在此背景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怎样?未来一段时间,跨境资金流动会呈现什么样的趋势? 2019-10-25 14:39 王春英 今年以来,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有几个表现:第一,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从刚才通报数据来看,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月均逆差54亿美元,相比前几年,是一个非常小的规模,仅占银行结汇和售汇月均规模的1.8%,基本处于平衡状态;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累计呈现小幅顺差;外汇储备稳中有升。这些指标说明,无论是从外汇供求的角度,还是从跨境收支的角度,或者从国际收支的角度来看,今年以来都呈现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格局。 2019-10-25 14:39 王春英 第二,人民币汇率在全球货币中表现是相对稳定的。前三季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贬值3.0%,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下降1.9%,同期,美元指数上涨3.3%,另外,EMCI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下降3.1%,相对而言,人民币汇率总体表现仍然属于比较稳定的。 2019-10-25 14:39 王春英 第三,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活动和结售汇意愿保持平稳。一方面,境外资本继续流入。比如,在直接投资项下,根据商务部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实际使用外资1008亿美元,同比上升2.9%;证券投资项下,根据外汇局统计,前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净增持我国债券713亿美元,净增持上市股票185亿美元。另一方面,我国对外投资稳定有序。根据商务部统计,今年前三季度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810亿美元,和上年同期基本相当。此外,根据外汇局统计,前三季度,个人净购汇同比下降20%。 2019-10-25 14:39 王春英 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形势为什么能够保持总体平稳,我想可以和大家谈一下我的感受。 第一,经济基本面的支撑作用仍然是比较强的。全球经济增速同步放缓的背景下,中国经济表现还是相对良好,中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效支撑。 2019-10-25 14:39 王春英 第二,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的积极作用持续显现。今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开放的政策,比如说出台新的外商投资法,发布最新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宣布将取消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外资持股限制等,这些政策对于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大作用。昨天我们也看到了世界银行发布了最新的关于营商环境世界排名的报告,中国营商环境在去年提升32位的基础上,今年又提升了15位。 2019-10-25 14:39 王春英 第三,外汇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逐步增强。近期数据变化充分显示,中国外汇市场更加成熟,市场主体更加理性。比如,在近几个月人民币汇率波动增强后,市场主体表现为“逢高结汇、逢低购汇”,起到调节外汇供求、平抑汇率波动,促进市场稳定的作用。此外,外部环境虽然依旧很复杂,但是我们也能从中看到一些积极的因素,比如国际市场上货币政策总体比较宽松,境内外一直是维持比较适度的利差水平,中美经贸磋商继续推动,这些也都是给市场释放出一种有利的和积极因素。 2019-10-25 14:40 王春英 总的来说,未来这些因素,我们觉得会在中国的外汇市场运行中发挥主导作用,包括经济基本面良好、扩大开放政策持续推进、市场成熟度进一步提升,将使得中国的跨境资金流动能够保持总体稳定。 2019-10-25 14:53 人民网记者 2019年上半年,我国的经常账户顺差规模是有所增加的,请问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未来趋势又会是怎样? 2019-10-25 14:53 王春英 总体看,中国经常账户在小幅波动中保持了基本平衡。今年上半年,经常账户顺差882亿美元,与GDP之比是1.3%,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经常账户分别是逆差288亿美元和顺差779亿美元,实际上都处于基本平衡的合理区间。所以最近一段时间,尽管外部环境比较复杂,但是我国经常账户从运行状况来看,还是体现了比较强的适应性和稳定性。 2019-10-25 14:54 王春英 今年以来经常账户差额回升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项目变化的综合反映。首先从货物贸易项下来看,货物贸易顺差有所扩大,上半年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达到2084亿美元,同比增长34%;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是收窄的,上半年逆差是1293亿美元,同比减少12%;三是投资收益状况有所改善,上半年投资收益小幅顺差15亿美元,2018年同期是逆差。 2019-10-25 14:54 王春英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经常账户仍然会处于合理区间。首先,货物贸易仍然会维持比较合理的顺差。当前支撑中国出口稳定的因素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第一,出口市场多元化成效显现,按美元计算,前三季度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速为9.5%,对非洲的出口增速是5.9%,这两个增速都明显高于出口整体增长水平,说明企业正在积极拓展市场,优化全球市场布局。第二,贸易便利化和促进外贸发展措施会持续发力,包括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继续积极培育外贸增长新动能和核心竞争力等。第三,从我国的制造业来看,制造业产业门类齐全,配套设施完善,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并且正在稳步的转型升级,将继续为中国的产品保持市场竞争力提供非常坚实的基础。此外,中美经贸磋商也在积极推进中。 2019-10-25 14:54 王春英 我们再看一下服务贸易和投资收益,目前服务贸易和投资收益逆差已呈现收敛的趋势,将继续为我国经常账户保持稳定提供支撑。一方面,从主要国家发展经验来看,随着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和国家软实力的提升,出境旅行等服务贸易支出在达到一定规模后将会趋稳,所以服务贸易逆差不会像过去一样保持比较快的增长。另一方面,中国近年来对外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各种投资类型中,直接投资的占比增多,有助于增加境外投资收益,继续改善投资收益状况。 2019-10-25 14:54 王春英 从这几个方面来看,当前我国经常账户已经发展到了基本平衡的阶段,未来仍有条件延续和保持这一格局。 2019-10-25 15:11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的净误差与遗漏项目的规模比较大,请问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哪些?是否意味着资本外流增多? 2019-10-25 15:11 王春英 谢谢你的问题。作为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者、分析者和相关政策制定者,我们对这个问题也是相当重视。 2019-10-25 15:11 王春英 “净误差与遗漏”是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一个标准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一个轧差项,会受到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等各个项目的影响。根据国际标准,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复式记账法编制,为了使平衡表在借和贷两个方向上始终都能保持平衡,国际收支平衡表设置了“净误差与遗漏”项目,这个项目本质上是统计的残差项,平衡表中各个项目的记录都有可能产生“净误差与遗漏”。 2019-10-25 15:11 王春英 对于涉外经济大国来说,跨境交易的规模非常大、交易频繁,给相关统计带来巨大挑战,使得有时候“净误差与遗漏”会显得比较高一些。这个问题不仅仅对中国有这样的挑战,其实对于世界上一些跨境交易规模大、交易频繁的经济体,都面临同样的挑战。比如说美国,今年一季度,美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净误差与遗漏”为995亿美元,占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为9%。随着中国和境外交往增多,涉外经济快速发展,我们的申报主体和涉外交易的规模迅速增长。2018年,我国申报涉及的机构主体数量达到了百万家,申报笔数接近了5000万笔,这么高的分散度在世界上还是比较少见的。所以,在普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理念、采集相关的数据,提高数据质量等方面,更加需要非常长时间、细致的努力。另外,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工作也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使用通过银行采集到的各个交易主体的逐笔或者总量的数据以外,还会使用企业抽样调查的数据,同时我们还会使用其他部门的数据。这些数据在概念、口径以及记录原则上不尽相同,汇总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就可能形成“净误差与遗漏”。 2019-10-25 15:11 王春英 因此,大家可以理解到,“净误差与遗漏”是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过程中的一个统计问题,不能等同于相关的跨境资本流动。当然,外汇局对此问题是高度重视的,我们一直致力于研究采用更科学的统计方法,力求以更低的社会成本和更可靠的方式,来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降低“净误差与遗漏”对形势判断的“噪音”。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进行客观的分析,不把“净误差与遗漏”简单等同于资本流动,外汇局将持续不断地做好数据的采集、加工以及整理,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谢谢。 2019-10-25 15:26 中新社记者 中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上升已经接近2万亿美元左右,请问您对这个规模怎么看?您如何评价它存在的风险? 2019-10-25 15:26 王春英 前一段时间公布的二季度末外债余额是19980亿,接近2万亿美元,我们的判断是,中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我从几个方面跟大家交流。 2019-10-25 15:27 王春英 首先,从与主要国家对比看,中国外债的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并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一国对外债务稳步增长是一个非常自然的过程,尤其是经济体量大的国家,相应的债务规模也大,体现了一个国家综合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实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结果。与全球主要国家相比,当前中国的债务绝对规模不高,相对规模处于中等偏低的水平。我们看绝对规模,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18年末中国的外债余额在世界排名是第12位,美国是我们的10倍,英国是我们的4倍,日本是我们的2倍;从相对规模来看,2018年末,中国的外债余额与国民收入的比值为14%,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球排名位于150名以后。而且中国的外债负债率、债务率等指标都在国际安全线以内,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整体水平。 2019-10-25 15:27 王春英 第二,从与对外资产的匹配看,中国的对外债务和对外资产增长是协调有序的。根据国际经验,衡量外债风险、评估外部脆弱性,实际上更加应该关注对外资产的规模和偿债能力。从外汇局发布的国际投资头寸表来看,2019年6月末,对外资产总额为7.4万亿美元,比2014年末上升16%;同期对外负债总额为5.4万亿美元,比2014年末上升12%,资产增长的幅度更高一些。在此期间,外债增长12%,总体低于对外资产的增幅。此外,外债增速也在趋缓。2019年6月末,外债余额比2018年末增长1.7%,比前几年增速明显放缓。 2019-10-25 15:27 王春英 第三,从发展趋势看,中国外债结构明显优化,稳定性进一步增强。这包括几个维度,期限结构方面,近年来中国外债增长主要集中在中长期外债。今年6月末,中长期外债余额比2014年末增长63%,占总余额的比重较2014年末提高了12个百分点,同期,短期外债余额下降6%。债务工具方面,中国的债务证券增长是外债稳步增加的主要推动力。6月末,债务证券余额比2014年末增长2.3倍,占比是24%。债务证券的境外投资者主要目的是多元化配置资产,所以即使在2015年外债回落时期,债务证券仍然是有所增加的,比较稳定。币种分布方面,近期主要表现为人民币债务增加。6月末,人民币外债余额比2018年末增加387亿美元,外币外债下降59亿美元。目前,中国的外债中人民币外债占比达到三分之一,主要体现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人民币资产的认可。 2019-10-25 15:27 王春英 因此,从这几方面来分析,中国外债风险还是基本可控的。 2019-10-25 15:34 中国证券报记者 近期外汇局对QFII和RQFII的制度改革,将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国际收支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防范相关风险? 2019-10-25 15:34 王春英 近期,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这在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中是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利于跨境资金平稳流动和国际收支结构优化。 2019-10-25 15:34 王春英 第一,这个政策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投资中国市场。取消QFII和R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以后,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投资者只需进行外汇登记,就可以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幅度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会更广泛的被国际市场接受。 2019-10-25 15:34 王春英 第二,有利于提高境外资本来华投资的稳定性。近十多年来观察、监测显示,通过QFII和RQFII通道投资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多数都是价值型的长期投资者,投资理念比较稳健,相对来说是追求中长期投资效益,而不是热衷于短期获利频繁买卖。即使在跨境资金流动波动比较大的时期,与此相关的资金仍然保持比较稳定。这次取消这些优质投资者的额度管理,便利资金的流入,会更有利于吸引长期优质的投资者对境内的投资。 2019-10-25 15:35 王春英 第三,有利于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这次的改革会继续带来国内投资者结构和交易风格的改善,有助于中国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 2019-10-25 15:35 王春英 在金融市场持续对外开放的情况下,我们有信心维持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在这个方面,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个数据。随着中国国际收支交易规模的提升,交易结构的优化,国内市场抗风险能力也在增强。比如从2002年QFII制度开始实施到现在取消额度限制,中国的国际收支规模从当年的8100亿美元左右扩大到2018年超过6.6万亿美元,可以有效吸收证券市场开放稳步推进过程中的有关影响。当然,资本账户的开放,都是坚持主动、渐进、可控的原则,我们也会继续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关注国内外的形势变化,及时评估市场情况,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2019-10-25 15:35 主持人 刘芳 谢谢王春英的介绍,也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关注与参与,谢谢大家对外汇管理局的支持。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9-10-28/hubei/2019/1028/1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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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9月,银行结汇11502亿元人民币(等值1625亿美元),售汇11745亿元人民币(等值165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43亿元人民币(等值3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241亿元人民币,售汇106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1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261亿元人民币,售汇109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5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6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84亿元人民币。截至9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91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90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464亿元人民币。 2019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94839亿元人民币(等值13829亿美元),累计售汇98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431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292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731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992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6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5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2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162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41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7203亿元人民币。 2019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521亿元人民币(等值3040亿美元),对外付款21682亿元人民币(等值306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61亿元人民币(等值23亿美元)。 2019年1-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0328亿元人民币(等值26315亿美元),对外付款180231亿元人民币(等值2628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97亿元人民币。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10-29/hubei/2019/1028/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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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和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便利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涵盖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跨境贸易方面,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使诚信企业享受更大便利;二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三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四是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五是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六是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跨境投融资方面,一是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二是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便利企业使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支付;三是便利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所得转让对价款的结汇使用,允许外国投资者保证金在竞标成功后用于其出资、结汇支付等;四是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五是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六是开展银行不良债权和贸易融资等跨境转让试点。 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深化外汇领域改革,扩大金融市场和外汇市场开放,抓实抓细,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19-10-29/hubei/2019/1028/1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