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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guangdong/2025/0815/3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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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经常项目行政许可业务办事指南 附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表格汇总 2024-11-14/file/file/20250819/480dcbaea2114b8db632df535e0d5da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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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持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宏观分析和最新国际标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2)。 一、明确申报主体类别及报送表格要求 在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中增加“申报主体类别”要素,包括金融机构、综合调查主体、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国际建设调查主体、国际运输调查主体、跨境雇员股权激励计划调查主体和其他7个类别,并按申报主体类别列示需要报送的表格。 二、新增、完善专项统计 (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原贸易信贷调查主体作为专项调查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具体包括:一是沿用原贸易信贷调查报表的平衡关系,将D04表(应收款及预付款)、D08表(应付款及预收款)中货物贸易应收/预付、应付/预收款要素调整至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情况一同填报。新的D04表、D08表中填报除货物贸易和应收应付利息以外的应收应付款。二是增加E01-3表(货物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采集商品类别和收付款账期等信息,仅需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填报。 (二)完善国际运输调查统计报表。将原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拆分为四张统计表,向境内、境外承运人采集涉及我国的国际运输收入和支出,向油气类企业采集进口运费支出。E03系列报表仅需国际运输调查主体填报。 (三)新增E09表(国际贸易集中申报报表),采集通过境内交易所等集约申报主体集中开展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模式下发生的涉外交易业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采集要素。一是在B02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D01表(货币与存款)、D02表(贷款)、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了关于风险最终承担方信息的要素。二是在E02表中新增采集项目业主所在国家/地区的要素。三是在H01表(为非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采集QFII/RQFII机构许可证号。四是扩大D09表(对非居民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涵盖范围,并新增采集对方国家(地区)要素。 (二)调整部分指标名称和指标解释。如,A01表“出资日期”调整为“投资/撤资日期”,D09表风险分类中在五级分类法外新增选项“⑥不适用”,与非金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要求相符。 (三)其他调整。一是更新部分附录。包括附录(二)国家和地区代码表、附录(三)币种代码表等。二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四、其他说明 《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5年9月报告期数据,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05-09/guizhou/2025/0509/1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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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7月,银行结汇16700亿元人民币,售汇15070亿元人民币。2025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9883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902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银行结汇2336亿美元,售汇2108亿美元。2025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3768亿美元,累计售汇13793亿美元。 2025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935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9909亿元人民币。2025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2670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1811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904亿美元,对外付款6981亿美元。2025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551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431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8-19/xizang/2025/0819/1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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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现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公布)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香港(内地)基金因香港(内地)持有人净赎回,导致该基金内地(香港)持有人资产规模占该基金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比例的,香港(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停止该基金内地(香港)销售。”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2025-01-13/guizhou/2025/0113/1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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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03-31/guizhou/2025/0331/1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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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3月15日 2025-04-01/guizhou/2025/0401/1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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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guangdong/2025/0819/3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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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6月30日) 2025-08-01/guizhou/2025/0801/1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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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71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751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34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978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8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9715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58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279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760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408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8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81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5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9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6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1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5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0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6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5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6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75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9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43亿SDR,初次收入逆差30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996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25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42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796亿SDR,初次收入逆差423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065亿SDR。(完) 2025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9715 1351 996 贷方 2 76684 10664 7868 借方 3 -66968 -9312 -6871 1.A 货物和服务 4 12406 1726 1272 贷方 5 69992 9733 7181 借方 6 -57586 -8007 -5909 1.A.a 货物 7 15751 2191 1615 贷方 8 62696 8718 6433 借方 9 -46945 -6528 -4817 1.A.b 服务 10 -3345 -465 -343 贷方 11 7296 1015 749 借方 12 -10642 -1480 -1092 1.A.b.1 加工服务 13 174 24 18 贷方 14 224 31 23 借方 15 -51 -7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3 12 8 贷方 17 235 33 24 借方 18 -153 -21 -16 1.A.b.3 运输 19 -900 -125 -92 贷方 20 2095 291 215 借方 21 -2996 -417 -307 1.A.b.4 旅行 22 -3050 -424 -313 贷方 23 952 132 98 借方 24 -4002 -556 -411 1.A.b.5 建设 25 126 18 13 贷方 26 288 40 30 借方 27 -162 -23 -1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20 -31 -23 贷方 29 46 6 5 借方 30 -266 -37 -27 1.A.b.7 金融服务 31 0 0 0 贷方 32 79 11 8 借方 33 -79 -11 -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47 -104 -77 贷方 35 155 22 16 借方 36 -901 -125 -9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92 68 51 贷方 38 1238 172 127 借方 39 -746 -104 -7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78 108 80 贷方 41 1923 267 197 借方 42 -1145 -159 -11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5 -8 -6 贷方 44 34 5 4 借方 45 -89 -12 -9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6 -4 -3 贷方 47 27 4 3 借方 48 -53 -7 -5 1.B 初次收入 49 -2978 -414 -305 贷方 50 5982 832 613 借方 51 -8959 -1246 -919 1.C 二次收入 52 287 40 29 贷方 53 710 99 73 借方 54 -423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9715 -1351 -996 2.1 资本账户 56 -5 -1 -1 贷方 57 2 0 0 借方 58 -7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9710 -1351 -99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0398 -1446 -106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502 -209 -154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127 -296 -218 2.2.1.1.1.1 股权 63 -1948 -271 -200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79 -25 -18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624 87 64 2.2.1.1.2.1 股权 66 675 94 69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51 -7 -5 2.2.2 储备资产 68 687 96 70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47 -20 -1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85 -12 -9 2.2.2.4 外汇储备 72 919 128 94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二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4亿美元(折约1464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1589 3006 2257 贷方 2 148714 20701 15512 借方 3 -127125 -17695 -13256 1.A 货物和服务 4 25194 3507 2629 贷方 5 136441 18993 14234 借方 6 -111248 -15485 -11605 1.A.a 货物 7 32798 4566 3425 贷方 8 121960 16977 12722 借方 9 -89162 -12411 -9297 1.A.b 服务 10 -7604 -1059 -796 贷方 11 14482 2016 1512 借方 12 -22086 -3074 -2307 1.A.b.1 加工服务 13 361 50 38 贷方 14 435 61 45 借方 15 -74 -10 -8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91 27 20 贷方 17 461 64 48 借方 18 -269 -38 -28 1.A.b.3 运输 19 -1687 -235 -176 贷方 20 4185 583 437 借方 21 -5872 -817 -613 1.A.b.4 旅行 22 -7319 -1019 -767 贷方 23 1749 243 182 借方 24 -9068 -1262 -949 1.A.b.5 建设 25 229 32 24 贷方 26 554 77 58 借方 27 -325 -45 -3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550 -77 -57 贷方 29 112 16 12 借方 30 -662 -92 -69 1.A.b.7 金融服务 31 15 2 2 贷方 32 161 22 17 借方 33 -146 -20 -1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317 -183 -137 贷方 35 344 48 36 借方 36 -1661 -231 -17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912 127 95 贷方 38 2434 339 254 借方 39 -1522 -212 -15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688 235 177 贷方 41 3914 545 409 借方 42 -2226 -310 -23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87 -12 -9 贷方 44 81 11 8 借方 45 -168 -23 -1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0 -6 -4 贷方 47 53 7 6 借方 48 -93 -13 -10 1.B 初次收入 49 -4089 -569 -423 贷方 50 10942 1523 1140 借方 51 -15031 -2092 -1563 1.C 二次收入 52 485 67 50 贷方 53 1331 185 139 借方 54 -846 -118 -8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19810 -2758 -2065 2.1 资本账户 56 -10 -1 -1 贷方 57 3 0 0 借方 58 -14 -2 -1 2.2 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9 -19799 -2757 -206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60 -22721 -3163 -2372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3932 -547 -413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5598 -779 -587 2.2.1.1.1.1 股权 63 -4260 -593 -445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338 -186 -142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665 232 174 2.2.1.1.2.1 股权 66 2208 308 231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543 -76 -58 2.2.2 储备资产 68 2922 407 309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33 -32 -2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10 -15 -11 2.2.2.4 外汇储备 72 3264 454 344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780 -248 -19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5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5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5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5年上半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92亿美元(折约2813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08-11/guizhou/2025/0811/1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