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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267.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34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合计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22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四川籍熊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熊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7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82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5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5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吉林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1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507.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2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1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9笔,金额合计738. 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5-31/xiamen/2021/0531/1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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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1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 2021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45万亿美元)。 2021-05-31/xiamen/2021/0531/1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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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8999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04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2955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091亿美元、1784亿美元、901亿美元、592亿美元和215亿美元。(完) 2021-05-31/xiamen/2021/0531/1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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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31http://www.gov.cn/premier/2021-05/30/content_56139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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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http://www.gov.cn/xinwen/2021-06/02/content_5615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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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http://www.gov.cn/xinwen/2021-06/02/content_56150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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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http://www.gov.cn/xinwen/2021-06/02/content_56150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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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知识普及⑧:价差期权组合、外汇存款理财+卖出外汇看涨人民币看跌期权 2021-06-03/jiangsu/2021/0603/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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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汇率避险重点工作,5月20日,江津中心支局在璧山组织召开“坚持风险中性 推动贸易便利”培训会,邀请建设银行重庆分行国际业务部专家重点就汇率避险相关知识进行讲解,20余家涉外企业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丰富多彩。一是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使用丰富的图表生动分析了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波动特点、未来汇率双向波动风险以及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建议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以“套保”为风险管理目标,摒弃“套利”观念,介绍了几款汇率避险产品的设计原理和适用情况,以及根据客户结算币种、账期、资金流情况定制避险产品的服务。二是建设银行重庆分行结合近两年外汇局出台的各项贸易便利化政策介绍了建行推出的具体便利化举措。三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介绍了外贸相关保险产品,提示了外贸业务可能遇到的风险点,并推荐了与建行合作的信保融资产品。四是江津中心支局结合具体案例强调了汇率避险的重要性,以及拟推出的汇率避险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增强汇率避险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汇率避险措施。 本次培训会作为中心支局推动汇率避险工作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服务为民、政策惠民的工作理念,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中心支局将持续提高外汇服务质量,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2021-05-24/chongqing/2021/0524/1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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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江津中心支局联合璧山区商务委、高新技术管委会、西永海关开展外贸企业政策培训,近20家企业代表参会。 会上,中心支局一是重点解读了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和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对政策适用主体、办理要求及释放的红利进行了详细讲解,引导企业综合使用境内外融资,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二是宣传了加工贸易资金收付汇轧差结算试点政策,结合具体案例,用数据生动地展示了轧差结算可以为企业带来五方面的实惠,以期扩大试点成效,使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三是介绍了汇率避险相关政策和工作举措,向企业发放了汇率避险手册,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避险意识,通过适当运用避险工具降低汇兑损失。 部分企业代表与中心支局进行了热烈互动和深入交流,反映了企业情况及需求,表达了强烈的参与意愿。中心支局将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效对接企业需求,尽快为企业排忧解难。 2021-05-13/chongqing/2021/0513/1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