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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集装箱公司购汇支付海外港口的卸箱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海运卸箱费属于境外港口提供的辅助支持性服务,购汇计入横栏“321 运输”,纵栏根据集装箱公司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2-27/tianjin/2018/0227/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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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外汇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2015年 8月 11日下午 ,根据总局管理检查司的安排,我分局滨海中心支局的有关领导及外汇检查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了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视频培训。 通过本次视频会议的培训,外汇检查人员充分认识到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全面了解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相关制度概念、系统设置、工作流程、时间要求、岗位职责等,并对外汇案件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模块的操作流程有了直观的认识。 我分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视频培训一结束后,我分局就培训内容和要求立即进行布置。外汇检查部门负责人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在依法依规完成外汇检查工作的同时,合法、客观、公正、及时地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提高外汇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要按照工作制度和总局具体工作的要求,尽快确定分局和中心支局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录入、复核、审核等各环节人员,建立AB角制度,实现岗位明确、职责到人,确保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要求相关业务操作人员积极参与外汇案件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模块测试工作,在测试系统中完成各个环节操作,以熟悉操作流程,及时反馈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在该模块正式上线之后,能够按照总局时间和质量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送和公开外汇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保障涉汇主体合法权益。 2015-08-18/tianjin/2015/081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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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5年1月19日出台《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3月1日起实施。为跟踪新政策执行效果,提高外汇服务水平,8月11日经常项目处召开保险外汇业务座谈会,会议内容主要围绕《指引》出台至今,我市保险公司对新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参会的机构包括6家有代表性的保险公司及3家业务量较大的银行。 座谈会上,各家保险公司及银行均表示,新政策出台后,整合了原有的保险法规,业务办理过程中简化了提交材料,操作也较之前简便许多,特别是新政策对于保险外汇资本金的规定提高了保险公司运用资本金的效率,为企业节约了资金成本。同时,针对保险公司及银行现场提出的问题,我处逐一进行解答。对于现场未能解决的问题,会后我处经查阅相关文件、请示总局后通过电话回复的方式把问题予以解答。目前,还存在银行更新内控制度较慢,实际操作中经办人员不熟悉保险公司业务以及沟通不畅影响业务办理的情况,今后我处将加强对银行的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搭建平台促进保险公司与银行及外汇局三方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保险公司与银行的政策需求,为总局制定、完善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推进天津市外汇保险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2015-08-19/tianjin/2015/081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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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目管理处将于8月上旬至9月上旬开展2015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经常项目管理处对业务大厅进行了规范和整改,尽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环境。 一是在大厅设立公告栏,将《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张贴在公告栏中;印制《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并放置于醒目位置,便于企业和个人对照服务规范对外汇局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监督。 二是在公告栏中公示具体业务负责人的办公电话,便于企业和个人电话咨询,缩短业务办理的时间。 三是将各项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等在大厅的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布,使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便利的渠道了解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 四是设置意见簿和建议箱,并指定专人及时查看,对予以采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五是编印贸易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册,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法规的了解程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015-08-10/tianjin/2015/081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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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3日 ,分局召开了天津市2015年服务月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分局刘通午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分局各处室和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外汇综合处简要介绍了《天津市2015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并对分局服务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刘通午副局长指出,服务月活动已成功举办10年,有效提高了天津市对外开放水平,并营造出良好的投资贸易便利化环境。今年,我们要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重大机遇,以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活动主题,努力为在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同时强调,各处室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宣传、高效服务、做好反馈,扎实深入开展服务月活动,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015-08-14/tianjin/2015/081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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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外汇管理工作中商业银行反应较多的对外支付涉及的税收政策等问题,经常项目管理处于 2015年 8月 4日 走访了天津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就进一步规范对外支付管理,降低银行对外支付的税收风险等工作进行调研。 通过调研,畅通了外汇局与国税局的定期沟通机制,建立了联动监管和服务机制,设立了专门联络员,双方拟通过开展联合宣传培训等方式,共同做好对银行和企业的服务工作。 近期,经常项目管理处拟邀请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的负责人就相关业务为商业银行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解惑,进一步加深商业银行对涉外支付税收政策的了解,不断提高银行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并积极推动服务月活动的开展。 2015-08-11/tianjin/2015/081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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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外汇管理干部利用监管信息和数据进行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的能力,提升对各类外汇管理主体的监管水平,总局于近期举办了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系列讲座。讲座内容为《积极应用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全面提高外汇检查工作整体成效》。 我分局检查部门的同志积极参加,讲座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会后业务部门相互交流、沟通,不断提高了检查人员事中事后监测分析能力和监管水平。 2015-08-24/tianjin/2015/082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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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外汇业务经营的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遏制外汇业务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一季度总局部署了全国“两加强、两遏制”的专项检查,现已进入后续收尾阶段。我分局在前期现场检查的基础上,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问题、内部管控问题全面梳理,进行了集中讨论。 2015-08-21/tianjin/2015/082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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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境内公司委托境外运输公司运送器材至境外检修,购汇支付相关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费用属于运输服务费用,购汇计入横栏“321 运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3-08/tianjin/2018/0308/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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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积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了外汇部门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成效显著。 一、推行主体监管框架下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 按照外汇管理从行为管理逐步向主体管理过渡的要求,打破业务条线边界,实行综合管理,主动探索“一个窗口”受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梳理制定了外汇服务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标准、依据和程序,作出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期办理、全程无忧”的服务承诺。改革后,企业可在同一窗口申请办理各类业务,避免重复排队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二、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 在实现“一个窗口”受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对于职责范围内但资料不全的申请事项,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申请内容;对于材料完整合规的申请,当场出具《行政受理审批单》。审查各环节落实授权制度,权责一致,确保审查办理准确、规范、及时,在行政许可规定时限内尽快审批。对于时限为5个工作日的审批业务,一般当天办结,20个工作日的审批业务,一般7至10天办结。 三、多渠道便利业务办理,便捷程度大大提高 利用互联网、LED大屏幕、查询机等多种方式发布各项审批事项的流程、时限、所需材料、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等材料,并开通业务专用邮箱,方便企业申请行政审批。2015年上半年为企业提供网上预审服务60余笔,及时告知企业需补正的材料,有效减少企业往返外汇局的次数,提高审批效率。 四、发挥联合监管及监督合力,履职能力有效加强 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联合服务监管协议,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服务与监管,为辖内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与政府、辖内金融机构、重点特色企业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每半年召开义务监督员会议,听取各方对外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百余条,为企业解决问题近百件。 五、与银企建立多渠道沟通机制,服务深度广度增加 开通 “汇政交流圈”微博、微信服务平台,搭建多渠道互动机制。2015年上半年在线解答企业各类问题120余个。落实局长接待日、现场办公制度机制,面对面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发展,2015年现场接待企业40余次,深入企业走访10余次。定期送政策下银行,特别是直接投资业务下放至银行办理后,先后12次深入8家银行现场进行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 2015-08-26/tianjin/2015/082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