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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和资本金结汇改革政策,帮助各外汇指定银行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调整的内容及要点,确保改革政策在自治区顺利实施,外汇局内蒙古分局于4月14日在呼和浩特召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改革通报会议,全区地方法人银行总行及各国有、股份制银行分行国际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和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和要点进行了介绍,对银行办理直接投资登记的关键环节及操作中的难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审核资本金结汇时注意事项进行强调,梳理了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操作中的风险点。 会上,对外汇指定银行贯彻落实新法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总分行要做好对所辖分支机构资本项下业务的监督指导和培训。二是切实强化银行在业务办理、数据质量和内控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提高办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的合规意识和办理能力。三是要求银行制定与新法规和外汇局系统相适应、完备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于保证改革后直接投资登记和资本金结汇业务操作的准确规范。四是银行在执行相关政策、审核办理业务过程中将社会反响及时向外汇局反馈。 会议同时对外债项下相关业务问题进行了明确,介绍了资本项目银行分类监管原则,强调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和数据报送要求。 直接投资登记和资本金意愿结汇的改革是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入关键阶段这一重要时点推出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改革政策。此次政策通报会明确了银行在落实两项改革政策中的任务和要求,促进银行政策正式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开展,为6月1日直接投资登记和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政策在全区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015-05-06/neimenggu/2015/05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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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内蒙古分局辖内各级局与人民银行各级行共同在辖区开展了“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宣传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详细介绍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个人用汇政策及相关知识,同时对居民特别感兴趣的境外购物、出国留学、外汇理财等社会热点给予详尽解答,并提示居民理性看待汇率变动,切莫跟风购汇。此外,对于企业比较关心的进出口名录登记、境外投资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并发放相关资料,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通过发放宣传单及蒙汉双语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了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营造了良好的诚信经营氛围。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现场解答提问10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外汇政策宣传效果,受到了普遍关注和好评。 此次外汇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外汇业务知识,增强了外汇管理工作影响力,提高了外汇政策透明度,对打击违规外汇交易、防范集中购付汇、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优化外汇市场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017-04-01/neimenggu/2017/0401/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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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指导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为陕西某环保有限公司成功办理1万美元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减免了首办期权费150元人民币,这是延安市首笔小微企业运用期权工具开展汇率套期保值的业务,企业通过买入外汇看跌期权实现套期保值,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 陕西某环保有限公司是延安市一家经营环境污染治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外方股东汇入资本金为美元,面临汇率波动带来的企业成本核算不确定性。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获悉情况后,积极联系对接该企业负责人,主动宣讲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和套期保值工具,协调经办银行落实好减费让利政策,针对该企业外汇风险敞口较小以及业务结构、财务管理、结汇需求等特点,推荐其买入外汇看跌期权产品,让企业真正享受到便利、优质的外汇套保服务,切实树牢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2022年以来,针对辖内涉外经济主体地域分散、体量较小的特点,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落实外汇局陕西省分局“1+1+N”跨境金融政策传导直达服务机制,积极开展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引导银行精准对接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需求,持续推动跨境金融政策直达市场主体,联动创新外汇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涉外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2022-12-12/shaanxi/2022/1212/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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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机制落到实处,近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局长王永飞带领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及外汇局韩城市支局相关人员赴辖内2家外贸企业开展调研。 调研组深入了解了两家涉外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详细向企业宣传了外汇管理各项便利化政策,给企业送上银行汇率避险产品手册、跨境人民币业务宣传手册,并为企业测算使用汇率避险工具可节约的成本。 座谈会上,王永飞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企业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和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做好外贸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准备;二是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要打通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企业诉求;三是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要加强对银行指导,进一步提升辖内金融机构服务涉外企业能力。 下一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将跟踪辅导、持续对接、精准宣讲,支持企业积极享受政策红利,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2022-12-12/shaanxi/2022/1212/1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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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196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468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728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441亿美元、1979亿美元、1187亿美元、705亿美元和272亿美元。2022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金融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3715亿美元、3711亿美元和2770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36%、36%和27%。(完) 2022-12-12/shaanxi/2022/1212/1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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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通辽保税物流中心项目顺利通过满洲里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专员办事处、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联合评估验收。拟设的通辽保税物流中心(B型)规划占地120亩,选址在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的核心区,毗邻通辽内陆港、东北最大的铁路货场和304国道,直通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满洲里口岸,为推进自治区向北开发开放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0-04-23/neimenggu/2020/0423/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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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真实性审核工作,了解银行开展报关信息核验政策实施效果,解决银行、企业在办理核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涉外主体合规经营。6月2日,内蒙古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召开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工作座谈会。 2017-06-30/neimenggu/2017/063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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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3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721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万亿美元)。 2019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0.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77万亿美元)。(完) 2019-08-30/neimenggu/2019/0830/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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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计划单列市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是指境外机构依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公告〔2018〕第16号公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0号发布)等相关规定,经监管部门核准、注册或备案等,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等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行为。 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涉及的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实行登记管理。境外机构应委托境内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境外机构应在获得债券发行核准、注册或备案后且首期发行前,委托其境内主承销商凭以下材料,到为该境外机构开立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办理登记: (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 (二)发行核准、注册或备案等相关文件。 (三)募集说明文件或定向发行协议等相关文件。 开户银行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境外机构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留存上述材料。开户银行按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登记后,应将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业务登记凭证反馈境外机构的境内主承销商。 境外机构应在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委托当期境内主承销商,凭业务登记凭证、《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信息登记表》(附件2),到当期开户银行更新实际募集资金登记信息。 四、境外机构凭业务登记凭证开立境内发行债券专用资金(人民币或/和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发债专户)。开立人民币账户的,可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委托其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账户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 发债专户的收入范围是: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划入;还本付息和支付相关税费(税款、手续费等)资金划入;账户利息收入;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向境内主体放款产生的本息偿还收入;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投资于境内后产生的减资、撤资、股权转让及利润、分红等收入;同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内资金相互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发债专户的支出范围是: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支付或结汇支付发行债券本息和相关税费;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向境内主体放款;向境内主体放款产生的本息偿还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投资于境内;投资于境内后产生的减资、撤资、股权转让及利润、分红等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同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内资金相互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五、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汇往境外,也可留存境内使用,资金用途应与募集资金说明文件等所列内容一致。留存境内使用的,应符合直接投资、外债等管理规定。 鼓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跨境收付及使用。 六、境外机构可通过具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按照实需交易原则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汇率风险。 七、境外机构偿还境内发行债券本金、利息、支付相关税费的,资金可从境外或境内汇入发债专户。还本付息资金需结汇的,应按照债券还本付息计划进行。 八、相关银行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间业务数据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7〕118号)等规定,报送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关监督和统计数据。 九、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涉外收付款境内主体、境内登记结算机构应按照本通知和《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的通知》(汇发〔2022〕13号)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十、境外机构根据本通知报送的材料应为中文文本。同时报送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一、本通知发布前已在境内发行债券且债券仍在存续期,但未办理登记的境外机构,应委托其境内主承销商参照本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及时补办登记。 十二、本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三、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4〕22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6〕25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基本信息登记表 2.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信息登记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2022-12-12/ningbo/2022/1212/1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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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1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收付和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外汇形势总体平稳。从总量看,11月份,银行结汇和售汇合计4468亿美元,非银行部门涉外收入和支出合计10752亿美元,环比分别增长26%和23%,延续了2020年以来总体增长的趋势。从差额看,11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252亿美元,较10月份有所增加,主要来自于贸易项下出口收入结汇增多;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31亿美元,与10月份基本持平。截至11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224亿美元,与10月末相比保持基本稳定。 市场预期保持平稳。从衡量市场预期的结售汇意愿看,11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5%,与7-10月月均水平相当;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较7-10月月均水平略升0.9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结汇和售汇意愿总体稳定。 跨境双向投资合理有序。11月份,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保持一定规模,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出稳中有增;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244亿美元,显示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依然稳定。 当前,外部环境中的不确定性不稳定因素增多,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部分国家通胀保持高位,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转向调整可能加快。但我国经济韧性强,宏观政策稳健有效,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依然稳固。 2021-12-30/neimenggu/2021/1230/1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