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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以来,西藏分局持续开展“助企纾困”活动,聚焦涉外企业最关切的问题,主动上门“送服务”“解难题”。2022年8月3日,西藏分局组织工作人员赴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帮助解决外汇收支结算方面的困难。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是西藏第七家上市企业,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矿采。该公司在塔吉克斯坦、阿根廷开采锂盐,大量出口碳酸锂吸附剂、柴油发电机和其他工程设备,并进口电解铜、电解铝等产品,年贸易额数十亿元,贸易结算需求大。 为扩大西藏本地涉外业务范围,该公司准备将大部分收付汇业务放在西藏辖区内开展,但因新冠疫情的原因,往返内地十分不方便,企业希望外汇管理部门能在异地信息采集方面提供便利。西藏分局在了解企业诉求后,主动联系辖区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对接异地信息采集便利事宜,并指派专人持续跟踪指导业务办理,保证企业反映的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感谢外汇局主动上门帮助我们解决外汇收支结算方面的困难,以后有问题还找你们。” 西藏分局将持续提升外汇金融服务主动性,强化金融支持的精准性。继续推进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让企业“不见面、零跑路”,积极主动收集、回应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和诉求,助力市场主体纾困。 2022-08-05/xizang/2022/0805/1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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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9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7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5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7万亿美元)。 2022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1.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16万亿美元)。 2022-08-01/xiamen/2022/0801/1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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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推动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尽快落地。西藏分局于2022年8月2日赴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工作,西藏分局相关人员和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西藏分局首先从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背景、管理理念、政策目标、试点内容、工作实施安排等方面对试点政策进行了解读。其次,对银行真实性审核的原则、审核方式、审核内容三方面做了业务指导。在最后的交流互动环节,经常项目组业务人员从货贸和服贸条线对各银行关切的试点政策需求、业务指导诉求等问题进行了“面对面”解答。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代表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解决了银行关切的试点政策内容、业务操作指导等方面的问题,提高了银行一线人员对试点政策的认知。下一步,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将按照试点要求尽快推动政策落地,进一步提高西藏辖区贸易收支便利化水平。 2022-08-05/xizang/2022/0805/1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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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984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302亿元,进口15781亿元,顺差452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87亿元,进口2714亿元,逆差52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8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47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62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4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6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57亿美元,进口2761亿美元,顺差59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994 596 贷方 22489 3357 借方 -18495 -2761 1.货物贸易差额 4521 675 贷方 20302 3031 借方 -15781 -2356 2.服务贸易差额 -527 -79 贷方 2187 326 借方 -2714 -405 2.1加工服务差额 79 12 贷方 84 13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46 7 借方 -28 -4 2.3运输差额 -109 -16 贷方 887 132 借方 -996 -149 2.4旅行差额 -510 -76 贷方 56 8 借方 -567 -85 2.5建设差额 55 8 贷方 97 14 借方 -42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53 -23 贷方 23 3 借方 -176 -26 2.7金融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3 6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23 -33 贷方 64 10 借方 -287 -43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0 18 贷方 333 50 借方 -213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3 30 贷方 525 78 借方 -322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7 -1 贷方 9 1 借方 -15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19 3 借方 -42 -6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 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 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 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 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 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 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 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 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 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08-03/xiamen/2022/0803/1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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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 (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96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目录》新增文件主要涉及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行政处罚办法等。(完) 2022-08-02/xiamen/2022/0802/1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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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各项惠企政策资源精准滴灌涉外企业,2022年6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重点企业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座谈。会上,贺州市中心支局重点向企业宣讲了汇率避险、外汇贷、跨境投融资等惠企政策,引导企业树立汇率中性理念,传导最新外汇便利化纾困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 2022-07-04/guangxi/2022/0704/2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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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召开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梁薇薇处长就外汇服务市场主体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外汇局广西分局在服务市场主体、支持外贸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今年,我们将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容增效,扩大政策受惠面。政策涵盖以下“三项便利”:一是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展业原则,凭支付指令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结算。二是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超期限退汇及非原路退汇可在银行直接办理。三是简化进口报关核验。银行能确认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时,可免办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通过便利化改革政策,实现“三个有利”:一是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当前外贸形势日益复杂严峻的大背景下,外贸企业提升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和降低交易成本的诉求强烈,有利于企业对外贸易交易便捷结算,促进外贸经济平稳发展。二是有利于树立市场主体合规意识。在贸易外汇业务办理中赋予合规银行和优质企业更多自主权,释放“越合规越便利”积极信号,有利于银行和企业树立合规经营意识,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三是有利于实现银企共赢。政策可有效减少参与银行和企业的经营成本,为银企双方合作共赢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2-04-26/guangxi/2022/0426/2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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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成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资本项目便利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7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与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分行一行到辖区两家重点企业走访调研,为企业送政策、出主意、解难题,提供“一对一”资本项目外汇政策指导和专业服务,受到企业的普遍好评。 在与企业座谈中,贵港市中心支局认真听取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政策诉求,同时并结合企业跨境融资情况重点对“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和“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等外债便利化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收集企业办理外债便利化业务困点、难点,积极引导企业使用外债便利化政策,减少企业财务成本和脚底成本。 2022-07-15/guangxi/2022/0718/2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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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部门之间监管合作,2022年7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前往梧州海关缉私分局走访调研。调研中,梧州市中心支局介绍了近期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和监管方向,向梧州海关缉私分局了解辖内企业的进出口情况和异常线索,双方就未来党建共建、信息共享、案件协作、联合监管等方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022-07-22/guangxi/2022/0722/2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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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金融机构抓好落实金融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全力稳住经济大盘,7月14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指导下,广西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在南宁顺利召开2022年“助企纾困 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会议。广西银行自律机制29家成员行的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外汇局广西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列席。 会议从服务实体经济、强化自律担当与推进机制运行三个方面总结了2022年上半年自律机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了下半年5大项14条重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具有广西特色的自律展业规范。外汇局广西分局对做好下一步自律机制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浙商银行南宁分行正式加入广西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并举行了签约仪式。至此,广西自律机制成员行扩大至29家。 2022-07-18/guangxi/2022/0718/2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