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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编译的《各国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中译本,近日已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负责监督各国汇兑管理事务的国际组织,从1950年开始连续出版《各国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编译的最新版《各国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中译本,全景式地反映了各国外汇、外贸和投资管理状况。由于年报专业性较强,中译本强调了融会贯通、通俗易懂的编译风格,既确保了该书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也增强了可读性。 《各国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中译本不仅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世界各国外汇、外贸和投资管理体制,便利企业对外贸易、投资往来及个人因私出境活动,而且也是各研究机构和人员研究各国汇率制度安排、国际资本流动和货币可兑换进程的重要参考文献。 2000-11-08/safe/2000/1108/3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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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一举捣毁珠海市拱北口岸暗中从事外汇非法交易的窝点。现场缴获违法交易资金折合人民币近9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罚款合计100余万元人民币。 此前,根据举报线索,珠海市中心支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拱北口岸个别商铺涉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情况进行了充分侦查,并锁定10家商铺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为此次联合打击非法买卖外汇专项行动奠定了基础。 2004年10月至今,珠海市中心支局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主动出击,还先后破获3起非法兑换赌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冻结和缴获资金近600万元人民币,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完) 2005-06-03/safe/2005/0603/4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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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17.5亿美元。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批准的第一笔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 2005-01-10/safe/2005/0110/4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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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香港)有限公司 [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 (Hong Kong)Limited] 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亿美元。 2005-03-24/safe/2005/0324/4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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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雷曼兄弟国际公司(欧洲)[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Europe)]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7500万美元。 2004-08-20/safe/2004/0820/4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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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1 月 10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东方汇理银行( CALYON S.A.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投资额度 7500 万美元。 2005-01-18/safe/2005/0118/4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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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法国兴业银行 [Societe Generale]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0万美元。 2004-09-23/safe/2004/0923/4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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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我国2007年国际收支平衡表。统计显示,2007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国际储备较快增长。 2007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3718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项目顺差3154亿美元,服务项目逆差79亿美元,收益项目顺差257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387亿美元。 2007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735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1214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187亿美元,其它投资净流出697亿美元。 我国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长。2007年末,外汇储备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了4619亿美元,达到15282亿美元。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了2007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2007年 单位:千美元 项目 行次 差额 贷方 借方 一.经常项目 1 371,832,620 1,467,881,998 1,096,049,377 A.货物和服务 2 307,476,604 1,342,205,962 1,034,729,358 a.货物 3 315,381,397 1,219,999,629 904,618,232 b.服务 4 -7,904,793 122,206,333 130,111,126 1.运输 5 -11,946,918 31,323,823 43,270,740 2.旅游 6 7,446,953 37,233,000 29,786,047 3.通讯服务 7 92,886 1,174,551 1,081,665 4.建筑服务 8 2,467,280 5,377,097 2,909,817 5.保险服务 9 -9,760,431 903,696 10,664,127 6.金融服务 10 -326,437 230,486 556,924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2,136,680 4,344,752 2,208,072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7,849,433 342,634 8,192,067 9.咨询 13 724,182 11,580,552 10,856,370 10.广告、宣传 14 575,347 1,912,265 1,336,918 11.电影、音像 15 162,569 316,285 153,716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8,676,788 26,914,852 18,238,064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304,260 552,339 856,599 B.收益 18 25,688,492 83,030,308 57,341,816 1.职工报酬 19 4,340,072 6,833,130 2,493,058 2.投资收益 20 21,348,421 76,197,179 54,848,758 C.经常转移 21 38,667,524 42,645,727 3,978,204 1.各级政府 22 -165,960 34,947 200,907 2.其它部门 23 38,833,484 42,610,780 3,777,297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73,509,250 921,960,702 848,451,452 A.资本项目 25 3,099,075 3,314,699 215,624 B.金融项目 26 70,410,175 918,646,003 848,235,828 1.直接投资 27 121,418,332 151,553,693 30,135,361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6,994,854 1,929,982 18,924,836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138,413,185 149,623,710 11,210,525 2.证券投资 30 18,671,987 63,969,241 45,297,254 2.1资产 31 -2,324,017 42,643,237 44,967,254 2.1.1股本证券 32 -15,188,600 1,753,200 16,941,800 2.1.2债务证券 33 12,864,583 40,890,037 28,025,454 2.1.2.1(中)长期债券 34 10,590,583 38,616,037 28,025,454 2.1.2.2货币市场工具 35 2,274,000 2,274,000 0 2.2负债 36 20,996,004 21,326,004 330,000 2.2.1股本证券 37 18,509,607 18,509,607 0 2.2.2债务证券 38 2,486,397 2,816,397 330,000 2.2.2.1(中)长期债券 39 2,486,397 2,816,397 330,000 2.2.2.2货币市场工具 40 0 0 0 3.其它投资 41 -69,680,144 703,123,069 772,803,213 3.1资产 42 -151,485,862 29,879,034 181,364,896 3.1.1贸易信贷 43 -23,800,000 0 23,800,000 长期 44 -1,666,000 0 1,666,000 短期 45 -22,134,000 0 22,134,000 3.1.2贷款 46 -20,805,513 294,330 21,099,842 长期 47 -4,119,000 0 4,119,000 短期 48 -16,686,513 294,330 16,980,842 3.1.3货币和存款 49 -2,381,759 15,994,859 18,376,618 3.1.4其它资产 50 -104,498,590 13,589,846 118,088,436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104,498,590 13,589,846 118,088,436 3.2负债 53 81,805,718 673,244,035 591,438,317 3.2.1贸易信贷 54 29,100,000 29,100,000 0 长期 55 2,037,000 2,037,000 0 短期 56 27,063,000 27,063,000 0 3.2.2贷款 57 17,296,028 548,960,080 531,664,053 长期 58 6,988,110 20,882,738 13,894,628 短期 59 10,307,918 528,077,342 517,769,425 3.2.3货币和存款 60 34,316,941 91,634,184 57,317,243 3.2.4其它负债 61 1,092,750 3,549,771 2,457,021 长期 62 1,132,310 1,167,941 35,631 短期 63 -39,561 2,381,830 2,421,391 三.储备资产 64 -461,744,102 239,766 461,983,869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78,869 0 78,869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39,766 239,766 0 3.4外汇 68 -461,905,000 0 461,905,000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误差与遗漏 70 16,402,232 16,402,232 0 (完)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08-06-05/safe/2008/0605/4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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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前期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与任务,研究部署2008年主要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做了外汇管理工作报告。 2007年,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持有和使用外汇,严格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监管,改善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出台一揽子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外汇管理政策措施。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整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积极支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实施。二是进一步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外汇收支活动。提高个人年度购汇总额,全年个人购汇增长近3倍。批准符合条件的企业财务公司进行内部结售汇业务试点,取消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等,帮助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进一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全年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共汇出外汇108.2亿美元,增长32%。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购汇汇出累计353亿美元。四是继续加强外汇市场建设。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进新机构,丰富交易品种和业务范围,推出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改进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管理。五是严格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管理。严格监控多收汇企业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行为,分阶段调减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加强对外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和借用外债等管理,针对外汇资金流入重点环节和领域开展一系列专项检查和调查,加大对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同时,不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实现了国家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推进外汇管理信息化建设。 胡晓炼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人民币经常项目分步实现了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日益市场化,外汇市场逐步建立并取得长足发展,外汇统计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日益完善。她强调,要继续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国际收支调节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继续稳妥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防范国际经济风险。当前,我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改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总体上看,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形势仍将持续,面临的各类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可能加大我国国际收支波动的风险。外汇管理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密切跟踪分析国内外形势,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和突发事件的准备。 会议对2008年外汇管理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胡晓炼强调,2008年外汇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及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的具体安排,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合法持有与使用外汇需要,严格跨境资金流动监督与管理,加强外汇储备经营,努力改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继续按照 “推改革、促流出、重监管、抓手段”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创新贸易外汇管理方式。大力推动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分步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出台统一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二是积极培育发展外汇市场。加强外汇市场基础建设,进一步改进货币兑换服务。三是继续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支持境内企业和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即对外实业投资),稳步推进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更好满足居民个人财产性收入增长和多元化投资的用汇需求。四是加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加强对银行外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银行自身外汇收支监督管理制度。五是严格外汇资金收结汇管理。加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动态监管和事后核查。进一步规范个人外汇收支管理。继续加强银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研究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方式。六是加大跨境资金流动的外汇检查力度。以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后人民币资金流向为重点组织一系列专项检查,开展对银行执行外汇政策合规性的专项检查,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进一步改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推动外汇管理法规和行政能力建设。(完) 2008-01-29/safe/2008/0129/4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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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居民个人可在试点地区通过相关渠道,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平稳发展,境内个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境内个人多样化投资需求日益增长,我国充裕的外汇资金也为境内个人开展对外证券投资提供了条件。 此次国家外汇管理局首选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居民个人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及人民币购汇直接从事境外证券投资,投资规模不受《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年度不超过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二是投资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三是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四是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自有外汇投资的本金如需结汇的,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五是实行投资者风险自担原则,业务办理机构应如实向投资者提示投资风险,同时严格内部风险控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将有助于促进个人境外投资有序进行,积累相关风险防范和监管的经验。放宽个人对外投资的汇兑限制,是促进境内个人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的有益尝试,也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重要举措。(完) 2007-08-20/safe/2007/0820/4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