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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总结前期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框架。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同时明确由各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为企业办理资金池业务备案登记等,减少企业“脚底成本”。二是便利跨国公司跨境归集划转资金。设定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挂钩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支持跨国公司额度内自主高效调配使用资金。三是完善资金池业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明确跨国公司和合作银行资金池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12-29/xizang/2025/1229/1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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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发展外汇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防范相关风险,促进外汇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进行修订,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13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立足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变化和监管实践,统筹整合有关制度规定,形成系统性的监管框架和监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从交易场所、资质条件、报价规范、交易清算规则、信息管理、数据服务、自律管理等领域明确相应要求,实现业务监管全覆盖。二是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规范银行间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境内外金融机构、货币经纪公司、金融信息服务商权利和义务,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三是推动银行间外汇市场高质量发展,支持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交易和清算品种、币种、方式等,便利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外汇服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健全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2025-12-29/xizang/2025/1229/1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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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8114亿美元,对外负债14399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71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24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5965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588亿美元,债券资产487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650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58%、27%和15%。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5312亿美元,美元资产8855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948亿美元,分别占29%、49%和22%。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825亿美元,占比49%;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9289亿美元,占比51%。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6695亿美元,债券负债3062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641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7%、21%和32%。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561亿美元,美元负债2910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928亿美元,分别占比53%、20%和27%。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788亿美元,占比40%;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610亿美元,占比60%。(完) 2026-01-04/xizang/2026/0104/1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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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9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5年三季度,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有降。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3684亿美元,较2025年6月末下降2.8%。二是外债结构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1.9%,较2025年6月末下降0.2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2.5%,较2025年6月末上升0.1个百分点。总的来看,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降,币种结构基本稳定,期限结构有所优化。 2026-01-04/xizang/2026/0104/1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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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5年6月末) 2025-09-30/xizang/2025/0930/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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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6625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6211亿元,进口20415亿元,顺差57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11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2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15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9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44亿美元,进口2916亿美元,顺差82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796 828 贷方 26211 3744 借方 -20415 -2916 1.货物贸易差额 7031 1004 贷方 23466 3352 借方 -16435 -2347 2.服务贸易差额 -1235 -176 贷方 2745 392 借方 -3980 -568 2.1加工服务差额 53 8 贷方 74 11 借方 -21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99 14 借方 -48 -7 2.3运输差额 -393 -56 贷方 718 103 借方 -1111 -159 2.4旅行差额 -1428 -204 贷方 346 49 借方 -1773 -253 2.5建设差额 81 12 贷方 129 18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34 5 借方 -86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 0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6 -24 贷方 71 10 借方 -237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82 26 贷方 436 62 借方 -254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61 66 贷方 807 115 借方 -345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18 3 借方 -26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0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3-02/xizang/2026/0302/1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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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银行结汇14338亿元人民币,售汇11362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438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58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结汇2064亿美元,售汇1636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927亿美元,累计售汇3701亿美元。 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68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211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640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818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01亿美元,对外付款5645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81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64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3-17/xizang/2026/0317/1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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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提升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便利性工作部署,着力优化外币兑换业务的服务质量,外汇局山南市分局以银行自查、点对点培训、一线督导三项举措为抓手,精准发力、协同推进,全方位优化外币服务体系,打通支付服务“最后一公里”。 自查全覆盖,保障机场支付畅通。机场作为外籍人员入境首站,其支付便利性直接影响整体服务体验。外汇局山南市分局通过安排银行对机场区域支付服务保障情况全覆盖自查等方式,确保机场区域支付服务整体保持畅通有序,有效保障外籍人员入境第一站支付服务需求。 培训“点对点”,夯实代兑点业务基础。外币代兑点是外籍来华人员获取外币兑换服务的重要窗口,外汇局山南市分局联合中行山南分行深入外币代兑点,开展“点对点”上门业务培训。培训聚焦日常业务难点,外币真伪鉴别、兑换流程、异常交易识别等常见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和实操指导。通过案例讲解、流程演示,确保一线工作人员懂政策、会操作,同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为代兑点提供持续业务咨询支持。 一线严督查,促进代兑点规范管理。在“点对点”培训基础上,外汇局山南市分局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代兑点开展一线督导检查,推动代兑点从“懂业务”向“严合规”深化。重点检查了外币兑换标识、操作系统配置、外汇牌价更新情况和对客展示情况。切实通过“培训+督导”落实闭环管理,推动代兑点合规水平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下一步,外汇局山南市分局将持续深化支付便利化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为外籍来华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支付服务体验。 2026-03-24/xizang/2026/0324/1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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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提升金融消费者外汇权益保护水平,在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林芝市分局紧扣“合规用汇护权益 便利服务惠民生”主题,联合辖内金融机构在厦门广场开展外汇政策集中宣传,聚焦个人外汇支付便利化与防范非法跨境资金交易,通过“政策宣传+案例剖析+现场答疑”模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本次宣传设咨询台、资料发放区、答疑区,共计6名工作人员参与宣传。发放宣传册200余份,解答市民咨询23人次,覆盖群众约300余人。介绍解读个人外汇支付便利化政策,如跨境支付通、每人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结汇额度政策等便利化政策,并结合边境风险特点,通过案例讲解剖析地下钱庄、虚假炒汇平台、跨境赌博资金转移、虚假贸易骗汇四大非法金融领域。 此次宣传实现政策知晓度提升、风险防范防范意识增强、服务质效优化。广大群众对跨境支付通等政策措施知晓率显著提升,绝大部分参与群众掌握核心用汇规则;对非法跨境交易风险识别能力大幅提高。 下一步,外汇局林芝市分局将常态化宣传延伸至景区、社区等更多场景,并针对农牧民、游客等群体开展定制化讲解内容。联合辖内金融机构、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非法跨境资金交易排查打击力度,维护辖区外汇市场秩序稳定。 2026-03-18/xizang/2026/0318/1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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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外汇政策知晓度和风险防范意识,守护群众外汇领域合法权益。3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南市分局联合外汇从业银行组织业务骨干走进山南市商业街,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将专业的外汇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宣传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过往市民、沿街商户细致讲解外汇管理基础知识。针对群众日常关注的个人购汇结汇、境外留学旅游用汇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耐心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专业政策,让群众清晰了解合规办理外汇业务的流程与要求。发放宣传折页70余张,宣传受众达100余人次。 此次宣传活动紧贴群众生活需求,打破了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外汇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下一步,外汇局山南市分局将持续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常态化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外汇政策宣传活动,不断优化外汇服务,助力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外汇市场环境,为山南地方涉外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6-03-17/xizang/2026/0317/1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