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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1-08-09/shaanxi/2021/0809/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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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深入开展“学党史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大走访、大宣讲、大落地、大协调”为抓手,聚焦“5个方面”,办好“5件实事”,将“服务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和企业的现实举措。 聚焦市场主体突出问题办实事 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坚持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传导定期化、持续化、常态化,与政府部门联合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宣传,定期组织召开汇率避险产品宣讲推介会,通过党员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一对一”“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汇率风险问题,不断提升涉外主体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助推辖区涉外经济稳健发展。2021年上半年,外汇远期签约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3%,外汇套保比率达21%,较上年同期上升36%。 2021年初,某电子外资企业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影响,利润大幅下降。在了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后,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积极联系银行为企业提供合适的避险产品,2021年上半年企业申请远期锁汇3笔,大大降低了因汇率波动对企业造成的资金损失。 聚焦市场主体诉求办实事 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银行开展外汇条线“1+1+N”党员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活动,通过“大走访、大宣讲、大落地、大协调”,在了解企业诉求基础上,开展专业精准帮扶,切实帮助涉外企业解决了突出困难、焦点问题。通过银政局合力有效帮扶,2021年上半年,帮扶企业41家,为企业解决难题36件,帮助企业授信融资额度15.3亿元,成功融资8亿元。 陕西某机械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进出口经营受限,日常资金周转紧张,亟需融资支持,因其法人系外籍人士,工行系统无法校验通过,致使企业无法融资。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了解相关情况后,指导工行渭南分行积极向其省行和总行反馈系统问题,最终在确保风险可控、业务合规的前提下,迅速完成对企业的贷款审批,客户在网银端成功提款,切实解决困扰企业难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客户少跑腿”。 聚焦维护良好外汇市场秩序办实事 涉外经济秩序的平稳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是涉及民生的大事。2021年5月,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银行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资金链’防治”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提高对地下钱庄危害性认识,向社会公众提示跨境赌博的非法性和危害性,切实保护外汇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持续保持地下钱庄和跨境赌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持打钱庄与打赌博并举,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赌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辖区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聚焦提升个人外汇服务水平办实事 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将暖心服务落到实处。2021年6月,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以“提升便利化水平、提升专业化程度、提升政策传导力度、政治业务办理乱象”为目标的“三提升、一整治”工作。通过采取现场暗访、政策评估等一系列措施,从制度层面查找问题,从银行柜员服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问题5个,并提出整改意见5条,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银行全面整改,规避业务操作风险,确保个人外汇政策有效落地。 聚焦加强外汇服务创新办实事 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打破涉外企业开户银行独家服务企业的模式,指导银行发挥各自产品优势,联合为企业制定一组外汇服务策略,银行间形成合力共同支持涉外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应对国际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的能力,逐步适应后疫情时代经济带来的冲击。 因疫情影响,旅游行业经营受到严重冲击,某旅游公司因短期现金流不足难以维系日常经营问题亟需解决。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企业与辖内银行座谈会,集思广益帮助企业破解难题。最终,在三家银行通力合作下,通过“内保直贷+零成本远期锁汇”业务为企业成功办理低成本境外融资,创新银行间外汇服务模式,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2021-08-16/shaanxi/2021/0816/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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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上午,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召开2021年第5次局务会,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局长魏革军同志出席会议,副局长李学武同志主持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2021年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潘功胜局长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和2021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听取了分局各处关于2021年下半年重点工作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两项重要文件。 魏革军同志指出,两项重要文件的拟定是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质效、进一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的重要探索。两项工作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分局各处要结合总行总局相关制度要求、分行党委相关规定、分行分局工作职责,认真吸纳相关意见,扎实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力争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陕西模式”。 魏革军同志强调,近年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工作思路清晰、创新举措有力,整体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分局各处和分行外事处要不断促进外汇金融工作迈上新台阶,继续支持陕西涉外经济追赶超越,重点在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从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现行内控制度,特别是紧盯行政许可实施、系统应用、档案印章管理等重点环节,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运行,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权力运行的监督制衡,同时,教育引导全辖外汇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是提升调查研究精准性。加强对金融外汇政策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研究,深入对比分析常规年份、深入对比分析潜在增长、深入对比分析具体情况,积极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新问题和外汇市场“活情况”,借鉴先进经验,加强政策创新,增强调查研究的实践性和深度。三是保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反映实际情况,把为群众办实事同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聚焦金融为民理念、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分行重点工作项目、聚焦法治央行建设、聚焦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向纵深。四是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专业化水平是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方法、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综合。全省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系统要立足区域特色、行业优势、岗位职责,通过牢固政治标准、强化业务学习、深入实践调研、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力争在同业形成特色、品牌、旗舰工作。 李学武同志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分局各处要在学政策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强创新上下功夫、在严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贯彻总局下半年工作会议精神和分行党委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高效完成。 分局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会议,分局各科长以及分行办公室、内审处、法律处、人事处、纪检二处、外事处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2021-08-03/shaanxi/2021/0803/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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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6月,银行结汇15188亿元人民币,售汇1377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413亿元人民币。2021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782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952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876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6月,银行结汇2365亿美元,售汇214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20亿美元。2021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12101亿美元,累计售汇1074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356亿美元。 2021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5506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345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047亿元人民币。2021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8387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71642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222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528亿美元,对外付款520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19亿美元。2021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841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6529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89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8-09/shaanxi/2021/0809/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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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辖内银行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督促指导其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对辖内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抽查暗访、个人外汇业务线上测试、内控制度交叉学习等活动。 充分准备,突出暗访重点。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精心筹备,选取辖区几家银行开展了个人外汇业务暗访。结合本次暗访情况来看,被抽查银行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柜面人员服务态度良好,对暗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能给予准确回答。 以考代训,提升服务水平。《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对个人项下外汇业务有了较大调整,据此,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有针对性地设计了“个人外汇业务线上测试”问卷,组织辖内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开展答题活动,此次活动共97人次参加,平均分90.06分。通过以考代训,引起银行对个人外汇业务的重视,督促银行业务人员扎实学习个人外汇业务新政策,切实提升辖区个人外汇业务服务水平。 交叉学习,完善内控制度。抽选部分银行外汇业务人员到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参加个人外汇业务内控制度交叉学习工作,银行人员在熟悉本行内控制度的前提下,对其他银行的内控制度进行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2021-08-16/shaanxi/2021/0816/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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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感谢外汇局的大力支持,帮了我们大忙!”近日,陕西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门负责人将一面绣着“开拓创新 立足市场促发展 优质高效 用心服务为企业”的锦旗送到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 陕西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芯片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由内资企业转为中外合资企业,近期因拟开展A股IPO业务在招商银行咸阳分行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补登记业务。 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后发现,该企业之前未登记存在客观原因。从支持国家发展需求,鼓励“卡脖子”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的角度出发,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约谈和政策辅导后,同意招商银行咸阳分行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为该企业办理补登记,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赞誉,特意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下一步,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外汇服务,有力促进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8-16/shaanxi/2021/0816/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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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2021-08-09/shaanxi/2021/0809/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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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8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15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04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16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3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739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973亿元,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的储备资产增加2716亿元。 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1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56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530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78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059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94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0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1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1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3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2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614亿美元,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的储备资产增加41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79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2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5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636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46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6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2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98亿SDR,储备资产增加432亿SDR,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储备资产增加295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18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53亿SDR,服务贸易逆差57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142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023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三季度 2021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183 13,133 贷方 2 65,023 180,433 借方 3 -59,840 -167,300 1.A 货物和服务 4 7,111 19,252 贷方 5 59,632 163,509 借方 6 -52,522 -144,257 1.A.a 货物 7 9,152 24,560 贷方 8 53,985 148,215 借方 9 -44,833 -123,655 1.A.b 服务 10 -2,041 -5,308 贷方 11 5,648 15,293 借方 12 -7,689 -20,601 1.A.b.1 加工服务 13 218 643 贷方 14 231 676 借方 15 -13 -3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5 182 贷方 17 131 360 借方 18 -67 -178 1.A.b.3 运输 19 -257 -1,144 贷方 20 2,306 5,471 借方 21 -2,563 -6,615 1.A.b.4 旅行 22 -1,812 -4,684 贷方 23 175 547 借方 24 -1,988 -5,231 1.A.b.5 建设 25 92 204 贷方 26 258 677 借方 27 -165 -47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38 -541 贷方 29 75 248 借方 30 -313 -789 1.A.b.7 金融服务 31 -68 -45 贷方 32 89 247 借方 33 -158 -29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67 -1,678 贷方 35 172 557 借方 36 -840 -2,23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59 430 贷方 38 802 2,380 借方 39 -643 -1,95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30 1,506 贷方 41 1,358 3,988 借方 42 -828 -2,48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4 -85 贷方 44 24 68 借方 45 -48 -15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8 -96 贷方 47 25 75 借方 48 -63 -171 1.B 初次收入 49 -2,161 -6,786 贷方 50 4,637 14,703 借方 51 -6,798 -21,489 1.C 二次收入 52 234 667 贷方 53 754 2221 借方 54 -520 -155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183 -8,843 2.1 资本账户 56 7 6 贷方 57 9 14 借方 58 -2 -7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190 -8,84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217 61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739 10,593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924 -5,526 2.2.1.1.2 直接投资负债 63 4,663 16,119 2.2.2 储备资产 64 -3,973 -9,467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716 -2,72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3 32 2.2.2.4 外汇储备 68 -1,271 -6,77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4,29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1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三季度 2021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801 2,028 贷方 2 10,049 27,887 借方 3 -9,248 -25,858 1.A 货物和服务 4 1,099 2,975 贷方 5 9,216 25,271 借方 6 -8,118 -22,296 1.A.a 货物 7 1,414 3,796 贷方 8 8,343 22,907 借方 9 -6,929 -19,112 1.A.b 服务 10 -315 -821 贷方 11 873 2,364 借方 12 -1,188 -3,184 1.A.b.1 加工服务 13 34 99 贷方 14 36 104 借方 15 -2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 28 贷方 17 20 56 借方 18 -10 -28 1.A.b.3 运输 19 -40 -177 贷方 20 356 846 借方 21 -396 -1,023 1.A.b.4 旅行 22 -280 -724 贷方 23 27 85 借方 24 -307 -808 1.A.b.5 建设 25 14 32 贷方 26 40 105 借方 27 -26 -7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7 -84 贷方 29 12 38 借方 30 -48 -122 1.A.b.7 金融服务 31 -11 -7 贷方 32 14 38 借方 33 -24 -4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03 -260 贷方 35 27 86 借方 36 -130 -34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5 66 贷方 38 124 368 借方 39 -99 -30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2 233 贷方 41 210 616 借方 42 -128 -38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3 贷方 44 4 10 借方 45 -7 -2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5 贷方 47 4 12 借方 48 -10 -26 1.B 初次收入 49 -334 -1,050 贷方 50 717 2,272 借方 51 -1,051 -3,322 1.C 二次收入 52 36 103 贷方 53 116 343 借方 54 -80 -24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01 -1,362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1 2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02 -1,36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88 100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23 1,636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8 -855 2.2.2.1.2 直接投资负债 63 721 2,491 2.2.2 储备资产 64 -614 -1,464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19 -42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5 2.2.2.4 外汇储备 68 -196 -1,04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66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1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1年三季度 2021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63 1,418 贷方 2 7,068 19,492 借方 3 -6,505 -18,073 1.A 货物和服务 4 773 2,080 贷方 5 6,482 17,664 借方 6 -5,709 -15,584 1.A.a 货物 7 994 2,653 贷方 8 5,868 16,012 借方 9 -4,873 -13,359 1.A.b 服务 10 -222 -574 贷方 11 614 1,652 借方 12 -836 -2,226 1.A.b.1 加工服务 13 24 69 贷方 14 25 73 借方 15 -1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20 贷方 17 14 39 借方 18 -7 -19 1.A.b.3 运输 19 -28 -123 贷方 20 251 591 借方 21 -279 -715 1.A.b.4 旅行 22 -197 -506 贷方 23 19 59 借方 24 -216 -565 1.A.b.5 建设 25 10 22 贷方 26 28 73 借方 27 -18 -5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6 -59 贷方 29 8 27 借方 30 -34 -85 1.A.b.7 金融服务 31 -7 -5 贷方 32 10 27 借方 33 -17 -3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3 -181 贷方 35 19 60 借方 36 -91 -24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7 46 贷方 38 87 257 借方 39 -70 -21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8 163 贷方 41 148 431 借方 42 -90 -26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9 贷方 44 3 7 借方 45 -5 -1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10 贷方 47 3 8 借方 48 -7 -18 1.B 初次收入 49 -235 -733 贷方 50 504 1,588 借方 51 -739 -2,321 1.C 二次收入 52 25 72 贷方 53 82 240 借方 54 -57 -16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63 -954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1 1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64 -95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32 6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98 1,142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9 -597 2.2.2.1.2 直接投资负债 63 507 1,740 2.2.2 储备资产 64 -432 -1,02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95 -29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3 2.2.2.4 外汇储备 68 -138 -731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464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1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1-11-29/shaanxi/2021/1129/1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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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972亿元,支出18013亿元,顺差295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900亿元,支出15218亿元,顺差368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2072亿元,支出2796亿元,逆差72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246亿美元,支出2788亿美元,顺差45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926亿美元,支出2356亿美元,顺差57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321亿美元,支出433亿美元,逆差11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959 458 贷方 20972 3246 借方 -18013 -2788 1.货物贸易差额 3682 570 贷方 18900 2926 借方 -15218 -2356 2.服务贸易差额 -723 -112 贷方 2072 321 借方 -2796 -433 2.1加工服务差额 79 12 贷方 84 13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6 7 借方 -25 -4 2.3运输差额 -4 -1 贷方 857 133 借方 -861 -133 2.4旅行差额 -626 -97 贷方 57 9 借方 -683 -106 2.5建设差额 31 5 贷方 98 15 借方 -67 -10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03 -16 贷方 47 7 借方 -150 -23 2.7金融服务差额 -81 -13 贷方 36 6 借方 -117 -18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70 -42 贷方 74 11 借方 -343 -53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293 45 借方 -229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4 30 贷方 463 72 借方 -269 -4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0 2 借方 -13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8 1 借方 -33 -5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11-22/shaanxi/2021/1122/1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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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提升我国国际收支数据质量,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启动第二批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结合企业涉外收支规模和前期调研情况,原则上将2019年年度涉外收支总规模等值2亿美元至7亿美元的大型企业作为第二批申报企业。请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按照如下安排指导申报企业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 一、数据报送时间安排 (一)试报送 原则上应于2022年1月起试报送数据,但为增加工作安排的灵活性,各分局可视辖区内企业情况在2022年一季度内逐步将申报企业纳入报送,但注意报送数据起点均统一为2021年12月。例如,2022年3月纳入报送时,企业需报送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三期数据。 (二)正式报送 2022年7月起,全部第二批申报企业开始正式报送数据,正式报送阶段企业报送数据参与外汇数据质量评估。 (三)报送时间调整 2022年1月起,放松对非金融企业的报送时间要求,全部非金融企业均调整为月后15日内报送数据,遇节假日不顺延。 二、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培训。请各分局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汇综发〔2020〕71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汇综发〔2020〕94号文印发)转发至相关申报企业,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此外,中国外汇网-培训教育-视频课程栏目和数字外管平台均已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企业版)》免费视频课程及相关培训资料,可供随时观看学习。 二是做好系统准入指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12月底批量完成企业的系统准入工作。请各分局指导申报企业关注准入情况。 三是指导企业做好系统配置设置。请各分局指导企业登录数字外管平台(ASOne),根据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对外资产负债数据报送操作手册及报送模板》进行系统配置。 三、义务与责任 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妥善保存原始明细数据,以便外汇局对数据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应当对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际收支统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各分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执行中遇到的疑问。各分局应从试报送阶段起做好填报指导与数据核查工作,及时与申报企业沟通,并将遇到的疑问及时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290。 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68402727。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10日 2021-11-23/shaanxi/2021/1123/1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