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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 2021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1.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94万亿美元)。(完) 2021-04-12/shaanxi/2021/0412/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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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1-04-12/shaanxi/2021/0412/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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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4-25/shaanxi/2021/0425/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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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外汇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一方面,系统评估《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情况,研究提出优化方案。另一方面,在总结前期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外汇业务便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拟将相关政策在全国推广实施。 二、《通知》将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方面带来哪些便利? 答:《通知》在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便利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 一是提高《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效率。新版《个人购汇申请书》进一步优化填报项目和方式,提高填报效率。 二是优化个人部分经常项目业务办理流程。对于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具有连续性、周期性的业务,优化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的流程,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三是提升银行处理复杂个人经常项目业务能力。要求银行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对于“不常见、难判断”的个人真实合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 三、下一步外汇局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答: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全面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需求。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外汇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 2021-04-25/shaanxi/2021/0425/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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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外汇业务知识、党史知识以及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一是进行外汇业务知识集中学习,督促全员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总、分局近期出台的制度文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标对标、检视不足,紧跟政策脚步,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二是组织学习党史知识,要求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从辖区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出发,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坚持问题导向与精准服务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与综合措施相结合,坚持统筹推进与部门协作相结合,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准工作方向,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组织学习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科科长受贿事件的警示案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规范自身思想和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2021-04-28/shaanxi/2021/0428/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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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版《个人购汇申请书》进一步优化填报项目和方式,提高填报效率。二是优化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部分经常项目连续性、周期性业务的办理流程。三是要求银行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个人真实合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通知》在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便利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全面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需求。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外汇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完) 2021-04-25/shaanxi/2021/0425/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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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49号 邮编:71007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9-88150690 传真号码:029-88150844 一、注册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地区的企业,办理外汇业务均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49号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办公楼8楼-9楼,具体业务联系方式如下表: 二、注册地址在陕西省除西安市以外地区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外汇局办理相关业务,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2021-04-25/shaanxi/2021/0425/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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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00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350亿美元,降幅为1.09%。 2021年3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定,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全球股市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展望未来,境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复苏和国际金融市场仍面临较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但我国国内经济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积极因素明显增多,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1-04-25/shaanxi/2021/0425/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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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夯实外汇基础工作,近期,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以“制度建设月”活动为重要契机,按照“学、用、改、促”等工作要求,认真部署、积极践行,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对履职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结合总分局最新内控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规范业务操作。通过周例会、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党纪和业务制度的学习,引导人员树立正确工作理念,鼓励科室人员在制度框架内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不断提升规矩意识。 下一步,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将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基础工作,以制度建设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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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1年3月31日)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