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48403亿元人民币(等值20946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62260亿元人民币(等值8787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86143亿元人民币(等值12159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0%。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19573亿元人民币(等值2762亿美元),占13%;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3557亿元人民币(等值502亿美元),占2%;银行外债余额为68730亿元人民币(等值9701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56543亿元人民币(等值7981亿美元),占39%。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3271亿元人民币(等值4696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3147亿元人民币(等值3267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2767亿元人民币(等值4625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37848亿元人民币(等值5342亿美元),占25.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76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086亿元人民币(等值2412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608亿元人民币(等值509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55750亿元人民币(等值7869亿美元),占38%;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2653亿元人民币(等值13077亿美元),占62%。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0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0年3月末 2020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9573 2762 短期 666 9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66 9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8906 2668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5644 2208 贷款 3263 46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3557 502 短期 2152 304 货币与存款 1167 165 债务证券 985 13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405 198 SDR分配 676 9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29 103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8730 9701 短期 51440 7260 货币与存款 31591 4459 债务证券 3344 472 贷款 16245 229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60 37 长期 17290 244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790 1664 贷款 5432 76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9 10 其他部门 39457 5569 短期 27735 3915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155 22 贷款 3554 50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2742 3210 其他债务负债 1275 180 长期 11722 165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264 743 贷款 4779 67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05 57 其他债务负债 1275 180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086 241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549 1489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782 11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755 812 外债总额头寸 148403 20946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0-07-07/shaanxi/2020/0707/522.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3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和贸易投资活动,国际金融市场出现剧烈震荡。在此环境下,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呈现小幅逆差,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1%,继续处于相对均衡的合理区间;跨境资本流动总体平稳,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体现了较强的稳定性。 一是货物贸易保持顺差,服务贸易逆差收窄。一季度,货物贸易顺差231亿美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春节假期影响,1至2月货物贸易呈现小幅逆差,3月随着企业逐步复工复产以及稳外贸政策效应显现,货物贸易恢复顺差。服务贸易逆差470亿美元,同比收窄26%。其中,旅行项目逆差415亿美元,同比收窄28%;运输项目逆差117亿美元,同比收窄6%,主要是疫情期间出境旅行收缩致旅行支出减少、货物贸易进口下降致货运支出减少。 二是直接投资和其他投资呈现顺差,证券投资在短期波动后迅速企稳。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163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出532亿美元,存贷款等其他投资净流入277亿美元。具体看,一是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343亿美元,反映全球吸收直接投资低迷的背景下,国外资本仍有较强意愿在华投资兴业。二是证券投资呈现净流出,主要是3月境外疫情蔓延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短期动荡加剧,以及部分境外资产价格大幅下跌,吸引境内投资者向境外投资。同时,来华证券投资中以配置中长期人民币资产为目标的债券投资净流入89亿美元。3月下旬以来,境外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投资整体恢复净流入,境内投资者对境外资本市场的投资也明显趋稳。 总体看,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稳步向好,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没有改变,这些基本面优势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提供了坚实基础。 问:2020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0年以来,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对外及来华各类投资有序进行,3月末,储备资产规模位列全球第一。 一是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较2019年末略降。受资产价格和汇率折算等因素综合作用,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6354亿美元,较2019年末略降1%;对外负债54981亿美元,略降1.7%。 二是我国对外净资产略增。3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资产减负债)21373亿美元,较2019年末略增1%。我国对外净资产规模总体保持平稳,储备资产保持在3.1万亿美元左右。 2020-07-07/shaanxi/2020/0707/523.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基础,逐步扩大申报主体覆盖面,提升我国国际收支数据质量,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启动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结合企业涉外收支规模和前期调研情况,原则上将2018年涉外收付款规模等值7亿美元以上的企业作为第一批申报企业,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请各分局按照如下安排指导企业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作: 一、数据报送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2月起试报送数据;2021年1月起正式报送数据。 二、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解释。请各分局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转发至相关辖内企业并传达到位。 二是做好系统准入指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9月底批量完成企业的系统准入工作。请各分局指导辖内企业关注准入情况。 三是指导企业做好系统配置设置。请各分局指导企业登录数字外管平台(ASOne),根据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对外资产负债数据报送操作手册及报送模板》进行系统配置。 三、培训指导 请各分局根据《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对辖内申报主体进行培训和指导。此外,中国外汇网-培训教育-视频课程栏目和数字外管平台均已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企业版)》免费视频课程及相关培训资料,可供随时观看学习。 四、义务与责任 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应当对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际收支统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各分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执行中遇到的疑问。各分局应从试报送阶段起做好填报指导与数据核查工作,及时与企业沟通,并将遇到的疑问定期汇总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290。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6月17日 2020-06-30/shaanxi/2020/0630/520.html
-
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235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774亿元。 按SDR计值,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25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82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33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1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1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直接投资顺差163亿美元,证券投资逆差53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逆差46亿美元,其他投资顺差277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51亿美元。(完) 2020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352 -337 -250 贷方 2 38,797 5,559 4,128 借方 3 -41,148 -5,896 -4,379 1.A 货物和服务 4 -1,671 -239 -178 贷方 5 36,312 5,203 3,864 借方 6 -37,983 -5,442 -4,042 1.A.a 货物 7 1,612 231 172 贷方 8 32,513 4,659 3,460 借方 9 -30,901 -4,428 -3,288 1.A.b 服务 10 -3,283 -470 -349 贷方 11 3,799 544 404 借方 12 -7,082 -1,015 -754 1.B 初次收入 13 -791 -113 -84 贷方 14 1,845 264 196 借方 15 -2,636 -378 -281 1.C 二次收入 16 111 16 12 贷方 17 640 92 68 借方 18 -529 -76 -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774 111 82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1 0 0 借方 22 -8 -1 -1 2.2 金融账户 23 781 112 83 资产 24 -3,574 -512 -380 负债 25 4,355 624 46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968 -139 -103 2.2.1.1 直接投资 27 1,138 163 121 资产 28 -1,257 -180 -134 负债 29 2,394 343 255 2.2.1.2 证券投资 30 -3,712 -532 -395 资产 31 -3,595 -515 -383 负债 32 -117 -17 -1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24 -46 -35 资产 34 -245 -35 -26 负债 35 -79 -11 -8 2.2.1.4 其他投资 36 1,931 277 205 资产 37 -226 -32 -24 负债 38 2,157 309 230 2.2.2 储备资产 39 1,749 251 18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577 226 168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20-07-07/shaanxi/2020/0707/525.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升。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0946亿美元,较2019年末增长373亿美元,增幅1.8%。主要由银行货币与存款余额增长推动,体现为非居民机构存款和同业存放余额的增加。 外债结构持续优化。从币种和期限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38%,中长期外债占比42%,分别较2019年末上升3个和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近年来外债规模平稳增长,符合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持续扩大开放的进程。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2020年2月28日,中国国债被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 预计未来外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多项跨境融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扩大企业借用外债空间,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将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将企业借债空间从原来净资产的2倍提高至2.5倍;二是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并扩大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范围。三是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企业可在线上申请外债登记。数据显示,便利化措施未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外债风险总体可控。随着政策效应逐步显现,预计未来外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 当前,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改变,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依然坚实,有利于外债继续平稳运行。下一步,外汇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 稳步推动金融市场开放,在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同时有效防范跨境融资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0-07-07/shaanxi/2020/0707/521.html
-
2020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6354亿美元,对外负债5498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137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0895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6408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05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143亿美元,储备资产3180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7%、8%、0.1%、22%和42%;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06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263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19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16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3%、23%、0.2%和24%。 按SDR计值,2020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5945亿SDR,对外负债40285亿SDR,对外净资产15660亿SDR。(完) 2020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1,373 15,660 资产 2 76,354 55,945 1 直接投资 3 20,895 15,310 1.1 股权 4 17,755 13,00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141 2,301 1.a 金融部门 6 2,642 1,936 1.1.a 股权 7 2,548 1,867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94 69 1.b 非金融部门 9 18,253 13,374 1.1.b 股权 10 15,207 11,14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046 2,232 2 证券投资 12 6,408 4,695 2.1 股权 13 3,625 2,656 2.2 债券 14 2,783 2,039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05 77 4 其他投资 16 17,143 12,561 4.1 其他股权 17 84 61 4.2 货币和存款 18 3,928 2,878 4.3 贷款 19 7,315 5,36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48 108 4.5 贸易信贷 21 5,136 3,763 4.6 其他 22 532 390 5 储备资产 23 31,803 23,302 5.1 货币黄金 24 1,008 738 5.2 特别提款权 25 110 81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81 59 5.4 外汇储备 27 30,606 22,426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2 -2 负债 29 54,981 40,285 1 直接投资 30 29,064 21,295 1.1 股权 31 26,539 19,446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524 1,850 1.a 金融部门 33 1,559 1,142 1.1.a 股权 34 1,387 1,01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72 126 1.b 非金融部门 36 27,504 20,153 1.1.b 股权 37 25,152 18,429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352 1,724 2 证券投资 39 12,632 9,255 2.1 股权 40 7,595 5,565 2.2 债券 41 5,037 3,691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19 88 4 其他投资 43 13,166 9,647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606 3,375 4.3 贷款 46 4,722 3,46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42 104 4.5 贸易信贷 48 3,267 2,394 4.6 其他 49 334 245 4.7 特别提款权 50 95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20-07-07/shaanxi/2020/0707/524.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20年5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5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5月份我国外汇市场延续平稳运行态势,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一是银行结售汇继续呈现顺差,规模为238亿美元,环比扩大61%。综合考虑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卖、银行外汇头寸变动等因素,5月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延续小幅净流入,规模为57亿美元。三是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5月末为31017亿美元,较4月末增加102亿美元。 市场主体外汇交易理性有序,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一方面,市场主体结汇意愿有所上升、购汇意愿有所下降,汇率预期总体较为稳定。5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货物贸易跨境收支和结售汇顺差上升,证券市场外资流入增多。5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同比增长28%,结售汇顺差同比增长82%;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上市股票合计236亿美元,较4月增长25%,其中净增持境内债券194亿美元,增长106%。 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更趋严峻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我国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外汇市场运行的韧性进一步增强,人民币资产展现出较强的吸引力。展望未来,我国经济结构和区域布局持续优化,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稳步推进,积极变化累积增多,将继续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基本面支撑。同时,我国外汇市场日臻成熟,风险防范机制更加健全,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有能力应对各类外部冲击和挑战。 2020-07-13/shaanxi/2020/0713/527.html
-
为深入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以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机制和市委市政府帮扶企业及包抓重点项目工作为契机,积极深入企业送政策、听诉求、解难题。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刘立民局长带领外汇管理科走进两家企业开展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调研,跟踪落实企业帮扶及包抓重点项目工作。为进一步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此次调研还邀请了工行、中行及建行三家外汇指定银行行长及国际业务部经理参加座谈。 疫情以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分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党员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制度以及重点企业和项目包抓工作为核心,进一步搭建起了政、银、企沟通协调和对接平台。从5月20日起,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先后深入走访调研了13家涉外重点企业和两个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现场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和重点项目等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困难,现场解决各类问题9个,待研究问题7个,其中涉及其他政府部门的问题,我们将以发函形式协调解决,充分体现了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在落实“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上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深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制度,探索与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协同服务机制、延伸党员干部联系服务企业范围,落实好金融外汇各项支持政策和便利化措施,为地方涉外经济发展贡献金融外汇力量。 2020-06-30/shaanxi/2020/0630/519.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80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17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万亿美元)。 2020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9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67万亿美元)。 2020-07-13/shaanxi/2020/0713/526.html
-
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727亿元,支出13288亿元,顺差243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417亿元,支出11239亿元,顺差317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10亿元,支出2049亿元,逆差73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19亿美元,支出1875亿美元,顺差34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34亿美元,支出1586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5亿美元,支出289亿美元,逆差10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39 344 15727 2219 -13288 -187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78 449 14417 2034 -11239 -1586 2.服务贸易差额 -739 -104 贷方 1310 185 借方 -2049 -289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0 贷方 71 10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45 6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217 -31 贷方 331 47 借方 -548 -77 2.4旅行差额 -481 -68 贷方 115 16 借方 -595 -84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62 9 借方 -36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43 6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2 3 借方 -18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3 -27 贷方 45 6 借方 -238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207 29 借方 -174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347 49 借方 -315 -4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5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18 3 借方 -5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8-24/shaanxi/2020/0824/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