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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货币名称 货币单位 对美元折算率 ASF 记帐瑞士法郎 1记帐瑞士法郎 0.64386 KWD 科威特第纳尔 1第纳尔 3.39432 AUD 澳大利亚元 1元 0.79730 MOP 澳门元 1元 0.12496 BRL 巴西里亚尔 1里亚尔 0.34200 MXP 墨西哥比索 1比索 0.09179 CAD 加拿大元 1元 0.76406 MYR 马来西亚林吉特 1林吉特 0.26319 CHF 瑞士法郎 1法郎 0.81706 NOK 挪威克朗 1克朗 0.14649 CNY 人民币元 1元 0.12081 NPR 尼泊尔卢比 1卢比 0.01370 DKK 丹麦克朗 1克朗 0.17272 NZD 新西兰元 1元 0.70650 EUR 欧元 1欧元 1.28620 PHP 菲律宾比索 1比索 0.01785 GBP 英镑 1镑 1.90770 PKR 巴基斯坦卢比 1卢比 0.01751 HKD 港元 1元 0.12868 RUB 俄国卢布 1卢布 0.03511 IDR 印度尼西亚卢比 1卢比 0.0001190 SDR 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 1.51168 INR 印度卢比 1卢比 0.02212 SEK 瑞典克朗 1克朗 0.14020 IRR 伊朗里亚尔 1里亚尔 0.0001195 SGD 新加坡元 1元 0.59698 JOD 约旦第纳尔 1第纳尔 1.41323 THB 泰国铢 1铢 0.02562 JPY 日本元 1元 0.009463 TWD 台湾元 1元 0.03026 KRW 韩国圆 1圆 0.0008648 TZS 坦桑尼亚先令 1先令 0.000905 注1:本表仅供计划、统计使用。 注2:本表自2004年3月1日起使用,但上报2004年3月1日前数字仍使用原折算率表。 2004-03-01/safe/2004/0301/5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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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美元 月份 金额 1 32,536.31 2 33,096.57 3 33,049.71 4 32,989.13 5 32,061.09 6 32,400.05 7 32,399.52 8 32,729.01 9 32,850.95 10 32,874.26 11 32,976.71 12 33,115.89 2013-03-14/safe/2013/0314/5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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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旧代码转新代码转换表 附件2: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新代码转旧代码转换表 2014-04-21/safe/2014/0421/3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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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商业银行向同一银行的证券经营机构B股保证金帐户划转资金有没有数量限制? 答:《通知》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开立B股帐户不低于1000美元,但没有规定上限。境内居民个人从外汇资金帐户向证券经营机构B股保证金帐户划转资金时,没有任何数量限制。对于境内居民个人不属于B股交易项下的外汇资金的划转,仍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规定进行管理。 2、原来存在银行,但2月19日后提出的外币现钞能否在6月1日以前入市? 答:不可以。根据《通知》规定,2001年6月1日前,只允许境内居民个人使用在2001年2月19日(含2月19日)前已经存入境内商业银行的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从事B股交易。2月19日后从银行提出的外币已不是存款,所以不能在6月1日以前入市。 3、外币信用卡上的资金能否入市? 答:目前,国内将外币信用卡视同现钞管理。如果现在将外币信用卡上的资金转成现钞存款,要6月1日后才可以入市。 4、2月19日已托收的在途资金能否在6月1日前入市? 答:不可以。《通知》规定的6月1日前入市的外汇资金必须是不晚于2001年2月19日存入银行的实存外汇资金。已托收在途资金属于应收帐款,不能在6月1日前入市。 5、境内居民个人持有的非B股结算币种的外汇能否投资B股? 答:可以。目前,上交所B股交易结算币种为美元,深交所B股交易结算币种为港币。境内居民存在银行的非美元、港币外汇存款,经境内商业银行进行币种转换后,均可以转入B股资金帐户。 6、6月1日以前,从B股市场退出的资金能否在6月1日以前再次入市? 答:不可以。6月1日前从B股市场退出的资金视同2月19日后存入银行的存款,6月1日以后才可以再入市。 7、证券经营机构能否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 答:根据现行金融管理规定,境内外资银行不能从事境内居民个人的外汇存款业务,因此证券经营机构为境内居民个人从事B股交易只能在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开立保证金帐户。如果证券经营机构在外资银行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为非居民办理B股业务,则按现行规定视同境外帐户管理,必须向外汇管理部门事先提出申请。 2001-03-01/safe/2001/0301/3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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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日前召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在认真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的基础上,部署了今年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法规建设,做好《外债管理办法》、《或有负债外汇管理办法》、《对外债权管理办法》、《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办法》、《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和《证券业务外汇管理办法》的起草和完善工作,法规要系统、透明、可操作。 二、强化内控建设,通过制度制约各操作环节,相互监督,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改进监测系统,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国务院和其它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可信的决策依据。 四、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重点监测工作,增强敏感度,及时堵塞漏洞。调查研究的重点是加入WTO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带来的影响及其对策和新形势下外汇管理的新方法、新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为维护资本项下资金的合法有序流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促进涉外经济健康发展服务。 2001-03-05/safe/2001/0305/3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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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12年第12期 2012-11-30/safe/2012/1130/6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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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13年第4期 2013-03-28/safe/2013/0328/6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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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12年第8期 2012-07-31/safe/2012/0731/5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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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10530155616261 2011-05-23/safe/2011/0523/5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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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实施系列宣传之二——国际收支统计表式及数据变化解读 2014-09-26/safe/2014/0926/3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