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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付汇税收管理,切实维护国家税务权益,宜春市中心支局、宜春市国家税务局8月5日联合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春市中心支局 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宜春市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业务审核的函>》(宜汇函﹝2015﹞1号)。对外汇指定银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业务审核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推进信息共享,银行建立台账,外汇局和国税局按季交换服务贸易对外付汇和税收信息;二是强化业务管控,银行凭借企业已在国税局办理的单笔五万美元以上的对外支付备案表办理业务;三是严格审核程序,银行尽职严格审查对比企业提交资料和备案表的一致性,审慎办理跨境贷款还本付息;四是完善审核程序,银行要严格每笔付汇签注程序,每笔对外付汇业务以上一笔金额、日期、业务印章等的签注原件为准。 2015-09-02/jiangxi/2015/090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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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辖内外汇指定银行的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使其更好地围绕“展业三原则”履行监管义务,近期,上饶市中心支局对辖内银行新进外汇从业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11家外汇指定银行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班采取“培训+测试”的模式,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核心,着重强调对新政策的讲解。通过培训,银行进一步理解了“展业三原则”的监管要求,加深了对新政策新业务的理解,提高了一线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015-07-31/jiangxi/2015/073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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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8月8日 ,上饶市中心支局、弋阳县支局在弋阳县志敏大道联合开展外汇政策宣传下基层、进社区活动。这次活动主题是宣传外商直接投资业务改革及新修订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活动采取了宣传展板展列、电子屏幕显示、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向银行、企业和居民个人宣传了相关业务政策,形式多样,有效地提升了外汇部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15-08-13/jiangxi/2015/081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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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县域外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近期,赣州市中心支局举办了外汇管理业务培训班,对辖内外汇管理人员进行业务辅导。辖内外汇管理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围绕县域外汇管理工作职责定位与履职要求主题,从国际收支核查业务、经常项下监管业务、资本项目委托业务、重点企业监管业务等方面进行讲解,并通过问答形式进行现场互动,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2015-08-13/jiangxi/2015/081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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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新余市中心支局与市商务局开展资本项目业务交流。新余市中心支局向市商务局发放政策宣传资料,详细讲解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后的新政策,解答了关于业务风险管控、外汇账户管理、外汇支持实业方面的疑问,听取了市商务局代涉汇主体反映的相关政策需求。市商务局表示将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配合外汇局把好上游关。双方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投资环境。 2015-08-26/jiangxi/2015/082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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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要求,近期,宜春市中心支局从抓好政策学习、完善受理流程、优化行政审批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建立行政审批统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六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优化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效率和能力。 2015-08-26/jiangxi/2015/082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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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在鹰潭召开2015年全省外汇管理中心支局局长座谈会,传达贯彻2015年全国分局长高级研修班精神,总结回顾今年以来全省外汇管理工作,研讨当前我省外汇管理重点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副局长郭云喜作主题报告并参加专题研讨。各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外汇管理科长、分局机关三处处领导及业务骨干共30余人参加会议。 郭云喜指出,2015年以来,全省外汇管理系统按照总局工作部署,围绕“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促进便利、防范风险”的工作思路,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密切监测、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全面落实便利化改革措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郭云喜强调,下阶段,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要准确把握当前我省经济金融运行及跨境外汇收支的新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分局长高级研修班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外汇管理新常态,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继续按年初全省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抓好落实,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外汇管理简政放权。二是适应外汇管理新常态,全面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三是坚持均衡管理理念,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五是完善内部管理,为全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15-09-02/jiangxi/2015/090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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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抚州市中心支局紧密围绕外汇管理中心工作,在辖内开展2015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一是围绕“五个转变”开展外汇政策与业务操作培训。2015年4月28-30日,组织县域外汇服务中心业务培训班,辖内人民银行县支行相关业务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二是贯彻“三严三实”开展外汇知识进基层活动。2015年8月11-12日深入南城县金山口工业园、河东工业园等园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企业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座谈。 整个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突出改革。主要宣传近年来出台的各项外汇管理新政策,重点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以便企业和企业尽快适应新政策,及时享受新政策的优惠措施。二是立足基层。把外汇政策直送县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基层服务对象,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五个转变”和“简政放权”开展宣传。三是讲求实效。通过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收支等专题宣讲,结合现场咨询、互动答疑,增进了县支局、县域外汇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县支行、银行、企业对外汇管理简政放权措施的了解,也增强了银行、企业的合规经营意识。 2015-09-02/jiangxi/2015/090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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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 为适应涉外收付款业务的发展变化,完善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银行,并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2015-04-24/jiangxi/2015/0424/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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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编制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年第6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下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制度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本制度相关数据申报方式、系统要求等具体方案另文通知。 三、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文后立即转发辖内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开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行领导(相应级别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名单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工作组应协调本制度的落实,确保及时、准确报送数据。 本制度相关业务问题,请咨询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093, 68402373;传真电话:010-68402316。 附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12月2日 附件1: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015-04-24/jiangxi/2015/042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