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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2023年8月30日,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全国工商联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主持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青松出席会议。 会上,文灿股份、亨通集团、天顺风能、北京德青源、好米动力等5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经营和融资情况,对金融支持政策提出建议。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围绕创新支持模式和金融产品、提升民营企业首贷和信用贷款投放能力、发挥保险融资促进功能等方面作经验交流。部分金融机构与部分民营企业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部分民营房企代表现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高云龙指出,近年来,在金融系统的大力支持下,金融普惠受益面不断扩大,民营企业获得感不断提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总体部署,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希望金融机构继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民营企业从信贷、债券、股权三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更好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工商联要积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深入贯彻与有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对接平台,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教育培训,为民营企业融资创造有利条件。民营企业要坚持依法规范经营,努力实现自身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升融资能力和水平。 潘功胜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我国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韧性与活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以《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作为支持服务民营经济的行动指南,采取有力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一视同仁”理念,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支持。要持续加大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公平公正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继续落实好房地产“金融16条”。要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贷款方面,实施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接走访,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债券方面,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配置民营企业债券。股权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引导基金作用,完善投资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徐乐江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落实好会议精神,在做好广泛宣介《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相关举措的宣传解读,群策群力,形成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合力。 周亮指出,金融监管总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完善政策体系,督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健全“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努力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丰富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大力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捷度,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更好的金融环境。 王建军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部署安排是证监会的重大政治责任。证监会将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健全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成长的重要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优化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证券公司加大对民营企业服务支持力度,鼓励参与民企股权融资支持工具,通过私募资管计划为民营企业增加融资渠道。深入实施民企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工具。综合运用股票、债券等多种工具,稳妥应对民营房地产企业风险。各国有商业银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相关司局,全国工商联相关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3-09-06/hebei/2023/0906/2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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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社会公众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针对实践中部分银行企业近期提出的外汇管理政策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1.问: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可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48号)规定,境内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后,在满足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业务技术规范条件下,可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相应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事前入市资格许可。因此,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问:跨境电商企业是否可凭“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获取的销售订单、物流等信息,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付及结售汇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规定“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和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以审核其纸质单证,也可以审核电子单证。电子单证是指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证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上述通知同时明确了使用电子单证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银行和企业的条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进一步放宽了银企准入条件。 据此,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支时,银行可按照汇发〔2016〕25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3.问: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可否审核电子单证?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中明确规定“交易单证可以是纸质形式或者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金融机构认可的电子形式”“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因此,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视自身对电子单证真实性、合规性和唯一性审核的专业能力,自主选择审核单证的形式。 4.问: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可否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规定,境内银行可为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外汇NRA账户)。外汇管理法规对境内银行为外汇NRA账户中外汇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无限制。外汇NRA账户内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应遵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2023-09-27/hebei/2023/0927/2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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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金融服务,全面推进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落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承德市分局联合市商务局、农业银行举办了“农情相伴智汇共赢”政汇银企对接会。 对接会上,承德市分局向企业介绍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跨境人民币相关政策及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内容和准入条件,推介数字外管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真正享受到便利化政策红利,拓宽境内外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点、痛点。农业银行结合汇率波动情况对汇率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以案例形式介绍了远期、掉期、期权组合等外汇衍生产品,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选择合适的套保产品规避风险。 本次对接活动,向涉外企业传导了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得到与会企业一致好评。 承德市分局、承德市商务局、农业银行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辖内5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2023-09-01/hebei/2023/0901/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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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支持雄安新区大规模建设、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纾解,金融,外汇局河北省分局赴雄安新区开展外汇政策调研指导工作,就现阶段跨境电商综试区、雄安新区综合保税区发展及其他经常项下外汇业务发展问题、业务创新阻碍、外汇政策需求等问题开展调研座谈。 会议期间,各参会银行结合新区实际积极发言,在账户开立、企业审单要求、优质企业准入条件、便利化试点企业优惠政策、跨境电商外汇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政策优化建议。 雄安新区分局表示将抓紧相关政策研究,积极协调有关事项,营造更加便利、更有温度的政策环境。本次座谈会加强了联系,增强了对接,有助于完善政策,提升外贸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助推新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9-15/hebei/2023/0915/2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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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和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共同为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揭牌) 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部署,中国人民银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和317个地(市)分行于2023年8月18日挂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加挂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区分行加挂分行营业管理部牌子。 2023-08-18/hebei/2023/0818/2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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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辖内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了解重点企业产业外迁和海外投资情况,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在保定组织辖内各具代表的企业和部分银行召开重点企业汇率避险和产业外迁情况座谈会。 会上,保定市分局工作人员向企业进行了主题为“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知识”的宣讲,各企业针对自身对汇率风险的考量、产业外迁情况和产业布局构思进行发言。随后,河北省分局调研组、企业、银行三方就各自发言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会上反映热烈。 2023-10-07/hebei/2023/1007/2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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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来访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就中国和全球经济形势、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9-12/hebei/2023/0912/2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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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来访的彭博公司创始人布隆伯格,就中国债券市场开放、可持续金融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9-08/hebei/2023/0908/2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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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南非比勒陀利亚会见南非储备银行行长康亚戈,就加强双边金融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9-01/hebei/2023/0901/2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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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1月4日至5日在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经济师出席会议。主题教育中央第十八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周小莹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2023年,外汇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助力经济回升向好,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市场在错综复杂形势下保持基本稳定。一是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整改,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加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供给,在全国实施一揽子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促进科创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优化外汇服务,便利个人外汇业务办理,为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提供优质外汇保障服务,推动银行持续提升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深化外汇市场建设,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在横琴粤澳、前海深港、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外汇管理创新政策,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三是外汇监管更加精准有效。加强宏观审慎管理,逆周期调节外汇市场供求。强化重点业务、重点主体监管,加大联合监管力度。有序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成效。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出口骗税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四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全年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1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2024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稳步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以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部署了2024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外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抓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强化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和战斗力。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推动贸易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持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支持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支持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三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坚决对顺周期、单边行为进行纠偏,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四是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依法全面监管外汇业务,加强常态化监管,运用科技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跨境交易管理机制,稳妥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六是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优化外汇局业务流程,探索构建“智慧外管”,开展外汇重点课题研究。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部门、各省级分局、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完) 2024-01-18/hebei/2024/0118/2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