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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暨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及各部门各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大判断,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了全面部署,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迎难而上、开拓进取、革故鼎新、励精图治,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主题鲜明、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气势恢弘、催人奋进。报告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提出多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党内民主,集中了全党智慧,反映了人民愿望,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动员性,是集中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纲领性文献,是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认为这次大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会议指出,这次党章修订明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道写入党章,明确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宏伟的目标,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明确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要求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有利于全党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将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保证作用。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面对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并巩固发展,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党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再次证明了我们党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强大凝聚力,充分反映了我们党是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深受人民衷心拥护、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外汇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拥护党的十九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外汇局党组书记潘功胜同志强调,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首要安排和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外汇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外汇系统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潘功胜同志指出,外汇管理工作政治性强,事关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潘功胜同志强调,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外汇管理工作实践。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本职岗位上、落实到外汇管理实践中,坚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适应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对外战略。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更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2017-10-26/safe/2017/1026/7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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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9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4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6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58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0万亿美元)。 2017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2.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49万亿美元)。(完) 2017-07-28/safe/2017/0728/6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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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33.04亿元人民币,流出90.28亿元人民币,净流入142.76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79.91亿元人民币,流入148.71亿元人民币,净流出31.21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7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4.00亿美元,流出13.17亿美元,净流入20.83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6.25亿美元,流入21.70亿美元,净流出4.55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7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42.76 流入 233.04 流出 90.28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31.21 流入 148.71 流出 179.91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7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20.83 流入 34.00 流出 13.1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4.55 流入 21.70 流出 26.25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7-08-09/safe/2017/0809/6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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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488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1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131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2163亿元人民币。 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754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676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4669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198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0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2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4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0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11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16亿美元。 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9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4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35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6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89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7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9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25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28亿SDR。 按SDR计值,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0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87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49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09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7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7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488 509 368 贷方 2 46,237 6,746 4,876 借方 3 -42,749 -6,237 -4,508 1.A 货物和服务 4 3,956 577 417 贷方 5 41,321 6,029 4,357 借方 6 -37,365 -5,452 -3,940 1.A.a 货物 7 9,054 1,321 955 贷方 8 37,829 5,520 3,989 借方 9 -28,775 -4,199 -3,034 1.A.b 服务 10 -5,098 -744 -538 贷方 11 3,492 510 368 借方 12 -8,590 -1,253 -906 1.B 初次收入 13 -206 -30 -22 贷方 14 4,393 641 463 借方 15 -4,599 -671 -485 1.C 二次收入 16 -263 -38 -28 贷方 17 523 76 55 借方 18 -786 -115 -8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1 -4 -3 2.1 资本账户 20 1 0 0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3 0 0 2.2 金融账户 23 -32 -5 -3 资产 24 -7,612 -1,111 -803 负债 25 7,581 1,106 79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131 311 225 2.2.1.1 直接投资 27 95 14 10 资产 28 -1,408 -205 -148 负债 29 1,503 219 158 2.2.1.2 证券投资 30 -793 -116 -84 资产 31 -1,739 -254 -183 负债 32 945 138 10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3 3 2 资产 34 37 5 4 负债 35 -15 -2 -2 2.2.1.4 其他投资 36 2,807 410 296 资产 37 -2,340 -341 -247 负债 38 5,147 751 543 2.2.2 储备资产 39 -2,163 -316 -22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457 -504 -36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7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4,754 693 504 贷方 2 87,093 12,680 9,258 借方 3 -82,339 -11,987 -8,754 1.A 货物和服务 4 5,444 793 577 贷方 5 77,500 11,283 8,238 借方 6 -72,057 -10,490 -7,661 1.A.a 货物 7 14,720 2,144 1,562 贷方 8 70,537 10,269 7,497 借方 9 -55,817 -8,126 -5,935 1.A.b 服务 10 -9,276 -1,351 -986 贷方 11 6,964 1,014 741 借方 12 -16,240 -2,364 -1,726 1.B 初次收入 13 -233 -34 -25 贷方 14 8,586 1,250 913 借方 15 -8,819 -1,284 -938 1.C 二次收入 16 -457 -67 -49 贷方 17 1,007 147 107 借方 18 -1,464 -213 -1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676 389 287 2.1 资本账户 20 -8 -1 -1 贷方 21 9 1 1 借方 22 -17 -2 -2 2.2 金融账户 23 2,684 390 288 资产 24 -11,199 -1,632 -1,188 负债 25 13,883 2,021 1,47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4,669 679 497 2.2.1.1 直接投资 27 959 139 103 资产 28 -2,821 -411 -300 负债 29 3,780 550 403 2.2.1.2 证券投资 30 -1,339 -195 -142 资产 31 -2,753 -401 -292 负债 32 1,413 206 15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3 3 2 资产 34 36 5 4 负债 35 -13 -2 -1 2.2.1.4 其他投资 36 5,026 732 534 资产 37 -3,677 -536 -390 负债 38 8,703 1,267 924 2.2.2 储备资产 39 -1,985 -290 -20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7,430 -1,081 -791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7-09-28/safe/2017/0928/6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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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报告会。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作主题报告,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国中主持会议,外汇局党组成员,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及中央外汇业务中心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潘功胜局长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直面党内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魄力和担当。外汇局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维护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二是强化党内教育和监督,严肃党的纪律。三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设一支忠诚、干净、专业、担当的干部队伍。四是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潘功胜局长强调,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在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中,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的过度冲击,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是外汇局的双重使命。外汇管理部门将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完) 2017-05-02/safe/2017/0502/6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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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7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选取天津、辽宁、上海、江苏4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抽查采样时间确定为2月13-17日。 抽查结果显示,4家分局子站总体情况均为合格。被抽查网站站点首页访问正常,不存在空白栏目、错误链接及具体信息内容无法访问的情况;不存在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咨询反馈栏目互动回应情况较好,对公众的咨询提问均能尽快尽可能地回答;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情况符合标准要求。 2017-05-16/safe/2017/0516/6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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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便利跨境贸易投资,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企业和个人外汇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至9月,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勾结境外多家公司,使用其他公司作废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合同,订立高于市场价5倍至20倍的交易价格,先后15次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金额合计1.19亿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281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2: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月至7月,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勾结境内外关联公司,签订虚假租船合约,伪造运费发票,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4506.9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7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3:杭州值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杭州值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全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构进口贸易,重复使用合同和发票,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44笔,合计3967.70万美元,造成大额外汇资金非法流出。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4:哈尔滨亚布力木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哈尔滨亚布力木业有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重复使用已作废海关进口报关单,篡改报关单金额,套用其他公司进口报关单信息,伪造对应的合同和发票,虚构进口贸易,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189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9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5:达明电子(常熟)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达明电子(常熟)有限公司为逃避银行真实性审查,重复使用7份发票,分别在两家银行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3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17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6:广东籍车某逃汇案 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广东籍车某为实现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逃避监管,将其人民币资金多层分散划入刘某等84名个人的账户,再利用该84名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冒用因私旅游、赡家款等名义,将435.52万美元违规汇至车某在澳大利亚及香港的个人账户。 车某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7:山东籍赵某非法套汇案 2015年2月至12月,山东籍赵某为实现大额兑换外汇目的,将公司账户内资金分散划入41名员工个人账户,利用这些员工个人购汇额度通过网银办理购汇,再组织人员将所购外汇分439笔全部提取现钞后归集存入赵某个人账户,转为定期存款,合计20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套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其作出罚款70.5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8:广东籍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广东籍梁某为实现逃税目的,将出口贸易货款2403万港元分82笔划转至地下钱庄境外账户,后由地下钱庄向梁某及其亲属境内账户分94笔划入1956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数额巨大,违规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8.6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9:河南籍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3月,河南籍娄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多次向地下钱庄控制的11名个人账户打入资金710万元人民币,由地下钱庄将该资金兑换成外汇汇至娄某指定境外账户,金额合计142.6万澳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3.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10:山西籍耿某个人分拆逃汇案 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耿某为达到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目的,将其人民币资金分散打入31人的个人账户,再利用31名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通过网银兑换成外汇,集中汇至耿某控制的香港个人账户,金额合计117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完) 2017-05-25/safe/2017/0525/6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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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带队赴深圳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机构关于外汇市场形势、外汇管理政策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潘功胜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增长稳中向好,保持中高速增长。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市场预期稳定,外汇储备变动和人民币汇率趋向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潘功胜强调,要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对外开放。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依法支持、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国际支付与转移,不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稳妥有序地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汇管理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潘功胜表示,外汇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维护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 深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市场活跃,市场主体对政策和市场信号反应敏锐。潘功胜局长希望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和外汇市场各相关参与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外汇管理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 2017-06-22/safe/2017/0622/6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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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有媒体报道外汇局针对银行结售汇逆差扩大情况对部分商业银行进行窗口指导,要求部分商业银行采取适当措施,收窄结售汇逆差。请问有何评论? 答:此报道不准确。外汇管理部门未对汇兑和跨境收付等采取新的管制措施,但要求银行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展业自律要求,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与之前相比,外汇管理政策连续一贯,没有任何变化。目前,各类购付汇和收结汇交易均正常进行。 下一步,外汇管理将有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支持银行完善展业自律机制,严格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等展业要求和责任,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2016-10-28/safe/2016/1028/6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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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开展法规清理,2009年以来已宣布废止和失效近900件外汇管理法规文件。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2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6〕29号),再次废止和失效法规文件27件。 一是按照完善制度供给、简化管理的原则,逐条分析法规条款内容,对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8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主要涉及货物贸易管理、个人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管理等。所涉相关业务按照现行规定依法办理,如个人用汇仍然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办理,监管要求没有变,支持和便利市场主体正常合理用汇的原则没有变。 二是按照建立逻辑一致、简明清晰政策框架的原则,加强法规“底账”梳理,对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的9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如关于1998年年底清理中央单位半封闭帐户、2005年开展外汇账户管理改革试点、2010年和2011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等的通知。 前述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进一步提升了便利化水平,便于市场主体了解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狠抓改革攻坚,落实法规清理长效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支持银行完善展业自律机制、严格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等展业要求和责任,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健康外汇市场秩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16-11-04/safe/2016/1104/6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