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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1-03-31/hubei/2021/0331/1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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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 1985-2020年中国外债流动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 2021-03-31/hubei/2021/0331/1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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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985-2020年中国长期与短期外债的结构与增长 2021-03-31/hubei/2021/0331/1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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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了解贸易投资便利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解决企业外汇业务诉求和困难,外汇局中卫市中心支局积极开展“便企汇民 精准服务”专项行动,通过制定办法、座谈交流、业务培训、专人对接等方式,切实提升服务外贸企业工作质效。目前,中卫市中心支局已制定干部职工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工作办法,选取12家重点外贸企业,3月下旬指定人员以电话、现场方式服务外贸企业10余次,并通过召开外汇管理服务培训座谈会,解答银行企业政策咨询20余次,切实打通了金融外汇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辖区外汇业务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2021-03-31/ningxia/2021/0331/1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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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2月,银行结汇10916亿元人民币,售汇91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810亿元人民币;2021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383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938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445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2月,银行结汇1690亿美元,售汇141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80亿美元。2021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685亿美元,累计售汇299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688亿美元。 2021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11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1966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145亿元人民币。202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06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0754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30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732亿美元,对外付款340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32亿美元。202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866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8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820亿美元。 2021-04-02/neimenggu/2021/0322/1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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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对于企业货物贸易收入结汇,是否可不通过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答:可以。企业真实合规的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结汇或通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办理结汇。 2021-03-29/ningxia/2021/0401/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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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1-03-26/safe/2021/0326/18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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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1-03-26/safe/2021/0326/18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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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郴州综合保税区内涉外企业管理和服务,促进区内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郴州市中心支局联合郴州市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推出五项措施促进综保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协商机制。每年适时召开联系会议,就综保区内涉外企业外贸业务发展、外汇收支变化、重大异常行为等方面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联合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适时组织银企对接洽谈,开展融资产品宣传推介,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区内企业发展。加强协调协商,秉持开放包容理念审慎对待各类创新业务。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双方就政策变动、园区发展规划、外贸业务发展、企业监管信息等及时进行交流共享。外汇局郴州市中心支局按月开展区内企业非现场专项监测,定期向综保局反馈区内企业外汇收支变化、外汇合规展业经营、企业名录信息以及企业主体分类管理等情况,综保局积极配合做好区内企业贸易业务风险监测,按照考核要求定期与外汇局郴州市中心支局交换区内企业主体名单、贸易模式、货权物流等信息。 三是推动联合监管。共同引导区内企业崇尚真实守信交易,共同维护良好的外汇市场秩序,创造和谐友好的营商环境。外汇局郴州市中心支局对区内特殊商品交易、特殊贸易方式、资金货物比例异常的企业常态化进行风险识别与监测核查,综保局对区内企业按主营业务类别对其贸易模式、业务状况、仓储物流等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高风险业务定期进行风险识别与排查。 四是优化窗口服务。外汇局郴州市中心支局设立企业服务专岗,高效便捷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等外汇业务,及时推送外汇政策宣传资料,加强对区内企业外汇业务指导,综保局设立金融服务专岗,开展外商投资、名录登记、网上报告等前期政策指导,帮助企业与银行开展业务联系,督促企业落实外汇政策。 五是开展执法互助。双方须对区内虚假贸易、逃套汇等违法违规交易持零容忍态度,双方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交易相互提供支持。外汇局郴州市中心支局将识别的风险信息及时传递给综保局,综保局应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化解风险,并及时反馈风险处置情况。 2021-03-30/hunan/2021/0330/1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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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 济新体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 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试点面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政策。整合现有各类资金池,实现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二是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在稳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升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子)账户结汇资金可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主(子)账户,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四是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购汇所得外汇资金可存入国内资金主账户,用于对外支付。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风险评估、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试点情况及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完) 2021-03-15/xinjiang/2021/0315/1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