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6-14/guangdong/2022/0614/2313.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6-10/shanxi/2022/0610/1018.html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5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278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81亿美元,升幅为0.26%。 2022年5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及预期、全球经济增长前景、地缘政治局势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下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国际金融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支持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6-10/shanxi/2022/0610/1017.html
-
莆田市中心支局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扎实推进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现场召开办公会,宣讲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开展外汇套保首办拓户“扩面增量”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莆田辖内某鞋类企业订单收入稳定,应收款账期为6-8个月。随着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外部环境更趋于复杂严峻和不确定,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幅度弹性增强,该企业之前采取的随行就市的即期交易策略已无法满足其稳健经营的业务需求,汇兑损失严重。莆田市中心支局获悉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后,主动靠前服务,上门宣讲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循序渐进引导企业聚焦主业,改变原有“单边下注”的模式,明确以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同时指导辖内中信银行为企业提供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汇率避险产品,促成双方深度合作。企业深刻认识到汇率有风险、市场有波动、涨跌难预测,逐步建立起风险中性的汇率管理体系。 2022-05-31/fujian/2022/0531/1746.html
-
针对近期广州地区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人民银行、外汇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以“快、严、实”的工作举措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运转两不误,为民服务持续在线,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外汇服务平稳运行。 ——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外汇服务“不断档”。一是全面加强办公场所防疫管理。在外汇业务大厅配备酒精喷雾、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物资,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亮码通行,定期对办公场所消毒通风,降低现场办理业务的病毒传播风险。二是筑牢免疫和病毒传播屏障。严格落实防疫规定、通过滚动排查人员、多轮次全员核酸检测等扎密防护网。按照“应接尽接、宜接尽接”原则,加快疫苗接种进度。截至6月3日,广东省分局机关接种率已达83.2%。三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机制。配备同城异地应急办公环境,实行重要岗位人员分组交叉远程办公,确保极端情况下外汇业务服务不中断。 ——落实特事特办,确保政策支持“不缺位”。一是推动落实外汇绿色通道政策,建立外汇业务特事特办工作机制。指导银行简化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审核材料,便捷防疫援助外汇捐赠资金的入账结汇,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截至2021年5月末,指导辖内银行通过特事特办机制办理防疫物资进口付汇业务87笔,金额1577万美元;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外汇捐赠资金入账和结汇116笔,金额512万美元。二是强化重点外贸外资企业支持力度,推动落实贸易投资便利化相关政策。建立重点服务企业名单,鼓励银行提供手续费减免、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价格优惠等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确保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的可持续。 ——畅通线上渠道,确保业务办理“不掉线”。为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推行外汇业务“网上办”和“线上办”。开通“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电子邮箱、邮政快递、传真、银行代办等远程业务办理通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邮寄材料等方式办理,实现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免出门”“零跑腿”。截至2021年5月末,全辖共通过远程渠道办理外汇业务3.44万笔,本次疫情期间广州地区66.2%的外汇业务实现网上和线上办理,做到疫情防控与外汇便民两不误。如,6月2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业务人员在得知某境外承包工程企业急需在白俄罗斯开立境外账户的业务需求后,考虑到企业办公地点离外汇局较远,且该类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较为复杂,及时通过电话向企业详细解释所需资料和流程,让企业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资料后办理。 ——加强政策指导,确保金融支持“不打烊”。为保障市场主体外汇业务平稳运营,积极指导广东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发布《“担当作为,服务社会,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跨境金融服务平稳运营”的指导意见》,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保障疫情期间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正常办理。要求各银行升级线上金融服务,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效率,保障企业生产运营所需跨境资金及时、高效、便捷支付,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企业生产运营安排,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及企业的贸易投融资支持力度。 2021-06-09/guangdong/2021/0610/2051.html
-
2021年1季度,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全面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政策和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大力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见实效。 一、大力推广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贸易收支规模显著扩大。持续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将试点范围由货物贸易拓展至服务贸易,由大湾区拓展至全省,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试点启动以来,广东试点业务规模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1年3月末,辖内累计办理货物贸易试点业务5.3万笔,金额合计478.6亿美元;服务贸易试点业务2536笔,金额合计4.79亿美元。同时,大力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推动辖内银行继续落实好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允许个人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资金结算等政策举措,指导广东省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出台跨境电商业务展业自律指引,为全国首创。推动辖内部分银行获准开展跨境电商收结汇服务。1季度,广东跨境电商货物贸易收入97亿美元,同比增长61.4%。得益于各项政策支持,以及外需加速复苏、外贸内生动力增强等因素影响。据初步统计,1季度广东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同比增长82.2%。其中一般贸易收入占比58.8%,同比上升了2.4个百分点,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二、有序推广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和非投资性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试点业务,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落实外债管理改革政策,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取消外债逐笔登记要求。截至2021年3月末,辖内共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346笔,登记金额折合483.8亿美元。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目前共有10家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办理跨境融资签约3457万美元。争取在广东实施合格墒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内投资试点,首批试点额度为50亿美元,有效拓宽境外投资范围,提升资产配置效率,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和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扩展新渠道、注入新活力。据初步统计,1季度利用外资稳中有进,广东外商直接投资(FDI)资本金流入同比增长1倍。同时,企业跨境融资积极性高涨,融资便利性提升,1季度广东企业跨境融资资金流入同比增长72%。 2021-04-29/guangdong/2021/0429/2029.html
-
日前,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举办专题党课,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副局长苏赟同志作“汲取百年党史从严治党经验 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专题讲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宣传部、纪委和机关党办代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各处室及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业务五处全体党员、外汇交易中心广州分中心部分党员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广东省辖内各中心支局、县(市)支局党员在分会场参会。 苏赟同志分别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新中国建设和改革开放三个时期回顾了从严治党思想的形成和具体实践,深刻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必然和理论内涵。苏赟同志要求,要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是政治建设要严。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思想建设要严。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做好外汇管理本职工作、推动外汇管理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三是工作要求要严。重点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化外汇“窗口”服务,认真对待群众急愁难盼问题。四是作风建设要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履职内及“八小时之外”人员管理。五是正风肃纪要严。坚持反腐无禁区、零容忍,一体推进“三不腐”,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参会党员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推动“十四五”时期人民银行、外汇局事业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06-02/guangdong/2021/0602/2047.html
-
5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在全国十二个省市开展首批试点。试点首日,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指导下,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为广州某出口企业办理了一笔36万美元的非买断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业务,并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完成了受理、审核和放款,标志着该项试点业务在粤港澳大湾区成功落地。 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推出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通过外汇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向银行提供出口信保融资保险单证信息查询服务,实现贸易单证真实性核验的自动化和便利化,能有效提高信保保单融资业务办理效率,防范业务风险。该应用场景充分发挥了政府政策引导、信保分险增信、银行融资支持的三方合力,为出口企业提供优质、优惠、便利的融资服务,进一步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跨境融资难的问题,帮助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稳市场、保订单、防风险。 自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推广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试点和推广“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核验”等多个应用场景,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4月底,广东省分局辖内银行通过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为884家企业发放出口贸易融资贷款210亿美元,试点业务规模居全国首位;对683笔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了真实性审核,金额25.60亿人民币,涉及企业166家;通过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核验功能办理业务核验10825笔,付汇金额共计129.22亿美元。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稳健有序做好“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发挥稳外贸作用;同时,继续探索通过区块链技术强化金融科技赋能,研究更多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提升外汇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1-05-20/guangdong/2021/0520/2041.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部署精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契机,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外汇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范经济犯罪,尤其是外汇违法行为的意识和能力。 ——现场宣传讲解。通过宣传横幅、现场派发《外汇业务政策问答口袋书》《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知多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个人合法用汇及在境外合规使用银行卡的方式等知识。设立咨询台,一对一重点解答个人关于年度便利化额度、非居民境内购房置业等问题,介绍近年破获的外汇领域违法案例情况,剖析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的危害,特别提醒群众注意网络炒汇等披着高技术外衣的非法外汇交易行为,引导市民树立正确购汇、用汇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市民守好“钱袋子”。 ——举办知识竞赛。联合广东省公安厅举办线上知识竞答活动,依托新技术新媒体提升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质量和实效。通过答题赢得奖励的方式,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将合法用汇知识融入知识竞赛题目,辅以生动有趣的案例和政策法规解读,提高参与者对外汇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发动辖内商业银行力量,广泛转发竞赛链接,扩大宣传覆盖面。为期3天的知识竞赛活动共吸引3万多人次参加,增强了群众鉴别和防范外汇违法行为的能力。 2021-05-28/guangdong/2021/0528/2043.html
-
为持续聚焦市场主体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年初制定涉外企业调研走访计划,宜宾市中心支局局领导带队分别与宜宾海关、市商务局、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以及4家智能终端企业,就进出口业务开展专题调研。 会上,宜宾市中心支局与政府相关部门分析宜宾市进出口业务现状和存在的困难,深入了解与会企业经营状况、进出口情况以及诉求建议,并对助企纾困政策、汇率避险等政策工具进行宣讲。下一步,宜宾市中心支局将进一步加强银政企工作联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实体经济向好发展。 2022-06-15/sichuan/2022/0615/1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