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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美国花旗银行在华分行代客境外理财项下投资购汇额度5亿美元。 2006-10-09/safe/2006/1009/4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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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招商银行代客境外理财项下投资购汇额度10亿美元。 2006-09-08/safe/2006/0908/4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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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06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国际储备较快增长。 2006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2533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项目顺差2177亿美元,服务项目逆差88亿美元,收益项目顺差152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292亿美元。 2006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67亿美元。其中,资本项目净流入40亿,直接投资净流入569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出676亿美元,其它投资净流入133亿美元。 我国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长。2006年末,外汇储备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了2475亿美元,达到10663亿美元。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时发布了2006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2006年 单位:千美元 项目 差额 贷方 借方 一.经常项目 253,267,862 1,147,900,802 894,632,940 A.货物和服务 208,912,147 1,061,681,544 852,769,397 a.货物 217,746,060 969,682,307 751,936,247 b.服务 -8,833,913 91,999,237 100,833,150 1.运输 -13,353,741 21,015,285 34,369,026 2.旅游 9,627,296 33,949,000 24,321,704 3.通讯服务 -26,202 737,871 764,073 4.建筑服务 702,918 2,752,639 2,049,721 5.保险服务 -8,282,919 548,176 8,831,094 6.金融服务 -746,042 145,425 891,467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218,860 2,957,711 1,738,851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6,429,577 204,504 6,634,081 9.咨询 -555,066 7,834,142 8,389,208 10.广告、宣传 490,073 1,445,032 954,960 11.电影、音像 15,954 137,433 121,480 12.其它商业服务 8,432,227 19,693,334 11,261,106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72,306 578,685 506,379 B.收益 15,156,475 54,641,628 39,485,153 1.职工报酬 1,989,500 4,319,493 2,329,993 2.投资收益 13,166,975 50,322,135 37,155,160 C.经常转移 29,199,241 31,577,630 2,378,390 1.各级政府 -146,541 64,714 211,255 2.其它部门 29,345,782 31,512,916 2,167,135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6,662,034 653,276,252 646,614,218 A.资本项目 4,020,115 4,102,477 82,362 B.金融项目 2,641,920 649,173,775 646,531,855 1.直接投资 56,934,666 87,285,179 30,350,513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1,160,000 717,771 21,877,771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78,094,666 86,567,408 8,472,742 2.证券投资 -67,557,571 45,601,579 113,159,150 2.1资产 -110,418,771 2,740,379 113,159,150 2.1.1股本证券 -1,454,000 224,000 1,678,000 2.1.2债务证券 -108,964,771 2,516,379 111,481,150 2.1.2.1(中)长期债券 -106,736,771 2,516,379 109,253,150 2.1.2.2货币市场工具 -2,228,000 0 2,228,000 2.2负债 42,861,200 42,861,200 0 2.2.1股本证券 42,861,200 42,861,200 0 2.2.2债务证券 0 0 0 2.2.2.1(中)长期债券 0 0 0 2.2.2.2货币市场工具 0 0 0 3.其它投资 13,264,825 516,287,017 503,022,192 3.1资产 -31,853,101 15,755,781 47,608,882 3.1.1贸易信贷 -26,148,450 0 26,148,450 长期 -1,830,392 0 1,830,392 短期 -24,318,059 0 24,318,059 3.1.2贷款 4,927,570 8,311,514 3,383,945 长期 -2,947,000 0 2,947,000 短期 7,874,570 8,311,514 436,945 3.1.3货币和存款 -9,904,244 1,191,615 11,095,858 3.1.4其它资产 -727,977 6,252,652 6,980,629 长期 0 0 0 短期 -727,977 6,252,652 6,980,629 3.2负债 45,117,926 500,531,236 455,413,310 3.2.1贸易信贷 13,227,047 13,227,047 0 长期 925,893 925,893 0 短期 12,301,154 12,301,154 0 3.2.2贷款 11,037,860 438,447,496 427,409,636 长期 4,093,262 13,707,777 9,614,515 短期 6,944,598 424,739,720 417,795,121 3.2.3货币和存款 10,709,837 33,998,998 23,289,161 3.2.4其它负债 10,143,182 14,857,695 4,714,513 长期 3,862,519 4,297,088 434,568 短期 6,280,663 10,560,607 4,279,944 三.储备资产 -246,981,030 490,970 247,472,000 3.1货币黄金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180,880 180,880 0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310,090 310,090 0 3.4外汇 -247,472,000 0 247,472,000 3.5其它债权 0 0 0 四.净误差与遗漏 -12,948,867 0 12,948,867 (完) 2007-05-10/safe/2007/0510/4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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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便利个人外汇收支活动,简化业务手续,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办法》对个人外汇收支活动按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按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管理。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贯彻可兑换原则,对资本项下外汇收支进行必要的管理。 此次政策调整的重点包括:一是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审核后办理,资本项下需经必要的核准。二是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其中,进行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可按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部分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三是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规范了相关外汇收支活动。四是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对外币现钞存取和携带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同时,《办法》对现行个人外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废止了原来有关个人外汇的16个管理规定。这将进一步提高个人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和操作的便利,更加方便银行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 《办法》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完) 2006-12-29/safe/2006/1229/4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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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共青团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第五次大会,47名团员青年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李东荣出席并讲话。 会上,共青团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第四届委员会做了题为《健全机制、服务青年、努力推动外汇局团员青年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报告从加强青年思想建设、完善组织建设和制度管理、丰富青年业余文体活动、关心和服务青年职工生活等方面回顾了第四届团委成立以来的工作成果,总结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会上还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共青团外汇局机关委员会。 李东荣在会上指出,外汇局青年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外汇管理的中心任务,做到方向清楚,目标明确。共青团组织要不断增强团队凝聚力,成为共产党组织的有力助手。要努力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积极组织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调动局内青年的工作和生活积极性。要在加强组织建设的同时,着重抓好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局内青年借助外汇局广阔的平台和自身的不懈努力,为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完) 2007-04-20/safe/2007/0420/4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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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民生银行代客境外理财项下投资购汇额度5亿美元。 2006-11-15/safe/2006/1115/4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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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兴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项下投资购汇额度5亿美元。 2006-10-26/safe/2006/1026/4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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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098亿元,支出15455亿元,顺差64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845亿元,支出12500亿元,顺差234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53亿元,支出2955亿元,逆差170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52亿美元,支出2258亿美元,顺差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69亿美元,支出1826亿美元,顺差343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3亿美元,支出432亿美元,逆差24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643 94 16,098 2,352 -15,455 -2,258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344 343 14,845 2,169 -12,500 -1,826 2.服务贸易差额 -1,702 -249 贷方 1,253 183 借方 -2,955 -432 2.1加工服务差额 100 15 贷方 103 15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32 5 借方 -15 -2 2.3运输差额 -401 -59 贷方 239 35 借方 -640 -94 2.4旅行差额 -1,317 -192 贷方 230 34 借方 -1,547 -226 2.5建设差额 24 4 贷方 64 9 借方 -40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4 -8 贷方 17 2 借方 -71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16 2 借方 -10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59 -23 贷方 34 5 借方 -193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2 3 贷方 155 23 借方 -133 -1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89 13 贷方 348 51 借方 -259 -3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6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9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10-31/safe/2018/1031/10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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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9月,银行结汇10815亿元人民币(等值1580亿美元),售汇12017亿元人民币(等值175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202亿元人民币(等值17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118亿元人民币,售汇1122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10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697亿元人民币,售汇79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0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758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74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8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11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147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35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112亿元人民币。 2018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92294亿元人民币(等值14163亿美元),累计售汇94263亿元人民币(等值1444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969亿元人民币(等值28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705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610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950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524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1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91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154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452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979亿元人民币。 2018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185亿元人民币(等值2803亿美元),对外付款21094亿元人民币(等值308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910亿元人民币(等值279亿美元)。 2018年1-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8441亿元人民币(等值25849亿美元),对外付款172206亿元人民币(等值2641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765亿元人民币(等值56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10-25/safe/2018/1025/10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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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http://www.gov.cn/premier/2018-11/06/content_53379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