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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要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文旅场所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文旅领域多元化的支付服务需求,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加强协调联动,确定重点文旅场所,明确重点商户,制定工作方案,从持续完善境内外银行卡受理环境和现金使用环境、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做好供需对接和评估督导,共同提升文旅领域支付便利化水平。 《通知》明确,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要实现境内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重点文旅场所相关经营主体应保留人工售票窗口,支持现金支付,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积极推进在外籍来华人员较多的文旅场所布设外币兑换业务网点,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提升文旅场所线上、线下场景移动支付便利化。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文物局将与地方政府密切协作,督促指导金融行业及文旅行业各方共同努力,推动《通知》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04-19/beijing/2024/0419/2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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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金融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指引》作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手册,吸收最新法规和操作实践,着力提升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可操作性。一是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分业务办理原则,增强业务可操作性,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业务。如,明确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新增境内企业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外方股东参与认购业务办理情形等。二是吸收最新法规及外汇行政许可等政策文件的成果,更新相关内容。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新增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相关内容。三是进一步精简篇章,优化布局,章节结构更加清晰。如,合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入市等同一业务的登记和账户管理;合并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境外存托凭证(GDR)跨境转换、存托业务等同一类业务的相关章节。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资本项目外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跨境投融资活动。同时,推动分局和银行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质效,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19/beijing/2024/0419/2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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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4年4月30日) 2024-05-10/beijing/2024/0510/2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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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共6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三是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废止部分文件,整合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的条款,修订部分文书样式。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对外贸易促稳提质。 2024-04-19/beijing/2024/0419/2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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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北京市分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外汇局2024年第一期依法行政(视频)培训。北京市分局负责行政许可、核查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证持证人员和拟申领执法证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就依法行政、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内容开展了深入讲解,并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公司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下一步,北京市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依法行政培训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履职能力提升。 2024-04-26/beijing/2024/0426/2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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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457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198亿美元,升幅为0.62%。 2024年3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增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04-19/beijing/2024/0419/2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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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4月3日 2024-04-26/beijing/2024/0426/2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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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举行2024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北京市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2024年第一季度北京市金融统计数据等情况和工作成效,并答记者问。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周军明出席发布会。以下为文字实录: 办公室副主任刘欣: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2024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 提升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人民银行、外汇局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外汇局北京市分局,会同市文旅、商务等部门,携手金融机构和相关机构,率先在北京两大国际机场打造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示范区,率先在省级层面印发实施方案,一体推动现金服务、外卡受理、外币兑换、移动支付、数字货币、支付标识张贴,各类场所支付服务持续优化,推动支付服务便利化取得积极成效。 今天,我们将重点围绕推动北京市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北京市金融统计数据等方面介绍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 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天的发布嘉宾:我们特别邀请了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周军明先生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共同参与发布的还有:调查统计处副调研员孙玉实、支付结算处处长蒋湘伶、货币金银处处长刘治国、国际收支处处长项银涛、经常项目处处长贺杰、北京市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温桦,各位嘉宾将介绍相关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我们也非常高兴邀请到中新社、人民网、中国网、北京日报、北京广播电台、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北京商报、财联社、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1世纪经济报道、每日经济新闻、新浪财经等14家媒体记者朋友们,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我们首先请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周军明先生介绍提升“北京服务”质效,推动首都涉外、适老支付服务环境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周军明: 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和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工作和首都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包括在座的记者和媒体对北京市各行业、各场景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举措和成效开展了多种多样的调查和报道,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宣传了首都北京为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士创造的良好的支付服务环境。下面,我就直奔主题,向大家介绍一下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相关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支付便利工作。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优化支付服务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北京作为首都和“双奥之城”,承载“四个中心”核心功能,以首善标准为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提供便捷、安全、多元的支付服务,不仅关乎社会民生和国家形象,也是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人民银行总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支持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重点突破、全面部署的工作思路,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机场支付服务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优化支付服务系列工作。我主要介绍三方面的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首都、大兴两大国际机场境外来宾支付服务示范区,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外籍来华人员支付困难。 机场是入境的第一站,是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工作的起始点和关键区域,也是向世界展示我国支付服务的主要窗口。首都、大兴两大国际机场境外来宾支付服务示范区和支付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使机场端具备了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支付环境,第一时间打通了各种支付堵点。近期,首都机场在入境大厅增加了服务中心的提示,两大机场都增加了兑换点、小面额现钞兑换、一卡通售卖等服务机具。经过不断完善,目前两大机场共有银行网点5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网点7家,外币自助兑换机4台,ATM机24台,基本实现商户外卡受理全覆盖、ATM机小面额零钞支取全覆盖,并在国际出发和到达实现外币兑换网点全覆盖,可兑换40余币种。自2月5日启用以来,截至4月21日,支付服务中心已为6050位境外来宾提供服务;支付服务示范区累计办理外卡刷卡业务20.3万笔,金额5890.7万元人民币;办理外币兑换、外卡取现业务3.7万笔,金额4626.8万元人民币。 二是率先在省级层面印发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人民银行总行高度重视优化支付服务工作,多次进行专题部署。北京市亦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调度指导,要求各部门、各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城市前面和作出表率。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后,北京市以《意见》为依据在3月25日印发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印发实施方案的省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确定了4月底、6月底和年底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构建了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市金融管理局双牵头、包含其他22个成员单位在内的市级协调机制,从银行卡受理、现金使用、移动支付、账户服务、宣传推广五个维度推出了22项具体措施。《实施方案》作为全市优化支付服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全市开展该项工作提供了明确路径。目前,市区两级行业管理部门、各区政府等有关部门正按照《实施方案》抓紧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面优化首都支付服务。 在人民银行总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支持下,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会同市金融管理局,与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各金融部门等一道,统筹力量集中攻坚,着力解决重点堵点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充分必要”原则,基于“食、住、行、游、购、娱、医、学”八大场景,确定首批重点商户清单约1.1万户。制定各部门、各区协同工作手册,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政府调研对接,召开专场答疑会,加快推动商户和收单机构供需对接。银行卡受理方面,全力推动重点商户开展外卡POS机新增或升级。经各部门、各区、各金融部门协同努力,首批重点商户清单内有效商户维萨、万事达等主要外卡覆盖率超过80%,实现短期内快速提升。现金服务方面,组织全辖3800余银行网点100%提供零钱包,在机场“的士职工之家”开设兑换服务点。截至4月21日,投放标准化、多样化零钱包23.5万个,较2月底增长18.2万,开展了为出租车司机发放零钱包专项行动;可支持外卡取现的自助设备1.16万台,支持零钞取现功能的ATM达到100台。2023年至2024年3月底,外卡取现累计金额达2924.6万元。坚持现金兜底,累计摸排经营主体6.6万户,签订“抵制拒收现金承诺书”近5.7万份。外币兑换服务方面,在需求端支持有需求的酒店增设外币代兑服务设施;在供给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目前,兑换特许机构网点13家,较2月底增加1家;外币自助兑换机74台;可正常提供服务的外币代兑点184家,较2月底增加51家。移动支付方面,指导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全国率先完成外卡内绑业务额度提升,免身份认证交易限额提升到2000美元,身份认证后交易限额提升为单笔5000美元、年累计5万美元。指导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与京东合作开展外卡线上收单业务,为境外卡持卡人在京东购物提供便捷支付服务。银联北京分公司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协同北京农商银行开发上线北京市养老小程序,解决了北京市近百万老年特殊群体养老卡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渠道不足的问题,有效提升老年人的支付体验。数字人民币方面,指导运营机构加快推进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建设,累计落地场景近67万个,其中线下商户近17万个。账户服务方面,指导银行网点持续提升针对老年人和外籍来京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水平,提升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等业务办理工作效率,优化服务体验。 从以上工作和数据变化情况可以看出,经过各方形成合力、综合施策,短期内北京市支付服务便利性有了明显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推动北京市《实施方案》各项任务高质量落地落实,保障老年人、外籍来京人员等群体多样化的支付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我还想说明的是,优化支付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市上下“一盘棋”,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会同市金融管理局发挥好牵头作用,各部门、各区协同配合、共同发力,加大资源投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在此,也欢迎记者和媒体朋友们深入一线场景,报道鲜活案例,增强针对性,让大家更多了解、更深感受到首都便捷、安全、多元的支付服务环境。同时,我们也欢迎大家对金融部门的工作和服务给予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助力我们不断优化提升首都支付服务环境,谢谢大家! 谢谢周军明先生。现在,我们请调查统计处孙玉实女士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北京市金融统计数据。 调查统计处副调研员孙玉实: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一季度北京市金融运行情况。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支持首都经济回升向好。金融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北京地区信贷总量稳定增长,结构持续优化,金融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服务质效明显提升,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信贷总量稳定增长,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保持稳固。一季度,辖内金融机构继续保持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各月均保持两位数增长,3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5%,增速比上年同期高2.0个百分点。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5411.1亿元,增量与近两年同期大体相当,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回升向好。 二是信贷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更加精准有力。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3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9.2%,其中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2.2%;绿色贷款同比增长24.0%;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8%,上述各领域增速均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小微有贷户数为114.6万户,同比增长41.8%,科技型企业银行贷款余额1.48万亿元。此外,文化、旅游产业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7.6%、15.1%,有贷户数分别同比增长19.8%、24.5%。 三是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降准降息,引导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降低0.25个百分点,促进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北京市金融机构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3月,北京地区金融机构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70%,同比下降19个基点,其中,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78%,同比下降24个基点。 四是存款稳定增长。3月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同比增长11.8%,增速比上年同期高2.0个百分点;一季度人民币存款增加2321.2亿元。其中,人民币住户存款余额3月末同比增长10.7%。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节奏平稳,持续优化信贷结构,注重提升效能,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巩固和增强首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谢谢! 以上是本场发布会的现场发布情况。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媒体名称。 人民网记者: 请问在改善银行卡支付受理环境方面,北京市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目前进展如何?谢谢。 支付结算处处长蒋湘伶: 谢谢记者的提问。改善银行卡支付受理环境是优化支付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部门多、场景多、商户多,工作难度大。在市委市政府和人民银行总行指导下,各部门、各区协同努力、深入攻坚,推动我市重点商户外卡覆盖率短期内实现快速提升。统计显示,我市首批重点商户清单内有效商户共1.13万户,银联卡覆盖率超过90%,维萨、万事达等主要外卡覆盖率已超过80%。 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实事求是、充分必要原则,市商务、文旅等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协同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根据北京四个中心定位和区域发展特点划定重点商圈、重点场所,确定我市首批重点商户清单台账。二是组织北京市支付清算协会、银联北京分公司、商业银行创新推动“四单”工作模式(摸清商户情况的工作底单、需要布放机具的工单、向银行派单、银行入户作业后形成回单),建立金融部门全流程、全链条工作协同,全力推动重点商户开展外卡POS机新增或升级。三是坚持统分结合、条块联动,制定各部门、各区协同工作手册,明确业务联系人,建立商户侧、收单侧供需对接的工作机制,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加快推动工作落实。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请问近期北京地区在境外个人境内移动支付方面采取了哪些新举措,有哪些新特点和新亮点?谢谢。 经常项目管理处处长贺杰: 谢谢您的提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北京市政府的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持续优化“外卡内绑”支付便利化程度。3月上旬指导支付宝及其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外籍来华人员移动支付交易限额,根据不同商户的信用水平和风险状况,进行分级管理。一是将免身份认证交易限额提升到2000美元;二是将身份认证后交易限额提升为单笔5000美元,年累计5万美元;三是对优质商户实施白名单管理,满足境外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下用汇需求,并持续扩大白名单商户的数量和范围,近期指导机构新增了第二批白名单商户,主要涉及航空机票、酒店住宿、高校留学、医院就医、旅行购物等业务领域。上述政策落地以来效果明显,3月,支付宝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合作办理“外卡内绑”业务300余万笔,金额超过6亿元人民币,环比分别上涨近1倍。 此外,我们近期指导银行落地了“外卡线上收单”业务场景。为解决外籍人士无法使用境外银行卡在境内电商平台网购的问题,指导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与京东商城合作,开展“外卡线上收单”业务,为境外卡持卡人在京东商城刷卡购物提供便捷支付服务。外籍人员在支付时录入卡号、有效期、CVV码等简要信息后即可完成支付,无需转换货币或开设境内银行账户。2月23日首笔业务落地以来,截至4月27日,累计发生外卡收单业务近2万笔,金额近2000万元人民币。 证券时报记者: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在改善外籍来京人士外币兑换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何成效?谢谢。 国际收支处处长项银涛: 谢谢记者的提问!外币现钞兑换是外籍来京人士支付便利化的重要环节。外币现钞兑换主要有四种途径,分别是银行网点、兑换特许机构、外币代兑点、自助兑换机,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张贴“个人本外币兑换标识”。 为进一步提升外籍人员外币现钞兑换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多措并举,扎实工作,持续优化外币现钞兑换受理环境。 一是打造机场外币现钞兑换服务示范。将机场作为外币现钞兑换服务重中之重,在首都机场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扎实推进机场外币兑换设施建设,实现两个机场国际到达、国际出发全覆盖,公共区和隔离区基本覆盖,极大提升了外籍人员外币现钞兑换服务便利度。目前,首都和大兴两大国际机场共有银行网点5家,兑换特许机构营业网点7家,自助兑换机4台,可兑换币种40余个,已覆盖目前我国对外发布的12个单方面免签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2024年2月5日-4月21日,两大机场银行、兑换特许机构、自助兑换机为外籍人员办理外币兑换2.3万笔,金额3055.3万元,较好满足了外籍人员在两家机场范围内的支付需求。 二是优化酒店外币现钞兑换布局。加强酒店外币代兑点网格化管理,协调相关银行对接有外币代兑需求的重点酒店,营销外籍来京人士入住较多的酒店,优化酒店外币代兑点布局,加强自助兑换机巡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酒店外币现钞兑换服务水平。目前,全市能提供外币现钞兑换服务的酒店有178家,主要集中在外籍来京人士入住较多的四星级以上酒店,较2024年2月末增加了47家。 三是明确具备服务资质的银行网点张贴兑换标识。要求全市具备外币现钞服务能力的银行网点,在网点的醒目位置张贴“个人本外币兑换标识”,并优化外币现钞兑换服务。目前,全市具备外币现钞兑换服务能力的银行网点有2700余个,主要集中在城区。 以上是相关情况介绍。谢谢! 北京商报记者: 日前,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文表示北京市已实现数字人民币税费收缴场景全覆盖。在数字人民币试点“增量扩面”上,北京市还取得了哪些新成效?谢谢。 货币金银处处长刘治国: 感谢您的提问。2024年以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人民银行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支持下,立足首都战略定位、立足数字人民币设计特性,不断完善数字人民币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数字人民币流通环境。今年3月,在北京市政府的指导下,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与北京市税务局加强联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线上线下税费缴纳场景全覆盖,满足了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此外,在数字人民币试点“增量扩面”上还取得了以下几方面成效。 一是小额高频场景持续丰富。目前,各大线上主流消费平台,京东、美团、携程、滴滴等均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线上应用场景落地近50万个;线下“食、住、行、游、购、娱”等应用场景落地近17万个,其中包括王府井、金融街、八达岭长城等北京著名商圈及景区,北京两大国际机场商户实现数字人民币受理全覆盖。 二是标志性场景加速落地。政务服务方面,通过为“北京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升级数字人民币代发功能,实现以数字人民币形式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发放工资及补贴;民生缴费方面,实现水费、电费、燃气费和供暖费等生活缴费项目支持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住房租赁方面,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鼓励在押金托管、租金监管中使用数字人民币,保障租赁当事人押金、租金安全。 三是公众认知不断提升。聚焦普惠民生、支农支小等主题,围绕交通出行、购物消费等小额高频场景,组织丰富多彩的数字人民币体验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成果,普及数字人民币有关知识,提升商户和公众认知度。 下一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将继续扎实推进北京市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扩大数字人民币应用覆盖面,不断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深入探索解决民生服务痛点、体现数字人民币优势特色的应用场景,推动北京市数字人民币试点迈上新台阶。 新京报记者: 北京市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我们看到很多门店收银台都张贴了形式多样的支付受理标识,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是否对标识的制作、张贴工作有统一部署?谢谢。 北京市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温桦: 北京市支付清算协会在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的指导下,已经向全市的收单机构发布了《关于优化北京市支付受理标识张贴工作的倡议书》,引导各收单机构设计并在全市重点商户张贴完整统一、清晰醒目的受理标识。 协会制作了支付受理标识的模板,各收单机构在保持模板中核心设计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制作含有本单位元素的受理标识。各收单机构内部标识统一。 各收单机构在张贴受理标识时,根据“能受理什么,就张贴什么”的原则,做到标识与受理内容相符。各商户根据受理的外卡种类不一样,标识内容有所差别。 同时我们还针对张贴现金受理标识、标识张贴的规范、后续检查更新等方面提出倡议,以促进全市支付受理标识的规范化。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7位发布嘉宾围绕北京市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北京市金融统计数据等工作情况做了针对性的介绍和解读,回答了大家关心的5个问题,如果各位媒体朋友还有其他问题希望我们回应,也欢迎大家与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办公室新闻宣传科联系,我们愿意跟大家保持密切的沟通。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期待以后在更多的新闻活动中与大家见面。 2024-05-10/beijing/2024/0510/2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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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430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556亿元,进口16053亿元,顺差2504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44亿元,进口3677亿元,逆差15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22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8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4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16亿美元,进口2780亿美元,顺差13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971 137 贷方 20700 2916 借方 -19729 -2780 1.货物贸易差额 2504 353 贷方 18556 2614 借方 -16053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533 -216 贷方 2144 302 借方 -3677 -518 2.1加工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70 10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54 8 借方 -44 -6 2.3运输差额 -452 -64 贷方 517 73 借方 -969 -137 2.4旅行差额 -1225 -173 贷方 198 28 借方 -1423 -201 2.5建设差额 43 6 贷方 94 13 借方 -51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9 -20 贷方 3 0 借方 -142 -2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31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18 -31 贷方 103 15 借方 -322 -4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57 22 贷方 412 58 借方 -255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8 34 贷方 644 91 借方 -406 -5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10 1 借方 -29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8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5-10/beijing/2024/0510/2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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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81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70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38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74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4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311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1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4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43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1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59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83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326亿SDR。(完) 2024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810 392 294 贷方 2 64619 8991 6760 借方 3 -61810 -8599 -6466 1.A 货物和服务 4 4314 601 451 贷方 5 60452 8411 6324 借方 6 -56138 -7810 -5873 1.A.a 货物 7 8702 1211 910 贷方 8 53982 7511 5647 借方 9 -45280 -6300 -4737 1.A.b 服务 10 -4388 -610 -459 贷方 11 6470 900 677 借方 12 -10857 -1511 -1136 1.A.b.1 加工服务 13 196 27 20 贷方 14 215 30 22 借方 15 -19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5 9 7 贷方 17 171 24 18 借方 18 -106 -15 -11 1.A.b.3 运输 19 -1431 -199 -150 贷方 20 1593 222 167 借方 21 -3024 -421 -316 1.A.b.4 旅行 22 -3864 -538 -404 贷方 23 559 78 58 借方 24 -4422 -615 -463 1.A.b.5 建设 25 213 30 22 贷方 26 359 50 38 借方 27 -146 -20 -1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46 -34 -26 贷方 29 45 6 5 借方 30 -291 -40 -30 1.A.b.7 金融服务 31 9 1 1 贷方 32 74 10 8 借方 33 -65 -9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65 -65 -49 贷方 35 300 42 31 借方 36 -765 -106 -80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44 48 36 贷方 38 1130 157 118 借方 39 -786 -109 -8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60 120 90 贷方 41 1968 274 206 借方 42 -1108 -154 -11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9 -7 -5 贷方 44 28 4 3 借方 45 -77 -11 -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2 -3 -2 贷方 47 28 4 3 借方 48 -50 -7 -5 1.B 初次收入 49 -1749 -243 -183 贷方 50 3508 488 367 借方 51 -5257 -731 -550 1.C 二次收入 52 244 34 26 贷方 53 660 92 69 借方 54 -416 -58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2810 -392 -294 2.1 资本账户 56 -2 0 0 贷方 57 4 1 0 借方 58 -5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2808 -391 -29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09 43 3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006 -279 -210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745 -382 -287 2.2.1.1.1.1 股权 63 -1845 -257 -19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901 -125 -9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739 103 77 2.2.1.1.2.1 股权 66 1366 190 143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627 -88 -66 2.2.2 储备资产 68 -3118 -434 -326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8 4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7 -1 -1 2.2.2.4 外汇储备 72 -3139 -437 -329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10亿美元(折约1512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05-17/beijing/2024/0517/2381.html